“学校向每名教师摊派了40元钱的赈灾彩一票,大家对此表示质疑。”10日,阳新县白沙中学一教师向本报反映此事。对此,该校负责人称:“我们是按上级文件执行。”(6月12日《东楚晚报》)
学校摊派彩一票,说来有点让人吃惊。相对于一些油水肥腻、有外水的老师来说不值一谈,何况只是具具40元而已,但对于一些只拿固定工资的老师来说,虽说不多,但强制要求购买彩一票,似乎有点说不过去。
赈灾彩一票的章程明确规定:一团一结各界热心社会福利事业的人士,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筹集社会福利资金,兴办残疾人、老年人、孤儿等社会福利事业和帮助有困难的人。而根据民政部部署,有对口支援任务的省区市,根据自愿原则,纳入本地zheng府对口支援资金中,鼓励用于对口支援灾区;
那幺,既然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我们有必要对于“上级文件执行”的任务进行分析和了解,不可能在摊派和强制上购买彩一票。如果从强制方面来说,它是一种有违规的操作;如果从博奕来看,老师们也脱离不了参赌的嫌疑,如此一来,老师两头都没有好处。
现在,诡异的是,这些摊派下来的彩一票,它不仅仅只是彩一票,它似乎形成了一种完成任务的方式,即如同去年购买了50元彩一票一样,今年摊派下来的只是一种任务的沿续。由此可见,不可能在自愿的基础上,让教师连续有两年要求购买彩一票的做法。
如果说这样的摊派不是个别现象,结果便是我们有理由说这是“上级”的一种借口和理由,诡异的背后是“上级”有其他意图,不外乎是与彩一票销一售、民政局或是赈灾服务中心的相关人员有关联,在他们协商中得到完成任务的硬性*指标,学校个别人利用职权来领取好处,不无是人为操纵的结果。
别让赈灾的名义变了味,也别拿赈灾的名义来摊派。赈灾福利彩一票是人民群众特别是彩民奉献爱心提一供的一个平台,它又是一面“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大旗,如何举好这面旗,相信它是从彩民的奉献与关怀中传递给灾区人民的渠道和桥梁,并不是要求强制和摊派,更不是让它变了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