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国内开展保护性狩猎,以增加保护区、动物园的资金,改善当地人民生活,可行么?
首先是狩猎许可的审批过程、猎杀种类、猎物去向,乃至枪支的管理,在操作中能否真正得到有效控制。操作中总会有各种各样的漏洞,有条件开展合法狩猎的又主要是经济较差、管理水平较低、还涉及少民等敏感问题的西部省区,隐患不用多说。如果猎人猎杀许可之外的动物、使得保护动物制品流入市场、或是私藏枪支等等,都会给环保和执法带来很大麻烦。
保护区的狩猎收入能有多少用于环保投入和补偿当地居民,也需要很严格的监管机制。在国内要想这样,环保方面的法律、各有关部门的职权范围,需要大改。想想保护区改革、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都多年没能实现,对此相当不看好。
还有,高原荒漠地区的生态比较脆弱,近年一些保护区还受到无序采矿、气候变化、过度放牧等影响,在缺乏长期种群调查的情况下,轻言“有条件开展狩猎”很冒险。
另外,狩猎在欧美国家是一项贵族传统,但在汉族文化中很早就被看作乡野村夫的谋生手段而已,国内阔佬的狩猎愿望未见得有多高(毕竟正如马云所说,出野外是个苦差事。去高原荒漠地区打猎更是如此)。猎场很可能主要吸引的是外国狩猎家。
之所以强调“外国”,也引出了个人认为最严重的一个问题:如果有钱人、外国人可以猎杀保护动物还自称“这是环保”,广大公众会怎么想?这么多年好容易才有点效果的环保宣传,会不会就此毁了?
可以想见,让每一个人明白有控制合法狩猎的正面意义,未见得比让人们理解动物园的动保意义、核电站和转基因的可靠性容易多少。相当多人对此的认识,都会停留在“穷人辛辛苦苦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为了给富人打着玩”这个层次,或者哪怕理解但心里仍然会感到不平衡。那么这样一来,“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这个最能鼓动普通人投身动保的口号,还有意义吗?既然富人可以打一级保护的北山羊、野驴、羚牛,普通乡民抓个野鸡野鸭还有什么负罪感?那些吃野味、买野宠的普通市民还有什么负罪感?恐怕更多的是一种感到“许他们做就许咱做”的快意吧,法制宣传的难度不知道会高出多少。像穿山甲这样引不起阔佬打猎兴趣、又已经被人吃得差不多的物种,到时估计就毫无希望了……
更进一步,甚至连公共场所节水节电、不攀折花木、不乱扔垃圾这些不利己的简单环保行为,都会有更多的人出于逆反心理而不去履行。
我不知道非洲、欧美那些国家公园的狩猎收入是多少,能做多少事情,还请专业人士科普。但作为一个媒体工作者,单纯从社会管理和社会传播的角度,个人认为这种合法狩猎恐怕是弊远远大于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