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送来一匣信笺,笺上刻着两位古装的人,相对拱揖,一旁题了如面谈三个大字。是明代钟惺的尺牍选第一次题这三个字,这三个字恰说出了写信的用处。信原是写给你或 你们几个人看的;原是我对你或你们几个人的私人谈话,不过是笔谈罢了。对谈的人虽然亲疏不等,可是谈话总不能像是演说的样子,教听话的受不了。写信也不能像作论的样子,教看信的受不了,总得让看信的觉着信里的话是给自己说的才成。这在乎各等各样的口气。口气合式,才能够如面谈。但是写信究竟不是面谈;不但不像面谈时可以运用声调表情姿态等等,并且老是自己的独白,没有穿插和掩映的方便,也比面谈难。写信要如面谈,比面谈需要更多的心思和技巧,并不是一下笔就能做到的。
可是在一种语言里,这种心思和技巧,经过多少代多少人的运用,渐渐的程式化。只要熟习了那些个程式,应用起来,如面谈倒也不见得怎样难。我们的文言信,就是久经程式化了的,写信的人利用那些程式,可以很省力的写成合式的,多多少少如面谈的信。若教他们写白话,倒不容易写成这样像信的信。《两般秋雨随笔》记着一个人给一个妇人写家信,那妇人要照她说的写,那人周章了半天,终归搁笔。他没法将她说的那些话写成一封像信的信。文言信是有样子的,白话信压根儿没有样子;那人也许觉得白话压根儿就不能用来写信。同样心理,测字先生代那些不识字的写信,也并不用白话;他们宁可用那些不通的文言,如来信无别之类。我们现在自然相信白话可以用来写信,而且有时也实行写白话信。但是常写白话文的人,似乎除了胡适之先生外,写给朋友的信,还是用文言的时候多,这只要翻翻现代书简一类书就会相信的。原因只是一个懒字。文言信有现成的程式,白话信得句句斟酌,好像作文一般,太费劲,谁老有那么大工夫?文言至今还能苟偷懒,慢慢找出些白话应用文的程式,文言就真死了。
林语堂先生在《论语录体之用》(《论语》二十六期)里说过:
一人修书,不曰示悉,而曰你的芳函接到了,不曰至感歉甚,而曰很感谢你非常惭愧,便是噜哩噜苏,文章不经济。
示悉,至感,歉甚,都是文言信的程式,用来确是很经济,很省力的。但是林先生所举的三句噜哩噜苏的白话,恐怕只是那三句文言的直译,未必是实在的例子。我们可以说来信收到了,感谢,对不起,对不起得很,用不着绕弯儿从文言直译。--若真有这样绕弯儿的,那一定是新式的测字先生!这几句白话似乎也是很现成,很经济的。字数比那几句相当的文言多些,但是一种文体有一种经济的标准,白话的字句组织与文言不同,它们其实是两种语言,繁简当以各自的组织为依据,不当相提并论。白话文固然不必全合乎口语,白话信却总该是越能合乎口语,才越能如面谈。这几个句子正是我们口头常用的,至少是可以上口的,用来写白话信,我想是合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