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是一个刑事案件,就是建国以来少有的严重爆破杀人案,非同小可。锦州市刑侦人员不敢轻视,向辽宁省公安厅求援。
辽宁省公安厅刑侦专家刚到现场就断定,这不是爆竹爆炸,爆竹肯定没有这么大的威力。
经过现场的分析,爆炸的并非爆竹,而是煤矿上常用的硝胺炸药,还发现了雷管。推测炸药不少,大约10公斤,才能将整个车顶炸飞了,全车乘客非死即伤。
刑侦专家再三分析,终于确定了爆破点是在车厢靠前面的上层卧铺上。这个卧铺的乘客就是那个王姓的胖女人,她已经被当场炸死。
刑侦专家赶到停尸房,对尸体进行分析。王姓女人已经被炸得面目全非,双腿正面被炸得粉碎,腹部被炸开一个大洞,死状很惨。
根据车辆上的爆炸情况,刑侦专家认为,炸药就是在王姓女人的大腿和腹部之间爆炸的。也就是说,王姓女人是用大腿夹着这个包,顶在腹部上,然后爆炸了。
刑侦专家细心地发现了起爆器残骸,那么可以确定,这个炸弹是被手工引爆,并非定时炸弹或遥控炸药。显而易见的是,这个王姓女人应该就是引爆炸药的人。
如果不是这样,谁会把炸药这样放在身上呢?只有凶手才会!
这个初步结论被通告给受伤的乘客和王姓女人家属,没想到,立即遭遇强烈质疑。受伤的司机白玉军第一个就认为不可能。
白玉军说:“我开车这么多年,见的人也多。这个女人怎么看也不像坏人,更不像自杀报复社会的。爆炸前10多分钟,她还跟我闲聊,说到了市场别急着走,一起去哪儿喝个小酒。哪有一点儿马上要自杀的样子!你说别人能做这事我信,说她我绝对不信!”不单单是司机这么说,女人的家属更是认为不可能。
女人的丈夫很是愤慨地说:“你说她报复社会炸客车,绝对是瞎扯。我们两口子从小生意做起,苦干了10年,这两年才彻底翻了身。我们在赤峰市开了好几家店,一年能赚几十万。好不容易才风风光光的,她为什么要寻死?再说儿子刚考上大学,马上放寒假,我们还准备全家一起去南方旅游,飞机票都买好了。这时候你说她要自杀,这谁能信?谁自杀也轮不到她!”
当然,警方没有轻信他们的话。经过反复的调查,证明这个王姓女人确实没有动机。车上乘客中,没有一个同王姓女人认识,不可能是报复仇人杀人。至于报复社会,似乎也不太可能。谁会在家庭美满富裕,生意蒸蒸日上的时候,突然搞这种事?况且,王姓女人根本没有搞到炸药的渠道,也丝毫不懂爆炸知识,连引爆器都没见过。
显然,王姓女人不太可能是凶手,刑侦工作由此陷入了死胡同。
在确定为刑事案件以后,1999年,锦州1·4特大恶性公路大客车爆炸案被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也是年度重大案件之一。辽宁省公安厅压力很大,被要求尽快破案。
爆炸案不同于其他案件,一声巨响后,现场破坏严重,想要复原是极为困难的。以辽宁省的刑侦水平,能够锁定王姓女人就很不容易了。万般无奈之下,他们向公安部求援。公安部立即命令爆炸刑侦专家高光斗赶赴现场,协助破案。高光斗是著名的爆炸分析专家,公安部八大“特邀刑侦专家”之一。
到了现场以后,高光斗精心分析了很久。他认为,从现象上来看,王姓女人确实有高度嫌疑。正常来说,如果不是凶手自爆,不可能将炸药夹在自己双腿之间。但王姓女人没有作案的动机,也缺乏获得炸药的渠道和实施爆破的能力。
高光斗认为,现场一定有什么被忽略的线索。他和助手、法医等人又仔细地梳理,前后检查了几千个碎片,终于有了意外的收获。
他们发现了几块非常细小的黑色导线碎片,相对均匀地分布在从车厢前部到后部。
这个线索意味着什么?王姓女人很可能不是凶手,而是一个人弹。歹徒并不是王姓女人,而是车厢后部某个家伙。这歹徒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让王姓女人帮他拿住这包炸药,然后躲在车厢后部,通过遥控炸药上的导线引爆。
他为什么这么做?只有一个原因:歹徒怕死,试图尽量远离爆炸点以保命。确定了这一点,下面破案就容易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