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咕咕”
七七的五脏庙不争气的反抗着,她看了一眼手表,已经12点了,可怜的乖乖们。
“肚子饿了。”
“我不饿。”
男生看着七七纠结的小脸,说:“去吃点东西吧,”他朝身后的第一次快餐店努了努嘴,冲着她笑了一下。七七咽了下口水,看到手中的书,脸上孩子般的兴奋又被失望取代了。
“走吧,我请你,算是和你道歉,不过我也是个穷小子,可请不起大餐。”
思索了一下,七七还是和他进了快餐店,并许诺留下手机号,下次把钱还给他。就这样简单的他们相识了。
没有太多的交谈,七七只是优雅的吃着面条。也许真的没有一见钟情,但是总会有某张面孔,因为某些原因,深深的刻在你的记忆里。这种人可能不再爱的行列,但是绝对属于喜欢。
缘,妙不可言,遇见,也是如此。你永远不知道,下个路口,你会看到怎样的风景,遇到怎样的人。
快餐店的顾客越来越少,男生和七七却并无要走的意思,尤其是忘记带伞的七七,她可不想成为一个小落汤鸡。
外面的雨依旧那么大,坐在店内,七七还可以清晰的听到雨点打在地上的声音,啪嗒啪嗒的。牵牛花还好么?七七忽然想到,透着窗子向外望去,幸好选了窗边的位置,还可以关注下那个小生命。
它还是那么的坚强,虽然东倒西歪的,但是并未屈服,就像…妈妈,十七年来…想到这,她的眼眸黯然了。
七七和男生就这么静静的坐着,谁也没有打破沉默的氛围。
等,雨停。
一个电话打来,七七匆匆离开了快餐店,如果故事没有接下来,那么这里可能就是结尾了,七七走了,也没有留下男生的电话号码,她只记得,他是个阳光又温暖的少年。而他确是在七七匆忙中落下的书上,看到了她的名字“七七”
他重复着七七的名字,她,真是个可爱的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