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上午9时许,现年50岁的于小兰被押上法庭,她头发花白,脸色*也苍白。旁听席上坐着于小兰原来的同事和亲属。
听到法官宣读“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时,于小兰一直紧紧捏着衣服角。
旁听席上一名家属大声喊“不服”,但很快被旁边的家人制止住。于小兰并未表示是否上诉。(5月23日《中国新闻网》)
缘于文凭造假而附带的查出一贪赃枉法,于小兰是不幸的。相对于一个在职环卫部门的“领|导|人”,能以权谋私的套牢几千万元公款,不无是职场本身存在的漏洞,更是这些“领|导|人”能以此下手将国有资产占为己有的“思想”。
从于小兰的贪赃,可以看到每个岗位存在的“高管”有此“爱好”,就如同广州开发区规划国土建设局原副局长黄鹏一样,将公款“收藏”起来,美其名曰“个人爱好”。如此类推,于小兰亦是“爱好”钱财,购得楼盘从中转手不说,还能“倒账”,进行操作。
现在是根据举报来查假文凭,却查出了真贪一污。如果不是查出“转账”过来的资金,这笔款项相信将在不上交国家的情况下暂且由于小兰“掌管”,或许在“期待”中将“国有”慢慢变成“私有”,这样,账面也没有了,钱财也到手了。
当遭遇举报而通查后,于小兰的的贪赃枉法才曝光于世。明明是贪了,审判后家属却喊“不服”,其结果有点让人“信服”。因为于小兰还没有将这笔钱归为“己有”,还没有规划到自己“随一心一所一欲”的地步。
判了终是判了,于小兰服与不服,只有也自己心里清楚。家属没拿到一分钱,当然是会喊“冤”,正是欲|望下的侥幸,于小兰才理解曝光后的结果,如同霜打的茄子,不打算提出上诉,家属喊冤不能说是冤了。这也告诫那些明明是贪得无厌,仍然存在侥幸的官员,再狡猾的狐狸终是逃不过猎人的眼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