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讲话稿:在全县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领导讲话是一篇经典的领导讲话稿,你可以先模仿,然后融会贯通
(二)认真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进步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主要领导坚持轮流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在解决矛盾纠纷的过程中密切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各乡镇、各部门坚持了矛盾化解定期排查制度,不仅使大量矛盾纠纷得到了及时发现,也为处置化解工作打好了基础。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大部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处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包案领导、包案单位、包案责任人和包处期限进行了处理。同时,注重从源头上推进社会矛盾的预防化解工作,狠抓基层调解组织建设,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的社会矛盾调解机制进一步完善,建立了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土地纠纷、建筑工程纠纷等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使大量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妥善处理。2017年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46件,调解率100%,成功139件,成功率95%,未发生一起因矛盾纠纷激化导致发生刑事案件的事件,无一起因矛盾纠纷处置不及时引发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切实起到了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的作用。
(三)充分发挥政法职能作用,服务经济建设能力进一步提高
2017年,全县政法各单位不断强化大局观念,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553”工作纲要,以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首要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关系,主动为经济建设提供直接有效的法律保障和服务,促进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年县法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311件,审结307件,结案率为98.7%,依法保护了市场主体的权利,维护了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检察机关不断转变执法理念,加大了对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保护了县域经济发展和投资者的权益。公安机关积极立案查处涉税、诈骗、制假、非法经营等犯罪活动,广泛开展不安定因素大排查,有效防范了恶性事件的发生。司法行政机关巩固和完善了律师、公证、司法所的法律服务体系,提供法律咨询700多次,代写法律文书92件,经济公证8件,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四)积极探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举措,社会管理呈现出良好局面
一是积极推进流动人口和重点、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工作创新。对流动人口,我们逐步推广了“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服务管理模式;二是推进城乡一体化户籍改革创新。制订了以房入户、以职入户、“三投靠人员”入户、人才入户以及我县特有的国防移民入户户籍改革政策,凡符合准入条件的,均可根据本人意愿迁入城镇。三是创新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强化了“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以切实提高民生保障水平为着力点,科学推进了农村、城镇低保登记、发放标准,规范了工作程序,确保了保障对象准确,保障标准合理,保障工作透明、公正。四是在城区推行了网格化管理的新模式,目前入户调查、绘制示意图、划分网格的初步工作已完结。五是规范和加强了基层综治组织建设,加强了基层综治办、综治工作站、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和检察联络室及调委会、治保会、乡镇综治工作中心等配套组织建设。六是完善了司法信访救助制度,最大限度地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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