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下面开始回答你的问题:
1、他们只要有生育能力,就是能有孩子的。虽然目前国内有计划生育政策,但以你老公的财力而言,估计是能蒙混过去的。而你我都不能确定她们是否有孩子。
2、我以前说过的让老公写下“非婚子女不享有继承权”,这个是粗浅的说法。实际上,我说的是让你老公订立一份遗嘱,里面写明所有财产给xxx(你和儿子),因为遗嘱继承大于法定继承,所以倘若你老公身亡,他的婚外生子就没有财产可分了。
当然,如果他们没有生活来源,孩子又未成人,也许需要保留一定的生活费给他们,具体的判例我不是特别了解。注意,是让你老公订立遗嘱而不是订立协议。此外,一定记得要去公证你拿到的遗嘱,因为公证遗嘱的效力大于普通遗嘱的效力,这相当于给你多加一份保险。
即使他再定遗嘱,只要新遗嘱没公证,那也还是以旧的公证的遗嘱为准的。但上述内容成立的前提,是你老公本身不想分财产给他们,否则他要是生前赠予或者再另订一份新遗嘱并公证的话,你手里的遗嘱是没有作用的。但不管怎么说,先订立一份这样的遗嘱,非常有必要。
3、她跟了你老公十年,青春都没了,倘若没有孩子又没有名分,我觉得她有可能会自杀。不过,你老公给她买了房子,我感觉她未必会舍得死。
4、你根本不要理她,这件事和你没什么关系,你不要引火上身,让她把矛头指向你。凡是恶人,都让你老公去扮。如果万不得已要出场,你一定要优雅大度,说:“男人么都那样,我觉得睁只眼闭只眼就得了。他和我性很和谐,我们感情也很好,三十多年了,我不会和他分手,你又干净又不花太多钱,与其让老公招妓,还不如找你们这样的呢。对了,我老公经常在外面花,他的女人不止你一个,你可要打扮漂亮点,免得被新人踢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