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总这么盼望着,于是有天,我穿着拖鞋在校服务部买酸奶,有一个大汗淋漓的男生走过来说:“嗳,你现在请我喝罐可乐的话,等下我就请你吃晚饭。”我愣愣地看着他,他大大方方地翻出运动裤空空如也的口袋说:“打球呢。你看,真的没带钱,可是又很口渴。”他的眼睛深深的,可是又偏偏直来直去地盯住我。我不知所措地错开眼睛:“哦。”然后这个人就理所当然地拉开汽水拉环,一饮而尽,最后对服务部的阿姨说:“她替我付钱,穿拖鞋的那个小个子。”再然后他就跑跑跳跳地走开了。他甚至没有回头看我一眼,我有些恍惚地站在那里,回想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当天晚上我并没有等到允诺的晚饭,我不愿意承认我是在等着谁,可是我一直饿着肚子,换好干净的淡黄色球鞋,不时跑到宿舍楼下的服务部附近走走停停。
像个傻瓜。这是钉子说我的。我拉他去校门口吃小馄饨,把这件似乎不足挂齿的小事告诉他,那时候已经九点钟了。
钉子对我一向言辞激烈,可是我们亲近无比,他总喜欢把我的名字写成“凡凡”,我们是小学时的同桌,初中时的同学,高中失散了三年,终于又在异乡大学里重新会合。
“你忘了这件事吧。这个人听着就不像好人,再遇见也别理他,听见没有?”钉子这样告诫我。
可是我终于没有听钉子的话。
几天后的一个傍晚,我拎着开水走回宿舍,路过服务部的时候,一个瘦高的男生突然走过来夺过我手里的暖瓶,我惊惶地抬头,望见一双深深的眼睛:“那天说好请你吃晚饭的,可是后来发现确实没有带钱。今天请你吃吧。”我注意到他的睫毛很密很长,脸孔很分明。
我支支吾吾的,可到底还是去吃了那顿饭。
他就是乐言,城市最东边建筑大学的学生,大三了。上一次他来我们学校找老同学打球,这一次他来找我还一罐可乐的人情。
后来,我们就恋爱了。
我和乐言的恋爱本身很平凡,吃饭散步笑笑嗔嗔的学生情侣,平凡的甜蜜,平凡的争吵,最后也平凡地分手。甚至理由也那么平凡:乐言上一任女友回来找他,他发现他还是爱那个女孩更多一点。
对不起,她是我的初恋。乐言这样跟我说,就这么理所当然地结束了整个事件。
我只好转身离开,没有再说什么。
C
2003年7月26日之后的很长时间,季节定格在秋天,记忆里都是落叶萧索,天空倒是晴朗的,但阳光很薄淡。我一直很忧郁。
我总还是会想起乐言,当我走过与他散步的校园,望着手机上他给我买的绿松石吊坠,甚至,当我握着一罐甜蜜又伤心的可乐,我总会想起他,不由自主地,无可奈何地。
钉子在昏天黑地地忙着考G考托,他突然奋发图强起来,可是他仍然会尽量陪我吃饭,在食堂的人声鼎沸里一边快速往胃里塞下食物,一边听我不务正业的多愁善感。我知道我多少让人觉得泄气,尤其对于一个斗志昂扬准备出国求学的上进青年而言,我这样的无精打采实在有碍视听。可是,除了钉子,又有谁会陪这个失恋了意兴阑珊的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