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其实是个不成问题的问题,说广州大的人脑子能不进水乎?然而近期广东揭阳残疾人夏楚辉就遇上“广州大过广东”的问题,这个问题经《羊城晚报》、《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新快报》等各大媒体一路报导,已跃入公众视野,已上升为关乎人权、关乎尊严、关乎民生的大社会问题。
事情缘于2008年11月23日,“夏楚辉在广州市海珠客运站搭乘第一巴士公司的9路车,上车后,司机称他的揭阳残疾人证不在优惠范围内,只有广州户籍的盲人或者重度肢残人才可享受免费乘车。他认为,根据广东省2007年开始实施的《广东省残疾人扶助办法》,盲人和重度(一级)肢残人凭残疾人证免费乘坐城市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其他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可享受免费或者减半缴费优惠。他作为其中规定的‘其他残疾人’,即使不能享受免费,至少也可以享受半价。”(引自《南方都市报》,下同)
然而,“公车司机不理会他的说法,把车停下来,强推他下车。二人争执过程中,其他乘客因为被耽误了时间都纷纷指责他,他为了不影响其他人的时间,被迫投了2元钱,并索取了车票。”
接下来,“夏楚辉将此事投诉到广州市工商局12315热线,要求责令公交公司退款并道歉。由于12315未在60日内书面答复,他在天河区法院状告广州市工商局,最后胜诉。”
“状告工商局的案子胜诉后,夏楚辉状告一汽公司的案子也在越秀区法院立案。‘我们残疾人要的不是某个单位某个公司的施舍,我们要的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当(一汽)巴士公司代理人一开庭就对夏楚辉的残疾人身份表示同情后,夏楚辉在陈词时特别强调。”
这本是个是非分明简单易判的案子,可在庭上,“(一汽)巴士公司出具了一份由副市长签发的残联文件。文件规定,广州户籍的残疾人可以免费乘公交,其余残疾人视本市重度残疾人免费乘车的实行情况另行制定。巴士公司代理人强调,在这个要另行制定的政策出来之前,外地残疾人坐车只能买全票。‘这不是一家公司的事,广州还有那幺多公交公司,还有地铁、轮船,你们告市zheng府才对。’”
看来该公司眼里只有市长(zheng府),没有省长(zheng府),还真应了“官大不如管大”的政坛潜规则。只是我不清楚,该副市长可曾看过由省长签署的2007年5月1日起施行《广东省扶助残疾人办法》?知不知其第18条“盲人和重度(一级)肢残人凭残疾人证免费乘坐城市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其他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可以享受免费或者减半缴费优惠”的规定?倘知道,又何来“另行制定”一说?又何故对全省残疾人加个“户籍”门槛?而你这个“另行制定”要到哪个猴年马月才能出来?省里的明文规定到你这咋就模糊乃至虚无了?我以小人之心揣测,原因有二:
1、你副市长不是残疾人,不理解残疾人之苦。
2、你副市长后台过硬或不想干了,用不着理会省长(zheng府)。
是的,夏楚辉告巴士公司仅触及问题的皮一毛一,应该“告市zheng府才对”。巴士公司缘何气焰嚣张?无它,有市zheng府“另行制定”作后盾尔。
“作为一个残疾人,我是不幸的,但作为一个在法治社会生存的人,我又是幸运的。我不需要被告同情。今天我用一只右脚和一只义肢站在这里,支撑我的是法律。优惠坐车是我作为残疾人享有的法律权利,不是享受哪个人给我的怜悯。”——根据这段夏楚辉在法庭上的讲话精神,我建议该“另行制定”的副市长背上几根烂树枝向省长请罪去,坦承广州比广东小,并当面宣誓要服从广东省领导,做个听话的好大哥——须知清远、揭阳、汕头、东莞、佛山、云浮、梅州等弟妹城市对残疾人早实行优惠、早取消户籍限制了;同时请省长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广东省扶助残疾人办法》的落实工作,莫给全省残疾人开空头支票——开空头支票谁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