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L说,不可能,这是我读者群,我从没放过大叔进来。大叔的QQ老娘烂熟于心,每天用网页进他□□空间,可能不熟悉吗吗??我怎么可能把他放进读者群,然后看我天天发疯?
我和L一对峙,做出以下结论:
一、大叔肯定用了小号
二、大叔潜移默化混进了我的读者群。
到那个时候,我都还没有怀疑过知心大姐姐,只是觉得大叔可能进了群,默默看我在群里发疯打滚,我一想到我在群里和亲们大力推荐GV啊,看着帅哥流口水就冒汗。
拉着L哭,说你一定要把我抓出这个粽子,我要把他T出去。L在我的贿赂下答应了,然后给大叔打电话,那时候大叔刚好在出差,L就一口咬定,说上次去大叔新房子玩,把什么什么东西落在他家了,现在着急得很,要用。要去找。
大叔毫无怀疑啊,说行,你去找吧。于是我和L连饭都没在家里吃,就跑到他家去拿大叔家的钥匙(大叔新屋子的钥匙他爸爸那边有备份)。然后溜到大叔家,一开他的台式电脑,还好没有密码,于是于是,我发现QQ上有两个登陆号码。
我再已登录自己的号码查询,真相大白了。
啊啊啊啊啊,JMS啊,这不是在拍偶像剧,任谁遇到这种事情都不会感动,而是抓狂。老娘当时气得三丈高,立马就要打电话跟大叔绝交,L拉住我,说你别这样,你一冲动就犯傻,我哥也是关心巴拉巴拉。
在劝解下,L又请我吃了顿烧烤,我消消火,答应他不冲动。L鬼点子最多了,他说一定帮我整回来,让他哥哭笑不得,叫我不要轻举妄动不要打草惊蛇。
我说好,我不好冲动。
靠!!老娘不冲动才怪,第二天我就在□□上把大叔骂得狗血淋头,扒了他的马甲。其实我觉得,我不算出卖L,因为我也是考虑了一个晚上才骂娘的,恩,不算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