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的一天下午,我在江堤上散步时遇见了几位在绿化带上锄草种花的阿姨,其中一名认识我:我在某银行营业厅做保安期间曾帮她填过开一户单。
“小谢,你现在结婚了没有?”这位阿姨姓顾,叫顾六秀(化名)。
“没有没有,”我边走边说道,“顾阿姨,你又不会做媒,要不干脆帮我……”
“我这同事有个女儿没结婚,叫她女儿嫁给你算了!”我以为顾阿姨是在跟我开玩笑,不好从中打趣,遂加快步伐前行。
“欸——!小谢!你过来!我这同事有话要对你说!”顾阿姨喊道。
我回头见她们都直起腰笑眯眯地望着我,不忍就此走开而转身返回那聊天之地。
“你现在还在那银行做保安吧?”顾阿姨问道。
“不在了,”我说,“我已经辞了职要办自己的事(为《中华人更美》个人文集找出路)。”
“我们那里有个女孩不晓得你中不中意,”顾阿姨的同事道,“她谈过男友,不合意没有谈成而被男的砍了几刀,她的父母亲也被那男的砍伤了……她现在县城某店子里当售货员。”
“我自己的事没有办成,暂时还不想谈女友。”我说道,“谢谢了,再见,顾阿姨!”
像顾阿姨同事所言的“男子谈爱不成而刀向女方”(正点大丈夫虐妻伤妻之事在此且不做论)之案例,可以说是不计其数。前些时候,有媒体披露“人肉搜索”导致某男找到隐身女友,逼情不成而将之杀害一事;而就在最近,又有媒体报道说有女在被男友刺几刀后喊“我爱你”而保命之案例,如此种种,足以暴露我国法律对潜在的“凶情群体”——用残忍手段逼婚的男子的威慑力严重偏向!
在现实中,“鲜花”之所以层出不穷地插在“粪堆”上,很有可能就是“粪堆”软硬兼施的结果。由于“粪堆”难以善待“鲜花”,这就为情*色*市场提一供了“可能的货源”。“凶情群体”的恋爱观与哲学青年或有识后生的交友方式可以说是两极对照的:一方是“不则杀”,一方是“不则祝”。盗窃、抢劫犯得手后的消遣方式是大肆挥霍——上宾馆酒楼找“三一陪女”,奸商恶霸上跳下爬又住奢华;而在另一方面,冒险见义勇为或躬耕奉献者却很有可能遭到恶方或所附权势的打击报复,直至活得不成*人样。
传统的国情咨文中主张“惩恶扬善”,忽略其“惩恶”成绩卓越一面,在“扬善”上明显“力不从心”——“扬善”可以是虚张声势的“无雨之雷”,而“扶善”则是有意识的积极行动——人谁不追求幸福,好行得好报何乐而不为?——在号召力上必然会“可持续地上升”。
笔者抛砖(可别说是打“飞镖”哦)认为:对付不一良风气或黑帮雏形,对付在情爱场上凶相毕露之辈决不可手软或延缓追究,应将其“制”成像“标本”一样“展示”在“法理”“人道”之上空为世人所见,达成警效以减“后继”;不时奏响正义旋律、放出美德美人真品影像吸引世人视听,对待社会上的“牛行”“猫举”,应给予“看得见摸得着”的有力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