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这三条员工守则,李斯承必须早上6点多起来给曾奕欢做早餐,7点多就出门挤地铁。
曾奕欢每天8点后起床,看着桌上每天不重样的早餐,她心里充满了罪恶感,吃呢,还是不吃呢?吃,则代表她不但霸占了李斯承的身,还霸占了他的心,不吃……不吃就浪费了自己的钱,买菜的钱都是她给的!
所以当然是吃的。
有了第三条准则,李斯承也不敢跟曾奕欢提男女交往的事情了,都是工作上的事。叉上叨圾。
晚上下班,曾奕欢会提前半个小时离开办公室,有时逛到很晚才回来,这样可以避开李斯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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