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我纠结了,抱着走?抬着走?或者背着走?最后我还是抱起了她,不怎么重嘛,估计也就90来斤。我突然感觉脚底生风,要知道,在这个节骨眼上要是被她朋友或者家人看见,我可是百口莫辩,跳到黄河都洗不干净的。
还好,直到家门口,都没人,永川可真是鸟不生蛋的地方。把她放下,让她靠在我身上,天知道,我不这样怎么摸钥匙出来开门嘛。
进屋,把她抱进了我的房间,一路到现在,她都闭着眼睛,似乎也只有力气呼吸了,哎···这酒味道可真浓,我都是喝了酒的人还觉得呛鼻子,我了个草,喝不下斗莫喝老嘛!
把她抱在了我床上,我才仔细观察了她,一个白色的T桖衫,下面一个牛仔超短裤,脚上穿一脱鞋,关键是那脸,长得还算标致,胸口有节奏的上下起伏着,MD,有反应了!等等,我在想什么,虽然我和前女友分手大半年了,可还没有泯灭我的人性,不可以趁人之危,可心里这样想,这脚它却怎么也挪不开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