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那天是在三湘人家吃饭,我坚持不喝酒。我不喝酒的主要原因的确是因为自己是高血压,天天在吃药。所以,我不管多少人骂我,我只要了一瓶啤酒,而且坚持只喝这一瓶。大家无奈,只得听我的。
酒至一半的时候,阿菲来给我敬酒了。她要敬我白酒,而且必须三杯。我死也不干。于是她道:既然在高中的时候,你一直暗恋我,我成了你的动力,所以你拚命学习考了全校第一,才有今天,那么,我真的感觉天大的荣幸,你敢说你不喝我敬的这三杯酒?
这很杀人,我不喝也不行的。于是,三杯白酒就这样下肚了。
这当儿,又新来了一个同学,他现在是某县的武装部政委,县委常委。他一屁股坐到了我的旁边。他如果是一身官气,我一点也不想理他,问题是他全是同学时的哥们义气。他是酒仙,我在他身边,自然我成了重灾区。我喝了他几杯白酒,真不喝了。好了,他开始给我唱藏歌。天啦,于是不喝酒的我红的、白的、褐色的,灌了一肚子进去。我知道,我一混喝定醉,今天不喝醉不行了。
已经开始躲酒的时候,玫瑰来了。她现在就是我暗恋的对象,拷,我现在都四十多岁了耶,但是那感觉真的就是暗恋,我很高兴我现在有这感觉。她来给我敬酒,我不可能拒绝,三杯白酒下肚了。而且,我还对快要离去的她道:玫瑰,我还想你奖励我三杯白酒呢。
于是,玫瑰以后,白的、红的、褐色的酒,决堤般进了我的肚子。
我醉了。醉了就成了真人了。我记得下来就是唱歌,我抓起啤酒每人都是干一个!我成了歌霸,一人抢着话筒唱,反正我也唱得好,不过那天晚上总是跟不上调,说机子坏了,放快了。强拉着所有的女同学跳舞,当然不知道拉着玫瑰跳了多少次。
最惨的事情是在回家的途中。我他妈的喝了那么多酒,都没醉昏。我在车上成了一个真正的真人,说着真话。我对车上的人道:……我知道,在我们这群同学中,阳哥喜欢鹃妹;伟哥喜欢阿菲;而我,大家都知道喜欢玫瑰……。
阳哥、鹃妹、阿菲、伟哥、玫瑰一声不吭,只是笑咪咪地看着我。
第二天早晨一醒,我首先记起的就是这些话。我当时的感觉就是想用自己的拳头,把自己的牙齿捶光;想用一把剃胡子的刀片,把自己这多事之嘴的四周,都划成像那炸开的腰花。
如果人在清醒的时候有酒醉的时候那么脸厚,共产主义早就实现了!当了真人后,快一年时间了,我都不好意思与大家见面----不敢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