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因为要维护嗓子的原因,一直很安静的侧耳凝听,最后,我和他互换了一个眼神,便相互之间的知道了对方的想法。
慕歌从始自终没有说一句话,我于是成为了他的嗓子开始和秦齐讨价还价,各方面我都为慕歌考虑周全,将秦齐逼迫的一再的让步。
末了,合同敲定之后,秦齐有些恼怒的站了起来,对慕歌道:“你请了一个了不得的助理!”然后,我看见他头也不回的扬长而去。
这样的报复原本就不是我想要的,我只是想要向他证实我的能力,离开了天骏,离开了秦齐,我也是可以堂堂正正的活,并且活得多姿多彩。
可是——
突然,我感觉到桌子上有旋律的敲击声,抬起头的时候,看见慕歌很是享受的闭着眼睛,修长白皙的手指在玻璃桌上敲击着,那敲击的声音或沉或轻,不可思议曼妙的旋律就那么有节奏的响起来。
他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情不自禁的哼出来:清浅流溢的校园时光啊/我爱上了一个人/从此/也恋上了一座城。
那沙沙哑哑的歌喉,那动人心弦的曲调,让我不禁的就像是回到了那年,那月,那日还懵懂无知的校园时光。
我沉浸在他的歌声里,也学着他的闭上眼,慢慢的在歌声里唤醒记忆和情感。
然后,我听见一个声音对我问道:“你知道这首歌的名字吗?”
我摇了摇头,他却笑了,那笑容有些炫目的耀目,而后,慕歌道:“这首歌是我为了一个我曾经很喜欢的女孩写的,因为喜欢上了她,所以,连带着她喜欢的城市也一直的喜欢。”
我沉默的听着,他叹息,伸出手在虚空里抓了一下道:“我曾经怯弱而胆小,觉得我没有资格给她幸福,可是,现在,我觉得我有能力了!”
我有些想哭,听着这个故事,听着这首歌的旋律,明明是对青春年少无尽向往的歌曲,却无端的让人生出一股子的遗憾和惋惜之感。
“那她现在在哪里?”我问,只是很不经意的一问。
“她和班上一个家庭富裕的男孩子在一起了,她曾经说,我有一个上天赐予的嗓子,有一个最完美无缺的歌喉,她说,如果可以,以后她都可以给我写歌!”慕歌的神色迷蒙,那种憧憬和回味的感觉是那么的美好。
“所以,很久以前,我一直一直的努力,就是想有那么的一天,我能够将她给我写的歌唱出来,然后——红遍大江南北!”他笑了,那笑容里竟然带了几分的孩子的满足。
我没想到,我照顾的艺人在这么功成名就之时还能说出这样的豪言壮语,我觉得我应该为他的理想鼓舞和喝彩,于是,我拍了拍他的肩鼓励道:“会的,你这么红,只要是你唱出来的都会红。”
“可是,时间会沉淀一切,好的歌曲是要经得起时间的沉淀,我要用这样的方式让全世界都知道我对她的爱慕,曾经,那么卑微的不敢和没勇气表达的爱慕!”他目光灼灼,比过了外面午后火辣的日光。
这样胸怀大志的慕歌,这样深情而动人的慕歌,总是在不经意间给我勇气,他的目标即将成为我的目标,他的理想即将和我未来融入我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