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置拱卫司,秩正七品,管领 校尉,属都督府。后改拱卫指挥使司,秩正三品。寻又改为都尉司。洪武三年,改为亲军都尉府,管 左、右、中、前、后五卫军士,而设仪鸾司隶焉。四年,定仪鸾司为正五品,设大使一人,副使二人。十五年,罢仪鸾司,改置锦衣卫,秩从三品……”(出自《 明史》)
锦衣卫,是明代专有军政特务机构,其前身为朱元璋设立的“拱卫司”,后改称“亲军都尉府”。锦衣卫主要职能为“掌直驾侍卫、巡查缉捕”,其首领称为 锦衣卫指挥使,一般由皇帝的亲信武将担任,直接向皇帝负责。 洪武二十年(1387年),朱元璋下令焚毁锦衣卫刑具,所押囚犯转交 刑部审理;同时下令内外狱全部归 三法司审理,将锦衣卫废除。 明成祖时,锦衣卫又得以恢复,并由北 镇抚司专门处理 诏狱。有明一代,锦衣卫一直存在。
他们直接听命于皇帝,可以逮捕任何人,包括 皇亲国戚,并进行不公开的审讯。也有参与收集军情、策反敌将的工作,如在 万历朝鲜战争中收集了大量的日军军情。延续至1661年 南明 永历帝的锦衣卫指挥使 马吉翔与掌卫事任子信于 咒水之难被杀才可说是正式结束长达290年的历史。
清朝入关以后,仿效明朝制度,仍然设立锦衣卫。顺治二年(1645年),改称 銮仪卫。清朝的锦衣卫仅存在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