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吃货,吃货最难熬的一段时间就是在所有的小吃摊都关门的时候,突然从四面八方飘来炖肉的香味,花椒的辣,八角的辛,配上长时间的蒸煮来榨出食物原本的自然的香味。一丝一缕让你感觉活在人间却遥望仙境。
偏偏小区里的就是有那么一户人家总是在那个时候炖肉。总是摧残我原本就已经精疲力尽的身体和绷紧了一天的神经。我真的非常的想吃。不管我的晚饭吃的多么的饱可是每当到那个时候就总是能让我不断的吞咽口水。能够坐在餐桌前大快朵颐的品尝肉食真是一件美好的事情。
一开始我想也许时间长了,我就可以适应了。可是偏偏这几天飘来的香味更加的诱人,居然是狗肉。我不知道您有没有吃过这种特殊的肉食,不像猪肉那样让你满嘴流油也不是牛肉那样的充满嚼劲。那是透在骨子里的一种香味,一旦吃上一口就会让你欲罢不能,如果是在冬天的夜晚,守在烧的通红的暖炉与火锅前,来上那么一筷子配一杯甘醇的白酒那真的是不羡鸳鸯不羡仙了。
但现在,我能吃的只有手上的饼干与廉价的矿泉水。面粉混合糖与水勉强充斥肚皮进入梦乡。
其实我也有想过去城市的那些狗肉店去腐败与堕落,可是轰轰烈烈的爱狗运动让几乎这个小城里所有的狗肉店都关门大吉。
但是,那个词叫做什么来着,否极泰来。不可否认的是。我的运气一直以来都还是不错的。小区里一直都有一条流浪狗。可不是那种浑身脏兮兮饿的皮包骨头的。首先它很爱干净,小区有一个大大的喷水池,每天它几乎都会到那里去洗洗。而每天垃圾桶里留下的骨头和残羹剩饭把那狗养的膘肥体壮,皮毛光滑。如果放在市场上绝对是一等一的好货。据说这狗以前也是其他小区里的一户人家跑出来玩却找不到回家的路才会流落到这里。
我想吃了这条狗。而且杀了它的难度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高。它根本就不害怕人。有时甚至还会跑到那些小孩子的身边摇尾乞怜。
于是,我买了一把刀。或者说一整套刀具。那里面有着一把打磨的锃亮的碎骨刀。长度,重量和杀伤力,综合起来绝对是最趁手的杀狗工具。对准咽喉挥下,无声无息。早上七点的准时到来的喷泉甚至还会帮我冲洗那里面留下的血迹。
我坐在小区里的长椅上身后的腰带憋着那把武器。小孩子的吵闹伴随着父母的骂声在小区里喧嚣。我有点着急,那只总是会跑到小孩子里面的流浪狗,我今天根本没有看到。巨大的黑色的身影好像就在这样凭空的消失了。也许我太不细心了。我来的时候应该带上那些火腿肠或者是其他什么狗爱吃的东西才对的。也许这样它就会嗅到味道出现了。但现在,它也许到了其他的小区去找吃的了。
时间慢慢的流逝,不断有小孩子被父母带回家。窗户上的灯光亮,熄,亮,熄。如此循环往复最终变成四方形的黑色融入到周围一样黑色的空气中。我还在等,虽然很困,虽然很乏味。
窗户上的光线突然消失,四壁环绕的高楼整个进入睡眠,所有的一切都是安静的,没有吵闹也没有风。但是细细的听去,却可以发现灌木丛的沙沙作响之声。
老天爷从来不会辜负努力与持之以恒的人。今天晚上这个人就是我。光滑油亮的黑色皮毛在昏暗的灌木丛中翻腾。拔刀,一步一步的走过去。我感觉自己像极了书中描写的猎人,埋伏在钢筋水泥的草丛中向着踏入这个禁地的猎物露出凶狠的獠牙。
还有三米。我停下脚步,猫着腰,像一张绷紧的弹簧。我是跑不过它的,所以需要一次机会来吸引住他的注意力而我来一次突袭。
飘过的行云有时会遮挡天上的月亮,遮挡光芒的照射。但是很明显它遮挡不了眼前这只小狗的命。
沙沙的皮毛与灌木从的摩擦声越快来越大。“碰——”远处传来的金属门板撞击声松开了身体的发条。箭步,跳跃,举刀。金属没入灌木。刀锋划过皮毛撞击骨骼带来的颤动震得手掌发麻。我根本没有停下,一,二,三,四……。我以为自己是个猎手,但是现在我更像发疯的屠夫。
在十几刀,也许是几十刀过后,我记不清楚了。总之我停下来的时候已经很累了。眼前所看到的不过是在月光下变成黑色的血液流淌在草地上,地上散落了一地的肉块散发出浓烈的血腥味。
我想坐下来歇一会,但是似乎情况根本就不允许,从大楼的另一侧隐约的有灯光照射过来,大概是听到声音的小区保安吧。看着一块一块散落的美味。算了,看来今天这狗肉不能独享了。我抄起地上看上去最好一块向着家里跑去。
开门,几步之外就是我的厨房。我喜欢一回家就能做饭的房子。开火,烧水,忘记曾经听谁说过洗手做汤羹的男人是最有魅力的,我想说这句话的人肯定和我一样也是一个吃货吧。头可断血可流,唯有美食不可负。看着砧板上的肉,真的是血肉模糊不堪,我把它扔到水池里等着血管里的血液慢慢流淌殆尽……。
我发誓这是我这辈子吃到的最好吃的一次狗肉,不是因为我为它所付出的努力,而是真的非常的好吃,鲜嫩,却又带着浓烈的肉香。除了盐和油我没有放任何的佐料。但就是让人自始至终都无法放下筷子。也许是因为这是一条吃着人类的饭菜长大的狗吧。
第二天当咚咚的敲门声把我从睡梦中叫起来。我依旧可以闻到整个屋子里都充满了肉香。
“你好,江城公安局的。”
“哦哦,您好,有事吗?”
“昨天小区失踪了一个小孩子,想了解一下您昨天有没有看到什么可疑的情况。”
“嗯。没有。”
“据小孩子的父母描述,小孩儿失踪的时候披着家里杀狗留下的那张狗皮,并且还和小区里其他的小孩子一起做游戏。而且,据小区其他的群众描述,昨天晚上您一直都坐在那边的椅子上。”
警察瞟了一眼屋内,那里放着我的碎骨刀。我好像记得那上面的血迹还没有擦干。
“我们在小区的一个街道上找到了小孩子的一根手指头,从伤口上来看我们几乎可以断定这小孩已经被人……”
我看着警察,警察看着碎骨刀。
“所以说,您真的没有看到吗?还是您先解释一下您屋子里为什么这么浓的血腥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