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阴与阳的交界
传说与真相的交会
虚拟与现实的交结
黑子的力量开始辐射
蛊惑一颗颗好奇蠢动的心
当图片麻木了神经,当影音不再新鲜,
何妨找一个角落,开盏昏黄的灯,
一包零食,一瓶饮料,
进入书中诡异迷离的世界,
脱离烦人的现实,
为心情找出口!
★人物介绍★
程启思:警察,父母双亡,很有家底也很讨女孩子喜欢。
钟辰轩:程启思的新搭档,本职是心理学家。
文桓:心理医生,钟辰轩的老同学。
林明泉:警察,程启思的同事。
杜山乔:法医,素有「死人脸」之称。
朱锦:法医。
郭永诚:夜总会经理。
唐家华:小提琴手,一心追求施思。
田苏悦雅:警察,对林明泉有好感。朱锦的未婚妻,修声乐。
秦颜:日本舞剧演员,程启思的女性友人。
施思:舞蹈演员。
卓嫣:夜总会舞女。
卓紫:卓嫣的妹妹。
纪婉儿:文桓诊所的护士。
卢雪:女大学生。
文若兰:钟辰轩的未婚妻,文桓同父异母的妹妹,几年前在订婚宴上意外死亡。
正文 第一章 巴尔札克
他晃动着手里的那朵兰花,红色的丝线太细,兰花似乎是从午夜的黑暗里,幽幽地浮现出来,在五彩的灯光下折射出一点一点让人目眩的光芒。
这一年的冬天,在下雪,雪不大,H城永远看不到像北方一样的雪。满天细细的雨丝在飘飞─那是南方的一种雨雪,雨丝里夹着一点微雪。
这样的天气,街上自然连行人也是稀稀落落的。七彩的霓虹灯光却还是一刻不歇,地面的雪光映着灯光,亮晶晶的一片灿烂。
程启思揉了揉眼睛,收回视线。看久了,居然觉得眼睛有点刺痛。
他坐在一家酒吧的角落里。虽然在下雨,酒吧这晚的生意还算好,人基本上都坐满了。
程启思无聊地敲着桌子,他不想喝酒,但却受不了家里满屋抖下的寂寞和阴冷,房子太大,家具太少,灰白的色调干净却冷漠,让他想逃避。
程启思大口地喝了一口啤酒,目光有点茫然的在酒吧里掠过,突然地停住了。
靠窗的一张玻璃台面上,放着一只用红丝线穿着的项坠,坠子相当大,是白玉的,雕成一朵兰花的形状。
程启思忍不住多看了两眼,那玉质温润得令人惊叹,雕工也非常精美,绝对是价值不菲的玉坠,他抬起头,想看清楚这枚玉坠的主人。
那个靠窗的位置上,坐着一个年轻的男人。
酒吧的墙面是一整面透明的玻璃,隔着一层雨帘,外面的景色都是朦胧而迷离的,那个男人的影子,淡淡地映在玻璃上,映着一点点的雨光和彩色的灯光,彷佛披上了一层淡彩的外衣,连头发也在闪闪发光。
他突然回过头,双眼正对着程启思看,他的容颜精致如瓷器,浓眉斜飞,鼻梁高而挺直。瞳仁很黑,是程启思从未见过的一种非常深而澄澈的纯黑。
对方微微掀起唇角,是一抹有点嘲弄的笑意。
是在嘲弄自己的失态?程启思有点不好意思地转过头,那个年轻男人却突如其来地开了口。
「如果你愿意,可以跟我一起坐。」
程启思像被催眠了一样,果真坐了过去。他坐下来的时候,目光又不由自主地停留在了那枚玉坠上。
「真好的玉,是古董吧?」
「程先生也对玉有研究?」
一句话把程启思吓了一跳,他怎么知道自己姓程?
对方看着他的表情,微微一笑,说:「我姓钟,钟辰轩。」
程启思有点犹豫地问:「你怎么知道我姓什么?」他把自己从上到下地瞟了一眼,找不出来可以说明身分的东西。
钟辰轩却笑了一下,又说:「你是位警官,是吧?」
程启思警觉地盯着他看,钟辰轩并没有反应,嘴角还是带着那抹淡淡的笑意。「今天又冷又在下雪,有兴致来喝酒的人并不多。」
程启思朝他举起酒瓶。「你不也在酒吧里吗?」
「哦,我在酒吧,那是因为今天是节日。」钟辰轩喝了一口酒,他的睫毛很黑很密,一垂下来的时候,就把眼睛全部遮住了。
「节日?」程启思想了想,一月六号,怎么也想不出来是什么节日。
钟辰轩笑了。「今天是第十二夜,你难道不知道?」
「第十二夜?那是什么?」程启思依稀觉得有点印象,但一时却想不起来。
「第十二夜,就是圣诞节之后十二天假期的最后一夜,今夜是狂欢节最高潮的时候。」钟辰轩拿起那条项坠,轻轻地在面前摇晃。
程启思的视线不由自主地又被吸引了过去,一根很细的红丝线串着那朵白玉的兰花,每一片花瓣和每一丝***都精美绝伦,令人惊叹。
「如果那样,你应该拿一个十字架,而不是一朵兰花。」程启思说,「那是基督教的节日。」
钟辰轩淡淡一笑,不置可否。他晃动着手里的那朵兰花,红色的丝线太细,兰花似乎是从午夜的黑暗里,幽幽地浮现出来,在五彩的灯光下折射出一点一点让人目眩的光芒。
「TwelfthNight,orWhatYouWill。」
「……你在说什么?」
也许是酒喝多了,程启思觉得整个头都在发重,昏昏沉沉的感觉越来越浓。但一些记忆倒是从遥远的学生时代发掘出来了。
第十二夜,那不就是莎士比亚所写的一出轻喜剧的剧名?充满了巧合与戏谑的结局、皆大欢喜的闹剧,彷佛是真实世界之外,另一个世界的嘉年华。
钟辰轩的声音,听起来似乎已经有点远了。程启思用力摇了摇头,感觉脑袋里像是塞了一堆棉花。
「那只是莎士比亚为了主显节前夜庆祝而作的一部喜剧而已,其实『第十二夜』这个名字本身倒是没什么意义的。所以它另外还有一个名字叫做『各遂所愿』,你想要什么,都可以得到……
「怎么,你醉了?需要我送你回家吗?」
程启思最后的记忆就是有人扶着自己,似乎是在电梯里上楼,那种不断上升上升的感觉,彷佛永远也到不了头。
是在电梯里上楼吗?自己住的只是九楼而已……
第二天早上,程启思是被客厅里轻微的响动惊醒的。难道自己家里来了不识相的小偷?他一下就坐了起来,扯得头一阵剧痛。
这时候卧室的门被推开了,出现在他面前的,竟然是昨天晚上在酒吧遇上的钟辰轩。白衬衣,黑色长裤,因为开了暖气,他没有穿大衣。
钟辰轩微笑着,朝他伸出手。他的手指修长而优雅。
「我是你的新同事。昨天晚上,你醉得太快,我还没来得及做完自我介绍。」
程启思盯着他发呆,最后终于伸出手,握住了他的手。程启思猛地打了个寒噤,钟辰轩的手很冷,他刚从热被窝里钻出来,一下子不很适应。
「我醉了?是你送我回来的?」昨天晚上的事,他已经什么都想不起来,脑子也疼得让他无法多做思考。
钟辰轩把手抽了回去。「是的,我知道你家住哪里,钥匙是在你身上找到的。」
程启思犹豫了一下。「昨天晚上……」
忽然,他的手机响起了疯狂刺耳的铃声,程启思呻吟一声,把手机放到了耳边,「嗯?什么?好,我知道了,就过来。给我介绍新同事?不用了……」
他看了钟辰轩一眼,那一眼意味深长,「我已经认识他了……当然,我会跟他好好相处的。」
程启思把手机扔开,开始穿衣服,「有案子了,是一起谋杀案,死者是个年轻女人,她的双手被人割下来了,没有在现场找到。」他用力按着太阳穴,痛得要死。
钟辰轩说:「我冲了咖啡,不好意思,我饿了,所以动了你的厨房。」
程启思耸了耸肩,「我不介意。我的上司说,要你跟我同住,以后多多关照了。」
他朝浴室走去,忽然回过头,说:「案件就发生在昨天我们见面的酒吧,真是巧,不是吗?」
钟辰轩打断了他的话头。「记得昨天是什么节日吗?」
「记得,你说是第十二夜。」
钟辰轩转身走出了卧室,披上大衣。
「对,第十二夜就是各遂所愿的夜晚,你有什么愿望,如果在这天晚上祈祷,也许是会实现的。第十二夜,是狂欢节最高潮的时候……你看,今天一早,不,或者是昨天的零时过后,凶手就开始了他的死亡狂欢。」
他的语气让程启思觉得不舒服。
「不过是一件普通的谋杀案而已。跟你说的第十二夜没有任何关系……」
钟辰轩正在喝咖啡,这时候回过头对他微笑,不着痕迹地打断了他的话:「以后,请你多指教了。」
程启思没有回答。他突然觉得钟辰轩的笑意就像是一个谜题,虽然动人,但却让人不解,甚至有点害怕。
这时候还是清晨,清新的空气吸进鼻子里有点刺痛的感觉。虽然街上的行人很少,但案发地点的门口还是围了不少看热闹的人。
那么巧合的,案发现场居然就是昨天晚上他去的酒吧。
程启思对着酒吧的招牌注视了一会,然后走了进去。里面已经挤满了人,法医也已经赶到了,程启思和钟辰轩大概算是来得最晚的。
酒吧中央有个小小的圆形舞池,一具女尸仰面躺在正中,一头披肩的卷发蓬乱地散在地板上,她的眼睛大大的睁着,玻璃珠子一样的瞳仁,既无生气也无光彩。舞池的灯光还亮着,一束霓虹光直射在她脸上,说不出的诡异。
程启思看着她的脸,突然倒退了一步。
比他先来的警察同事林明泉碰了碰他,问:「你怎么了,启思?」
程启思弯下腰,把几缕覆盖在女尸脸上的头发拂开。他深深吸了一口气,说:「我认识她,她叫秦颜,是个舞蹈演员。」
钟辰轩瞟了一眼女尸的手部。双手都被齐肘砍下,切口十分平整。他开口问:「她是跳什么舞的?日本舞剧?」
林明泉和一名待在他身边的女警田悦都望向了钟辰轩,因为现场一团乱七八糟,大家都在忙着做事,光线又暗,还没有注意到程启思的身旁有一个陌生人。
程启思这时才想起应该介绍一下,把钟辰轩拉了过来,说:「这位是我们的新同事,他姓钟,钟辰轩。」
林明泉朝钟辰轩伸出了手,一脸的笑意,「你好,我是林明泉。前些时间我们上司就已经说了,会有一位新同事来。」
他看着钟辰轩,还想说点什么,身材小巧的田悦就一下子跳过来了。「我叫田悦!以后多多指教!」
钟辰轩却微微退了一步,他微笑说:「对不起,我的手刚才碰过尸体。」
田悦跟林明泉的手都停在空中,两个人都觉得狼狈。
程启思皱着眉头看了钟辰轩一眼,急忙笑着去打圆场:「辰轩,你怎么知道秦颜最擅长的就是日本舞剧?」
钟辰轩朝女尸的方向点了点头,「她的手被很仔细地切了下来,不是砍,也不是割,是切。说明凶手对她这双手很珍惜,不舍得有一点损伤。」
他戴上手套,把那女尸的断肘抬起来检查了一番。
一旁的法医朱锦说:「没错,是用手术刀切下来的,所以伤口才会这么平整光滑。」
朱锦在法医里面算是年轻的,虽然木讷了点,但五官算得上英俊。
钟辰轩的目光从他身上掠了过去,对程启思说:「舞蹈演员的手不一定有多美,但是,日本舞剧演员的手一定是非常美的,因为她们的手需要最强的表现力。会说话的手……」
他忽然望向了程启思,「你说你们认识,那么,她的手美吗?」
「……我是在五年前认识她的。」
程启思沉默了一会,缓缓地说:「我对什么歌舞都没兴趣,只是在一次聚会里认识了秦颜。她在兼职做手部模特儿,因为她想继续深造,但她从小就父母双亡,她穷,但是她不甘心就这么过,她喜欢跳舞。
「你们知道,我有几个亲戚在几所大学有一些办法,于是帮她谋到了一份奖学金,她顺利毕业了,之后我也帮了她一些忙,让她能够进入一些剧团表演。
「秦颜……她是个好女孩,虽然她也染上了那个圈子里的习气,但她本质还是好的。」
钟辰轩说:「日本的民间舞剧也好,古典歌舞剧也好,在演出时都没有表情,有的甚至是戴着面具。技巧,当然主要就集中在手中,演员的手……可以比说话、比形体的语言更让人惊叹,这大概就是凶手要了她这一双手的原因吧。」
林明泉拍了拍程启思的肩头。「启思,我们会尽快抓到凶手的。」
田悦一双大眼睛却盯着程启思看,看得程启思很不自在。
「田悦,妳在看什么?」
「我是在想……」田悦忽然吃吃地笑了起来,「程哥,不会是你把她杀了吧?你说你帮了她很多忙,是不是她有了名气,飞上枝头,就不要你了?」
程启思瞪了田悦一眼,他看到另一位法医杜山乔已经冷着脸在盯着他看了。
杜山乔是冰山脸,说话不留情,人人都怕他。
「胡说什么!这也能开玩笑的?我跟秦颜并没有交往过,而且这一两年她在国外的时间多,联系得很少了,只在我生日或者过节的时候会收到她的礼物而已。」
田悦吐了吐舌头,林明泉在她头上拍了一下,「妳就知道胡说。我前两年也见过秦颜,是有一次吃饭的时候,启思给我介绍的。
「看得出来她跟启思也是比较疏远的样子……不过太久了,都已经记不太清楚她的长相了,刚才见到,只觉得眼熟,却没认出来。」他也弯下了腰,继续检查现场的情况。
秦颜的脸上化过妆,虽然妆已经糊了,眼线也晕开了,但仍然可以看的出化得相当精心,一身价值不菲的露肩晚装,戴了一条钻石项链,而这条项链似乎完全没有引起凶手的注意。
林明泉在秦颜身上检查,除了脖子上的勒痕外,没有别的伤痕。他抬起头,说:「奇怪的是,这么冷的天,昨天还在下雪,却没在酒吧里找到她的外衣。看她这种打扮,应该披毛皮的披肩才对。」
这时候,一个警员带了一个年轻人过来。那个年轻人嗫嚅地说:「我是这里的服务生,听说发生了命案……」
几个人的目光都落在他身上。
程启思问:「你叫什么名字?」
「罗明。」年轻人说,他的目光已经落在了地上的女尸身上,他大大地张开了嘴巴,表情非常惊异和害怕。
程启思盯着他,问:「你认得死者?」
罗明点了点头,他的声音有点发颤:「她是我们酒吧的老板啊。」
这句话一出口,连程启思都吃了一惊。
「你说这家酒吧是秦颜开的?」
罗明继续点头,「她自己不常来,都委托经理打理,已经两年了吧,生意一直很好。昨天晚上……她来得很晚,然后告诉我说,今天不用我值班了,她留在这里,这让我很惊奇,从来没有这种事情。
「但她既然说了,我当然只能听她的,我也很高兴能放一晚上的假……」
林明泉截断了他的话头:「她来的时候,也是穿这一身衣服吗?」
罗明又战战兢兢地看了尸体两眼。
「……是的,就是这一身,不过,她来的时候外面还披了一件黑貂皮的披肩,缀着流苏的……后来,酒吧里开了暖气,她就脱了下来。我没注意到她放在哪里了……也许是在车里?她一般都是自己开车来的。」
「昨天你看到她开车了?」程启思问。
罗明摇了摇头,「没有,昨天酒吧里的生意很忙,我很少注意外面。直到她走到吧台前面我才看到她,这才忙着招呼她。」
程启思问:「你是几点钟离开的?」
「两点,我们都是那时候关门的。」罗明的回答来得很快。
杜山乔站起来,擦了擦手说:「初步估计她死的时间应该是在两点过后,这里应该就是第一现场,没有移尸的痕迹。勒死她的大概是很细的带子之类的东西。没有指纹,凶手很谨慎,也没有看到她的手,和把手切下来的工具。
「不过,现场有个奇怪的东西。」
他举起一个用塑料袋包着的东西,程启思接了过来,钟辰轩也凑过去看。
田悦奇怪地说:「这……这不是手机吗?」
是个精致小巧的女用手机,红色的,还开着机,屏幕正在闪着光。
杜山乔说:「仔细看,别管手机本身,看手机上的背景图片。」
田悦啊了一声:「这是……罗丹的作品『巴尔札克』?」
钟辰轩不经心地说:「就是那尊著名的雕像啊,罗丹为法国文豪巴尔札克所雕的塑像,所有人都认为雕像的手太美,美得压过了别的一切,所以罗丹就忍痛割爱,把雕像的双手砍了下来。
「凶手是为了向我们表示他的目的,就是为了死者那一双美丽的手吧。」
「那为什么他不找一尊仿制品雕像,而要用照片?」林明泉问,这个问题也是程启思想问的。
钟辰轩仔细地看了那张照片,「确实,如果按照凶手的这种心理,他应该把这个暗示做得相当完美才对,不仅要找仿制品,还要找相当精美的,而不能用粗制滥造的。
「我想有两个可能吧,也许这桩命案是突发的,这也能说明为什么秦颜突然选择自己的酒吧,来作为见面地点的原因。还有一个可能……」
程启思看他停住了,问:「是什么?」
钟辰轩笑了,他即使笑的时候也有点冷漠疏离的味道。
「这个可能,也是从命案是偶发的基础上延展开来的。正因为是偶发,凶手没有时间去作更多的布置,去找一尊可以影射『手』的雕像或者是类似的东西。
「于是他就借用了死者的手机,拍下了那一张照片,然后设成手机背景,开着机放在明显的地方……」他望着杜山乔,「这手机原本是放在什么地方?」
林明泉插口说:「就在死者的头的旁边,很显眼。而且手机表面没有新的磨损,不像是摔下去落在地上的,像是有人特意放在那里的。」
杜山乔冷冷地说:「杀了人,然后拿着她的手机,跑出去照一张照片再放回来?大半夜的,凶手怎么会知道哪里有『巴尔札克』像的仿制品?」
朱锦这时候也已经取下手套站了起来,「这是他们的事了。好了,启思,我们先走了,验尸报告会尽快给你们的。」
田悦笑嘻嘻地说:「朱医生,你要加班?不陪你的未婚妻了?」
朱锦做了个苦脸,说:「苏雅都已经出国深造了,我到哪去陪她?我还是去陪我的死尸好了,免得一个人回家独守空房。」
田悦挽着程启思的胳膊,朝他挤了挤眼睛,「现在有像朱医生这么有情有义的不多了,是不是,程哥?」
程启思白了她一眼,「为什么指着我说?这话妳该去跟明泉说。」
他又望了一眼秦颜的尸体,脸色一下子阴沉下来,田悦也放开了他的胳膊,不敢再说笑话了。
朱锦走出去的时候,拍了拍他肩膀,「她的手被切下来的时候,应该有被注射麻醉剂……这女孩子死得很惨,你是她的朋友,好好的查吧。这种凶手……太残忍了。」
程启思的脑子里嗡地一下,说不出话来。
杜山乔也走了出去,走到门口的时候,回过头来说:「凶手用的不止是手术刀,应该还有电锯。骨头不是那么容易锯开的。」
「杜医生!」林明泉叫了一声,他看到程启思的脸色非常难看。
杜山乔没有答腔就走了,程启思找了张椅子坐了下来。
田悦给他倒了杯水,程启思摇摇手说:「没什么。什么都见过了,但是没想到这种事会发生在秦颜身上。早知道……当年就不应该送她去跳舞……」
他振作了一下,问林明泉:「你来得早,那时候现场还有什么值得注意的?」
林明泉摇了一下头,「门是虚掩着的,没有打斗的迹象,事实上,你看到了,那个舞池对于两个人来说很宽敞,就算他们在那上面有打斗,也看不出什么来。何况,我认为死者跟凶手一定是认识的,她对凶手没有什么防范之心。
「秦颜的身材纤细,一个男人可以轻而易举制伏她吧。」
「男人?」钟辰轩突然转向了他,「你为什么这么肯定凶手是个男人?」
这个问题问得几个人都愣了一下。
林明泉摸了摸后脑勺,有点困惑地说:「为什么?这我也说不准。直觉吧?我想没有哪个女人会这么精心打扮,半夜在酒吧里等另一个女人的?田悦,妳会吗?」
田悦想了一会,说:「应该不会……而且,如果对方是女人……」
她突然跑了出去,过了一会,又把那个叫罗明的服务生叫了进来。「昨天晚上,你看见你们老板的时候,她的表情是什么样的?」
罗明立刻回答:「她很高兴,整个人都像是在笑。对我们也很和气,特别好说话。」
田悦摊了一下手,「我看明泉说的是对的,一定是个男人,也许还是她喜欢的男人。」她又问罗明:「你们平时有没有看过她带朋友来?」
「老板在国内的时间很少,到这里来的时间更少,偶尔来过几次,也是一个人来的……我想不起来她有没有带朋友来过。」罗明回答。
田悦继续追问:「那你还想得起来关于她的比较特别的事吗?」
罗明想了很久,摇了摇头。
程启思说:「你可以走了,谢谢你,如果有什么想问的,我们会再联系你的。」
罗明走了之后,林明泉说:「我问过他昨天晚上到哪里去了,他说离开这里之后,就立刻回家睡觉。他说他回家的时间都是半夜,还要把看门的管理员叫起来替他开大门,而他回家叫门的时间还在秦颜遇害之前。
「我想……他这个不在场证明应该是确切的,我会再去求证一下。」他犹豫了一下又说,「启思,通知家属的事情……」
程启思说:「她从小就父母双亡,亲戚都非常疏远,她是在孤儿院长大的,这些年也没什么固定的男友,我也不知道应该通知谁……她的丧事我来办吧。」
「对了,我想起一件事。」钟辰轩说,「她的遗嘱,你知道内容吗,启思?」
程启思愣了一下,「不,我不知道,我这两年跟她联系得很少,我也不会过问她的财产问题。秦颜不会有多少钱的。」
「但是这个酒吧的生意很好,又在最繁华的地段上,是相当值钱的,我想知道她留给谁了。」钟辰轩说。
程启思沉默了一下,「我听说她有段时间跟了一个有钱的商人,也许是他送给她的。我知道她的律师是谁,我去问一下吧。」
他突然想起什么似的,望向钟辰轩,「对了,你不是说要搬到我那里住?什么时候去,要不要我帮忙?」
钟辰轩眨了一下眼睛。「当然,我的东西很多。」
钟辰轩的东西果真很多,搬家公司都搬得叫苦连天,因为一箱箱的都是书,沉得不得了。好不容易搬完了,钟辰轩开始整理,程启思也去帮忙。
他倒并不介意有人来合住,以前他也是跟搭档合住的,但对方不久前调走了,一个人还很不习惯。
他的房子本来就大,上下两层还带个花园,一个人住空空荡荡,加上是饭店公寓的装潢,很没有家的感觉。
「启思。」钟辰轩叫了他一声,程启思回过了头。
「什么事?」
钟辰轩的眼睛里含着一缕笑意。「我不相信你跟秦颜没有交往过。你为什么要说谎?」
程启思看了他一眼,并没有什么慌乱的表情,「我确实没跟她交往过,这是事实。但是我跟她有过关系,一直持续到她出国表演的时候。
「不过我们仅仅也只限于此了,我喜欢她,她也喜欢我,而且对我有点报答的意思。我们各取所需,她是个可爱又善解人意的女孩子,她死了,而且死得这么惨,我很难受。」
钟辰轩把衣服挂进衣橱里。他的衣服都是一些颜色朴素干净的白、灰、黑之类的,款式也很简洁大方。
「这个我理解,我来之前上司就告诉过我,你样样都好,就是在私人生活方面比较不检点,所以才一直升不了职。秦颜只能算是你的女友之一吧?」
程启思把另一口箱子拉了进来,「她不算是我的女友,如果是,我不会否认。我不想说,倒不是出于什么自保心理,我没杀她,我没有任何理由杀她,我更不会去杀一个喜欢的人,我是怕我跟她的关系比较深,上头会不让我调查这个案子。
「我是喜欢秦颜的,我也帮过她不少忙,看着她的路走得顺畅我也为她高兴。我没想到她会死得这么惨,害她的人,我要亲自抓到!」
钟辰轩把那口箱子打开,里面满满的都是书。程启思看了两眼,都是些心理学方面的书,有些是外文版的,很专业。
「这样做,你就不怕如果被人发掘出来了这条线,你会很可疑?」
程启思帮着他把那些书一迭迭地抱上书架,「我没做,有什么怕的。何况,我也有完整的不在场证明,那天晚上我喝醉了,是你扶我回来的。我没有出过门吧?」
「没有,」钟辰轩微笑,「你一直睡得很沉,我是睡在客厅里的,你如果出过门,我一定知道。当然,如果你是从十一楼的窗子跳下去杀人再回来的,我自然是不知道了。」
程启思也笑了起来,他把一迭书扔开了,说:「太多了,一下子收拾不完。我们先出去吃饭吧,我请客。」
他叹了一口气,「不过,我有点吃不下。我快一年没见过秦颜了,前段时间她曾给我打过电话,说她会回国演出,到时候给我送票。我……我真没想到会变成这样……」
钟辰轩拍了拍手上的灰,在床边坐了下来。他突然问:「你说,她在你生日的时候会给你寄礼物?」
「对。」程启思说,「你想看吗?」
他走出了房间,过了一会拿了一个盒子回来,递给了钟辰轩。
钟辰轩伸手接了过来,是一个非常精美的盒子,打开一看,里面是一支领夹。他端详了一会,说:「这玩意不便宜啊。」
「她也不是当时的穷女孩了。」程启思说。
「我奇怪的是她明明知道我对这些不感兴趣,为什么还要送给我?我也只会放着,不会用。她送的东西,我自然也不会转送别人。」
钟辰轩突然笑了一下,他的笑容很奇怪。
「你不知道?那我现在就告诉你原因。」他把垫在下面的一块软绸拿了起来,摊开一看,上面绣了一幅很精巧的刺绣。
「那女孩想送给你的,是这个,而不是那只有华丽外表的东西。只可惜,你压根没有注意到。」
刺的竟然是一幅鸳鸯戏水。
程启思捧着那幅刺绣发呆,喃喃地说:「对,她确实会刺绣,是她的母亲教给她的,秦颜的手一直很巧。可是……可是……」
钟辰轩接过了他的话头:「可是她为什么不明白地送给你?当然是不好意思,怕你当面拒绝了。这年头还有这么含蓄的女孩子,真少见。」
程启思抬起头,「含蓄?不,辰轩,我不想说死人的坏话,何况那个女孩是我喜欢的。但是秦颜……唉,她跟任何一个在圈内的女孩没什么两样,她会为了自己的目的而牺牲很多东西,而且并不认为那是一种牺牲,而只是一种交换。
「这也是我跟她没办法发展下去的原因之一,我从不认为这种作法有什么不对,但是我没办法接受一个这样的女友。」
钟辰轩说:「我明白,我并没有指责你,换了大部分人应该都是一样。我想,她不敢明白的向你表示,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吧。」
程启思把那块刺绣放了回去,他的脸上有哀伤的表情。
「那天晚上……我也在那里。我为什么不多待一会?我如果多待一会,一定会遇上她,那么她就不会独自一人留在酒吧里……」
钟辰轩淡淡地说:「如果她是凶手选定的目标,你能救她一次,但是你未必能救她第二次,凶手是一定要得到她的双手才会罢休的,这一点你应该很清楚。所以,你也用不着自责,找出杀她的凶手,秦颜也许就会瞑目了。」
程启思皱了一下眉头。「她为什么要独自一人留在酒吧里,把值班的服务生都赶走了?」
钟辰轩耸耸肩。「这很明显,她是想找个安全的地方见一个人,而又不希望任何人撞上。」
「那她为什么不在自己家里?」
钟辰轩说:「她住的地方是高级住宅,有保全,有监控录像。一个人去找她,是很容易被人记住的,但是在酒吧,人来人往,就很难被人看到了。
「当然……秦颜不知道这个人约她来,是想杀她。我猜想,凶手一定是看了她的舞蹈演出,迷恋上她美丽的双手,才会接近她,然后……」
「别说了。」程启思打断了他的话头,「我实在是不愿意去想那一幕。她甚至是在活着的时候被切下双手的!我宁可她是在被扼死后……」
「法医已经初步断定,她是被人麻醉后,切下双手,然后再扼死的。」钟辰轩没有表情地说。
「根据血液的凝结程度和尸体僵硬的情况来看,她是死于午夜两点到三点。那时候,酒吧已经关门歇业了,她也早把值班的罗明打发走了,我相信,凶手就在当天晚上的客人里。现在明泉和田悦不是已经开始排查工作了吗?」
程启思挥了挥手,「我不认为那能有多大作用。不是熟客,服务生们是不会过多注意客人的长相的,酒吧的光线很暗,又很混乱。」
「所以我说凶手选择了一个很好的地方作为杀人的场所。」钟辰轩说,「好了,我们还是等进一步的调查结果和验尸报告出来再说吧,我还等着你请我吃饭呢。」
程启思这时候也发现肚子饿了,咧了一下嘴。「当然,我们走吧。」但他犹豫了一下又问:「要不要叫上明泉和田悦?还有朱锦他们?」
「朱锦肯定回去加班了,明泉十有八九拉着田悦去调查去了。你以为人人都有你这么闲?」钟辰轩瞅了他一眼,有点好笑地说。
程启思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你才来一天,但什么都看得清清楚楚,我真有点怕你。」
钟辰轩笑着说:「我来之前,上级就给我打过招呼了。说你家世好,有背景,选择这个职业有一大半都是来玩的。你就不怕在执行任务的时候殉职了,这玩也没玩成,还搭上了一条命?」
「哪有这么容易殉职?」程启思大笑了起来,「既然做了这行,就算搭了命,也是自己挑的,有什么好抱怨的?」
钟辰轩朝房间四周瞟了一眼。「这间房间似乎不久前还有人住过。」
「哦,是我以前的搭档,搬走了,」程启思说,「他调到别的地方了,离这里很远,不方便。如果你不喜欢这间房间可以换,反正都是空着的。」
他犹豫了一下,又说:「如果你有女友,你带回来我不会介意的,这房子太空了。」
钟辰轩微笑了一下,「你想得还真周到。」他看了看时间,「走吧,我们出去吃饭,我回来再慢慢收拾。」
程启思去拿大衣。「你想到哪里?」
钟辰轩眨眼。「就到发生命案的那条街,我记得那里有几家不错的餐厅。」
走到那条街上,钟辰轩看到餐厅却不进去,一直在左顾右盼。程启思忍不住问:「你究竟在找什么?我们已经走过好几家餐厅了。」
钟辰轩忽然停下了脚步,程启思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他也呆了一下。钟辰轩正在看的是一家花店,门口显眼的地方摆着一尊「巴尔札克」像的仿制品,花店是玻璃门,隔着一层透明的玻璃,可以把那尊雕像看得清清楚楚。
程启思走上了一步,他回想着秦颜手机上的那张照片的角度,确实是一模一样的。那张照片拍出来的雕像,有一点反光,看来就是这玻璃的原因。
他回头看着钟辰轩。「你来这里就是在找这个?」
钟辰轩点了点头。
「对,我想既然是突发的案件,凶手应该会在附近寻找一个相关的东西,更有可能的是,凶手原来就知道这里有一间花店,而花店里有一尊这样的雕像。这里是条非常繁华热闹的街,而那雕像,又摆放得太显眼了。
「也许……他想过直接把雕像取来,但是要砸碎玻璃门太冒险了,于是他只能退而求其次……你看,酒吧本来就在这花店的斜对面,如果在酒吧里靠街的位置上坐着,有的角度是能够看到的。
「你知道,那个酒吧的墙面本来就是整块的落地玻璃。」他望了一眼不远处的酒吧,这时候围观的人几乎已经散光了。
「走吧,我们去隔壁的餐厅。」
程启思真的饿了,狼吞虎咽地吃了好一阵,才抬起头来说:「落地窗是玻璃的,又打着灯光,居然没有人看到里面的谋杀案。」
「我问了一下,罗明说,他走的时候只留了吧台上的灯光,舞池里是关了的,那样的话,靠墙的舞池就是一片黑暗,那个舞池是下陷式,外面看不到是正常的,凶手应该是在从从容容地做完了一切之后,再打开舞台的灯光离开。」钟辰轩说。
他把面前的盘子推开,端起一旁的酒杯,「不过,这条街即使是半夜,来来往往的人也不少,也许会有人看到凶手进出。
这就是个运气的问题了,也许会有人看到,也许不会。」
程启思端起酒杯,跟他碰了一下。「那么你能不能告诉我,昨天你为什么在这个酒吧里?」
钟辰轩抬起眉头。「你怀疑我?」
「不。」程启思说,「我只是觉得你昨天突然出现在那里有点奇怪。」
钟辰轩笑了,喝了一口酒。「那你昨天出现在那里不也是很奇怪?」
程启思说:「前两天,我结了一个案子,累惨了,昨天一睡就睡到晚上。我想出来吃点东西,随便一走就走到这里来了。」
「我说过,昨天是节日,所以我想找个地方喝两杯,你难道没注意那个酒吧叫什么名字吗?因为它的名字我才进来的。」
钟辰轩说。
程启思想了想,说:「名字?叫……WhatYouWell?这有什么特别的吗?你想要什么?这什么意思?」
钟辰轩微笑说:「你想不通就算了,没什么重要的。」他正想接着说什么,忽然程启思的手机又响,非常刺耳的铃声,听得钟辰轩皱起了眉。
他看着程启思接电话,程启思的表情在不断变化,最后挂断电话的时候,一脸奇怪的表情。
钟辰轩问:「怎么了?」
程启思慢慢地说:「是秦颜的律师打来的电话。她确实留了遗嘱……她把东西都留给了她的堂弟,我见过那个小伙子一次,很上进的一个孩子。
「如果不是遗嘱里指定的继承人是他,我还真想不起来秦颜有这么个亲戚了……他家里穷,秦颜这两年似乎还常常资助他。」
钟辰轩沉默了一会。「穷,有多穷?」
「穷到如果没有秦颜的话,连学业都无法完成。」程启思说:「秦颜没有什么亲人,把东西留给他我是理解的,但她年纪还这么轻,却已经把遗嘱都留了。」
钟辰轩说:「正因为她年纪轻轻,前程似锦,怎么想得到自己会在这时候死?」他看了一眼程启思,「那这个酒吧也属于秦颜的堂弟了?」
程启思说:「死过人的酒吧,难道还会有生意?我想自己接过来,作个纪念。」
「你还真有钱。」钟辰轩耸了耸肩,他把杯里的酒一饮而尽,「你该记得我说的,在这个酒吧里发生的事情,只是个开始,离结束,还早得很呢。」
正文 第二章 普西克与贝壳
钟辰轩静静地凝视着眼前的尸体,他的眼神却很温柔,温柔得彷佛是在凝视一个熟睡的情人。
钟辰轩的预言并没有错。一个月以后,发生了第二起类似的案件。
程启思赶过去的时候,面对着地上那具女尸,倒吸了一口凉气。
那是一幢空置的别墅,这一片别墅区因为处在比较荒凉的地区,所以购买的人并不多。保全措施也很不到位,完全没有任何有价值的出入记录。
那个女人仰面躺在地上,眼睛睁得非常大,原来是鼻子的地方,现在已经只剩下一个恐怖的血洞。她跟秦颜不同,显然在临死前经过了相当长时间的痛苦挣扎,地毯上都留下了深深的指甲抠过的痕迹。
她的指甲本来修剪得非常精心,涂上大红色的指甲油,现在几乎十个指甲都在挣扎中折断了。
林明泉跟田悦凑在一起,正在小声说着什么。
田悦一抬头,看到了程启思,做了个苦脸说:「程哥,你来了,这一次这个女人,比上次还要惨。」
杜山乔也跟朱锦在交换意见,这时候抬起头来说:「她的鼻子也是在活着的时候被割下来的。与上一个死者不同的是,这个死者在鼻子被割下来后,直到第二天凌晨才被扼死─凶器应该也是腰带之类的东西,相当细。
「她的鼻子被割的时间,大约是午夜时候。」
田悦插嘴说:「凶器可能就是她的腰带,你们看她的衣服,是今年很流行的式样,一条及膝的裙子,腰上一条同色的细带子。现在那根带子不见了,她不可能穿这种衣服出来而不用腰带的。」
程启思嗯了一声,低下头去检查女尸的衣服,除了挣扎和撕扯的痕迹,并没有别的伤痕。「辰轩呢?通知他没有?」
林明泉说:「他不是跟你住在一起的?」
程启思语塞,随便应了两声不再提了。钟辰轩对案件并不热衷,连到现场也不积极,他总不能说自己出来的时候,钟辰轩还在睡觉。
他戴上手套,开始仔细检查现场,在女尸的身边,放着一尊小小的长着翅膀的爱神像。程启思说:「明泉,你去查查这东西,看能不能找到买主;小悦,妳查查她的身分。」
田悦对着死者的脸看了两眼,「她本来化了很浓的妆,口红的颜色跟她的指甲一样红。我看,这么晚还会一个人跑到这种地方来的女人,也不会是什么好人;你们看,她的妆都被眼泪,汗水和血弄花成这样了,五颜六色的一团,真恐怖。」
杜山乔面无表情地说:「等送回去,我们会把她洗干净的。」
他的「幽默」让所有的人都噤声了。杜山乔的冷笑话往往能造成这样的效果。
女尸的身分查明是在三天后,程启思拖着钟辰轩一起去做一件他最不喜欢的事:通知家属。
钟辰轩却似乎对此很有兴趣,丝毫没推托。
「等等。」钟辰轩正准备下车,程启思突然把他叫住了。
钟辰轩奇怪地坐了回来,「什么事?」
程启思一本正经地看着他,「你究竟有没有看过死者的相关资料?」
钟辰轩翻了翻白眼,「当然有看过。死者唯一的亲属就是她妹妹,死者叫卓嫣,妹妹叫卓紫。对不对?」
程启思摸着后脑勺,狼狈地笑。「我还以为你什么都不知道呢……」
钟辰轩不再理他,仰起头看了看那幢房子。「她日子过得不错嘛,这个地段的房子价格挺贵的。不知道是谁向她进贡的?」
上楼按了门铃,过了好一阵才有人来开门。一个穿黑色长裙的年轻女人,狐疑地望着两人。
两人说明了来意,女子淡淡地说:「我是卓紫,是她的妹妹。请进来说吧。」
程启思心里暗想,这姐妹俩可实在是没一点相像之处。卓嫣即使死得那么惨,依然可以从照片上看出来她生前是个美丽的女人,这女子却像枯萎了的花,好像从未开过,便已没了春天。
「我姐姐?没什么好说的,我自己有家卖小饰品的店,一般晚上才回来,我跟姐姐的生活是颠倒的。我出门时,就是她回来睡觉的时间。」
程启思问道:「妳知道妳姐姐有什么亲近的人吗?」
卓紫站起身,道:「我跟她相差八岁,父母双亡,是姐姐把我养大的,可我们实在没什么共同话题。我对她有什么朋友或者仇人的,确实一无所知。
「前段时间,我又出去旅游了,我没有带手机,回来的时候你们才通知我,说我姐姐遇害了。」
程启思问她:「妳出门了,妳的店谁帮妳看?」
卓紫回答说:「我请了人看店,小半个月我不在,问题不大。」
程启思点了点头。「我们能不能到卓嫣的房间看一下?」
卓紫稍微迟疑了一下。她站起身,推开了一间卧房的门,「这就是我姐姐的房间。」
卧室很大,家具窗帘布置得都很精致协调,但看不出有什么个人的品味,感觉就像是主人把家具搬回来后,就再也没费心整理过似的,除了梳妆台前的一排高档化妆品之外,看不出有住人。
卓紫似乎看出了他们的疑问,就说:「我姐姐只是有时候会回来睡觉,这里对她来说,跟饭店差不多。」
「有时候?」程启思问。
卓紫点了点头,「是的,她回来的时间并不多,大部分时间都是我一个人。她也很少在家里吃饭,我们照面的时间都不多。」
「妳们姐妹感情好吗?」
这个问题很敏感,卓紫却像毫无所觉,平平板板地回答:「还不错,就像一般的姐妹那样。因为我们的个性不同,生活方式也差得很远,所以相互也没有过多的话可说。」
钟辰轩一直在盯着梳妆台上嵌着的一面镜子看,那是一面镶着沉重的金框的镜子,与整个房间的格调是格格不入的。
「卓小姐,这面镜子很漂亮。」
卓紫看了那面镜子一眼,「是的,那是几年前姐姐的一位朋友送给她的。她非常喜欢这面镜子。」
钟辰轩伸出手,去抚摸那面镜子,「妳姐姐的这位朋友,出手可真阔绰。这面镜子的价值不菲,如果肯出手一定可以卖个很不错的价钱。」
卓紫也走了过去,望着镜子,「是吗?我姐姐倒是从没有提过它的价钱。」她突然提高了声音,「你们能不能告诉我,我姐姐究竟是怎么死的?你们只说她被人谋杀了,却不肯告诉我她是怎么死的。」
程启思迟疑了一下。卓紫总是要去认尸的,迟早也会看到。
他摇摇头,想把一直缠绕着自己的那个恐怖画面驱走。
「卓小姐,她是被勒死的。但是……她的鼻子被凶手割了下来。」
卓紫像是触了电似的,紧紧地盯着他。「什么?她的鼻子……鼻子被凶手……为什么?为什么要割掉我姐姐的鼻子?」
钟辰轩的目光,落在墙上一幅放大了的艺术照上,是卓嫣的侧面照,比起在警局看到的那些资料照要清晰得多了,妆很浓也很精致,是一种艳丽的美,而最动人的确实是她的鼻子,鼻梁的弧度极美。
他看了半天,轻声说:「普西克〈Psyche〉。」
程启思感到有点奇怪地看了他一眼,钟辰轩摇了摇头示意等会再说。
程启思对卓紫说:「卓小姐,认尸的时间安排在明天可以吗?只是例行公事而已。」
卓紫点了点头,脸色非常苍白,跟他们来的时候镇定自若的模样大不相同了。程启思心想肯定是提到鼻子的事刺激到她了,也不以为意,和钟辰轩告辞了出来。
「你刚才在说什么?普西克?」程启思一面开车门,一面说。
「我第一次看到卓嫣的照片,就这么想。在罗浮宫里,卡诺瓦〈Antonio Canova〉的著名作品,爱神邱比特所追求的美丽女子的雕像,卓嫣的鼻子就长得跟那雕像一模一样。」
钟辰轩一回到车里,就打开了笔记本,推到了程启思的面前,「看,就是这个。」
程启思仔细看着那张照片,啧啧称赞:「造物主真是神奇,确实一模一样,又直,又美,完美的弧度。所以凶手才在她尸体旁边放一尊爱神小雕像来作为象征,暗示卓嫣就代表着邱比特所爱慕追求的美丽女子普西克?
「普西克的雕像,想找大概也是找不到的。爱神像倒是处处都有卖。」
钟辰轩耸了耸肩,「可是她的妹妹,最难看的便是鼻子,这遗传啊,还真是不好说。卓嫣房中那面镜子是很不错的古董,应该是十七世纪法国洛可可时代的作品吧,而且可能还是皇家的。
「那套房子布置很雅致协调,偏偏这面镜子太过精致华丽,让人感觉实在不搭调。」
程启思道:「你知道我想到了什么吗?」
钟辰轩道:「我倒想知道你看到了什么。当时我们走时,你多看了两眼。」
程启思做了个苦脸,道:「其实也没什么,只是卓紫在照镜子,就对着墙上那面古董镜子,照得特别专心,眼神很专注地盯着镜子,盯得我发寒。」
钟辰轩转着手中的笔,道:「大概她比较自恋,那喀索斯情结〈narcissism〉吧。你有没有发现,她在跟我们谈话时,一直就盯着旁边的玻璃,在看自己的脸?」
程启思道:「女孩子喜欢照镜子不奇怪。」
「我并没说奇怪,那喀索斯情结也很正常。」他又问:「对了,那尊小爱神的雕像,查得怎么样了?」
程启思摇了摇头,一脸苦笑,「说来,去买那种复制品雕像的人,并不会多,可是我们调查之后一无所获。虽然有店主说有印象,但是都是些没什么特征的人,只记得穿什么衣服,留什么头发……这对我们没什么帮助。」
钟辰轩笑了笑说:「穿得比较出奇,人们的注意力就会集中在他的衣着或者发型上,对他的面貌反而会忽略。这也是一个心理上的因素。」
他把笔记本拿了回来,直视着照片上的普西克雕像的鼻子。「……你知道么,启思,我的脑海里突然出现了这样一幅画面……」
女人在黑暗中狂奔。在一座黑暗的屋子里。
那人轻柔地握住她的手,把一管针药注射进她的静脉里。男人的手指轻轻从她鼻梁上滑过。
「真美啊,爱神所追逐的少女的美丽鼻子。怎么会长在这样一张俗艳的脸上?妳不配拥有这样完美无瑕的鼻子,让我替妳保留它,好吗?」
女人已经不能摇头了,麻醉药逐渐蔓延到全身。但是,意识还是清醒的,甚至因为恐怖,而比平时更清醒。
黯淡的灯光下,蒙着脸的男人手中的手术刀在发着银色的光。
「来,把妳身上最美丽的这一部分给我吧。我会让它永保美丽。」
锋利的手术刀从女人面部划过,鲜血溅落在她惨白的脸上,溅在男人白色的手套上。
从鼻子的一侧,慢慢划过,把鼻子慢慢地削了下来,割到鼻梁骨的时候,嘎吱、嘎吱的声音响起。男人叹了一口气,说:「这里的骨头还真硬哪,为了不出现难看的刀口,还是用这个吧。」
一把小小的电锯,插上电源,呜呜的声音响起,把鼻骨慢慢地锯断了。一点点,一点点,很细致很熟练地,鼻子从女人的脸上离开,温柔地滑落在男人的手心里。
脸上只留下一个血洞。
像一张血盆大口。
雨下得很大,视野都有点模糊。程启思开着车,在大街小巷里到处乱窜。
突然,一个人影出现在车前,显然是想要直穿过街道。
程启思吓了一大跳,赶忙踩剎车。车子总算剎住,程启思也吓出了一身冷汗,一边推车门一边嚷:「搞什么!走路不看路的吗……」
他的话说了一半就中断了。车前是一个穿白色长裙的少女,一头长长的黑发被雨淋得透湿,贴在脸上,妆也早已被雨水洗干净了,清清丽丽的一张脸,眼睛大大的,还带着惊恐的表情。
「对不起……我……我急着要赶到剧院去,所以……雨太大,我叫不到出租车……」
程启思的一肚子火已经烟消云散,他拉开了车门。「我送妳吧。」
少女黑白分明的眼睛瞪得更大。「啊?不、不用了……」
「没关系,我现在反正也没事。」程启思看她还在犹豫,微笑说,「怎么,妳觉得我像坏人吗?要不要我给妳看我的证件?」
少女急忙摇手。「不,不是。我只是觉得太麻烦你了……这么大的雨……」
「正因为这么大的雨,妳才应该上来让我送妳的。」程启思笑着说。
少女迟疑了一会,终于上了车,她走动的时候,程启思注意到她走路的模样特别优雅,被雨水淋湿了的长裙贴在腿上,双腿的线条非常优美。
「我叫施思。」少女在副驾驶座上坐了好一阵子,终于想起了应该说句话。
程启思眼睛盯着前方,这次开车不敢再分神了。「妳说妳要到剧院?妳是舞蹈演员?」
施思吓了一跳:「你怎么知道?」
程启思微笑。「妳的脚一看就知道是舞蹈演员。」
施思红着脸点了点头,在湿淋淋的皮包里翻找着。「我给你一张我演出的票,如果你有兴趣的话……」她翻来翻去半天也找不到,脸更红了,低声地说:「我大概……大概把票忘在家里了……」
程启思看着她的模样,忍不住想笑。这个女孩跟秦颜一样是那个圈子的人,但她看起来就清纯干净,很有点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
「没关系,我买一张票进去好了。」
「可是……可是,普通的票已经卖光了,只剩特别贵的那一种。我只是跳小配角的……」施思嗫嚅地说。
这时候已经到了剧院门口,程启思把车停了下来,「没事的,妳先进去吧。我一会买了票就进去看。」
施思正想说话,程启思的手机忽然响了。
「……什么?又有案子?在哪里?……好,我马上来。」
他挂了机,有点抱歉地看着施思。「对不起,我有点急事,只能下次再来看妳表演了。」
施思点了点头,有一点失望的表情。她下了车,弯下腰对着程启思说:「谢谢你。」
程启思朝她挥了挥手,不敢再耽搁,开车绕着剧院兜了个圈子,向案发现场直驶了过去。
这次的案发地点,跟前两次的都很不一样,是在一所有名的大学里。
死者的尸体被扔在大学里一座僻静的小树林里,是一对学生情侣在晚上散步的时候发现的。两个人坐在一块山石上说悄悄话,突然觉得石头后有什么东西,探过头一看,顿时吓得大叫,急忙打电话报了警。
死者的一对耳朵被割了下来。
程启思对着那个女孩子,默默地注视着。
那是一张平淡的脸,算得上清秀,但却并不吸引人,她穿着一条朴素的格子长裙,几本书散乱地落在草地上。
也许卓嫣的死有一部分会是她自作自受,也许秦颜的死是因为她的舞蹈把她双手的美展现给了所有人。但这个女孩,一看就是一个文静听话的好女孩,她不该成为受害者。长着一对美丽的耳朵,这并不能算是一种错误。
他注意到,有一对小小的浅色贝壳,被放在死者身边。
林明泉正满头大汗地在草地上一寸寸地翻找,田悦把一包纸巾递给了林明泉,「擦擦汗吧。」
林明泉接了过来,朝她感激地笑了笑。
这时杜山乔走了过来,蹲在地上细细察看死者脖子上的伤痕,神色特别难看,一张脸比往日绷得还紧。
一看到他过来,田悦都闭了嘴不敢说话,程启思看见杜山乔在不断地抹汗,忍不住问他:「老杜,你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
杜山乔不回答,朱锦站在旁边,一直朝程启思使眼色,但程启思始终没明白他这眼色是什么意思。
杜山乔站了起来,取下手套说:「这个受害者我认识,她叫卢雪,是我亡妻的妹妹。」
林明泉、田悦和程启思面面相觑。
朱锦叹了口气,说:「一年前,老杜妻子的葬礼上,我见过她一次。我说,老杜,这次就让我来好了,你还是先回去休息吧。」
杜山乔平平板板地说:「不用了,这是工作。不用管我,你们都去做你们的事吧。」
大家都知道他的脾气,也不再劝了。
杜山乔看了程启思一眼,说:「快点抓到凶手。卢雪的父母本来就只剩她一个宝贝女儿,现在一个都没有了。」
「我们会尽力的。」程启思回答,却觉得心里沉甸甸的。
「死者叫卢雪,大一的女学生,调查结果是─她很单纯,单纯得都有点不像是这个时代的人了。学文科的,据她同学说,很浪漫,满脑子的诗词曲赋。
「看她照片,不算漂亮,只是有书卷气而已,她也不爱打扮,连耳洞都没穿。」田悦一边看卷宗,一边说。
林明泉说:「那是自然,现在没穿耳洞的女孩子能有几个?除了特别不爱打扮的,谁不是三五个的,十个八个也不稀奇。
凶手就看上了她的耳朵。」
田悦有点惋惜地叹了一口气,卢雪的情况是她负责调查的。
「我们已经调查得相当清楚了,没什么可说的,她的背景很简单,父母都是文科教授,她属于跟这个社会比较脱节的女孩子,没有男朋友,对网络也不太喜好。
「她的遗物里,日记本也只是记了些随笔,平常的琐事。她亲戚朋友都说她是个温柔懂事的女孩子,不会惹事,更不会有什么仇敌,很遗憾,在她身上我们恐怕挖不出更多的线索来。」
钟辰轩坐在一旁听着,这时候忽然问:「杜医生是她的姐夫?杜医生的妻子是怎么死的?」
林明泉叹了一口气。「一年前,杜医生和他妻子,还有他妻子的妹妹─就是这次的死者卢雪─一起出门旅游,是去爬山。
「结果遇上暴风雪,他的妻子失足从山上坠了下来,当场死亡。从那以后,杜医生整个人都变了,以前他不是这样子的,又爱说又爱笑,很开朗的。」
钟辰轩沉吟着,然后问:「你们以前都没有见过卢雪?」
「杜医生是法医,跟我们不是一个部门,也许见过,但都没什么印象了。」林明泉回答:「朱锦就比较熟一些,杜医生妻子的葬礼,我们也去过,但当时人又多又杂,根本没有留意到她。」
程启思心不在焉地听着。他已经对卢雪的情况很清楚了,这只不过是例行报告罢了。
他看到林明泉在不停地看时间,奇怪的问:「明泉,你怎么了?有什么约会吗?」
林明泉啊了一声,忙说:「没有,没有。」
田悦突然格格地笑了起来,程启思瞪了她一眼。「妳笑什么?」
田悦笑着说:「程哥,今天你也一直在看墙上的钟啊。你也有什么约会吗?」
程启思一怔,跟着脸上一热,他确实跟施思约好了,这天晚上去看她的演出。
他咳了一声,把手里的卷宗合上了,掩饰地说:「好了好了,今天先散会吧,该做事的时候就做事,该休息的时候就休息。」
他急急地走了出去,听到后面田悦正缠着林明泉。
「明泉,晚上我们去看电影好不好?」
林明泉却一溜烟地跑了出去。「不行,今天晚上我有事。」
田悦一脸要哭的表情,钟辰轩笑了一笑。
「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田悦,妳还是另觅情郎吧,找同事有什么意思?」
钟辰轩一向不干涉别人的事,这时候却冒出了这么一句,程启思听在耳里总觉得怪怪的。但时间已经很紧了,他也没再问,急急地下了楼。
赶到剧院的时候,程启思一抬头,就看到一张巨幅的海报,「莎乐美」。施思告诉他,这是她第一次跳主角,所以非常紧张。
程启思买的是最前排的座位,他刚坐下,就觉得身边也有人坐下了。一看,却是钟辰轩。程启思呆住,嘴也张大成了O形,「你怎么来了?」
「有新舞剧上场,我怎么会不来看。」钟辰轩淡淡地说,见程启思还瞪着自己,朝舞台扬了扬下巴,「开场了,有什么话,看完了再说吧,看舞剧的时候闲聊是很不礼貌的举止。」
「莎乐美」,一个由圣经故事改编而来的戏剧,在王尔德的天才,或者说是变态之下,被演绎成了一个血腥的爱情故事─如果能把那种畸型的感情称之为爱情的话。
少女戴着七重面纱,赤足在血中而舞。银足少女纵情而舞,为的是最后一吻。
得不到爱人的一吻,于是,砍下他的头为代价,碰触那冰冷的嘴唇。
用最恐怖的办法,来占有。用我嘴唇的温度,来保持你的热度。
付出的代价,不止是一舞,也是自己的生命。
施思的妆化得非常浓艳,浓艳得几乎让程启思都认不出她了。她身上裹着七层色彩艳丽的纱,双足晶莹洁白,如同一对飞舞的银色鸽子。
她美艳得真如同从王尔德笔下走出来的莎乐美,用她的舞、她银色鸽子一般的脚,把她的艳光投射给在场的每一个人。
「不错,她很有潜质。」莎乐美是一幕独幕剧,演的时候并不长,落幕的时候,钟辰轩一边鼓掌,一边说。
「她的腿也很美,一般来说,跳芭蕾舞的女孩,腿都不见得好看,可是她从腿一直到脚都很美,既有力量又纤细笔直的那种美丽。这是上天的恩赐啊。」
程启思看着施思退场,站起了身。「我去一下后台。」
钟辰轩微笑了一下。「好,我先回去了。」
程启思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人流里,向后台走去。
施思还没有卸妆,只披了一件外衣在那里等他。她脸上发着兴奋的红光,手里抱着很大一束白玫瑰,是程启思给她订的。
「谢谢你,启思。我今天跳得好吗?」
程启思笑着说:「妳听听台下的掌声就知道了。」他又问:「妳还有事吗?如果没事的话,我请妳去吃晚饭。妳应该还没吃饭吧?」
施思点了点头。「你等我一会,我马上就换衣服,一会就好。」
程启思看着她跑进化妆室里,一转身,却看到有个熟悉的背影在不远处一晃而过。他失口叫了出来:「明泉?」
果然是林明泉,一脸尴尬的表情,手里也抱着一束玫瑰花。程启思顿时呆住,过了半天才问:「明泉……你也是来找施思的?」
林明泉脸涨得通红,一个劲摇头。「不……不是,我只是……我只是……」他突然把那束红色的玫瑰花向程启思手里一塞,「我是……我是把这束花带给你的,怕你的花不够!」
程启思看着他像兔子一样跑得飞快,哭笑不得。
这时候施思走了出来,她已经换了身白裙子,脸上的妆也洗净了。「怎么了,启思?你手里怎么又多了一束花?」
程启思把那束玫瑰放在她手里。「妳的一个崇拜者送给妳的。」
施思把那束鲜艳欲滴的红玫瑰接了过来。「谁啊?人呢?」
「走了。」
程启思正想解释两句,忽然看到一个留着长发、背着一把小提琴的男人走了过来。那男人的眼睛恶狠狠地在他脸上游走,然后看向了施思,「施思,走,我们吃饭去。」
「家华,我已经有约了。」施思有点不好意思,她偷眼看了程启思一眼。
程启思揽住她肩头,从那个长发男人身边走了过去。
那男人突然一把拉住了施思的手臂,「施思,妳打算跟我分手了?」
「唐家华,我们从来没有谈过恋爱……」施思嗳哟一声叫了起来,「放开我,你弄痛我了!」
程启思冷眼看着,把唐家华的手从施思手臂上拉了开去。「我们走吧,施思。」
唐家华还想追上去,突然,林明泉又不知从哪个角落冒了出来。
「站住,警察!」
程启思看着一本正经的林明泉,又是好气又是好笑。他拉着施思走了,林明泉还在那里板着脸对唐家华说:「证件呢?拿出来!」
施思一面走,一面担心地回头。「他……家华他犯了什么事了?」
程启思忍住笑说:「没事,别担心,只是例行查问一下而已。晚上想吃什么?」
「什么都好,我跳舞之前没吃东西,饿得不行了。」施思朝他甜甜地笑了笑,笑得程启思心都要醉了。
「好。」程启思替她接过了化妆箱。
施思笑着说:「这次可别吃了一半饭,你又有事跑走了。」
程启思笑了,「怎么会?我现在是在项目组,这种情况还是很少碰到的。那个凶手很有规律,一两个月杀一次人,没那么频繁的。」
大海轻轻地翻动着白色的浪花,拍打着海岸。薄薄金光洒在海面上,那是太阳落山前的最后一抹色彩。
钟辰轩静静地凝视着眼前的尸体,他的眼神却很温柔,温柔得彷佛是在凝视一个熟睡的情人。
他穿一件黑色的长风衣,身材修长而匀称,他行动时有种不经意的、彷佛是生来便有的优雅从容。他的头发被海风吹得微微有些凌乱,在晚霞的余光下,他的侧脸线条极美,如同雕像。
他戴上手套,弯下腰去,轻轻翻动尸体,尸体腐烂得不算厉害,当然这个厉害是相对而言,至少,已经看不清楚面目,尤其可怖的是,头发连同头皮一起被凶手扯了下来拿走,看得到白色的头骨,一堆蛆虫与苍蝇围着尸体,嗡嗡乱转。
一旁已有人开始呕吐,大概是个新来的警察吧。
钟辰轩并没有反应,继续细心检查。最后他站直身子,长长出了一口气,慢慢取下了手上的手套,他的手指白净而修长,但很有力,更像一双弹钢琴的手。
程启思这时候才急急地赶了过来,问道:「怎么样?」
「你又迟到了。」钟辰轩摇摇头说,「没有什么发现,还是等法医鉴定过再说吧。」
林明泉也走了过来,一边走一边脱了下手套,用力吸着鼻子。
程启思干笑着说:「明泉,看来又是你第一个到的。怎么样,有什么发现?」
林明泉做了个苦脸。他的五官本来长得挺端正,这一皱就成了个猴子脸。
「时间不短了,最近连下了几场暴雨,附近……又是海……」
钟辰轩脸上浮起了一个淡淡的笑容:「是啊,我如果是凶手的话,什么东西信手一扔,不就什么线索也不会留下了?」
程启思说道:「已经是第四具女尸了,我们居然还是一点线索也没有,一点办法也没有!」他一脸的愠怒和不满。
钟辰轩回头望着那具尸体,缓缓地说:「第一次是手,第二次是鼻子,第三次是耳朵,这一次,却是头发。下一次,又该是什么?」他扣紧了风衣,对程启思说:「我们走吧。」
林明泉哎了一声,叫道:「你们要到哪去?怎么又扔下我一个人了?每次现场都是我最早来,最晚走……」
程启思嘿嘿地笑,一脸堆满了笑。「能者多劳,明泉,这里就交给你了。辰轩没发现什么,我也没发现什么,你……你再好好找找,啊?」
林明泉无可奈何地哼了一声,挥了挥手。「好,好,反正就像你说的,这是第四具女尸了,破不了案,咱们一起倒霉。」
程启思笑着说:「破了这桩,大概还有下一桩,怕什么?升不了职?不干这一行又不会饿死。」
他转过身正要走,却看到钟辰轩站在那里,很专注地凝视着那具女尸,夕阳的淡淡光影将他的脸映得如同瓷器,眼中却有种很轻柔的茫然。
「辰轩,还没有看够?一具冷冰冰的尸体,还有什么好看的?」
钟辰轩微微掀起了嘴角,「尸体成了这样,验尸报告一时半刻也出来不了吧,我想先找个地方吃饭。真奇怪,我每次见了尸体,居然会觉得饿。」
程启思摇头:「你实在不够敬业啊。」
钟辰轩淡淡道:「我不敬业,你也绝对不是模范。要学,学明泉去。」
程启思转过眼去看,果然林明泉正在现场上东走西看,不由得笑道:「谁敢跟他比了,这半年他不知道是哪根筋出了问题,特别勤快,我看是急着想升职了。」
钟辰轩笑了笑说:「你不是说过了吗?这案子破不了,谁都别想升职。」
他给程启思的感觉一直很奇怪,钟辰轩对任何事都淡淡的,虽然程启思经验丰富,但偶尔也会有些情绪冲动的时候,比如看到了有些很无人性的案件的时候,比如这一桩。
但是钟辰轩一直是淡淡的,并不是冷,既不是岩石也不是冰,他的眼睛特别黑,是一种非常少见的纯黑色,程启思从来没见过这么黑的眼睛,甚至不能说是深邃,因为是纯黑的,黑得在瞳仁里什么都看不到。
两人找到一间小餐厅吃晚饭,程启思一手握着筷子,另一手翻着一本厚厚的彩页插图书。
钟辰轩夹了一片鱼放进嘴里,说:「一边吃饭一边看书的习惯不好。」
程启思道:「我是在查资料。」
钟辰轩略略挑了挑眉头,等着他说下去。
程启思说:「你看到死者身边有两朵花了?」
「当然看到了。」钟辰轩说,「不过是两朵假花。怎么,你在找那两朵花是什么花?」
程启思正在疯狂地翻着那本《花卉大全》。「黑色的花很少,既有白色又有黑色的花更少。」
「这个世界上原本就没有黑色的花,只是很深很深的紫色,近似黑色而已。」钟辰轩说:「不过,因为是假花,死者身旁那朵倒是纯黑的。」
程启思抬起头,看了他一眼。「你的眼睛就像是纯黑色。」
钟辰轩道:「那你认为,挖出来的眼睛─不是眼球,是整个眼睛─像什么?」
不等程启思回答,他似笑非笑地说:「像一片花瓣……晶莹透明的花瓣。你看我的眼睛,想象一下……就像这样……黑的和白的花瓣……有首诗怎么说来着?『在人所有的器官之中,我最爱眼睛之美。眼睛属于光,属于水。』」
程启思拿筷子的手僵住了。
钟辰轩继续说:「而把手砍下来作观赏品的事屡见不鲜……罗丹是因为雕像的手过于美了,破坏了整体均衡而砍掉它,而在中国古代,一个客人说弹琴的女子的手很美,主人就可以把那双美丽的手砍下来,用盘子盛上送到客人面前。
「顺便说一下,如果喜欢的是整个人,那就可以把整个人煮熟了送上去。至于耳朵……听过科克多〈JeanCocteau〉的诗吗?」
『我的耳呵,是贝的壳,怀念着海的声息。』」
程启思道:「没听过这首诗。不过,看卢雪生前的照片,她的耳朵确实长得很美,像贝壳一样。」
钟辰轩道:「如果不够美,也不会被凶手选为目标了,而在今天发现的这具女尸身边,有一朵白花,一朵黑花。也许,凶手是想告诉我们,他的下一个目标,会是一双美丽的眼睛?」
程启思注视着他的瞳仁。
「你的眼睛,是不是真正的纯黑色?」
钟辰轩笑了。「这世上,有那么多纯粹吗?」他眨了眨眼睛说:「现在的女孩子不是流行戴一种叫角膜变色片的东西么?戴上了,不仅瞳仁乌黑,还晶莹水亮。」
「但我知道你没有,你的眼睛是天然的纯黑色。」程启思道:「你真的认为,凶手是在收集美的东西吗?眼睛,鼻子,耳朵,手……」
钟辰轩微微一笑。「我只想知道,如果他收集的是男人身上的东西,生殖器可以割下来,女人他准备怎么办?我拭目以待。」
程启思刚喝下一口水,险些喷了出来。他盯着钟辰轩,慢慢地说:「辰轩,有时我真觉得你比那个凶手还要变态。
「假如真如你所言,他是在收集各个女人身上最美好的一部分,那么,你却把这变态的一幕形容得如此诗意,甚至……唯美。如果不是我天天跟你在一起,听了你这番话,我真会怀疑……」
钟辰轩道:「怀疑是我做的?」
程启思摇头道:「想想而已,我想,若真是你做的,会更诗意,更唯美。而且……更华丽灿烂一些,你……本来是个招摇的人。」
钟辰轩眼中有种奇怪的光彩,「看别人做,跟自己做是大不相同的。何况我又什么时候招摇了?我一直很低调吧。」
程启思做了个手势,他不知道怎么解释自己的意思。
「不是指你在日常的生活中,是指……可以这么说吧,你面对犯罪的心态?哦,我不知道怎么说才好。」
钟辰轩把盘子推到了一边。「看来你的犯罪心理学还是没白修的,我还以为你上那课的当儿都在睡觉呢。」
这具头发连着头皮一起被扯掉的女尸,因为腐烂情况比较严重,花了相当一段时间才查明她的身分。
死者名字叫纪婉儿,是一家文氏心理诊所的护士。
程启思约钟辰轩一起去,钟辰轩却借故推了,林明泉也出外调查去了,程启思只能带着满脸不情愿的田悦一道过去。
这家诊所并不大,但很整洁,里面刷着淡米色跟浅绿色,放着一些绿色盆栽,很是赏心悦目。
穿着粉红色护士装的女孩子走了上来,微笑着问:「先生,有预约吗?」
凭着证件,程启思见到了文桓博士,那是个跟程启思年纪差不多的男人,长得很英俊,穿着一丝不苟。
一向活泼的田悦,今天却特别沉默,坐在一边拿着纸笔不开口。
「程警官有事找我?」文桓笑了一笑。
程启思把一张照片拿了出来,递给文桓。「纪婉儿,她是你诊所的护士吗?」
「婉儿?」文桓看了一眼,脸色微微变了。「她死了?」
「是的,我们前段时间发现了她的尸体。」他把发现尸体的经过,大致地说了一遍,又说:「她父母都已经过世,孤身一人在这里,所以,我只能找你来探问她的情况。」
文桓沉默了一会。
「一个月前,婉儿向我请假,她说她要去旅游,一个星期就回来,我也没在意,就答应了。但是过了半个月还没看到她,我觉得奇怪,但又联系不上。我以为她是贪玩,她工作一直很卖力,常常加夜班,让她放个长假也是应该的……」
程启思默默地算了一下。纪婉儿遇害的时间,大约就是在一个月以前。也就是说,她自从请假的时候开始,就已经遇害了?
文桓再看了一眼手里的照片。「她的头发……」
程启思说:「被凶手全部剪掉了。你能给我一张她平时的照片吗?」
文桓正想说什么,又突然地闭上了嘴。
程启思觉得他一定是临时地改了口。
「我现在没有,不过,我家里好像有。这样吧,程警官,明天你来拿照片好吗?」
程启思答应着,文桓又叹了口气,「其实,我想想也知道婉儿是为什么遇害的,她有一头非常漂亮的头发,一直长到脚踝。
我也在报上看到过最近的连环凶杀案,大概凶手看上了她那头丰厚黑亮的头发呢。
「婉儿还说过,有不少人愿意花大钱来买她的头发,她舍不得。如果她肯卖了……唉,也不会发生这次的事了。」
「我们一定会尽快破案的。」程启思说:「文医生,你对于纪婉儿还有没有什么有价值的数据?」
那丝平静的微笑又出现在了文桓脸上,「我一向不干涉他人的私生活,婉儿是个很有干劲、做事也很细心的女孩,她天生就是做护士的料,很有爱心。别的……恕我无可奉告了。」
程启思叹了口气,和田悦告辞出去。田悦还是一言不发,程启思奇怪地看着她。
「小悦,妳今天怎么了?」
田悦啊了一声。「不,没什么,昨天没睡好,头有点昏。」
程启思关心地说:「那我陪妳去看看?」
田悦赶忙摇头。「不用了,程哥,你送我回家就可以。你不是说你今天还有约会吗?」
程启思确实跟施思有约。
「好吧,如果有什么事,随时给我或者明泉打电话。」
田悦挤出了一丝笑容。「没事的。」
把田悦送回了家,程启思注视着她上楼的背影沉思。田悦这一整天都心神不宁的,程启思还是第一次见到她这个样子。
他摇摇头,把车开走了。
正文 第三章 夜莺之歌
钟辰轩似乎一点也没有感到惊奇。
「你走进去了,然后呢?你割下了她的双手?」
程启思深深吸了一口气。「不,我扼死了她。」
施思正在剧院门口等他,她才排练结束。程启思下了车,还没来得及说话,一个人影就从旁边猛冲了过来。
程启思拉着施思退了一步,一看,却是那个阴魂不散的唐家华。
唐家华的长发油腻腻乱糟糟的,显然已经几天没洗了,没有背他的小提琴,却拿了一把水果刀。
施思吓得脸都白了,程启思又是好气又是好笑,把她拉到了身后。「你这是干什么?」
「施思是我的女朋友,你敢碰她……我就把你杀了!」唐家华大声地嚷,引来了一群人围观。
程启思无可奈何,把证件拿了出来。
「好吧,那我们去警察局谈吧。」
唐家华顿时泄了气,拿着水果刀的手也垂了下来。
听着周围人的讪笑和议论声,他急急地挤出了人群,回头扔下了一句话,「你是警察,我拿你没办法。我就把施思这个水性杨花的女人杀了!」
程启思听着他的威胁,忍不住想笑,一回头看到施思脸色煞白,安慰说:「不用担心,这种类型的人,是最不可能杀人的。」
施思脸上恢复了一点血色,「为什么?」
程启思替她拉开了车门,「因为整天把杀人挂在嘴上的人,是根本没有勇气去杀人的。这就是俗话说的,会叫的狗不咬人。」
施思噗哧一声笑了出来。程启思发动了车,施思说:「你好久没来看我表演了。还在查那个案子?很忙吗?」
程启思说:「还好。」他突然问:「最近有没有人给妳送花?」
施思愣了一下。
「有啊,不就是你吗?」
程启思打了个哈哈,不再提这回事,他心里想的,却是林明泉。他很喜欢施思,是打算认真跟她交往的,施思自己也有这个意思。
程启思对那个唐家华不以为意,但对林明泉却总有点担心,他想,一定得好好找个机会跟林明泉谈谈这事。
「启思,今天晚上去喝酒?」
程启思回头,看到林明泉,就笑着说:「有什么好事?」
林明泉咧了嘴,笑道:「没什么事,就想约着大伙出去开开心。」搭了程启思肩头,道:「走吧,还可以顺便查案呢。」
程启思一直想跟他谈谈施思的事,这时候总算找着了机会。「明泉,我想问你,关于施思……」
林明泉脸顿时涨红了,双手急忙一阵乱摇。
「我也只是偶然看过她的演出,想给她送束花而已……我绝对没有什么意思,真的。她跟你很配,你们在一起很好……」
程启思还想说什么,林明泉已经溜走了。
他无可奈何地走回了自己办公室,一推开门,就看到钟辰轩在对着计算机发呆,握着鼠标的手也凝在那里不动。程启思凑到了屏幕前,也瞪大了眼睛。
是一封电子邮件,标题是:杀人者的赠礼。附件是一个音频档,名字是:「夜莺之歌」〈LeChantduRossignol〉。
虽然是大白天,但一瞬间程启思身上却有种冰渗渗的感觉。
他望了钟辰轩一眼,钟辰轩沉默着,终于缓缓笑了,伸手把音箱的音量调到最大,笑道:「不错,让我们来欣赏一下凶手特别赠送的『夜莺之歌』吧,希望不要让我们失望。」
女子的歌声在空气中回响,深沉圆润,起初很低,渐渐拔高,婉转颤动,像双簧管的悠远。忽然声音猛然间拔高,越来越高,而且在很高的音域时还能千回百转。
钟辰轩喃喃道:「他可以保存人体器官,却无法保存流动的、转瞬即逝的声音。他把这美妙的声音保存了下来,很好的音质,接近完美,有金属振动的质感,是位专业的歌手。」
程启思重重地叹了口气,他对这件案子已经头痛之极了。
秦颜的死让他很难受,急于找到凶手,但过了这么大半年,居然是毫无收获。凶手动手的时间也非常不定,完全捉摸不到他下一步会做什么。
程启思又把那曲子放了一遍,「很静,应该是专门的试音室。什么杂音也没有,一点线索也无。」
钟辰轩笑笑道:「是,不过我发现了一件事。但那只是感觉,不能作为证据。」
「什么?」
钟辰轩十指交叉,微笑道:「告诉我,从这歌声中,你听出了什么?」
程启思略一沉吟,道:「甜蜜的『夜莺之歌』。」
钟辰轩点点头道:「是啊,太过甜蜜了,充盈着甜蜜感与幸福感,连我们听者,都被那种喜悦所感染。即使是录音,也让我们沉浸到那种甜蜜得像发自内心的喜悦之中,音乐是奇妙的东西,它必须发自内心,才有感染力。
「我实在无法想象,如果有人把刀架在我脖子上,我怎么还能表达出那种充盈的甜蜜与幸福感。」
程启思闭上眼睛,细听那曲子,最后道:「就像是唱给恋人的歌。」他皱了皱眉,「这个女孩子的声音,我有似曾相识的感觉。」
钟辰轩振作了一点精神,问:「是谁?」
程启思挥挥手不让他说话,努力在大脑里搜寻了许久,失声道:「苏雅?」
钟辰轩呃了一声,无精打采地道:「不认识。」
程启思嘿了一声:「你一向不理人,独来独往,同事们的聚会你从不参加……」
钟辰轩懒洋洋地道:「我知道,你又要说,我这样的个性,只有你才忍受得了,对不对?是,是,是,我找到你这个搭挡,是我的运气,我的福气,我早该烧香拜佛了。」
程启思被梗得无话可说,拉回话题道:「我说的是朱锦的未婚妻,我听她唱过歌,所以一听就觉得耳熟。她出国了,所以你没见过她。」
钟辰轩道:「她是学歌剧的?听那种唱法,应该是在国外留学的。可惜了,音质确实很完美,缺的只是娴熟的技巧。」
程启思不悦地道:「你能不能不用这种评论商品的口气来说人?」
钟辰轩微微一笑道:「客观冷静是基本的素质要求,这难道还要我教你?」拉回话题,道:「朱锦跟他未婚妻感情好吗?」
程启思道:「很好,半年前朱锦才送苏雅出国了,她在维也纳留学,学声乐。」
钟辰轩笑道:「这几天法医那边都忙,朱锦天天加班,是不太可能跑到国外去。」
程启思道:「我查查出境记录就成,不过,若真是朱锦,我绝不相信他会笨到这样去杀人。何况她是不是苏雅还难说,我先把这声音送去分析吧。」
钟辰轩往躺椅上一靠,笑道:「那就拜托你了!我还是在这里听听这首『夜莺之歌』来得舒服。」
程启思为之气结,钟辰轩却又道:「我相信你的记忆力和判断力,若这个女孩子真是她的话,她应该已经死了。」
程启思沉默,他记得苏雅的模样,不算美人,但温婉秀气,颇有古典气质。朱锦对她是千依百顺,两人已交往了多年,计划苏雅留学完后便结婚,实在难以想象朱锦会杀她。
程启思摇摇头,不再想下去,想总归是自己的主观意识,而且往往还带了个人的感情色彩,现在重要的是证据。
「明泉说晚上一起聚聚,喝两杯,一起去吧。」
钟辰轩蹙了眉,道:「我不喜欢那种场合。你想去自己去就好了,何必拖上我?」
程启思笑道:「那里的老板以前是卓嫣的情人,不排除情杀的可能性。虽然我很难想象会有人为了那样一个女人,而设这样大、这样精致的局。」
钟辰轩提起了几分兴趣,道:「也好,我想看看这个人是不是凶手。」
程启思失笑道:「看?」
钟辰轩笑而不语,最后道:「人是很愚蠢的动物,内心所想往往就突破自己的意志而流露在表情、语言和肢体动作之中。
用你的眼睛,好好观察,用你的头脑,好好思考。」
程启思把一份卷宗丢在了他面前。
「有这个时间,还不如好好研究一下我们现有的资料,验尸报告出来了,我把这几具尸体的报告都汇总了一下,一起看吧。」
他在卷宗上指点着,「身体器官都是用手术刀之类切下的,凶手手法娴熟,干净利落。」
钟辰轩说:「死因都一样,勒死的。」
「不错,很简单,太简单,勒死的,用的都是死者身上的物品,凶手很懂得随手取用。除了勒死秦颜的凶器没被发现之外,卓嫣是被她自己的腰带勒死的,卢雪则是用她的发带,纪婉儿则是被她自己的长发勒杀的,手法很专业,都几乎没有什么挣扎。」
钟辰轩翻着报告,道:「没有别的发现?太少了。」
忽然,他呵了一声:「最近的那一位死者,纪婉儿,她的头发真漂亮,难怪被凶手连同头皮一起揭走了。」
程启思叹道:「是啊,长及脚踝。若非如此,那凶手也不会选上她吧?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钟辰轩道:「凶手既自信又好炫耀,他告诉我们,他的犯罪是唯美的。
「我奇怪的只是,为什么在『头发』这个案子的时候,死者身边放的是一朵黑色、一朵白色的花?那明显暗示的是『眼睛』,……
而不是头发,在『耳朵』、『手』、『鼻子』的时候,放的都是与之相关的暗示品。」
程启思往椅子上一靠,头一仰说:「『耳朵』他放了一对贝壳,『手』他放了一张『巴尔札克』像的仿制品照片,『鼻子』……
他放了个小爱神复制品雕像。
「确实,为什么他不放一把头发或者别的什么,而要放两朵花?他不会想暗示白头发跟黑头发吧?」
钟辰轩说:「不会,我一看就觉得暗示的是眼睛,黑花象征瞳仁,而白花是象征眼白。我也不明白他为什么会犯这么一个错误,而且还是有意为之的错误?」他摇摇头,「不说这些抽象的东西了,你从验尸报告有没有得出什么结论?」
程启思用笔敲着桌面,道:「让我们总结一下:第一,这个人应该有一定的外科手术的能力。不一定要医生,护士或者杀猪的都可以,至少也有一定的医学常识,否则他把这些东西弄回去,如何保存?」
钟辰轩道:「那也不一定,或者他是故布疑阵。也许他根本就已经把那些东西丢掉了,一把火不就烧了?」
程启思笑道:「你这就是在说外行话了。他在哪里烧?一点痕迹都会检验出来的。」
钟辰轩道:「我只是举例,再不扔进海也不错?那些东西,要长在人身上才美,割下来不就是死的了,还有什么保存的价值?当然,每个人的想法不一样。」
程启思说:「第二,这个人应该有一定的艺术修养。不,应该是相当的艺术修养,那鼻子的比喻,像普西克就挺冷门的,我可不相信他为了制造相似度,而专门去翻查有关普西克的事,一定是平时就很熟悉的。」
钟辰轩接过了话头:「第三,便是动机。」
程启思道:「第一个可能性,他确实是在收集美丽的东西,他是一个心理变态的杀人狂。第二个可能性,凶手不是一个心理变态的人,他是一个很正常的人,他想杀的,大概只是其中一个女孩子。
「把针藏在哪里不容易被人找到?当然是一堆针里。所以,他不停地杀人……为的是隐藏动机,如果是这个可能性,我们就得加大力度,调查一下这几个女孩子周围的朋友。」
钟辰轩一摊手,道:「无外乎便是那几个动机,金钱,感情,仇恨。如果按照第二个可能性,这是有预谋的精心策划的杀人案,我觉得不太像情杀案,太冷静了,冷静过头了。
「我只能看出藏在后面的凶手的一种沾沾自喜的情绪,以及他那种好炫耀的特点。他喜欢华丽灿烂的事物,时时喜欢玩点小花样来引起警方的注意。」
「我从来没想过凶手是个女人。直觉吧?」
钟辰轩摇摇头,「不,不是直觉,直觉是由很多事实和经验堆积起来的。你想想,好几个案子都是发生在深夜,而且是一些情侣爱去的地方,一个女人半夜约另一个女人去海滩散步吹风,恐怕没几个女人愿意去吧。」
程启思笑了起来。「那这个凶手岂不是个很有魅力的男人,才会约得出来这么多个女人?」
钟辰轩还是摇头,「不,我不这么认为,凶手是不是个有魅力的男人,我不确定,也许是。他没有自卑的心态流露,这也说明他本人应该不会是个糟糕的人。
「但是,你换个角度想想,如果他跟这些女人都有过频繁的接触,我们没有理由调查不到。
「或者,一个两个,凶手会很顺利地逃脱,但是,四个,还是没有线索,就很出奇了。不管凶手是以什么理由去接近这些受害者的,都不应该丝毫没有线索,这本来就是这个案子的关键,也是破绽。」
程启思无精打采地说:「我知道,但是我看不出来破绽在哪里。」
钟辰轩笑道:「你说我懒,你也好不到哪里去,明泉都帮你把事做完了。调查跑腿的事,不都是他在做?」
程启思有点狼狈地咳嗽了一声。
「我手头的案子又不止这一桩。我比较忙啊……」
钟辰轩的笑容更浓,「借口而已,你不就是不想在外面东奔西跑?你总说我不敬业,我看,我们是彼此彼此,谁也别说谁,五十步笑百步而已。」
「我是真想快点找出杀秦颜的凶手,但是……这么久了,我也有点灰心。难道,真的会变成一桩无头悬案?」程启思的表情很沮丧。
钟辰轩安慰说:「只要凶手一直做下去,就一定会露出马脚。你不用担这个心。」
程启思叹着气,「已经第四起了,一年都快过了。如果再破不了这个案子,我看我索性辞职算了。」
「你辞了职也饿不死,你父母给你留的遗产不少吧。」钟辰轩不经意地说:「你放心,凶手不可能一直好运下去的。」
他停顿了一下,又问:「你难道就没想过,凶手为什么会这样一直好运?每次都找不到他的任何线索,任何破绽?」
程启思愣了一下。
钟辰轩说:「也许,这就是破案的关键。」
晚上,钟辰轩却有点后悔来到了这种灯红酒绿的地方。
很久不曾到这么气氛糟糕的地方来了,那种吵闹让他烦躁不安。依稀恍惚地记起了那个夜晚……跟她……的婚宴上……
钟辰轩使劲按住太阳穴,头又开始痛,痛得像针刺一般剧烈,他摸索着抓过桌上的酒杯,仰脖一饮而尽。
有人自身后拍了拍他肩头,钟辰轩回过头去,程启思放大的脸就在半寸远的地方,倒吓了他一跳。
「你来了?」
程启思坐下,道:「明泉这家伙,自己约了人,还不准时。」
看桌上的红酒已经被钟辰轩喝得七七八八了,他奇怪地问:「你不是不喜欢喝酒?怎么今天一个劲地在灌?」
钟辰轩闭了眼睛道:「我头痛。」
程启思盯了他一眼,去吧台要了杯冰水,递给他道:「别喝了,越喝头越痛。怎么,你不喜欢这种地方?难道会让你头晕?」
钟辰轩端过冰水,一口倒了下去。
程启思暗暗摇头,他喝水的模样倒像是在喝酒。
「以前,我也在这样人多的地方,举行过婚宴……」
程启思有些惊奇,他从未听钟辰轩讲过自己的私事。
钟辰轩似乎是醉了,又接着说了下去:「她真美……她是我见过的最美的女孩子……我还记得她穿着一身白纱的模样,美得就像是仙子……」
程启思看到钟辰轩虽然醉了,却依然痴痴迷迷的眼神,有些惊奇,他从来没见过钟辰轩有这种表情。
「那真是你的福气。」
他刚说完,就发现钟辰轩的脸色大变。
「不,她跟我的婚宴,就不是她的福气了。」
程启思问道:「为什么?」
钟辰轩拿起酒瓶,也不用杯子,直接就着瓶口倒进了咽喉。「她死了。」
「……病故的?」
钟辰轩摇摇头。
「就在婚宴上,被人杀死的。」
程启思默默地注视着他,这次没有阻拦他把那瓶酒一饮而尽。看着殷红的酒液自钟辰轩唇角缓缓流下,当他对上钟辰轩的眼睛时,他惊讶地发现钟辰轩眼中竟然有泪光闪动。
钟辰轩又去倒酒,程启思伸手拦他,轻声道:「你酒量不好,别喝得这样急,对身体不好。」
钟辰轩不理他,只是一杯杯地喝,间或夹杂着模糊的低喃:「若兰,若兰。」
程启思环顾了一下身边的灯红酒绿,有点恍惚地想象,当年钟辰轩穿着礼服,挽着一身白纱的新娘。那时候的他,是不是会笑得阳光灿烂,用宠溺的目光看着身旁的新娘?
「抓到凶手了吗?」程启思知道这句话问得不合时宜,但职业习惯还是让他忍不住问了出来。
钟辰轩骤然眼中一寒,肌肉也绷紧了,在接触到程启思温柔而真挚的眼神之后,又慢慢放松了下来。
「凶手死了。」
程启思更是好奇,想问又不好问。
钟辰轩道:「我很想亲手杀了他,但他却比我快了一步。」他冷冷一笑,道,「把他自己连同研究所一起烧了,什么机会也不留给我。」
「研究所?!」
钟辰轩似乎后悔说多了,转过头,不再说下去,正好林明泉伙同一票人说说笑笑地过来,程启思也只能闭嘴不问了。
有时候看钟辰轩,总觉得他眼角有种淡淡的落寞,是为了他那死去的未婚妻吗?程启思用眼角的余光瞟着钟辰轩。
他注意到他刚才过来之前,钟辰轩的手里握着什么东西在看,一看到他就紧紧攥在了手心里。
程启思想了一会,突然恍然大悟。
钟辰轩手里隐隐露出一根红色的丝线,是他第一次遇上钟辰轩的时候,对方拿在手里把玩的那朵玉雕的兰花。
若兰。
刚才钟辰轩轻轻念着的就是这个名字。
那么,这朵兰花就是他送给未婚妻的礼物了?
程启思深思地看着晕乎乎靠在椅背上的钟辰轩,他满腮通红,显然是有点醉了。今天找他一起查案子似乎是不可能了,程启思站起身,去找那个跟卓嫣有关的经理。
郭永诚坐在办公桌前。面对程启思,他很不安。
「我没有杀卓嫣。」
程启思注意到他十指放在桌面上,绞来绞去。面部虽然没有什么表情,但眼角的肌肉在微微牵动。
这个人在害怕?怕什么?
程启思几乎在那一瞬间就可以断定,面前这个人不会是凶手。这几桩案子的凶手好虚荣、好炫耀,甚至是以诱导和戏弄警方为乐,而郭永诚,却为了不知名的原因,在害怕。
「我跟她只是玩玩,她也不会当真,我也不会当真。我犯不着杀她。」
程启思道:「那是你说的。」
停了停,他又道:「在这个案子水落石出之前,你也逃不了嫌疑的,所以请你把你知道的全告诉我们,这样对大家都好。」
郭永诚摊开手,道:「我对她并不了解,如果不是她妹妹来拿她的遗物,办理一些事宜,我根本不知道她还有个妹妹。我说过……我们只是玩玩,大家都不会认真,对对方的情况也不会太关心,更不会刻意去留意。」
犹豫了片刻,他终于道:「这话说出来不太好听,但是在这里的女孩子,有几个是干干净净的?我在这圈子混得太久,什么都看得清楚,绝不会跟这些女人较真的。
「卓嫣也一样,她年纪虽然不大,但是个熟透了的人,跟我也不过是周旋周旋,一旦有了更好的主儿,她会迫不及待靠上去的。」
程启思盯着他,目光并不锋利,只是一直盯着他看,直看得郭永诚头上冒汗。
「那你为什么害怕?」
郭永诚整个人一颤,抬起头来,嘴唇有些哆嗦。程启思探了半个身子到他桌前,直盯着他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你知道什么?你看到了凶手?」
郭永诚浑身猛地痉挛了一下,用力摇手,连同头一起摇,摇得汗水都溅到了程启思脸上。「不,不,我什么都没有看见。」
程启思有点不耐烦,道:「你可以说你没看见,不过,凶手是很敏感的,他会怀疑是不是有人看见了。这是个聪明的凶手,他就会顺藤摸瓜,最后找到你,然后……」
郭永诚跳了起来。
「你在吓唬我?」
程启思好笑地瞅了他一眼,这人真是没底气的样子。
「我没心情跟你废话,我告诉你,那凶手还在杀人,鼻子、耳朵、手、头发,一样一样的割,他是不会停下来的,会一直继续下去。」
他心中记挂着醉了的钟辰轩,懒得再说,便朝门外走去。
「是那面镜子!」
程启思回过头:「镜子?」
「你们应该到她家调查过,也应该注意到了那面镜子,那是古董,非常名贵,据说曾经是法国宫廷用的东西。这种东西,卓嫣是买不起的,她也不会花这个闲钱去买,她喜欢的是衣服、珠宝,和金钱。」
「那面镜子很贵?」
「是的,很贵,所以如果有人送给她,她会欣然收下,但是是因为这镜子本身的价值,而不是从个人喜好的观点出发。」
程启思有点玩味地盯着眼前这个人看,道:「你很了解她。」
郭永诚苦笑道:「不是了解她,是了解她们这一类人。」
他向门外做了个手势,道:「这里的女人,大抵如此。卓嫣的学历很高,也出过国,但一样会被金钱迷住了眼睛。即使具有比较高的品味和知识程度,她们也会把这些作为自己吸引男人的工具。」
程启思道:「继续说。」
「我跟她关系最好的那段时间,也常常到她家去,见着这面镜子,我就觉得好奇,于是问她从哪里弄来的。她说是一个朋友送她的,问我漂亮吗?我自然回答漂亮,但我也没有把这镜子的价值告诉她。」
「因为你清楚这面镜子的价值,你也想在有机会的时候,以低价据为己有。」
「我承认我贪心,尤其是面对一个根本不知道它价值的女人。程警官,你不会认为我为了一面镜子而杀了她吧?」
程启思盯着面前的人看。忽然身后有个略微低哑的声音响了起来:「一个如此务实的人,是想不出那么唯美而残酷的杀人方法的。」
程启思回过头,看到是钟辰轩,他的脸色还泛着红,但眼睛已经明亮清澈,只是声音比平日里低沉了些。
「就算你曾经有过想杀死她的欲望,你也没有这样的想象力。除非……有人替你想,而由你来做。」
郭永诚一张脸刷白,叫道:「你是谁?」
程启思道:「我搭档,跟我一同来的。」
「你诬蔑我!」
钟辰轩道:「我说你顶多是有这个欲望,我有诬蔑你吗?郭先生,不用这么紧张,每个人心里都或多或少有些不能对外人告知的愿望,你也不例外。至于你究竟有没有杀她,或者你究竟知道些什么,只有你自己心里清楚。
「为了你的安全,你最好还是告诉我们。这个凶手已经杀了好几个人了,他不在乎再多杀一个,虽然,他或许会觉得,杀你是破坏了他完美的杀人计划。」
他瞟着郭永诚,道:「你不必否认,你有很高的学历,专长就是古董鉴赏。所以,那面镜子的价值,她不清楚,你清楚。」
「我不会为了一面镜子杀人!」
「你是不会,不过,你是适合做帮凶的人。」
郭永诚气得发抖,指着钟辰轩,一句诬蔑却说不出口。程启思也觉得钟辰轩说过分了,这态度实在不像是一个警官该有的,但既然他话已出口,自己再说什么也是不给钟辰轩面子,他说不定还会跟自己翻脸。
钟辰轩看了他一眼,忽然脚下微微地趔趄了一下。郭永诚又气又怒没有注意,却逃不过程启思的眼睛。
难怪这人今天说话这么不留情面,原来是酒还没有醒。
钟辰轩却似乎看出了他心中所想〈程启思觉得自己的心中所想,一向都是瞒不过他的〉,道:「好吧,今天就到此为止。我们也只是顺道来请教一下郭先生,如果是正式传讯,我们会再请郭先生到警局来一趟的。」
一出来,程启思就埋怨说:「根本没有证据,你怎么跟他说那么多。我去跟明泉他们打招呼,然后我们就先回去吧,下次喝了酒,你别来私下查案。」
钟辰轩不置可否。
上了车后,他说:「上次你在卓家,有没有注意到什么异样的情况?」
「……卓紫那女人对着镜子看的样子很诡异我就不说了,我请她去帮我找些卓嫣的遗物,她一边走一边回头,对我很是警惕,目光就在那面镜子上打转。」
钟辰轩笑了笑,道:「这只说明那面镜子跟卓嫣的谋杀有关系,否则卓紫那么紧张做什么?我认为,卓紫至少是在心里有杀死姐姐的欲望。我没有她非常详尽的数据,也无法具体分析,只能简单说一下我的看法,只是一种看法而已。」
「你说。」
「我只见过她一次,但我已经觉得她相当病态,太过于频繁地顾影自怜,而她绝对算不上一个美女。她靠她姐姐养活,以卓嫣的生活环境和教养,也不会对这个妹妹怎么保护和怜爱。
「你应该有注意到,她左脸上有细小伤痕,大概是指甲划伤造成的,卓嫣可能对这个妹妹不好,而且会打会骂。卓紫因为是靠姐姐生活的,所以她无法反抗。」
「卓紫那家小店我调查过,还是在她姐姐名下的,房子也是。她的生活完全依赖她姐姐。你有没有注意到她有什么频繁的小动作?」
程启思道:「有,她一把手臂放在桌面上,就会条件反射地缩回来,还皱起眉,像是嫌脏。而桌面明明是擦得光可鉴人的。」
「这说明她有严重的洁癖,而且是有强迫症的那一型了。这种人就算是不停地洗手,也会觉得自己的手脏,老擦不干净似的。」
「她的房间非常非常干净,干净到一尘不染的地步。」
「她嫌脏,对这房子和房里的一切,因为这些都是她姐姐赚回来的。而她自己又不得不生活在这里面,所以她也觉得自己脏。」
「就为了这个,她就可以杀人?」
「你认为她有能力若无其事地把自己亲生姐姐的鼻子切下来?而且对方还是清醒的,说不定,还瞪着一双眼睛在看着她?」
程启思恶心地皱了一下眉头。
「不太可能。」
「所以呢,要我说,她跟郭永诚应该都是被凶手利用,郭永诚被卓紫利用,而卓紫又被凶手利用,只不过,卓紫是知道某些内情的,郭永诚则是一无所知。我想,郭永诚想要那面镜子,卓紫就用这个作了诱饵。
「郭永诚在卓嫣死后,就开始怀疑和害怕……所以在刚才我们去找他的时候,他的态度是恐惧的,他也提到了那面镜子。
这也是卓紫在我们去的时候,下意识地注意那面镜子的原因。」
「既然如此,她应该把那面镜子藏起来。」程启思说。
钟辰轩却摇了摇头。「你应该有注意到,那面镜子是嵌在墙里的,特意取下来,反正很奇怪,典型的欲盖弥彰啊。」
程启思想了想,又说:「郭永诚认识卓紫是无疑的,虽然他很拙劣地不承认。他说他有段时间常常去卓嫣家,怎么会没见过卓紫?」
钟辰轩点头,「他根本没有隐瞒的必要,却刻意隐瞒,就是心中有鬼的表示。」
这时候车子正好转了个弯,前面是H城的剧院,一座相当有气势的建筑物。
钟辰轩转过头往车窗外看去,一张巨幅海报赫然在目。那是「哈姆雷特」的剧照─死在水中的奥菲丽娅。
白色长裙如婚纱般浮在碧绿的溪水中,少女金色的长发散在水面上。星光照耀在她脸上,白色的睡莲环绕着她。
钟辰轩头中一晕,眼前一黑,坐在副驾驶座上,侧着身体,歪倒下去。
程启思看他突然昏过去,吓得不轻,急忙把车停在一旁,下车绕到他那边,打开车门察看他的情况,用力掐他的人中。
钟辰轩醒过来,眨了几下眼睛,看着他,然后慢慢地说:「我没事,回去吧。」
「真的没事?」程启思有点怀疑地看着他。
钟辰轩说:「真的没事,我们走吧。」
回去后,程启思不言不语的递了一杯咖啡给他,然后继续盯着他看,直看得钟辰轩心中发毛,苦笑道:「不要把我当怪物看好么?」
程启思收回了视线,闷闷地道:「你有没有把我当朋友?」
钟辰轩苦笑道:「你说呢?」见程启思张口想说什么,挥手制止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自己的心结,不必公诸于众,哪怕是最好的朋友。」
程启思一脸不快,钟辰轩淡淡一笑,「那么,你没有存心瞒着我的事么?记住,是存心、刻意的隐瞒。」
程启思一口道:「没有!」
钟辰轩又是一脸似笑非笑的表情,「是么?」
程启思最见不得他这种笑法,转了头道:「不跟你争了,你自己休息吧,我出去了。」
「等一下。」钟辰轩叫住了他。
程启思回过头,「什么事?」
钟辰轩微笑道:「没什么,我只是想对你证明一件事,那就是,每个人心底都有自己的秘密……启思,你就真的没有秘密吗?」
他的声音,低沉,带着一种奇特的磁力,让程启思听得一阵心悸。
「仔细想想,启思,你有秘密吗?不要急,你可以慢慢地想,对,慢慢地回想……人,总有一些事情,是会埋在心底,不能告诉任何人的……」
咒语般的声音在耳边一遍遍重复,钟辰轩半靠在椅子上,微笑注视着程启思。他两手的指尖交叉在一起,脸藏在阴影里,但一双眼睛却出奇的亮。
程启思终于醒了。他的头痛得彷佛要炸开,只记得最后在他眼前晃动的,是一朵洁白的兰花。
程启思看到钟辰轩正坐在椅子里闭目养神,冲过去把他抓了起来:「你做了什么?!」
钟辰轩道:「我并没有做对你不利的事。」他也不动,只是看着程启思笑。
程启思放了手,一字一顿地道:「钟辰轩,你究竟做了什么?」
钟辰轩脸上又浮现了那种谜一样的笑容:「你应该知道。」
程启思道:「你对我用了催眠术?」
钟辰轩笑道:「我只是让你做了个梦,你放心,我没有问你任何事,不经人允许,去窥视别人内心,是不道德的行为,我不会做这样的事。如果我存心不要你知道我对你催眠过,我也是可以办到的,但我并没有那么做。」
「你究竟是什么人?我受过专业的训练,一般的催眠术,对我是不起作用的。」
钟辰轩道:「我知道,在心理测试中,你是第一名,你的精神力非常强,强到接近无懈可击的地步。当时的催眠师反而几乎被你所控制。」
「但是你竟然轻而易举催眠了我?!」
钟辰轩笑了笑,「那是因为,第一,你对我没有丝毫防备。第二……我找准了突破口。所以,我可以毫不费力地催眠你,而且,比起当时替你催眠的那位,我更是大师。」
程启思瞪着他,梦中的情景再现了,他用力甩甩头,但却挥之不去。「你究竟是谁?以你的能力,不该跟我搭档来做这一行。」
钟辰轩望着窗外,冷冷地道:「你忘了,你的上司交代过,永远不要问我的来历。这是─命令。」
程启思大声说:「你这样做,摆明了是要我去探知你的来历!」
钟辰轩叹了口气,道:「是我的错,我不该这么做。因为对你催眠,我自己也很疲倦,反而一晚上没睡着。」
「你难道不能对自己催眠,让自己睡个好觉,做个好梦?」
钟辰轩道:「我一样有我的心结,我一样有我的噩梦。」
他拿起床头一个药瓶,「看到了吗?我每夜要靠这个才能入睡。」他望了程启思一眼,眼神是莫测高深的,「你做了什么梦?
为什么这么气急败坏?」
「你还问我做了什么梦?这一切不都是你搞出来的?钟辰轩!」
钟辰轩在靠椅上转了个身,他的声音很平淡:「我不知道你做了什么梦,我只是引导你,让你回忆一些被你自己埋藏在脑海里的事。至于是什么事,这只有你自己才清楚,你睡着后,我并没有再对你发问,我不知道你梦到了什么。」
程启思凝视着他,慢慢地说:「我梦到了秦颜。」
「秦颜。」钟辰轩重复着这个名字。「有一双美丽的手的女孩子,你梦到她什么了?」
程启思的声音更低。「我梦见她一个人在酒吧里,酒吧里别的人都走光了,只剩她一个人,然后……」
「然后什么?你看到了什么?」
程启思抬起头,直视着他。「我走了进去。」
钟辰轩似乎一点也没有感到惊奇。「你走进去了,然后呢?你割下了她的双手?」
程启思深深吸了一口气。
「不,我扼死了她。」
钟辰轩跟他的眼神碰到了一起。过了很久,钟辰轩缓缓地说:「这只是个梦而已。」
「对我而言却似乎真实到确实发生过。」程启思回答。
钟辰轩叹了口气,望向窗外,天色已经放亮了,一缕晨光洒在房中。
这一刻,彷佛一切都被照亮了,什么都无从掩饰似的。
钟辰轩的语气很平静,「启思,这只是一个梦,那天晚上,你喝醉了,你没有出去杀过人。」
「我只知道,我没有任何杀秦颜的理由,我能确定的只是这一点。」程启思回答,「但那个梦,真实得令我害怕。辰轩,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说过了,我没什么别的意思。」钟辰轩伸了个懒腰,「在梦里,你有想过你为什么要杀秦颜吗?」
程启思沉默了很久,然后慢慢地回答:「没有。」
钟辰轩站起身,「走吧,应该去上班了。噩梦在阳光下面,就会无所遁形了。」
程启思正想说话,忽然手机响了,钟辰轩看着他的脸色一变再变,问道:「怎么?又出事了?」笑了笑,道:「你别说,我猜猜。是不是发现了苏雅的尸体?」
「不错……而且……」
「而且舌头被割下来了。」
程启思道:「对,但是……」
「但是并没有被带走,而是丢弃在了第一现场,是不是?」
程启思沉重地看了他一眼,道:「你说得完全正确。正确得就像是亲眼看到了一样。」
钟辰轩笑道:「我在听过苏雅的『夜莺之歌』之后,就基本上可以确定这一点了。」
程启思起身,拿起外衣。
「走吧,先去现场。」
正文 第四章 奥菲莉娅
「若兰就躺在水里,她身上的白纱被水浸湿了,浸透了,像一朵纯白的睡莲。她的脸在水下看来,还是那么美,那么恬静,就像是睡着了。」
第一现场是在苏雅自己的家里,自从她出国学习声乐之后,这套房子就没人住了。她的未婚夫朱锦也有自己的住宅,所以一直空置着。
程启思戴上手套,顺着桌面一直滑过去,上面没有灰尘,很干净,他又到厨房去转了一圈,冰箱里甚至还有新鲜的食物水果。
程启思问道:「有没有查过她的出入境记录?」
钟辰轩道:「已经查过了,她是昨天晚上回来的,十点的飞机。想必她回来之后,就打扫房间,今天还出去买了食物,有发票证明。」
门外传来一阵哭声,程启思侧头一听,道:「是朱锦,怎么法医部会叫他来?」
钟辰轩道:「没有叫他,叫的是杜山乔,朱锦是自己来的。这次尸体是在她自己家里,朱锦一听到地址,当场差点没昏过去。」
程启思叹了口气,道:「等他哭够了,再回去问他的口供吧。」
「你怀疑他?」
「你看看,冰箱里有几瓶辣酱,还有红酒。苏雅是学声乐的,为了保护嗓子,这些东西是根本不沾的,但小朱就爱吃辣,红酒也是朱锦喜欢的牌子,她不是为他准备的,还会是谁?」
钟辰轩道:「这并不能说明朱锦就是凶手。」
程启思奇怪地看了他一眼,道:「怎么,我们两个人的观点还调了个过?我记得我们听到那首『夜莺之歌』时,你比我更怀疑朱锦。」
「怀疑是可以怀疑,但现在凶杀案既然发生了,还是得根据事实说话。」
「我难道不是在根据事实说话?」
钟辰轩耸耸肩,道:「我觉得你还是有点先入为主了。」
他一面说,一面戴上手套,四处去看。杜山乔过来,把一个袋子递到他手上。
程启思做了个鬼脸,道:「这可真不好看。」
袋子里是一条女人的舌头,是连根切下来的。
钟辰轩忙递回到杜山乔手中,程启思道:「老杜,别让朱锦看到了,我怕他受不了。这次验尸,不要让他参加了。」
杜山乔一张脸还是板得死死,道:「我怕他连刀都拿不稳了,还验尸?」
程启思道:「老杜,这好歹是他未婚妻。」
杜山乔面无表情地道:「工作是工作,感情是感情,两者是需要分开的。」他拿了那袋子就走开了,又到尸体旁边,蹲下了细看。
钟辰轩道:「看见没有,工作态度就要这样!」
程启思摇头苦笑,耳边还响着朱锦撕心裂肺的哭声。钟辰轩也走到杜山乔身边,弯腰去看苏雅的尸体。
苏雅闭着眼睛,很安静的样子,就像是睡着了,她穿了一身家常的淡红色衣裙,很整齐,甚至连一头披肩的长发都没怎么乱。
「死因是什么?」
脖子上没有痕迹,跟前面的几桩案件不同,不是勒死的。
杜山乔道:「初步推测是酒后服了过量的镇静剂,不过要等我们进一步检验。不过,看她的样子没什么痛苦,应该是安眠药之类的东西。」
「她的舌头是死后割下的,还是死前?」
「死后。这个很明显。」
钟辰轩笑了笑,道:「如果不是收到的那封电子邮件,我真不会觉得这个案子跟前面那几桩案子有关系。手法差得太远。」
「那么心理上呢?」程启思说。
钟辰轩瞟了他一眼,道:「还是有相似之处的,不过,差别的地方也很明显。这个稍后再说吧,你先看看现场还有什么。」
程启思看到他往门外走去,问:「你干什么?」
钟辰轩笑道:「你不是一直说,我跟同事缺乏交流吗?我现在就去安慰一下朱锦。」
程启思的眼睛瞪大了,紧接着就是恍然大悟的表情。
「明白了,你是不安好心。」
「不管他是不是凶手,这种时候都是心情相当激动的时候,我想知道什么,这是最好的时机。不过……」
「不过什么?」
钟辰轩朝他凑近了些,压低了声音道:「如果他真是那个连环杀人案的凶手,那么我就不会有什么收获。因为,如果他是,他就是抱着胜利和嘲弄的心情来的,他自满,又自得,既无紧张也无恐慌,因为他已经习惯了。」
「太过自满,往往也会多说话。」
钟辰轩说:「没错。」
他走到了房门外,田悦在朱锦身旁手足无措,不知道怎么劝慰才好。钟辰轩朝她使了个眼色示意她走开,伸手去扶朱锦,「来,先到这边坐一下。」
朱锦像触了电似地一下子跳了起来,推开他,神经质地叫道:「不!」
钟辰轩道:「不是到房间里,我们到楼下去。」
朱锦又神经质地抖了一下,道:「不,我想留在这里。我想……看看她。」
钟辰轩玩味地盯着他看,看了很久,终于开口道:「朱锦,人死不能复生,节哀吧。」
朱锦两手抓住自己头发,喃喃道:「怎么回事……怎么会这样……」
钟辰轩半靠在墙上,墙的阴影遮住了他的脸,看不清他的表情。他的声音,听起来也有些低哑模糊。
「我知道,你一定很难过。因为,你爱苏雅,苏雅也爱你。」
「是……是……我很爱她,她也一直爱我,一直都是……」
「你不应该怀疑这一点。」
朱锦突然又跳了起来,叫道:「我没怀疑!我没怀疑!我从来都没有怀疑过!她爱我,她当然爱我,她从来没有爱过别人!」
钟辰轩低沉的声音,从阴影里模糊地传过来,「当然,我们都相信,我们都明白。你看,她回来之后,就特意去买了你爱吃的东西,你爱喝的红酒,甚至体贴到了你抽的烟的牌子,她的行李里,还有替你带的礼物,她对你,真的很好。」
「是,她对我很好,很好,非常好……」
「一般而言,强迫自己不断重复某件事,往往说明他内心深处并不相信这件事的真实性。」
朱锦的瞳仁骤然放大了,双手拼命乱摇。「不,不,我没有这样想过!苏雅跟我的关系,谁都是看到的!大家都看着的!」
钟辰轩在阴影里,发出一丝轻微的笑声。「是啊,都看着的,你对她也很好,温柔体贴,关心呵护,同事都说你们结婚后会很美满。不过……」
朱锦声音发抖地道:「不过什么?」
「苏雅悄然回国,也许并不是为了给你一个惊喜,而是……为了跟你分手?」
朱锦发出一声尖锐的叫声,把房里的众人都惊住了。
程启思忙赶过来,见朱锦抱着头缩在一边,瑟瑟发抖,他一把将钟辰轩从墙角拉了出来,道:「你对他做了什么?」
「没有,我只是告诉他,苏雅对他很好,如此而已。」
程启思把他一推,恨恨道:「一会再跟你算帐!」
他去扶朱锦,叫了田悦陪他离开,钟辰轩却进了房,把苏雅的行李打开,仔细翻寻。
他一抬头,程启思已经进来了,压低了声音,道:「你跟朱锦说了什么?他几乎都要发疯了!」
「没说什么,我如果真说了什么,他才真的会发疯了。」
「……究竟你说了什么?」
钟辰轩在床沿坐了下来,道:「朱锦身上问题很多,就你我两个人之间说说,我认为,他有杀苏雅的可能性。苏雅肯定是为了他回来的,他却杀死了苏雅。
「我闻到苏雅身上有酒气,她平时是不沾酒的,为了陪朱锦而喝一点的可能性还是有的。酒后服用大量的安眠药,朱锦身为法医,是完全知道后果的。」
「我还是想先确定一下他有没有作案的时间。」
「如果要确定这个,得把昨天从苏雅购物回来的时候算起,一直算到她死之前。朱锦完全可以陪她喝了酒就离开,然后在电话里叫她服药,苏雅也许根本不知道是安眠药,而是她平时常服用的药。
「她胃不太好,我看到她行李之中有好几种胃药,都是需要天天服用的。朱锦可以把药先取出来,跟水杯一起放在她床头,然后嘱咐她吃下,苏雅只会觉得他体贴,还会高兴。」
程启思打了个冷颤。「你真的认为是这样?」
钟辰轩摇摇头:「声音分析怎么样?」
程启思道:「是专业级的录音,但是我们一直没有苏雅的声源,所以无法比对,现在,我可以正大光明去找她的声源了。」
接着,他声音低了下去,「如果不是我对『夜莺之歌』不够重视,漫不经心,可能,还能够救苏雅一命。」
钟辰轩淡淡地说:「该死的,总是要死的,救得了一次,救不了第二次。只是这样而已,启思,跟秦颜的死,没有什么区别。」
「老杜,报告出来了?」
杜山乔把一份报告放在程启思手里,转身便走。田悦看着他走出去,小声道:「嘿,你看死人脸今天也有疲倦的表情了。」
程启思瞪了她一眼,说道:「朱锦请假,他一个人要做两个人的事,是铁打的人也受不了,妳还在这里说风凉话。」
田悦扁了扁嘴,一脸要哭的表情。
林明泉笑着过来打圆场道:「田悦,启思今天心情不好,妳不要放在心上。」
程启思挥了挥手,做了个「抱歉」的手势,走回自己的办公室。钟辰轩正坐在计算机前听音乐,音响开得老大,如果不是房间隔音,早传出去了。
「又是歌剧!」
钟辰轩笑着说道:「是苏雅唱的。」
程启思哦了一声,道:「你这么快就弄来了?」他看着钟辰轩的计算机前一堆光盘,「这么多?你不至于全部都要听吧?」
「我对歌剧比较感兴趣。」
「为什么?」
「因为,有她的表演,看得到她的脸,她的动作。」钟辰轩修长的手指,缓缓地划过计算机屏幕,停留在上面的苏雅的脸上。「我甚至感觉到,离她很近,非常近……」
程启思凑过去:「这唱的什么?『茶花女』?」
「是啊,第一幕,处在纸醉金迷中的女人。苏雅,她在国外是不是也是这样?光怪陆离的新世界向她敞开大门?」
「你怀疑她想跟朱锦分手,朱锦杀了她?」
「还有,你听这个。杜兰朵公主对追求她的外国王子说,你永远得不到我。
「苏雅唱到这时候的表情,很奇怪。这一句,唱得特别情感充沛,非常投入,她是在说谁呢?谁永远也得不到她?朱锦,还是另有他人?」
程启思说道:「我不相信朱锦是这桩连环杀人案的凶手。绝不相信。」
「我们现在面临的问题是,是否应该把苏雅这桩案子,也归类到连环杀人案里。法医的报告你已经看过了吧?先说说。」
「没什么有新意的东西,镇静剂,一种市面上不好买的,一串英文,很长,你等一下自己看。苏雅死前喝了大量的酒,就是她买的那瓶。
「然后又服用了过量的镇静剂,死亡时间是凌晨一点到三点,无法更精确了。舌头是死后割下的,用的是很精巧的工具,跟以前一样,手术刀之类。」
钟辰轩笑着说道:「你说,朱锦办不办得到最后这一点?」
程启思道:「我想,能。」
钟辰轩沉默了片刻,道:「人往往都有种自我保护意识,而这种意识有时候会存在于潜意识里。如果朱锦是凶手,他很可能就不会选择手术刀之类的工具,而使用水果刀、菜刀这类,当然,不排除他具有逆向思维的能力。」
「如果想尽力模仿,就应该使用手术刀。」
「不过,他犯了最基本的错误。其余受害者,身体器官都是在死前被切割下来的,苏雅却不一样。虽然这不能作为事实依据,但在凶手的心理上,可以指向朱锦,因为他办不到,无法在爱人清醒的时候做出这样的事情。
「毕竟,冷静残忍地收集美丽的人体器官是一回事,因为感情而杀害爱人又是一回事。目的不同,对朱锦而言,割她的舌头只是一种附带行为,而对那个凶手来说,人体器官才是第一位的。
「其实话说回来,我不认为那个凶手会要舌头,这是没用的东西。他要牙齿的可能性,都远远大于舌头。」
程启思道:「这么说,你已经肯定朱锦是凶手了?」
钟辰轩静静地道:「我其实并不希望他是凶手,毕竟是我们的同事。『夜莺之歌』出现的时候,我并不认为他有很大的嫌疑。
「但是到现场看了情况,再跟他对话之后……虽然没有实质性的证据,但一切疑点都指向了他。他的不在场证明有力吗?」
「非常有力,是跟林明泉在一起喝酒,就是郭永诚当经理那地方,郭永诚也作了证,在场的侍应生和几个女孩子都作了证。
他们一直到凌晨三点半左右才一起离开,这是无法突破的不在场证明。」
钟辰轩笑了笑,道:「你忘了我说过,一整夜都要调查。」
「调查了,他在十点到夜总会之前,并没有不在场证明,但是,那什么也不能说明。因为苏雅的死亡时间是半夜,我们只能说,朱锦有可能犯案,但是,我想我们拿不到证据。」
「下班前呢?」
「朱锦这天正好休假,没上班。」
钟辰轩道:「查查出租车,看有没有人在苏雅回国那天晚上,在机场载过她。
「我想,应该是她回来的当晚,就跟朱锦见了面,应该是八九点吧,然后朱锦说有点事要出门─他是法医,半夜加班的事很常见,苏雅也习惯了─这时候,他们已经在一起喝了不少酒了。
「在苏雅家里,朱锦应该就把药换了。你还记得她的镇静剂和胃药吗?都是胶囊,把里面的药粉换了就行,简单得就像小孩子做游戏一样。对了,剩下的药,都没有什么问题吧?」
程启思叹了口气,说:「怎么会有问题,如果是朱锦做的,他怎么可能犯这么低级的错误。我也问了苏雅的左邻右舍以及保全,他们说没见过有陌生人出入她家,我给他们看了朱锦的照片,不少人都认识他,但是都说没在那晚见过。」
钟辰轩说:「苏雅那个小区的保全情况不算太好,总有换班的时候,而且也没有监视器之类。朱锦当然对苏雅家的情况非常熟悉,没人见到他,也是理所当然,戴顶帽子,加个墨镜,就认不出来了。」
程启思点头,却欲言又止。
「怎么了?」
「难道就真的没有其它可能性了?」
「除非你认为有人会从国外追来杀苏雅,或者她是自杀的,事实上……那种镇静剂,苏雅恐怕也很难弄到手吧。」钟辰轩翻着验尸报告,淡淡地说。
「我不相信朱锦这么傻。」
钟辰轩微笑道:「他只是因为还爱着苏雅吧,无法在她活着的时候,对她做那样残忍的事。不过……」
叹了口气,他续道:「还有一个疑点,就是无法解释那首『夜莺之歌』,如果是朱锦干的,他没有理由会送这首歌来事先警告我们。声音分析还没出来?」
程启思道:「我去问问,应该出来了。」
钟辰轩按了按头。「我头痛,我去弄杯咖啡。」
程启思看他脸色确实不好,也有些担心,「怎么了?是不是病了?」
钟辰轩摇摇头,「老毛病,没事。」
程启思看着他冲咖啡,忽然冲口而出:「你的心结究竟是什么?是什么让你长期失眠?」
钟辰轩回头,眼神已经像是结了冰,「我说过,不要问。」
他砰地一声把一杯咖啡扔在程启思面前,咖啡都溅了出来。
程启思只有苦笑,忽然说:「辰轩,我想出国。」
钟辰轩险些把咖啡泼翻在桌上,像看怪物似地把程启思从上到下看了一遍,说道:「你想出国?定居?」
「不不,我只是想去旅游。」
钟辰轩在咖啡里加了一块糖。他很喜欢吃甜的东西,「维也纳?」
程启思笑:「什么都瞒不过你。」
「你认为已经为这个案子快疯了的上司会放你出去?」
程启思笑着,在他的咖啡里又加了一块糖,「所以就要靠你了。」
「我?」
程启思继续往咖啡里加糖,「从当时把你介绍给我来当搭档的那一天起,我就知道你身分不同,所以,你去跟他说,一定行……」
钟辰轩挥开他的手,「够了,不用再加了,再加我就不用喝了。」
「我知道你喜欢吃甜的……」程启思继续笑,笑得阳光灿烂。
钟辰轩侧头。
很难得,程启思在他的脸上看到几分天真。
「好,我帮你去说,不过,我有个条件。」
「一百个也可以……」程启思继续阳光灿烂地笑。
「我要跟你一起去。」
程启思的笑容僵住。
这次轮到钟辰轩笑得阳光灿烂,「怎么样?顺便观光一下。」
程启思苦笑,「当然好。」
维也纳,一座美丽的城市,程启思没有来过,他喜欢旅行,但这个地方一直没到过。在飞机上,钟辰轩睡着了,程启思却深思地看着他。
他不知道钟辰轩是如何说服上司放两个人的假的─现在那桩连环凶手案压力极大,放人简直是件不可思议的事─但他们还是出来了。
你究竟是什么人?为什么会来跟我搭档?你对我隐瞒的过去,究竟发生过什么?
这些问题已经在程启思心里转了千遍万遍了,凭着某种直觉或者敏感,他始终觉得钟辰轩不是干警察这一行的。干这一行的或多或少都有些特征,虽然说不清楚,但总感觉得到。
就像有经验的行家鉴别一幅画的真伪、一件古董的真假,「直觉」往往是由很多细小的东西堆积而成。程启思试图去理清自己的思路,却越想越胡涂。
要下飞机了,程启思把钟辰轩叫醒。
钟辰轩透过机窗,看着越来越清晰的维也纳,脸上却一点表情也没有。程启思很想知道,他这没有表情的表情,意味着什么。
找了饭店住下来,钟辰轩就出去了一趟,回来后,两人在饭店里随便吃了点东西,钟辰轩就回房间换衣服。
程启思见他换了正式的黑色礼服,衬衫雪白笔挺,诧异道:「你这是要干什么?」
钟辰轩把一套衣服丢给他,说道:「快换,不然来不及了。」
程启思捏着那套礼服,又是好笑又是不解,问道:「你总得先告诉我要做什么吧?」
钟辰轩对着镜子打领结,淡淡地道:「看戏。」
「什么戏?」
「『哈姆雷特』。」
程启思立即回想起钟辰轩在奥菲莉娅的巨幅海报前晕倒的一幕,想问,却又不知道如何启齿。
钟辰轩淡淡地道:「这跟案件没什么关系,只是余兴节目。」
「可是……」
「别问了,时间快到了。」
程启思看着钟辰轩的脸,他的脸上还是没有表情,弄不清他在想什么。
张三李四满街走,谁是妳情郎?
毡帽在从杖在手,草鞋穿一双。
姑娘,姑娘,他死了,一去不复来;头上盖着青青草,脚下石生苔。
呵呵!
殓衾遮体白如雪,鲜花红似雨;花上盈盈有泪滴,伴郎坟墓去。
几近完美的歌声在剧院里回响。最后一幕,发疯的奥菲莉娅,像一个从无忧无虑的世界飘荡而来的美丽女神,因为摆脱了人世间的苦恼忧愁而放声歌唱。
「死的不该是她。」钟辰轩突然说道。
程启思本来听得也无精打采,这时候心中一震,转过头紧盯着钟辰轩的脸。「你说什么?」
「你应该还记得上次我晕倒的事。」
「当然记得。」
钟辰轩的脸上,还是止水无波,但声音在微微颤抖。
「因为我未婚妻,就是像奥菲莉娅一样的死法。」
程启思紧盯着他的眼睛。
钟辰轩继续说了下去:「那天,是我跟若兰的婚宴,她穿的是纯白的纱裙,头上戴着白色百合的花冠。你没有见过她,为了不再无时无刻想起她,我没有保留任何她的照片,所以你也没有见到的机会。
「美丽的女孩子,我见多了,但她却有种不食人间烟火的美。微笑起来的时候,就像是洁白的莲花在绽放,她穿着纯白婚纱的模样,就像是天使。
「我那天很高兴,所以喝了很多酒,当我转过头去找她的时候,却发现她已经不在大厅里了。
「我并没有在意,以为她是去补妆或者什么的,但过了半个小时,都还没有看到她的踪影,我有点着急了,于是我们便各处去找,一直找不到。
「我们举办婚宴的饭店顶楼上有一个旋转餐厅,那里有一个生态水池,做得很像是天然的溪流一样,从餐厅中央穿过去,里面还浮着真的莲花。若兰很喜欢那个地方,我们常常去那里吃饭,她喜欢天然而纯粹的东西。
「那时候已经过了午夜,餐厅早就关门了,我们在饭店里到处都找不到她,保全就找了上去,我当然也随着一起过去。在外面,我们看到里面有灯光,灯光集中在水的中央。
「若兰就躺在水里,她身上的白纱被水浸湿了,浸透了,像一朵纯白的睡莲。她的脸在水下看来,还是那么美,那么恬静,就像是睡着了。」
程启思只觉得身上一阵寒意。
钟辰轩目光转向舞台,静静地道:「看,就是那样。就跟奥菲丽娅一模一样。」
舞台上演的,正是奥菲莉娅淹死在水中的一场。
莎士比亚的剧本本身,是将这一场作暗场处理,由王后转述。但这一幕场景凄美煽情,所以往往在舞台演出的时候都会保留。
「在小溪之旁,斜生着一株杨柳,它毵毵的枝叶,倒映在明镜一样的水流之中。
「她编了几个奇异的花环来到那里,用的是毛茛、荨麻、雏菊和长颈兰─正派的姑娘管这种花叫死人指头,说粗话的牧人却给它起了另一个不雅的名字。她爬上一根横垂的树枝,想要把她的花冠挂在上面。
「就在这时候,一根心怀恶意的树枝折断了,她就连人带花一起落下呜咽的溪水里。她的衣服四散展开,使她暂时像人鱼一样漂浮水上;她嘴里还断断续续唱着古老的谣曲,好像一点不感觉到她处境的险恶,又好像她本来就是生长在水中一般。
「可是没多久,她的衣服给水浸得重起来了,这可怜的人歌儿还没有唱完,就已经沉到泥里去了。
「很像,刻意的模仿。」钟辰轩说道,脸上还是淡淡的。
「甚至连水池边上都还有柳树,真的柳树。若兰的身边,浮着一个花环……正是毛茛、荨麻、雏菊和长颈兰编成的。凶手很细心,做得也很完美,这几种东西,一样都不缺。」
程启思道:「你说过,凶手死了。」
钟辰轩彷佛没听到他的话,继续说道:「在我跟她的订婚前夕,我们曾经出来旅游过一次,经过维也纳的时候,就看了这出剧。若兰说,如果她要死,也希望有像奥菲莉娅这么美丽的死法。
「所以我想,这个凶手应该对我们的情况非常熟悉,或许就是我身边的人。于是我就顺着这条线索找下去,当我想继续追查的时候,他却随着一场大火消失了。
「那场火太大,死的人也很多,所以,我至今都不能确定他是不是真的死了。而如今……我有种强烈的感觉,那个人就在我身边─在黑暗里,看着我微笑。」
程启思挤出一个笑容,却连自己都知道肯定很不好看。「在你身边?不会是我吧?」
钟辰轩面无表情地道:「你的幽默并不好笑,我所谓的在身边,是指这个人有一种存在感,甚至压迫感,却又找不到他。
但我总觉得,他就在我周围。」
「你是指……那个连环杀人案?」
「你很敏锐,是的,若兰的那个案件,凶手的某些心态跟这起连环杀人案确实有相似之处。但不同之处,也很明显。」
巨大的鼓掌声淹没了他们的对话,钟辰轩望了一眼舞台,说道:「落幕了。那时候,若兰就在我身边,她用力的拍手,拍得手心都红了。她笑得很开心,我现在都还记得她的样子,脸上微微发红,眼里闪着兴奋的光亮。」
程启思有些僵硬地道:「你如果一辈子记下去、想下去,你永远都不会开心。」
「从发现她尸体的那时候起,我想我就已经跟快乐绝缘了,本来那天应该是我最高兴的日子,却一下子从天堂被打到了地狱。
「天堂跟地狱的距离太远,摔得我头晕目眩,你应该想象得到,我是花了多少力气才能够振作起来。」
程启思深思地望着他,「你真的振作起来了?」
「怎么?」
「那你不间断的吃镇静剂又是怎么回事?」
钟辰轩本来已经站起身,这时又一下子坐了回去,「你把查案的敏感用到我身上了?」
「我并不想窥视你的生活,我只是关心你。」
钟辰轩笑了笑,又站起来,随着人流往剧院外走去。
「我并不想依赖药物,但我已经很难摆脱了,我跟你一同来维也纳,重温当日的情景,就是想摆脱这个心理阴影。
「能用的方法我都用尽了,但对于若兰的死,我还是很难释怀,毕竟,当时发现她时,那个冲击太大了。」
「那……现在呢?」
钟辰轩微笑:「我不是很平静地看完了这出戏吗?并没有像你以前见过那般,连在海报前面都会昏倒。」
程启思高兴了,忙道:「好,好,太好了。上次真是吓死我了。」
钟辰轩低声笑了笑,说道:「还多谢你呢。」
「谢我?」
「你从一开场就在我旁边插科打诨,胡乱评价,我根本连进入情绪的心情都没有,哪里还会昏倒?都只顾着听你胡说去了。」
程启思讪讪地笑,钟辰轩却敛了笑容,说道:「不过,这也是人的一种自我保护。注意力转移到你那里,下意识地忽略对自己心理有影响的舞台演出,以免触到那根敏感的神经。」
「没问题,下次你如果要再看,我陪你来。」
钟辰轩大笑了起来,「不必了,凡事有一次,就够了。」
程启思犹豫了一下,问:「那朵玉雕的兰花,是你送她的礼物吗?」
钟辰轩嗯了一声。「怎么?有什么不对吗?」
「不,我只是觉得,对你们那么有意义的东西,你不应该用来作催眠的工具。」
钟辰轩笑了,说:「我还不知道你这么古板,什么工具并不要紧,只要能产生那个作用就行。」他取出那朵兰花,放在程启思手心里,「我看你很喜欢这个,我也不要了,送给你了。」
程启思目瞪口呆地看着掌心里的兰花,「我?」
钟辰轩已经返身继续向外走了过去。
「不要就扔了。」
夜深人静,两个人一起来到了苏雅的寓所。是间小巧精致的公寓,在三楼,程启思站在门口,望着钟辰轩说道:「我说啊,我们难道就这样做贼一样的进去?如果被逮着了,那可丢脸丢大了。」
钟辰轩不耐烦地道:「我们是出来旅游的,而且苏雅又不是死在这里,我们要找这里的警方合作很麻烦。开锁吧,动作快点,应该不会有事的。」
程启思推了他一把道:「去那边,帮我把风。」
钟辰轩忍俊不禁,但还是走了过去。
这时候是深夜,楼道里很安静,一个人也没有,只听一声轻响,钟辰轩知道门已经开了,忙转回到同伴身边,程启思一闪身进了屋,朝他嘿嘿一笑道:「这锁,不值一提。」
钟辰轩跟着进去,把门反锁了,笑道:「这家常的门锁当然不值一提。有本事你到博物馆里偷去。」
程启思忙挥手,说道:「敬谢不敏。」他戴上手套,「节约时间,我们开始吧。」
钟辰轩嗯了一声,在房间里转来转去地看。
房间小巧精致,一室一厅,配了个小小的厨房和洗手间,家具显然是配套的,整个色系是米色,看来很是清爽。
程启思已经在苏雅的书桌抽屉里翻了起来,看到一张照片。
「奇怪,这照片被撕掉了一半。」
钟辰轩探过头去看。那显然是在维也纳剧院前拍的,苏雅笑得很是甜蜜,她身边本来应该有个人,但那一半照片却被撕去了,只看得到那个人搭在苏雅肩头上的一只手,那是男人的手,手上戴着一枚戒指,看不太清楚。
程启思说:「这个男人是谁?朱锦是没有戴订婚戒指的。」
钟辰轩说道:「先带走吧。」
程启思摆了个苦脸道:「我们真变成入屋行窃的小偷了。」
钟辰轩道:「这叫收集证据。」
他去翻苏雅的书,都是些音乐方面的,跟她的专业相关,还有大堆大堆的光盘,有些是苏雅自己录的。
她显然是个做事仔细的女孩子,上面都贴了标签。钟辰轩左右一望,找了个纸袋,把这些光盘全部装了进去,一个纸袋装不下,又去拿第二个。
程启思正在苏雅的卧室里检查,这时探头出来问道:「你干什么?」
钟辰轩一边把光盘往里面塞,一面头也不回地答道:「这里没办法一张张看,带回去慢慢研究。」
程启思嘿了一声,又缩回卧室,在苏雅的衣橱里察看,有一些空衣架,应该本来挂着她带回国的衣服。
没收获,他又去翻她的床头柜,不由得啊了一声。
「她这里也有那种镇静剂。」
钟辰轩走了过去,接过药瓶,倒了两粒胶囊出来,说道:「没错,确实是。看来,她一直都在服用?」
程启思道:「我还是很奇怪,如果是想要造成连环杀人案的感觉,为什么又把现场构造成一个酒后过量服用药物的局面?应该直接扼死才对啊。」
钟辰轩不回答,手里拿着那个药瓶,沉默不语,突然间道:「声音检验的结果,确认那个唱『夜莺之歌』的女人就是苏雅?」
「对。」
钟辰轩道:「这最后一个结快要解开了。」他转身出了卧室,提了那堆光盘便往外走。
程启思抱着别的东西跟了上去,压低了声音说:「走了?」
钟辰轩道:「该找的都拿光了,还待在这里干什么。我们回去吧,我还有几件事想要确认一下。」
程启思抢在他前面推开门,伸出头去左右看了看,嘴里说着:「可别被人逮着了。」
钟辰轩一把推开他走了出去,说道:「有那么容易!脚长在你身上,你不会跑?」
正文 第五章 纸醉金迷的女人
那串繁冗的英文,正是苏雅所服用的镇静剂的名称。
再回过头去看钟辰轩,他抱着枕头,脸在柔和的床头灯光下,看起来很年轻,年轻得几乎带着些孩子气。
当天晚上他们就飞回了H城。
程启思一回家就倒头大睡,醒过来的时候,是被客厅里一阵很高亢的声音吵醒的。脑中还是昏昏沉沉的,大概是因为才坐了很久的飞机,时差一时还没调整过来,他披上衣服走到客厅,那声音更响了。
电视开着,程启思揉揉眼睛仔细一看,是歌剧。是一个女孩子在唱,苏雅。
钟辰轩正坐在沙发里,身边堆着一大堆光盘,手里拿着遥控器,看到他起来了,说道:「桌上有咖啡。」
程启思早已闻到咖啡的香气,忙倒出一杯来,又拿了块烤面包,一边往嘴里塞,一边把沙发上的光盘往旁边一挪,重重地坐了下来,道:「这么早就起来了,也不多睡一下。」
钟辰轩说道:「睡醒了,就起来了。」一双眼睛还是盯着电视。
程启思问道:「怎么?有新发现?」
「不,是在求证。」
钟辰轩翻着那一堆光盘,说道:「她录得太多,我为了看她表演的部分,花的时间不少。她凡是正式一点的演练,都会录成光盘保存,即使是重复演练,她也会录,这样可以相互比较,看自己是否有了进步,或者是问题出在哪里。
「这里一共有四十五张光盘,其中『茶花女』、『唐璜』、『杜兰朵』占的数量最多,几乎占了一半。当然,她唱这些也是唱得最好的。」
「这说明什么?」
「可以说明她对那种所谓上流生活的渴望和向往,她选择到维也纳学习声乐,又主修歌剧,这本身就是她对华丽辉煌事物的一种追求。
「东方人要想站在维也纳的剧院舞台上,机会是微乎其微,可她还是去了,而且把自己的未婚夫都扔下了,她这一去就会是好几年。
「可想而知,这个外表温婉娴静的女子,心里的渴望是很强烈的。她跟朱锦感情很多年了,能够说走便走,这本身也可以说明问题。
「我记得,朱锦前半年还张罗着要结婚,突然就这样搁下了。男女分隔两地,以后会怎么样,这是说不清楚的。」
程启思笑着说:「你好像很清楚。」
钟辰轩头也不抬地道:「这是人之常情。」然后指着电视,续道:「你看这张光盘的日期,是在她回国前几天,这是她唯一一次唱这个,『卡门』里那段著名的花腔女高音。
「女主角卡门,宁可死,也不要跟已经不爱的男人在一起,这一场淋漓尽致地表现了这个感觉。她以前从来没有唱过『卡门』,或许是因为这段需要的技巧太高,这往往是歌唱家们用来卖弄技巧的一出。
「她现在唱,还是技巧不够,但是,唱得很有感染力。」
程启思说道:「你的意思是说,苏雅之所以回来跟朱锦摊牌,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她在外面有了别的男人?既然如此,为什么我们不留在那里多调查一下?」
「她一个人在国外,有些朋友、派对,都是非常正常的。我们只是以旅游的名义去的,无法要求当地警方协助,调查起来的难度太大。
「何况我也并不十分关心这个起因,不管苏雅是为了什么,或者是男人,或者是外面的世界更让她迷恋,或者二者皆有,我只要得到那个结论就够了。那张被撕掉一半的照片,也能算是一个证据。」
钟辰轩把电视关了,说道:「这个杀人案本身很简单,一个变心的女人,一个外表冷静内心疯狂的男人。朱锦这种男人,平时看着斯文沉静,但只有这类人,才可能会是情杀案的凶手。
「而那类整天把爱不爱挂在嘴边说得天花乱坠的,倒不太可能,当然,不排除暴怒之下的行为。
「总之,朱锦具有这桩案件的凶手的部分特质,当他知道苏雅想离开他的时候,他大概就已经在为谋杀作准备了。
「也许,他在送苏雅走时,就给了她那种镇静剂,有朝一日,苏雅死了,就会被误认为是服用了过量的镇静剂。朱锦可能一直在迟疑,但等到苏雅回来跟他摊牌,朱锦再也忍耐不住,就下手了。」
程启思问:「你认为,那首『夜莺之歌』,也是朱锦寄给我们的?」
钟辰轩的眉头蹙得更深,道:「不,我很怀疑朱锦有没有这样的想象力和创造力。但我认为,一定是朱锦身边的人,很熟悉的人,否则,他怎么可能那么了解朱锦和苏雅的关系?他替朱锦布置好了,但朱锦却犯了一个错误。
「那就是,他没有在死前把苏雅的舌头割下来,而是死后。
「我觉得,这个凶手事实上也是希望朱锦暴露的,他对朱锦应该很了解,以他对人类心理的把握程度,不应该不知道朱锦的个性。我也很奇怪,为什么那张苏雅跟另一个男人的合照,缺了一半。」
程启思说:「的确,苏雅没有理由自己去撕掉。」他喃喃地道:「究竟是谁把那首歌寄给我们的呢?清楚朱锦的事的人很少,朱锦的圈子不大,就在警局之内的可能性较大。」
钟辰轩笑着道:「是啊,应该是你我也认得的人吧。或许,是你?或许,是我?」
程启思浑身一个冷颤,道:「辰轩,你别开这种玩笑!」
钟辰轩不答话,程启思忽然道:「你说,小朱会不会知道我们在怀疑他?」
钟辰轩耸耸肩道:「以他的性格特征,如今一定是在焦虑不安,一遍遍地回想他是否有什么遗留物留在了现场。
「他会一遍遍的回忆、核对,而人一旦重复的去记忆某件事,往往会使得记忆发生偏差,这就是常说的『越想越不对』。
「举个例子,一个很常用的字,我们看着这个字,有时候突然间会觉得不是这样写法的,怎么看都不顺眼,越看越觉得不是这么个写法,但事实上这个字确实是这样写的。我相信,这种经历很多人都有过。」
「这样一直重复,会怎么样?」
「朱锦是冷静自制、小心谨慎的人,这种人有相当强的意志力,并不容易崩溃。但苏雅是他真心所爱的女人,他能策划并杀死她,如果把他的意志比喻成一处堤坝,那么这就已经有一个致命的缺口了。
「我不否认,这是一起心智正常、冷静的犯罪,但很大程度上,这桩案件的成功原因,是因为朱锦不必面对面,亲手去杀死她。因为这是一桩典型的情杀案,感情本来就是造成谋杀的因素,所以,这就是突破口。
「苏雅对她向往的生活的追求,是因为她个性里贪慕虚荣的那一部分,这种追求压过了她对朱锦的感情。
「其实,感情这个东西,应该相信多少,不好说,朱锦杀她,一方面是因为爱她,一方面也是因为男人的一种独占欲。
「平时温文冷静的男人,独占欲尤其强烈,所以这造成了她的死亡;而朱锦的个性,又导致了他这种谋杀行为。只不过,在这个过程中,碰到了异变。」
钟辰轩沉默了一会,又说:「有计划的谋杀不是说想就能想出来的,我始终觉得,『夜莺之歌』太富有想象力,不是朱锦这类型的人会思考到的。」
程启思说道:「我们撇开『夜莺之歌』不谈。朱锦杀苏雅,实际上是用了一种很直接快捷的方法,他让苏雅回来一趟以便谋杀她─苏雅会回来吗?」
钟辰轩笑着道:「苏雅也是想要跟他当面摊牌,一了百了,当然会回来。她是个温婉的女子,不仅买了酒,还买了许多吃的,她对分手,应该是心存歉疚的,而朱锦的态度又那么好,所以她更觉得内疚,更对朱锦言听计从。
「虽然她平时是不沾酒的,朱锦要她喝,她也会喝。那种镇静剂只要在酒后吃了一定份量就会死,那天朱锦有牢不可破的不在场证明,作为一个极有经验的法医,他对我们能够准确估计苏雅死亡时间的那个范围,可以算得很精准。
「他对苏雅的生活习惯也非常清楚,比如几点吃药,几点睡觉,我想,苏雅也已经习惯他的关照,会惯性地照做。」
程启思想了片刻,道:「这倒不错,以前我跟他们出去玩的时候,也常常看到朱锦提醒苏雅吃胃药。朱锦对她一向非常体贴,苏雅也习惯了这种关心。」
「是的,朱锦当然也清楚。至于你说,苏雅会不会吃药过晚,以至于朱锦不在现场的证据失效,我觉得还有一个细节可以注意,那就是苏雅的胃病不轻,坐了飞机过来,胃一定会不舒服,看到朱锦留在房中伪装成胃药的镇静剂,一定会吃下去。」
「接下来,朱锦就来到苏雅家里,割下了她的舌头?加上『夜莺之歌』的提示,就可以把这桩案子纳入到连环凶杀案里,以消除他自己的嫌疑?」
钟辰轩摊开手道:「凶手给朱锦提供的计划,这点是有明显缺陷的。我相信,凶手原本的计划不是这样,但朱锦无法在苏雅活着的时候,做那么残忍的事,于是凶手也将计就计,好吧,你不忍心,那么你就一定会暴露。」
「等等,等等!」程启思突然像想到了什么,跳了起来,「如果朱锦被捕,那么他不是会供出那个指使他的人?那么凶手不就一切都完了?」
钟辰轩皱起眉头,道:「关于这个,我觉得有两种可能性:第一,凶手早已决定杀朱锦灭口;第二,凶手另有计划,他既然引导我们去发现朱锦的疏漏,就必然有他的想法。」
「你是说,凶手想把朱锦当成整个案件的替罪羊?」
钟辰轩托着下巴,说道:「有这种想法,但我怎么也不认为凶手舍得把自己花了那么大力气,辛苦收集的人体器官再无私地拿出来。
「要想让朱锦作替死鬼,必要条件有二:其一,就是朱锦自杀,死无对证。
「其二,就是要在朱锦家里,发现那些人体器官,这才够作为证据。问题是,凶手肯吗?他虽然计划非常周密,但实行这些案件,都是要冒风险的,而且一连数次,风险更大。他舍得把那些他辛苦得到的战利品作为证据拿出来?」
「如果是为了保护自己,他应该舍得。」
钟辰轩说道:「我怀疑,这个凶手太骄傲,太自负,按这种性格特点,是不肯以这种方式来示弱的。他一定会把最后一样『眼睛』收集到,而且这次落幕一定会跟以前的有些不同。」
程启思干笑着道:「有什么不同?」
钟辰轩摇头:「我不知道,只是按他的个性,一定会跟以前的有所不同。应该是他的自负最后膨胀的结果……也可能是他最后的目标……」他拧起了眉头,却不说话了。
程启思等得不耐烦,碰了他一下道:「说呀。」
钟辰轩还是摇头:「我始终觉得朱锦这个事件很奇怪,岔在中间,就像是一件艺术品有了缺陷。按理说,以这个凶手崇尚唯美的作风,不应该容许这个缺陷出现。」
程启思想了一会,「朱锦现在应该还不会有危险。我觉得,凶手比较安全的作法,是在最后一件案子落幕之后,再把朱锦设计成自杀的样子,然后把证据放在他家里,留下一封信什么的─皆大欢喜。
「死人不会开口为自己辩护,再加上铁证如山,这是最安全的作法。我们一直盯着朱锦吧,会有收获的。」
钟辰轩说道:「很有道理,不过,这个凶手也许会觉得这样不够刺激,而且关键是他的战利品无法保存下来。别的证据,似乎不够有力。」
程启思站起身道:「就算是朱锦杀了人,也不能让他被这个凶手作替死鬼。我现在去查一下,看能不能找到他作案的证据。
「比如苏雅录那首歌的具体时间,我记得那里还有个谜团没解开。我宁可把朱锦抓回警局,也不想要他死在凶手手里。」
钟辰轩静静地道:「被凶手杀害,恐怕也比拘押、出庭、判决、死刑那一个漫长的过程来得好。」
程启思看着他。「你真奇怪。」
「凶手也是人。犯罪的人,形形色色的心理,是很有趣的。」
程启思拿起外套,说道:「也许。不过,我更关心的,是如何把凶手绳之以法,不管心理有多少值得研究的地方,杀人就是杀人,犯罪就是犯罪。
「一个人生活在这个社会群体中,就必须接受法律的制约。如果他不接受,或者不适应,那么他去的地方往往只有两个,一是监狱或刑场,一是精神病院。」
钟辰轩淡淡一笑,道:「你说的这两个地方,都是好地方。」
程启思瞪着他看,「你究竟是什么人?你绝不是警察。警察不会说这种话。」
钟辰轩脸上却还是保持着那个笑容,一双眼睛冷冷静静地对着他看,却看不出什么情绪,「为什么这么肯定?」
「算是职业上的本能吧。我知道不该去过问你刻意隐瞒的过去,可是,你有时候让人很不舒服,你知道吗?」
钟辰轩笑了笑,说道:「如果你不满意,你可以要求换搭档,我也会离开这里,不再出现在你面前。这样总行了吧?」
程启思盯着他看,举起双手,道:「我认输,我认输。不提了还不行么?」
钟辰轩笑着道:「你有心情来打听我的事,不如去确认一下案子里的相关问题。」他看着程启思穿外衣,说:「你要出去?」
程启思嗯了一声。
「我约了施思,我买了点礼物给她。」
钟辰轩微笑了一下。
「她是个好女孩,你应该好好照顾她。」
因为最近程启思太忙,跟施思见面也见得少。一在餐厅坐下,施思就叽叽咕咕地给他讲起了自己最近在剧院的事,程启思听得也心不在焉。
施思终于发现他魂不守舍的,就问他:「启思,你是不是还在想那个案子?」
程启思愣了一下,这才回过神来,「抱歉。的确,我这次出国也是为了这事。」
他把一个精致的盒子拿了出来,「送妳的。」
施思打开一看,里面是一条镶钻的手炼,式样非常别致。「你出国的时候买的?以后别为我买这些东西了。」
程启思微笑说:「我还是很少见到女孩子不爱珠宝首饰的。」
施思笑着说:「上台的时候,我们常要戴些闪闪发亮的假珠宝,看着很没意思。而且都要化很浓的舞台妆,所以在平时,我觉得清清爽爽是最好的。」
她忽然发现程启思没有认真听,却在往一个角落看,也回过了头去。角落里坐着一男一女,正在说话。
「你认识的人?」
程启思点了点头,「我同事。」
是林明泉和田悦,两个人坐在一起很亲密的样子。
施思问:「要不要过去打个招呼?」
这时候,田悦已经看见他们了,笑着走了过来。
「程哥,没想到在这里会遇上你。这位……是你的新女朋友?」
程启思微笑。
「她叫施思,是舞蹈演员。」
林明泉也过来跟他们打招呼,施思看了林明泉一眼,突然想起了什么。
「啊,你就是那天晚上要看家华证件的那位警官。」
林明泉有点难堪地摸着后脑勺,不好意思地笑。
「我只是想帮妳跟启思解围而已,妳那个朋友太不知趣了。」他突然想起什么似的,正打算说话,忽然看到程启思的视线向外移了去。
这餐厅对面,正好是以前调查纪婉儿事件来过的文桓的诊所,程启思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走了进去。
钟辰轩。
程启思的笑容渐渐消失了。钟辰轩自己就是心理学家,他还需要到这些地方来?而且,那么巧合地,竟然是文桓的诊所?
田悦回头看了看,说:「那不是钟哥吗?」她忽然笑了一笑,俏丽的小脸上满是诡异的笑容,看得程启思打了个突。
「小悦,妳有什么话就说,怎么笑得这样?」
田悦神秘兮兮地朝他凑过来,说:「程哥,我打听到了你的搭档以前是哪个部门的。」
这次连林明泉都凑过来了,程启思也竖起了耳朵。
田悦压低了声音:「听说,他以前是第七精神研究所的。」
「第七精神研究所?那是什么东西?」林明泉奇怪地问。
田悦一瞪眼睛,说:「我怎么知道?精神研究所,还能是什么?当然是研究……」她停了下来,后面的话没说出来。
程启思接了过来:「那个第七研究所在哪里?」
田悦脸上的表情更神秘,声音低得两个人几乎都听不到了。
「现在已经没有了。听说是出了事,但是出什么事,我就不知道了。」
林明泉狐疑地盯着她看,说:「妳从哪得来的消息?我怎么从来没听说过?」
田悦笑得更神秘,「我自然有我的管道,不告诉你。」
「去妳的。」
林明泉跟程启思同时甩了她一个大大的白眼,田悦却只是笑,不再说话。
施思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也一直好脾气地坐在那里微笑,一张清丽的脸又是温柔又是宁静。
林明泉看着施思,忽然说:「我刚才正想说,就被启思打断了。施思,妳那个朋友,叫唐家华的,他死了。」
施思吓了一跳,瞪大了眼睛。
程启思也吃了一惊:「死了?怎么死的?」
田悦说:「是喝醉了酒,失足落水的。这种案子不归我们管,我也是跟明泉在查案的时候,偶然看到的。」
施思怔怔坐在那里,一串眼泪落了下来。「家华他就是这样,老是喝醉,喝醉了就到处走……以前他常常一个人跑到水边……
但是这次竟然会发生这种事……」
林明泉跟田悦对望了一眼。
田悦说:「那我们先走了,程哥,你好好安慰一下施思,这种事是意外,已经发生了,就没办法的。」
程启思点了点头,拿了几张纸巾替施思擦眼泪,「别哭了,这不是妳的错。」
「他一定是因为我的事才去喝酒的……」施思的眼泪还是止不住,程启思安慰地拍了拍她的手背。
「别这样想,妳也说过,唐家华平时就常常喝醉。」
他看了看时间,「我送妳回家吧,妳好好休息一下。记住,这不关妳任何事,更不是妳的错。」
施思看着他,点了点头。
「你昨天失约了。」程启思不高兴地瞪着刚推开办公室门的钟辰轩,「我们约好一起吃晚饭的,我等了你很久。」
钟辰轩脸上有点抱歉的神色,「对不起,我本来想给你打个电话,可是我的手机没电了。」
「手机没电你可以打公用电话,那不是理由。」
程启思犹豫了一下,终于还是忍不住问他:「从维也纳回来之后,这段时间,你每到周三晚上就不见人影,究竟跑到哪里去了?昨天居然一整晚都没回来,我还以为你发生什么事了……」
钟辰轩在他对面坐了下来,「我已经说过对不起了,昨天是我跟一个老朋友聊天,聊过头了,就没回来。」
程启思瞪着他,惊讶之情溢于言表。
「朋友?我从来没看你有跟朋友接触过。」
钟辰轩耐心地说:「我没有跟朋友接触不等于我没有朋友,启思,别再探索我的事了,那对你对我都没有好处。」他说着,就把手头的一堆数据扔了下来开始看,摆明这次谈话已经到此结束了。
然而程启思却并不是个认输的人。他已经知道了钟辰轩每周三晚上去的地方,就是文桓的诊所。
文桓再次接待了他,他安安稳稳地坐着,含笑等着程启思发问。
程启思开门见山道:「钟辰轩他自己就是心理学家,来找你,也是为了看病?」
文桓眨了眨眼睛,镜片后那双眼睛微笑而敏锐。
「辰轩?我还以为你要来问的是另一件事呢……辰轩自然不是来找我看病的,他如果有病,也会自己想办法。同行如敌国,程警官难道不明白这个道理?」
「那他找你是干什么?」
文桓又笑了,「我们在读书的时候是最好的朋友,几年前,他未婚妻在婚宴上过世的时候,我也在场。从那之后,我就一直失去了他的消息。
「最近跟他偶然相遇,都很怀念以前的时光,所以才会常常在一起谈谈说说,他偶尔也会过来帮我看一些比较有趣的病人。毕竟,他平时接触到的罪犯,很少能是真正有趣的。」
十全十美,无懈可击。程启思心里这么想着,他抓住了文桓话里的一句,「当时若兰被害的时候,你也在?」
文桓又眨了眨眼睛,他慢慢摘下眼镜。
「你知道若兰的名字?看来辰轩是真把你当好朋友了。是的,若兰被害的时候,我在现场。」见到程启思一双眼睛凝视自己,文桓擦了擦眼镜,「程警官,我没有杀若兰的动机,她……是我同父异母的妹妹。」
程启思呆住,文桓摇了摇头,说:「当然,也有过一些病例,兄长恋上自己的妹妹,为了阻止她嫁人,而残忍地杀死她,这不是没有。不过,我很欣赏辰轩,对于这桩婚事,我是赞成的,而且我已经有妻有女,有一个很幸福的家庭。」
「那么说,你们是姻亲。」
文桓又微笑了,「姻亲,中国人特有的一个说法,很准确。是的,我跟辰轩是姻亲,不过,我们两家是世交,也不会因为若兰之死,而断绝关系。」
「文先生,我想问一个问题。」
文桓伸伸手,示意他请讲。
程启思犹豫半天,字斟句酌地问:「若兰的死,究竟是没有抓到凶手,还是大家默许地放任了凶手?」
文桓的十指,又扣在了一起,「程警官,我本来应该回你说,如果你的妹妹被人杀了,你会不会放过凶手?不过,我可以用另外一种方式回答你。」
「什么?」
文桓继续微笑。「这个问题,你应该回去问辰轩。」
程启思不再问下去,他对于今天的结果已经超乎寻常的满意了。
他站起身来,文桓也起身送客。程启思扫过他书柜里满满的书,随口说:「这里的心理学著作还真不少。」
文桓回答:「因为这个世上心理有毛病的人实在太多。」他又微笑着接了一句:「而最有问题的往往是我们心理学家自己。」
他的微笑依然温文,那双在镜片后闪耀的眼睛,却让程启思不寒而栗。他突然想起刚才文桓的话,试探地问:「你说……你本来以为我是来问别的事的?」
文桓微笑,「很有趣,这段时间来打听辰轩的,你不是第一个了。」
程启思吃了一惊,回过头去问:「还有谁?」
文桓微笑着说:「田悦,你应该认识吧?我们是远房的表兄妹。」
程启思怔了一下。他终于明白了,为什么那天他带田悦来问纪婉儿的情况时,田悦表情那么奇怪,来了之后为什么又一言不发。
他问:「那天你没有揭穿,今天你为什么又要说出来?」
文桓的笑容消失了,「因为我感觉到最近小悦很不对劲,她一向是活泼开朗嘻嘻哈哈的,这段时间却是沉默寡言,似乎有很重的心事,我想跟她谈谈,她却坚决不跟我谈。」他的语气有点苦涩。
「她说跟我一谈话,就会把自己的心事都抖出来,而有些事是她自己的秘密。你看,连自己的亲戚都这么说,我简直有点怀疑选择心理医生这个职业是对还是错了。」
程启思第一次发现面前这个男人还满有人情味,也挺有幽默感。
「那结果你问出什么来没有?」
文桓回答:「我旁敲侧击地试探了一下,我认为小悦是在为婉儿的死而困扰。她们关系不错,有时候会约着一起喝茶逛街,小悦在这件事情上的反应却很冷淡,让我觉得不可理解。
「当然,我不认为小悦会是杀害婉儿的凶手,但我觉得她一定跟这件事有所牵连,她知道什么,但却因为某些原因不肯吐露。我想,程警官,如果你能让她说出来,也许可以把她的负担减轻一点。」
「我明白了。」程启思站起了身,「我会跟田悦好好谈谈的。」
文桓叹了一口气,「我也不愿意婉儿死得不明不白,我也希望能够尽早破案,抓住凶手。」他又含笑地望着程启思,「看来,我们也很有缘分,程先生,如果以后你有什么心理上的问题要咨询,请到我这里来。」
程启思说:「一小时多少钱?」
「打五折,怎么样?」
程启思哈哈大笑,说:「如果我心理上真有了问题,一定来请教。」
程启思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酒吧喝了不少酒才回去,反正第二天是假期。他回家的时候,已经过了凌晨一点,钟辰轩一向生活有规律,早就关门睡了。
程启思泡了杯咖啡,把前面的死者资料找出来重新研究了一遍,又跟苏雅的案子比对,不知不觉一夜也过去了。
他走到钟辰轩的房门口,刻意放轻了脚步。
门关着,程启思悄悄推开门,探头进去看,钟辰轩已经睡了,但床头灯还亮着,一本书丢在床上。程启思拿起来看了看,是一本《莎乐美》,他摇摇头,正要把灯关掉,忽然看到床头柜上的水杯都快掉下来了,便伸手去放好。
倏地心中一动,只见床头柜的抽屉没有关严,程启思朝钟辰轩看了一眼,他显然睡得很熟,脸上看来干干净净空空白白的,平时那似嘲弄又似洞悉的表情一点也看不到了。
这就是他卸下平时面具的样子吗?
程启思想着,轻轻地拉开抽屉,里面有几个药瓶,都是同一种药。程启思的目光触到标签时,一瞬间,心跳几乎停了一下。
那串繁冗的英文,正是苏雅所服用的镇静剂的名称。
程启思再回过头去看钟辰轩,他抱着枕头,脸在柔和的床头灯光下,看起来很年轻,年轻得几乎带着些孩子气。
程启思突然觉得一个冷颤从头传到了脚。
「田悦。」
田悦正在搅动着杯子里的咖啡,显然是心不在焉的,咖啡都溅出来她也没发现。听到程启思叫她,她猛地抬起头来,差点把咖啡杯掀翻。
「程哥……什么事?」
程启思在桌子对面坐了下来,他脸上一点笑意都没有,非常严肃。
「我有事要问妳。」
这天晚上,是田悦加班,偌大的办公室里就只有她跟程启思两个人,程启思特意选了这个时间来跟她谈话。
田悦脸色变了,勉强地笑,「什么事?」
程启思盯着她,「妳认识纪婉儿,为什么要隐瞒?」
田悦顿时脸色煞白。她嗫嚅地说:「程哥,你都知道了?你去调查过了?我……」
「妳是警察,应该知道纸是包不住火的,迟早都会被捅出来,这不是什么大事,关键是妳刻意隐瞒,这反而让人觉得可疑了。」程启思有点恼火地说。
田悦低下了头,「我知道,程哥。但我跟婉儿的死真的没有关系……」
程启思厉声地说:「既然没有关系,为什么要一再隐瞒?当时文桓本来想把纪婉儿的照片给我看,后来突然说照片不在诊所,其实就是因为妳把照片拿去了!」
田悦抬起头看着程启思,她的眼神带着哀求,「程哥,你相信我,我确实跟婉儿的死没有任何关系。」
程启思说:「妳要我相信妳,就得拿出一个合理解释来。否则,妳要我怎么相信?」
田悦沉默了很久,然后说:「婉儿在死之前不久,我陪她去过一次医院。她是去做流产手术的。」
程启思注视着她。「这么重要的情况妳都不说?妳知道那个孩子是谁的吗?」
「知道,我想你猜也猜得出来,」田悦的神情非常黯淡,「婉儿想要我表哥离婚,但我表哥不同意。他家世好,又是有名的心理医生,妻子是门当户对的千金小姐,又有个可爱的女儿,所以,他给了婉儿一大笔钱,把她辞退了。」
程启思沉吟着。这是一个屡见不鲜的陈旧故事,只是发生在表面看来温文尔雅甚至无懈可击的文桓身上,让人觉得有点不可思议。
「那纪婉儿愿意吗?」
田悦叹了一口气。「愿意不愿意,都只能这样。她还能做什么?」
「她做了手术之后呢?」程启思问。
田悦回答:「她说她要出国休养一段时间,然后我就再也没有她的消息了。我还以为她只是心情不好,不想见人,没想到……」
她的脸色更加黯然,「发现尸体的时候,因为腐烂得厉害,我并不敢肯定是婉儿,直到鉴定结果正式出来……」
程启思直截了当地问:「妳怀疑妳表哥?」
田悦骤然抬起了头,「不,虽然他有动机,但他不会杀人,他可以用很多办法解决这件事,而事实上也已经解决了。我表哥没有杀婉儿的必要,他也不会去杀人,他说过,杀人是愚蠢的。」
程启思说:「可是纪婉儿确实是被人杀害。」
「那也不会是我表哥!」田悦大声地说,「是那个连环杀人的凶手!」
程启思深思地打量着她,「如果妳真这么想,那妳这段时间为什么这么不安?为什么刻意隐瞒?又为什么要拿走纪婉儿的照片?」
田悦正想说话,突然办公桌上的电话响了。
程启思一边接,一边只管连连应声,田悦见他脸色难看,问道:「怎么了?又出事了?」
「卓紫死了,在自己家里。」程启思平平板板地说,「田悦,妳想清楚,如果妳不肯把妳知道的线索说出来,那么死的人还会越来越多。」
卓家一尘不染。程启思说:「比我上两次来,都要干净。」
实木地板应该是刚打过蜡,几乎在发亮,窗帘也是才洗过的。
杜山乔跟朱锦都在那里埋头检查。卓紫睡在床上,左腕割开,鲜血已经干涸,她左腕半悬在床外,鲜血落在地面上,却没有一滴溅在床上。
钟辰轩站在卧室门外看着,这时轻轻地说了一句:「这个女人的洁癖,实在是很严重。这些年来,跟这么个姐姐生活在一起,她的心态,很值得研究。」
「你是说,她连死都不愿意把床给弄脏了?」朱锦抬起头问了一句,又去看卓紫的手臂。她的手延展成一个不自然的角度,这样放着并不舒服,她却刻意地把手伸到床外。
钟辰轩说道:「床上这一套被单枕套的都很干净,而且是纯白的,她不愿意弄脏了。」
朱锦说道:「割腕自杀还要顾忌到会不会弄脏床单,这种人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程启思道:「一般想自杀的人,换件衣服把自己收拾一下,甚至把房间也收拾一下,是很正常的,像她这样连床单都不肯弄脏,倒真是少见。」他的目光落在满床散落的碎片上,那面价值不菲的镜子,最后的结局,竟然是如此。
钟辰轩问道:「她是在哪里摔碎这面镜子的?」
杜山乔回答道:「这面镜子镜框相当坚固,不用力在坚硬的地上摔是不行的,这房间里都是实木地板,这样一摔必然会留下痕迹。我四处检查了,都没有,但却在门口的地上发现了白痕,以及极少量的镜子碎渣。」
钟辰轩走到门口,蹲下身。地上果然有几道白痕,却相当干净,凭肉眼几乎看不到碎渣。
程启思拿着一个袋子走了过来,递给他道:「都在这里了。」
钟辰轩接过来,里面的碎渣实在是少得可怜。「就这么点?」
「剩的全部在她床上。」
钟辰轩点点头:「很符合她的性格,这么一件小事,也要做得这么细致,一点点地全部捡起来,然后全部洒在床上。再用其中的一块,割腕自杀。」
「为什么要这么做?」
「这个意思很明显吧。她是因为这面镜子而自杀,可是她临死也不愿意放弃这面镜子,要带着它在自己死去的地方,她摔碎了它,是因为她同时也恨这面镜子吧。」
「镜子是凶手送给卓嫣的,并不是送给她的。」
钟辰轩沉默了片刻,「在别的受害者家里,我们并没有发现什么特别的、可能是凶手送的物品,唯有在卓嫣这里有这面不协调的镜子,而且我们找不到来源。凶手不会平白地送这种东西,肯定是有原因的。」
「你找到原因了吗?说来听听。」
钟辰轩向房里瞟了一眼,笑了笑道:「也不是这时候,对吗?」又问,「你查那面镜子,有没有什么线索?」
程启思道:「哎,你不说,我还真忘了。查到了,这面镜子是有人从国外的拍卖会上买来的,这个人后来也死了。」
钟辰轩问道:「谁?」
程启思用力拍着自己的脑袋,道:「名字,名字我一时间想不起来了……哎哎,瞧我这记性!不过,这人死得出奇,是死在一场大火里,连尸骨都找不到!」
钟辰轩顿时脸色大变,人也趔趄了一下。程启思忙伸手去扶他,口里嚷嚷着:「怎么了?怎么了?」
钟辰轩按了按额头,低声问:「那场大火,是不是烧掉了一个研究所?」
程启思愣了一秒钟。他的脑子在飞快地转,在两分钟后,他再次开口说话,声音却没有再带感情色彩。
「我明白了,就是你那次说的─你的未婚妻被人杀死了,而那个凶手,葬身在一场大火里。」程启思说着。
「可是,资料里说得很含糊,我甚至连那个研究所的名字都不太确定。告诉我,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那桩案子,与这桩案子又有什么关系?」
钟辰轩沉默着,沉默了很久,回答道:「没有关系。」
程启思有种想一拳砸过去的冲动,但他看到钟辰轩的手指紧紧地抠在掌心里,使劲地抠,于是他又把这种冲动给压下去了。
钟辰轩轻声说道:「他是不会杀人的,他只会让别人去杀人,而他,就在黑暗里,微笑着欣赏。」
程启思注视着他,钟辰轩慢悠悠地说道:「而且,我们永远找不到犯罪证据,永远无法定他的罪。」
程启思默然。
过了很久,他缓缓地说:「我不明白,我实在是想不明白。」
「哦?什么事想不明白?」钟辰轩问。
程启思说:「彷佛所有的人都卷了进来:卢雪的案子跟老杜有关,苏雅的案子跟朱锦有关,田悦又和纪婉儿认识,还替她表哥文桓隐瞒情况……而文桓反而说田悦有所隐瞒……」
「秦颜不是跟你有关系吗?」钟辰轩含笑地说。
程启思困惑地说:「对,没错。除了卓嫣两姐妹之外,似乎或多或少地围绕着我们这个小小的圈子……我不明白,我真不明白。」
钟辰轩看了看表,「我们走吧,这里能看的已经看完了。找个地方坐一下,今天,好歹也是个节日。」
正文 第六章 莎乐美(上)
如同玉石雕成的脚背,花骨朵般的一个个脚趾头,水晶般的指甲。
她曾经为她的脚引以为傲,这对鸽子一样的脚可以在舞台上翩翩飞舞。
「辰轩,我发现,我们认识,已经一年了。」
钟辰轩和程启思坐在餐厅靠窗的位置,听到程启思这句突如其来的话,钟辰轩有点愕然地抬起了头。
天色已经黑下来了,他的脸隐在黑暗里,轮廓很美,却看不分明,眼睛很亮,闪着幽幽的光。
程启思觉得他的眼睛这时候有点像豹子的眼睛,而且是发现了猎物的眼神。
钟辰轩的眼神,微微地带着一点回忆。
「是吗?哦……圣诞节刚刚才过,你看,外面到处都有圣诞树,挂着彩色的小灯,还有很多圣诞礼物正在卖,圣诞老人的红帽子……今天晚上,就是我们认识一年的日子,也是第一场谋杀案开始的时间。」
「辰轩,你知道我想说的不是这个。」程启思打断了他的话,「昨天晚上,我做了很多噩梦,突然醒来的时候,我想起了我们最初见面的时候,你说过的一句话。」
「什么话?」钟辰轩给咖啡加了一块糖,用小勺慢慢地搅动着。
程启思说:「你说,第十二夜是各遂所愿的夜晚,是狂欢节最高潮的时候,是不是?」他停顿了一下,「我还记得,我遇见你的时候,正好是零点前的一小时。」
钟辰轩淡淡一笑。「是吗?」他沉默了一会,然后说:「你知道,最安全的杀人方法是什么吗?」
程启思想了片刻,「不在场证明。制造意外。」
「不在场证明,总是一个虚假的证明,只要是假的,总会有被揭穿的一天,制造意外也是一样,两者都不能排除被第三者、甚至更多目击者发现的危险性。
「所以,杀人,并不是安全的,不管你设计得有多完美,在执行的时候,都是有出漏子的可能。而且,世上本来就不会存在十全十美的谋杀。」
程启思注视着他。
钟辰轩脸上带着笑,是那种莫测高深的笑,让他觉得很不舒服。
「那你告诉我,最安全的杀人方法是什么?」
钟辰轩笑了,「自己不杀人,让别人去杀。」停了停,他又道:「其实这种伎俩,也就是这桩连环杀人案的关键,我已经对你说过了。现在卓紫死了,算是给我的想法补上了一笔,我们就来好好地从头理一理。」
程启思喝了一口咖啡,「洗耳恭听。」
「我们以前分析过,这一连串的连环杀人案,动机可能有两种:第一,就是这个凶手喜好收集美丽的事物,这个动机是很明显的,左证也有,我就不多说了。
「第二个动机,树叶藏在森林里,凶手的目的只是其中一个凶案,为了掩藏他的动机,制造一个变态连环杀手是好办法。
但事实上,这个案件却更加复杂,两者都有。」
程启思说:「里面有很多个凶手,是这样吗?」
「是的,我们可以这样说……一个『总』的凶手,他主导着这整个连环杀人案;还有一些『分』的凶手,比如卓紫,郭永诚应该也是帮凶,还有朱锦。
「然而,我现在终于证实了一个我一直不敢确信的一点,那就是,那个『总』的凶手背后,还有一个凶手。」
「你是说,卓紫是凶手?她杀了她姐姐?」
钟辰轩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卓紫也只能算是帮凶,她没有亲手执行,只有朱锦是亲手杀了苏雅的,所以他那桩案子比较特别。如果凶手不给我们寄那首『夜莺之歌』,我们根本不会想到苏雅会是下一个死者。」
程启思反驳说:「如果那样,我们就不会把这个案件跟连环凶杀案想到一起,我们会单独列案侦查,这样,朱锦绝对是第一嫌疑人。」
「没错,但是,你得弄清楚那个『凶手』究竟是指谁,是朱锦,还是在背后策划一切的人?我说过,朱锦不具有这种创造性的思维能力,『夜莺之歌』一定不会是他想出来的。
「从简单的方面去想吧,苏雅遇上了一个人,她移情别恋,就在那时候,她对那个人唱了这首歌。我们不妨假设一下,以苏雅平时的社交范围,也许是个她圈子里的人,也许是个能够给她提供新的机会的人。
「如果这样,对方不管要求她唱出什么样的歌曲,也是可能的。实际上,就是那张照片上的男人。」
程启思说:「你没有证据,你也不知道是谁。」
「不,我知道,我认得那枚戒指。」
钟辰轩的声音非常平静,却让程启思浑身打了个激灵。
他抬起头直直盯着钟辰轩看,钟辰轩静静地说:「虽然没有证据,但是,我知道是谁。让我从卓嫣的案件开始说起吧。」
他的声音,平静而单调,「那面镜子最早是谁的,你已经知道了,也许,在他把那面镜子送给卓嫣的时候,这个计划就已经开始了。卓紫想谋杀她姐姐,是因为她恨她姐姐,动机我们已经分析过了。
「这是一种病态的洁癖,大概只有把她姐姐杀了,她才会觉得安宁。她要郭永诚帮忙,把她姐姐在半夜约出来─说难听点,郭永诚本来就是给她拉皮条的─所以卓嫣一点也没有起疑,到了那幢空着的别墅。
「凶手已经在那里等着她了,麻醉了她……我们在卓嫣的胃里找到了残余的麻醉剂,法医判断应该是通过酒服下去的。然后,在她还活着的时候,凶手割下了她的鼻子,然后勒死了她。」
「卓紫自己没有动手?」
钟辰轩淡淡地说:「她那种女人,还不至于冷血到能够对亲生姐姐那样。郭永诚帮助她,只是因为那面镜子,卓紫只告诉他,帮他把姐姐约出来,不要让任何人知道,她就把那面镜子作报酬给他。
「郭永诚也许最开始并不真正清楚她想干什么,但是卓嫣死后,他害怕了。卓嫣死的时间和地点,他比谁都清楚……但是他也知道,卓紫那时候并不在本地……」
程启思说:「就算是现在,我们也没有办法定郭永诚的罪。卓紫也自杀了,再也没有人证了。卓紫为什么要自杀?」
「她姐姐死了,她也并没有觉得好过一点。她的不洁感已经根深柢固,她悲哀地发现,自己的心理疾病并没有得到消除,而且同时也丧失了唯一的亲人。
「加上郭永诚对她的逼问和威胁─卓紫压根没想过把那面镜子给郭永诚,她倒并不是为了镜子的价值。于是,她索性做了这个选择。卓紫的心态,早已经不正常了,死对她而言,未尝不是个解脱。」
钟辰轩缓缓地说:「卓嫣这个案子,其实是最值得注意的一个案子。第一,秦颜是在被切下双手之后,很快就被掐死了,而卓嫣一直等到凌晨,过了几乎一整夜才被杀死。之后的所有死者,也跟秦颜类似,卓嫣是唯一的例外。
「第二……如你所言,这些死者,或多或少,都跟我们这个小圈子有关系,只有卓嫣没有。但她的案子里出现了一样特别的东西,就是那面镜子,彷佛是在对她的案情做一个补充说明一样。」
「那面镜子以前的拥有人,那个据说是葬身火海的人,他究竟跟你有什么关系?」
程启思看着钟辰轩的沉默,又说:「我一直在想,辰轩,也许一年前的今天,我们并不是偶遇。
「你知道我住的地方,你也知道我常去的酒吧,于是,我们在那里见面了。然后,我喝醉了……不,现在我可以相当确信,我不是喝醉了,那几瓶酒,我是怎么也不可能喝醉的。是你,辰轩,是你把我催眠了。」
钟辰轩端起咖啡,喝了一口,皱起了眉,「太甜了……没错,我是懂得催眠,不过,你为什么那么肯定?」
「我的天,辰轩,你别把我当傻子看!」程启思烦恼地说:「我早该想到了,就是那玉雕的兰花,我很喜欢它,一直盯着看。
「你拿在手里晃动,我就……我就……你放在桌子上,就已经吸引到我的注意力了。在后来被你催眠之后,我就更确定这一点。」
「那又怎么样?」钟辰轩轻轻地说,「我并没有害你,你只是睡着了,如此而已,你只是喝醉了。」
「这是谎言!」
程启思开始抓自己的头发,「辰轩,告诉我为什么?告诉我……」
他突然抬起头,一双发亮的眼睛直直地瞪着钟辰轩,「辰轩,请你告诉我,这一年以来发生的这些案件,究竟有没有你的作用在里面?
「朱锦他……我想朱锦的案子一定跟你脱不了干系,一定!辰轩,我起誓,我并不想让所谓的正义得到伸张,我已经看多了法律在很多东西面前不能代表正义的例子,我也没有带任何录音的东西,我只是想听你一句真话。
「究竟─是不是你,钟辰轩?第七精神研究所的副所长?」
砰地一声,钟辰轩碰翻了咖啡杯,深褐色的液体从桌面上滴了下去,像过深的人血。很快,他恢复了原状,叫来侍应生换了一杯酒。
「不错嘛,启思,数据都是绝密的,你是从哪里得来的?看来,再秘密的事,也大不过人情。只要有人,就难免会透露出去。」
程启思说:「那个精神研究所究竟是研究什么的?」
钟辰轩皱了一下眉,说:「是专门研究罪犯心理的。尤其是重大刑事案件的罪犯。」
「你们用犯人作试验?」
钟辰轩笑了一下,「别说得那么难听,只是研究而已。这类犯人,都是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用一般市民的话来说,怎么说的?死有余辜?」
程启思咽了一口口水。
「辰轩,告诉我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我真的受不了了,朝夕相处的人,我却无法确定他究竟是不是凶手……」
钟辰轩沉默了一会,「其实,我早已断断续续告诉过你了,我信任你,也喜欢你,当时让我挑一个搭档的时候,我看过很多人的数据,最终选中了你。我分析了你的资料,觉得你是很合适的人选……」他看到程启思的眼神,住了口。
程启思沉着声音说:「辰轩,你能不能不要用这种语气?让我感觉自己不是人,而只是一只实验用的白老鼠!你为什么选中我?因为我特别白痴,不会妨碍到你?」
听着他的质问,钟辰轩没有立即回答。
过了很久,他慢慢地说:「我一直在做一个噩梦。」他的声音很沉静,却像是一颗小石子投进了水里,溅开了一圈圈波纹。
「什么样的梦?」程启思问出这个问题的时候,觉得很好笑。他们两个人,彷佛位置全然对调了一般。
「火,很大的火,若兰在火里面,她哭着,挣扎着,穿着新娘洁白的礼服。我站在外面,身边就是一条小溪,我甚至感觉得到水的清凉,我─却没有救她,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看着她─死。」
程启思打了个寒颤,不由自主地安慰他:「梦都是反的。」
钟辰轩嗤地一声笑了出来。
「那只是说笑而已,梦是人愿望的达成。」
程启思猛然站了起来,又坐下。
「你希望若兰死?不,不可能。」
「自然,我可以说,我的梦是我内心负疚的一种反映,是我希望的另一种曲折的反映。人类心理这个问题,本来就是永远也研究不出一个所以然的。
「我可以找千百个理由,来解释我这个谈不上离奇的梦─在我的职业生涯里,再奇怪的都曾见过了─可是,我想,启思,这个梦一点都不复杂,我或者,是真的希望若兰死的。我,不想救她。」
「为什么?」
钟辰轩掠了掠头发,他的头发乌黑发亮,像乌鸦的翅膀。「为什么?我家跟她家是世交,又是在一起念的大学,我们结婚是顺理成章的事。
「我也以为我高兴,不过,我不想跟她结婚。她并不是死在火里的,相反,她死得很美,甚至是种非常高雅的死法─毫不残虐,凶手是优雅的,这跟我们这次的杀人凶手有本质的不同。」
程启思插口道:「什么不同?」
「杀若兰的凶手,重点是杀她,优雅的手法是附带。这次的凶手,重点是满足自己的变态心理,华丽的手法更多是炫耀的意义。」
钟辰轩摊了摊手,「如果不带任何感情色彩地说,当然,我更欣赏杀若兰的凶手。优雅而从容……」他举起了高脚杯,「像在品一杯上好的美酒。」
「你不爱她?」
钟辰轩低下头,「那时候,我并不知道。后来……我也怀疑,我是否会去爱上一个人……启思,我不会杀人,我不会弄脏自己的手,我向你保证,我没有杀人,你不用害怕或者担心。」
钟辰轩的声音非常低,但含着一点祈求的调子。程启思叹了一口气。
「换个人这么对我保证,我也许会相信,可是,辰轩,你杀人,也许是用不着自己动手的。比如苏雅的案子,你已经给我很详细地分析过了,我也同意你的分析,你……你不用自己杀人,你可以让别人杀人。
「我不是想怀疑你,但是,苏雅这个案子,我实在想不出除了你,还有谁能让朱锦杀人。」
钟辰轩苦笑着说:「我向你保证,苏雅的案子我没有插手,信不信,随便你了。你耐心一点听我说,苏雅这个案子很有趣,就跟卓紫的自杀一样,是有人希望能够尽快把整件案子结案,才会做得如此拙劣和不自然。」
他的目光很认真,程启思叹了一口气。
「辰轩,你是不是应该把一切都告诉我?而不是让我在这里猜哑谜?」
钟辰轩再次沉默了,过了很久,他慢慢地说:「我说过,我已经断断续续告诉你了,我一直都在给你提示。几年以前,在我的婚宴上,若兰被人杀害,这件事让我几乎崩溃,其实那时候我就在怀疑凶手是谁。
「是的,是我的同事,研究所的所长。这件事,甚至是连自杀还是谋杀都没有弄清楚,因为在若兰的尸体上,没有看到任何暴力的痕迹。
「她的头发,她的饰物,她的婚纱,一点都没有弄乱,感觉……感觉她就像是奥菲莉娅,撩起纯白的长裙,一步步地走进了水里,然后躺下……」
程启思插口说:「所以,你怀疑是有人催眠了她,让她自己在水里溺死?」
钟辰轩把头埋在了两手之间,压抑而痛楚的声音传了出来,「是的,我一直是这么想的,虽然这件事我没有任何证据,我什么都不能说。你是警察,你当然也知道,这一点只是猜想,完全不能作为法庭上的左证。
「若兰已经死了,这一切都只是我的推测而已。警察认真调查了这个案件,可是他们最后只能判定为一场意外。意外?又不真的是发了疯的奥菲莉娅,若兰是个美丽正常的女孩,她怎么可能在婚宴的当天去自杀?
「若兰一向是温柔而善解人意的,退一万步讲,即使她想自杀,她也绝对不会选在那个时候!意外,真是好笑,那水就那么一点深,如果一个人想在里面自杀是不可能的,在要窒息的时候,会自然而然地把头伸出水面呼吸!」
程启思深思地说:「如果是谋杀,她又没有挣扎过的痕迹,是吧,辰轩?」他的眼睛突然闪过一道光。
钟辰轩这时候已经抬起了头,轻声地说:「你在怀疑我?」
「不,不是。」程启思急忙说,「我只是突然想到,如果若兰并不想反抗,她也许就不会挣扎。」
钟辰轩大声说:「我没有杀她!」
程启思吓了一跳,赶快伸手去捂他的嘴,「别这么大声,我没有说你杀了她。如果是你杀了她,你为什么还要旧事重提?
我相信你,辰轩,虽然你神神秘秘的,但是你不是坏人。你继续说,我不打岔了。」
钟辰轩大口喝了一口酒,「当时在场有这个能力的,除了我、若兰的哥哥,就只有他。只有他,只有他才有这个杀人的动机,而且,若兰长期跟我们在一起,她对这些也有一定的了解,如果有一个陌生人想对她催眠,她一定会起警惕心的。
「我想,一定是个熟人,而且是很熟的人,事实上,不是熟人,也不会知道若兰所说的……那种美丽的死法。」
他把剩的酒一口气灌了下去,招手又要了一杯,「他是研究所的所长,是一位著名的心理学家,在我们这一行里,他很有名。」
「他很擅长催眠术?」程启思好奇地问,钟辰轩却摇了摇头。
「你要知道,我们研究心理学的,催眠只是附带的东西,当然,有些专家对此研究得比较深入吧。至于他……
「说实话,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他究竟在研究什么,我们彼此的研究都是分开的,谁也不会轻易把自己的研究成果公布。」
「他的动机呢?」程启思问。
钟辰轩迅速地抬起眼睛看了他一眼,又别过了头。
「他喜欢若兰?所以无法忍受你跟她结婚,而在你们的婚宴上杀了她?」
钟辰轩笑了笑,他的笑容并不愉快,「他也是文桓的前辈,若兰还是个小女孩时他就认识她了。我从来不知道他会喜欢若兰,如果我看出来了,也许我就会换个方式处理了……我真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他从来没有表示过什么。当然,他可以完美掩饰自己的情绪,我不如他。」
「如果你不知道,大概就没人知道了。」程启思拍了拍他的手背,「告诉我吧,你为什么始终不肯相信我?」
钟辰轩的十指交握在一起,这还是程启思第一次看到他这么紧张。
「我们彼此都不会太接近,就像我跟文桓,既是世交又是亲戚,但是我们都始终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心理学家跟法医一样,往往是有些怪癖的。
「那个人……他比我大十岁,一直是温文尔雅的模样,如果说不少法医都是冷冰冰的,那么干我们这一行,往往都是很善解人意的,否则怎么可能让病人放宽心胸来跟你交谈。他可以让最危险的罪犯都放松警惕,滔滔不绝……
「当他收到我的结婚请帖时,他的笑容并没有一点变化,我却觉得心惊肉跳。直觉这东西,是由许多细小的、不易觉察的迹象所组成,但是我在他身上,始终找不出可供分析的突破口。
「在若兰死后,我跟他进行过一场谈话,然而我却是一无所获。」
程启思问:「什么谈话?」
钟辰轩说:「我把我关于若兰的梦告诉了他,请他替我分析。」他把笔记型计算机推了过去,「我作了记录,你看吧。」
钟:若兰死后,我一直在做那个梦。
赵: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这个梦产生的可能性很多。最能安慰你的说法,莫过于说你无法拯救若兰,而在潜意识里拒绝去想象她已经死去。
若兰死在水里,而在你的梦里,她死在火里,这根本就是一种完全相反的意象,你无意识地在梦里重构了若兰的死。
钟:那么,最不能安慰我的说法呢?
赵:你想她死,这是对这个梦最直接简单的解释。你并不想跟她结婚,但是你们结婚是一件水到渠成的事,你无法拒绝,甚至你的心理活动也拒绝去想这个「不想」,但是你无法控制你的梦境。
钟:梦境会成真吗?
赵:你是在若兰死后才做那个梦,没有所谓「成真」的前提条件了。
钟:如果是在之前做那个梦反而比较好。这是一个宣泄的口子。
赵:你想得太多了。没有人可以勉强你去做任何事,我们都很清楚,所谓的催眠,并不能让人去做什么事,只能让对方以为发生了什么事而已。
也许,她那时候以为自己是奥菲莉娅,正在进行人生的最后一幕的饰演,所以她很顺理成章地走进了水里,并─躺下。
钟:……
赵:看看我们周围,这里是重刑犯的关押地。我们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我们不应该相信无法用科学证明的事。
但是,这里始终萦绕着一种气氛,一种阴森惨淡挥之不散的气氛。因为在这里的人,至少也是无期徒刑,他们的一双双眼睛都写着怨愤和绝望……
钟:你想说什么?
赵:你知道我想说什么。长期跟这些并不正常甚至是疯狂的人相处,也许我们本身都已经变得不正常,只是我们不自知罢了。如果不相信,我们像在毕业的时候再对自己作一次测试,你说,结果会怎么样?你敢吗,辰轩?
钟:……
赵:我可以告诉你,我常常跟罪犯谈话,他们在这里非常无聊,无聊到既无希望甚至也没有绝望,就像是他们在那一小片空地里,看到的一片灰沉沉的天空。
他们经常把一些还未付诸实践的犯罪活动讲给我听,有一些真是充满了智能和创造力,令人叹为观止。辰轩,我想你的笔记上,应该也记载了很多这类型的故事吧?有没有什么特别令你注意的?
钟:有,在我们的实验对象里,有不少是具有极高的文学修养的,他们可以畅谈歌剧和哲学。其中有一位据说拥有英国文学学位和汉语言文学学位的博士……
赵:不是据说,是确实是。监狱里的履历不会造假。
钟:你也对他很有兴趣,作了很多次谈话。
赵:跟高学历的人对话比较有趣。
钟:是吗?
赵:你从他那里得到了什么?
钟:剧本。你不也是吗?
赵:对,第十二夜的剧本。我很希望这场戏能上演,如果能的话,我一定会很乐意欣赏的。
程启思看到这里,叫了起来:「第十二夜!」
钟辰轩点了点头,「是的,就是一个杀人剧本,一个收集人体美丽器官的剧本。从第十二夜的零时开始,恶魔的狂欢嘉年华会也接着开始了。」
「所以,你才要求跟我一起调查这起案子?你知道,这起案子就是你的同事干的?」程启思想了一下,「但是,为什么你不认为是那个最初想出来的博士?」
「我说过了,在那所监狱里,至少都是无期徒刑,那个人已经被处以死刑了,所以,现在这个世界上知道这个剧本的,只有我……和他而已。这不仅仅是看我们的记录能得到的,很多细节,只存在于我们的脑子之中。」
程启思突然说:「不,不是这样的,你遇见我的那个时候,谋杀案还没有发生。第一起案子是在一月七日的凌晨,我记得非常清楚。不,你不会有未卜先知的能力的,你怎么会知道这些案件一定会发生?」
钟辰轩沉默了一下,「因为我觉得,他并没有死,他一定会出现的。在他消失前,我们最后一场谈话,就是关于第十二夜的,所以,我想在那天一定会发生什么。」
程启思皱了一下眉头。「你的解释,我觉得并不合理。」
钟辰轩再次把杯里的酒一饮而尽,他已经喝完了一瓶了,脸色泛红,「果然,发生了,一起又一起的谋杀案,我说过,有一个『总』的凶手,他在心理上是相当变态的,所以才会收集这些标本。
「我对这个凶手是谁,并不感兴趣,他只是受了另一个人巧妙的诱导,而干出来的。只不过,我一直认为这个凶手,对警方的一切都很熟知,各种的侦测手段、法医的验尸,他都很懂,所以才能在这样肆无忌惮的残忍谋杀后,一次又一次地逃脱警方的追捕。
「不,不是逃脱,而是他非常巧妙地没留下任何线索,让我们无从查起。这其实在概率上,也是一个很大的盲点。
「按理说,这么多桩案子,没有理由毫无破绽、毫无线索,但偏偏就没有,确实没有。你不觉得这一点本身就很有趣吗,启思?
「还有一件事也很值得思考,你今天也对我提出来了,那就是除了卓嫣之外,别的死者,或多或少都跟我们警局那群人有关系。比如,田悦认识纪婉儿,杜山乔是卢雪的姐夫,秦颜曾是你的女性友人,苏雅更是朱锦的未婚妻。」
程启思注视着他。
「你究竟想说什么?」
「我没有什么想说的,」钟辰轩放下了空酒杯,「我要说的,已经说完了,朱锦是凶手,毫无疑问。而其余案子的凶手,是在那个幕后者的诱导下做的,一定是,因为那一切都太巧合了,不可能也有一个人想出一个一模一样的模式……」
他看了一下表,「你注意到了吗,启思?现在的时间,大概就是我们去年相遇的时间。一年过去了,现在,这场嘉年华会,是不是应该落下帏幕了?」
他的语气,就像是飘在空气里的雨雪,冷冰冰的,程启思猛然打了个寒噤,彷佛是那细细凉凉的雨丝钻进了颈窝一样。
正文 第七章 莎乐美(下)
「我想看看那个关于第十二夜的详细计划。」
锺辰轩哦了一声,「没什么可看的,就跟发生的差不多。有一些不同的地方,也没什么奇怪的,毕竟一个想象中的案件,在实施的时候会有不同。」
程启思的手机又响起了疯狂的歌声,锺辰轩皱了一下眉,听着程启思对着手机急急地说了几句,问:「怎么了?」
程启思说:「没什么大事,我得赶回警局一趟,有点事要处理。」他看了一下脸色通红的锺辰轩,有点担心地说:「你一个人回去能行吗?」
「废话。」
程启思离开后,锺辰轩又要了一瓶酒,一口一口地喝着。不知不觉,杯子空了,他正想再倒一杯,他的手机也响了。
「什么?又发生案子了?这次是脚?好的,我马上赶过来。」
程启思才走到半路上,手机又响了。他立刻转了个方向,一路上看到彩色的霓虹在车窗外迅速隐去,又浮现,再隐去,又闪现。
他的目的地是「皇宫」,一座被临时组装起来拍古装戏的宫殿。程启思将车驶近,看到林明泉没有像往常一样四处搜寻,反而呆呆站在那里,看着死去的女人的脸。
程启思推开车门,说:「走到一半就听说出了新案子,果然是在第十二夜的晚上。」他注意到了林明泉的表情,「怎么了,明泉?」
林明泉的声音干涩而僵硬:「她……她被砍掉的,是她的脚。」
程启思瞪着他看,突然冲到了死者身边。
女人的身上盖着七层纱,极薄的绛纱,不对,第一层是绛纱,第二层是紫纱,第三层是粉色的,第四层水蓝色、第五层白色、第六层桔色,第七层朱红色。薄如蝉翼,绣有精细的花纹。
最后一层纱掀开的时候,女人的脸也露了出来。
那是施思的脸。
程启思倒退了两步,脑中一片晕眩,目光混乱,依稀看到施思的脚被砍断的刀口,非常平整。
满地带血的脚印,一个个,都几乎是完整的。程启思模糊地想了起来,这个女孩子,曾经有一双多么纤细多么秀美的脚。
凶手曾经逼着她在这里跳舞吗?踩着血迹舞蹈?
如同玉石雕成的脚背,花骨朵般的一个个脚趾头,水晶般的指甲。
她曾经为她的脚引以为傲,这对鸽子一样的脚可以在舞台上翩翩飞舞。而现在……却成了对魔鬼的诱惑,最后造成了她的死亡。
程启思闭上了眼睛,他不忍心再看施思在薄纱下赤裸的身体。她身上并没有什么伤痕,除了脖子上的一道勒痕之外。
奇怪的是,别的女尸都是穿着衣服的,只有施思是赤身裸体的。大概,凶手是为了切合莎乐美的故事吧─只披着七重纱,赤脚舞蹈的女孩,双脚如同银色的鸽子一般在血里飞舞……
田悦抱着一堆衣服走了过来,「她的衣服被扔在那边了。」她叹了一口气,「为什么偏偏是她?虽然只见过一次,但我觉得她是个很好的女孩子。」
程启思的声音,缓缓地响了起来:「也许正是因为她太好了。」
锺辰轩来到凶案的地点,一座空置的别墅,却没有看到任何人,也没有看到警车的迹象。突然,脑后一阵风声响过,他被打晕了。
当他慢慢睁开眼睛时,整个人恍如云里雾里,头还在发晕,痛得完全无法集中注意力。而在他眼前出现的,赫然竟是林明泉的笑脸。
锺辰轩无声地叹了口气,道:「是你。」
林明泉笑道:「是我,本来便是我。你是不是早就在怀疑我了,辰轩?」
锺辰轩沉默了很久。
「这些案件,之所以抓不到凶手,有三个最重要的原因。其一,就是凶手是个心理变态的杀人狂,并没有更多的动机可以挖掘,也没有一定的嫌疑人来排除。
「第二,就是凶手实在是太好运了,他从来没有露出过任何破绽,留下任何线索……事实上,这本身就已经是破绽了,这怎么可能?唯一的可能,就是有人暗地把线索或证据全部毁灭了。
「谁能做到这一点?当然是事发后在第一现场的人。启思是这个案件的负责人没错,但是他可没你勤快,你对这一系列案子是出奇的认真负责,每次总是早到……当然,你就有机会销毁可能留下的东西。
「不过,我想就算有,也是细微的,你不会出过大的错,而且,在现场发现有我们警察留下的痕迹,也是有可能的,局里对此不会太在意。所以,细细推究,也只有你最具备这个条件了。
「第三,那些女孩子,或多或少都跟我们这群人有牵连,你有认识的机会。」
林明泉笑了。「如果你是现在才想到的,太晚了,辰轩。」
锺辰轩摇摇头,「不,我早就知道了。本来,我今天是想告诉启思的,但是他先走了。是你把他骗走的?」
林明泉说:「没错,然后我再把你叫到这里来就行了。因为死者是施思,他心情很差,不会注意到过多的东西。」他又狐疑地望着锺辰轩,「你为什么要等到今天才告诉他?」
锺辰轩停顿了一下。他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林明泉也没有追问,只是出神的凝视着他的眼睛,道:「好美,好美的一双眼睛。『你的眼睛深深,令人想弯腰痛饮;映出了太阳所有的辉煌─我见到。所有绝望的人呵,全投身其中。你的眼睛深深,我神智渐昏。』」
冰凉的手指轻轻拂过他的眼睑,锺辰轩打了个寒颤,闭上了眼睛。
「不要费力了……我知道你的能力,我不会让你有机会对我催眠的。」
锺辰轩一怔,道:「你为什么会知道?」
林明泉嘿嘿一笑,道:「当然是有人告诉我的。」
锺辰轩微笑道:「既然我已经快死了,你自然不介意把整件事的经过告诉我。你做了一次艺术品一般的案件,你应该也希望有人来欣赏吧?」
林明泉的眼睛闪着光,「是的,如果没有人欣赏,犯这个案件,也无意义了。」他的声音带着一点点奇怪的调子。
「我一直在挑选牺牲品:美丽的眼睛,美丽的耳朵,美丽的手,美丽的脚。噢,辰轩,你应该知道,你的眼睛有多么美,我从未见过这么美的眼睛,而你知道,太美丽的东西,是会让人觉得饥渴,让人想攫取,让人想永远占有。」
锺辰轩安安静静地回答:「占有的方式有很多种。从古至今,很多人都用了各种各样的方式来赞美女子的手,但真正因为美而把女人的手砍下来的,少之又少,因为,它们只有长在人的身体上,才具有真正的美。
「一旦砍下来,就只是一堆死肉。你难道见过有人会对一堆腐肉顶礼膜拜?」
林明泉站起身,推开窗。很远很远的地方,灯光如满天繁星闪烁,却是那么地遥不可及。
「辰轩,你认为,雕塑美吗?画,美吗?」
还不等锺辰轩回答,他又继续说:「它们也不是活的,图画甚至只是一个平面,但是,它们往往具有永恒的美。」
锺辰轩无声地笑了,「永恒?这世上有永恒的东西吗?这世上永恒的东西只有一样,那就是死亡。」
他的目光落在了自己左手的订婚戒指上,上面镶着一颗钻石。「即使是最美丽的钻石,也有它的熔点。这个世界上,除了死,根本没有什么是永恒的。
「你想用什么对我说明呢?罗浮宫里那些雕像?那只是一个艺术品的坟墓,在东方,最伟大跟恢弘的艺术,往往是为死而建的。曾经被誉为文明顶点的希腊雕像,在坟墓里,也只是普通的大理石。
「没有了雅典金色的阳光,天边青铜色的第一线光,酒色的爱琴海─它们就只是一堆石头而已。阳光,天空,海洋……这些才是赋予它们生命的东西。」
林明泉皱着眉头,似乎在沉思。
锺辰轩静静地望着他。「用防腐剂泡着你所爱的人体最美的器官,你知道这种行为像什么吗?」
林明泉不自觉地问道:「像什么?」
锺辰轩微微一笑。
「像埃及的木乃伊。」
他的声音,清脆而冰冷,回响在空荡荡的房间里。
「当人们把一个死去的人制成木乃伊的时候,他们心中所怀抱的感情是神圣的。他们把人的脑和五脏掏出来,用一层层的亚麻布缠上,用浓烈的香油浸过,戴上各种各样的珠宝。
「他们热烈虔诚地期待着,这个人能到另一个世界复活,过着美妙而幸福的生活。然而这个人,永远不可能复活,而他们最次要的愿望,保持尸体长久不朽,也仅仅是一个奢望。
「千年之后,他们永恒的睡眠与宁静被打扰,一个个的古墓被发掘,一具具的木乃伊都早已看不出原来的模样。你说,你现在所做的,跟这有什么区别?」
林明泉还在沉思,锺辰轩也不再说话。
林明泉突然说:「也许你说得对。」
锺辰轩问:「你把那些东西藏在哪里了?」
林明泉诡秘地笑了笑。「等我把你的眼睛跟那些东西放在一起的时候,你就会知道了。」
「是在你的家里吧?这么辛苦得来的东西,如果不天天看,那又有什么意义?只是,挖出来的眼睛,比起别的器官,更是毫无意义的东西。」
林明泉盯着他的脸看,「辰轩,你似乎什么都知道。那你为什么一直沉默到今天?」
锺辰轩微笑,「我知道,不过,我并不想公开,因为这对我而言没有什么大的意义。我想看的,不是这些谋杀案本身。」
「辰轩,我并不想杀你,我今天杀了施思,我突然觉得心里很难受。我平时并不会觉得难受的,我只会觉得非常满足,非常快乐。」
锺辰轩深思地对着他看。「刚才启思去的地方就是你杀施思的地点?你恨程启思,所以,你要杀死施思?我一直认为,你去剧院给施思送花,是为了找到接近她的机会而杀死她的。」
林明泉摇摇头,「不,我很喜欢施思,她真可爱,可是,我做梦都没想到,启思比我快了一步。施思只会选择他,不会选择我的。」
锺辰轩笑。「你刚才说你不想杀我,为什么?」
「因为你刚才说的一番话,当然,还有别的原因。不过,我也不想死,所以我还是得杀你。」林明泉说:「我不想死,我也不想进监狱,或者是精神病院。」
锺辰轩淡淡地说:「如果是这样,你根本就不应该去做那样的事。比起杀人的刺激和快感,对死亡或者是终身监禁的恐惧,应该来得更强烈一些吧?」
他沉默了一会,再问道:「苏雅不是你杀的,对吧?」
林明泉说:「不是,我要一条舌头来做什么?那件案子很明显是朱锦做的,让我郁闷的是他为什么要照着我做?那么愚蠢而拙劣,把整桩案子都破坏了。
「我只能尽快把这次案件结束,本来我已经选好了一个女孩子的牙齿的。想想,把她的牙齿一颗颗撬掉,那会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
锺辰轩说:「你想把牙全部撬掉而没有损伤,恐怕会是件非常困难的事吧。」
林明泉耸了耸肩,「反正现在也用不着了,我只想做七桩案子,现在朱锦抢了一次,好吧,就算那女孩子命大。我也不是贪心的人,我只想要一双美丽的眼睛,我就心满意足了。」
锺辰轩望着他,一双眼睛黑得如同一潭水。「你知道我的本来身分,是谁告诉你的?」
林明泉感到有点奇怪,「你为什么对这个问题特别在意?说真的,我也想不起来了,好像是在梦里有人跟我说的吧。一部分,是田悦告诉我的。」
锺辰轩的唇角,露出了一丝非常淡的笑意。
「梦里?明泉,你不觉得梦是个非常不牢靠的东西吗?如果是别人告诉你的,事后用这些来讹诈你怎么办?」
「我每次杀人的时候都很小心,什么监视器、跟踪对我而言,统统都是不奏效的。如果……万一会有这样一个人,我会杀人灭口。」林明泉嘿嘿地笑了起来,「这个答案,你满意吗,辰轩?」
锺辰轩点点头,「非常满意。」
他又沉默了一会,声音很轻地说:「明泉,你仔细地想想,你说,你在梦里有人告诉你我的事……是谁?」
「……其实也不是在梦里。也许是发生过的事,也许只是出于我的幻想。我总是朦朦胧胧地觉得记不起来……」
林明泉皱起了眉头在思索,锺辰轩继续慢慢的说:「人不会平白幻想到自己完全不知道的事实。明泉,一定是有人告诉你的,你再好好想想。除了田悦,还有谁?你仔细地想想……」
「……对了,我想起来了。有一次……」林明泉像想起来什么似地大声说道,他的声音忽然中断了。
锺辰轩愣了一愣,林明泉已经倒下,额头中央有一缕鲜血流了下来。
锺辰轩伸手探了探他呼吸,道:「你就这样杀了他?」
站在后面的是程启思,手里握着枪。程启思低下头,瞟了一眼林明泉,「是吗?大概是我有意的。」
锺辰轩笑着问道:「为什么?」
「毕竟同事一场,感情不错,我不想看着他受审、判刑、死亡。」
程启思弯下腰去扶他,锺辰轩摇了摇头,说:「我没什么,我只是想听听他说什么而已。」
「你知道明泉今天会行动?你知道他会杀施思?」
锺辰轩说:「卓紫的死已经超过了林明泉的预计范围,本来朱锦的事就已经让他很不满了。至于施思,我从来都不确定她是不是林明泉的目标。」
他看了一眼倒在地上、睁着眼睛的林明泉,慢慢地说:「人人心里,都藏着一条毒蛇,人天生就有虐待、撕裂、破坏之类的欲望。阳光背后本来便是黑暗……光也在呼唤影……你克制不了这种欲望……你就会逐渐被吞噬。」
程启思知道锺辰轩此时的身体状况不适合说太多的话,但仍然忍不住问道:「那你呢?我呢?」
锺辰轩淡淡一笑,笑容甚至有点残酷。「没有人例外,就像林明泉,他原本是把这一面藏在心底,可是被人诱发了。」
「谁?!」
锺辰轩的眼睛又黑又深,望着不知名的远方,「我也不知道。眼睛是花瓣,耳朵是贝壳,这也许都是有人对他说的,那不是催眠,也不是暗示,而是极高明的心理诱导,把你心底深层的欲望引发出来。
「我相信,那个人一定在黑暗之中,看着这一幕美丽的屠杀。他一定在黑暗中微笑……高明的杀人方法,病态的杀人方法……」
「那是谁?」
锺辰轩嘴角一动,笑着说:「我怎么知道?说不定是我自己。因为,这便是我的研究课题。」
程启思扶着他的手颤了一颤,慢慢道:「我希望,你是在开玩笑。」
锺辰轩笑着说:「就算是真的又如何?你永远无法定我的罪,不是吗?我只是促使两种物质产生化学反应的第三种物质,一个媒介而已。」
「辰轩,你让我不寒而栗。」
锺辰轩转眼看他,眼中似有笑意,「启思,所以,你最好别惹我。否则某一天你会发现,你杀了人,却并非自己的意愿。」
程启思大声说:「不,不会。我不会。」
锺辰轩叹了一声,「这一夜……恐怖的一夜,总算是过去了。」
「不会再死人了。也不会再有第十二夜了。」
锺辰轩正视他,「你真的这么以为?」
见程启思欲言又止,他摇了摇手,「我很累,想回去休息,你已经通知局里了吧?不过,有些话不必要说。你该知道,什么话应该说,什么话不应该说。」
「那朱锦……」
锺辰轩沉默了一会,「犯下谋杀罪行的人,应该付出相应的代价。何况,我想他应该也给自己准备了致死剂量的药。」
「我怀疑过杜山乔,甚至怀疑过田悦。一年前,老杜的老婆死了,死得有点蹊跷,也许我一直就在怀疑吧;而田悦……她是文医生的远房表妹,而且她在纪婉儿的事情上有所隐瞒。」
程启思慢慢地说:「但是,我并没有怀疑到明泉,他看起来很开朗,我们一起共事已经好几年了,我真没有想到是他……」
锺辰轩淡淡地说:「我已经提示过你很多次了,林明泉找的第一个受害者秦颜,就跟你有关系,他嫉妒你,虽然他掩饰得很好,但你不应该毫无所觉。你富有,受女孩子欢迎,而林明泉只是一个普通的小警察,他没有什么能跟你争的。
「施思,他接近她也许是真有点喜欢她,也许是另有所图,但是看到你追求她,就已经注定施思的命运了,他也是透过你才认识秦颜的。他什么都比不过你,让你喜欢的女孩子死去,让你痛苦,是他乐于看到的。
「明泉的资历比你浅,被你当跟班呼来喝去,杂事都是他做,就连调查的事也是他一手负责,所以他可以把各种线索都抹灭,这一点,作为法医的杜山乔是办不到的。
「至于田悦,她是个女人,我已经说过,这个罪行肯定是个男人犯下的,所以可以排除她。
「而田悦喜欢明泉,大家都知道,所以明泉向她打听我的事情,她就一一告诉了他,包括若兰的事,文桓连你都不肯说,但田悦是他表妹,他肯定是拗不过她的。
「而且,还有一个细节,我看过你们的资料,每一个人都看过。林明泉的心理学分数是最高的,我看过他的一些论文和试卷,他确实具有犯案的能力,他的某些思路,跟这个案件是合拍的。
「我们都有一种错觉,彷佛一般的杀人狂,都是内向的甚至自闭的人,因为不受人重视,才用这种方法来求得存在感。实际上,有不少杀人狂却是开朗、善于交际甚至活跃的人。我在很久以前,就已经怀疑明泉是凶手了。」
「那你是什么时候确定的?」
锺辰轩说:「在第四桩案件的时候,纪婉儿那一起。你还记得吗?她的尸体旁有两朵花,一朵黑色的,一朵白色的。」
程启思说:「记得,记得很清楚。你还说,那应该是象征眼睛,而不是头发。」
「那你还记得那两朵花是什么花吗?」
程启思愣了一下,随即叫出了声:「兰花?!可是不太像……」
锺辰轩默然地点了点头。
「兰花有很多种类,如果让你一眼就看出来,那也就不是暗示了。他向我示意,告诉了我,那时候他已经定下最后的目标,我的眼睛,你应该注意到了,就是那样的颜色。」
「可是他为什么要提示你?他应该知道你很可能会明白其中的意义,而有所提防!」
锺辰轩的眼睛里,有种少见的茫然。
「我不知道。也许,还是他那种炫耀的心态;也许,他是想说他并不害怕我,也不害怕受到制裁;也许……也许他并不真的想杀我,虽然他喜欢我的眼睛,想作为收藏品,但是,他并不想杀我。
「所以……你可以说他是在示意,也可以说他是在示警。人的心态并不是那么单一的,就算是一个变态的连环杀人凶手也是一样。
「后来,我遇上文桓,知道田悦打听了我的事。在H城,了解我的事的人屈指可数,我当然知道了凶手是凭什么管道打听到的,除了林明泉……别无他人。」
程启思说:「你不害怕?」
锺辰轩微笑了,「不,我知道他会把这件事留到今天晚上─不,已经过了零时了,是昨天晚上做的。在第十二夜开始,也在第十二夜结束,所以我在等今天,我知道在今天一定会发生一件案子,结果,超过我想象的,差点发生了两件。」
「所以你有意单独留下,又把你的行踪告诉了我。你为什么不早点说?如果你早点揭穿他,可以少死好几个人!」程启思的脸上毫无血色,「至少,施思不会死。」
锺辰轩望了他一眼,想说话,这时候,好几辆警车已经呜呜着开来了。
「我先回去了,我的头很疼。有什么话……明天再说吧。」
程启思看着倒在地上的林明泉,一瞬间,他觉得脑子里空空的,不知道如何是好。拖了一年的案子,总算是结了,杀秦颜的凶手,总算是找到了。
但他的心里,没有一点轻松的感觉。
这时候,他看到走进来的警察中间,有一个是田悦。程启思注视着田悦,田悦看到林明泉死了,却并没有奇怪的表示。
「田悦……难道妳也知道明泉……」
田悦的脸色非常苍白,一点血色也没有。
「不,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一件事,那就是明泉认识婉儿,婉儿跟我提过。不过,发现婉儿尸体的时候,明泉却根本没提过他认识婉儿。
「我……我以为他只是像我一样,避嫌不愿意提,或者是他根本就忘了……我拿了婉儿的照片,也是想看看明泉的反应……」
锺辰轩的声音很冷,但很锋利:「田悦,我早就提醒过妳,明泉不是适合妳的人,妳却不听我的劝告。妳难道不知道妳的性命也一直悬在明泉的手上?甚至还用文桓跟婉儿的关系,来转移启思的注意力!」
田悦望着地上林明泉的尸体,她的脸上一片空白,毫无表情。
「我表哥虽然跟婉儿有关系,但他绝不是杀婉儿的凶手,我了解他;而明泉……也许已经意识到了我可能会知道什么,这段时间,他一直在刻意跟我接近。」
程启思厉声说:「妳应该庆幸妳的好运,林明泉居然这么长时间还没杀了妳灭口!」
锺辰轩叹了一口气,「也说不定,林明泉是喜欢田悦的,很喜欢。也许……明泉知道田悦有危险性,但他也知道田悦在帮他隐瞒。
「他并没有杀田悦,可能他知道田悦是不会说出来的吧……就像施思一样,如果施思不跟启思交往,也许……也许明泉不会杀死她。」
程启思也沉默了。
也许……每个凶手……即使是林明泉这种心理变态的凶手,也有他的人性所在,是的,那只是也许,只是一种可能性。
程启思问了一个实际的问题:「所有人都是林明泉杀的吗?除了苏雅?」
锺辰轩回答:「杜山乔可能杀了卢雪,那个得到秦颜遗产的小伙子可能杀害了他的堂姐,文桓也有可能杀了纪婉儿,卓紫和郭永诚都是杀卓嫣的帮凶。
「不过,从作案手法来看,我认为除了苏雅的案件,其余的应该都是明泉自己做的。他不会把这么有乐趣的事,假手于他人的。」
林明泉的乐趣,不仅在于杀人和收集人身上最美丽的那一部分,也乐于挑起人心中的恐惧。他大胆妄为到选择自己身边的小圈子来做为目标,而且有意无意地把嫌疑人指了出来。
线索越多,越让人毫无头绪,最后一个个线索都中断了,走进了死角里。
是的,一切终于结束了。在一年后的第十二夜。
正文 尾声 嘉年华会
这一年,从去年的第十二夜开始,只是一场嘉年华会,一场你精心设计的嘉年华会,我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个演员罢了。
午夜时分,因为下着细细的雨,街上没有多少行人。霓虹的七彩灯光,也被雨水洗得淡了许多,地面上水洼的反光,映出一个个匆匆而过的人影。
「为什么打电话叫我到这里来?」
钟辰轩站在酒吧门口,他一身纯黑的西服,身上有几片白色的细长花瓣。程启思留意到,那是兰花的花瓣。
早上,他很早就听到钟辰轩出门的声音,程启思透过窗子往下面看,看到钟辰轩走到附近的花店,买了一束白色的花。相隔太远,程启思看不清楚是什么花,但他相信,一定是一束洁白的兰花。
「你去若兰的墓了?你早上就出门,而现在都快午夜了。」程启思掏出钥匙,打开了酒吧的门,「我已经把这个酒吧接手过来,但一直没有营业。」
钟辰轩跟着他走了进去。没有人的酒吧,出奇的凄清冰冷。玻璃的落地窗,漆黑的舞池,一切都跟一年前的那一天一模一样。
「我每次去若兰的墓,都会忘了时间……凶手还是无影无踪,所以,我的噩梦还在持续,梦见她死的模样。像奥菲丽娅……
长长的黑发飘浮于水中……我唯一感到安慰的是,她是在被催眠状态下溺死的……她不会有太多的痛苦,至少不会感到恐惧。
「我只要一想到,她若是在痛苦中死去,我就会发疯……」钟辰轩找了一个靠窗的座位坐了下来,他的眼睛迷迷茫茫地掠过外面的街道。
程启思在他对面坐了下来,摸出那朵玉雕的兰花,「这是她的,应该还给她。」他把兰花轻轻地放在桌上,然后取出了一张照片,照片上的女孩清丽得如同一朵兰花。「这就是她,对吗?她真美。」
钟辰轩看了一眼,立即移开了视线,「你从哪里弄来的?文桓那里吗?她太美,太好,太可爱。是这个世界配不上她。」
钟辰轩忽然转过视线,他的目光落在了玻璃门银色的门把上。
门把上从前挂着一个绿色的花环,上面有一只可爱的小熊,只要有人进出就会说「欢迎光临」。这是很多商铺都喜欢用的东西,但是这时候,绿色的小熊花环却变成了一个真正的花环,用真正的花编成的花环。
程启思注意到他的脸色一下子变得发白,也把目光转了过去。
他的目光也变了一下,然后走过去,把那个花环取了下来。
是用好几种花编成的,他只认得有菊花,别的就不认得了。有些像刺一样的东西,一下子刺伤了他的手。
「这是什么?」
钟辰轩的脸色苍白,一点血色都没有。
「荨麻,雏菊,还有长颈兰。」
「荨麻,雏菊,长颈兰?」程启思重复着,他的声音非常机械。「是若兰死的时候……不,是奥菲莉娅死的时候,飘在水里的那些花草?」
钟辰轩接过那个花环,上面有一纸小小的信封,就像是花店送花时的那种卡片,他望了一眼程启思,然后拆开了,里面的字迹挺拔而秀逸,很少能看到字写得这么好的人了。
程启思也把头凑了过去,借着桌上的一点烛火,看那封信。
辰轩:我想,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不会吃惊的。你当然应该想到,在那场大火中,我并没有死,研究所和里面的犯人,只是陪葬的附属品而已。我本来以为,你总会振作起来,继续你的人生,没想到的是,你为了把我找出来,竟然不惜自己去犯罪。
你在详细的比较后,选择了程启思来作你的搭档。事实证明,你没有错,他很完美地帮你搭建了你的舞台,而且,即使他知道了你的所作所为,他还是不能揭穿你。
你研究了他的过去,选择了一个合适的切入点,然后从他的性格、喜好里,准确的判断他情感和想法的走向,并控制得宜,加以利用。作为心理学家,你是成功的。当然,作为一个人,是不可能做到完美的。
辰轩,这场游戏,你成功了,但绝不够完美。你对于诱导犯罪,并不陌生,你也不需要再一次实践,你只是想引我出来,但是,你是不会成功的。作为同事,作为朋友,我都是不愿意看着你犯罪的,即使只是这种触媒似的犯罪。
所以,我帮你了结了这桩长达一年的连环杀人案。
我在维也纳遇上了苏雅。不要问我是怎么了解那桩杀人案的细节和了解朱锦的,虽然我们同事几年,可是,你了解我多少?
基本上还是一无所知吧?
你在那张撕去一半的照片上看到的男人就是我,你应该还记得我手上的那枚戒指吧?录制『夜莺之歌』的人也是我,诱导朱锦杀人的还是我,就像你诱导林明泉杀人一样。那面镜子倒真是一个巧合,我离开后,居然落到了卓嫣的手里。
你当然是认得那面镜子的,这或者也是你设计这次连环谋杀的起因吧?你无意中看到了那面镜子,看到了照镜子的卓嫣─她鼻子的美是谁都无法忽略的,如同你的眼睛一般……于是,你想起了第十二夜,并开始选择实施的对象。
接近林明泉,以催眠的方式一次次诱导他,并让他忘记了跟你的接触。
这也是林明泉对于受害者,都是选择自己圈子里的人,只有卓嫣是例外的根本原因。你必须用那面镜子向我作出暗示,你是在向我挑战。
此后,你要求跟程启思作搭档,你可以随时监控你的这一次艺术。
你想要我出现,因为我会立刻知道这个案件是出自于谁的手笔。如今,这个世界上,只有你跟我知道。
辰轩,你找不到我的,就像当时你在大火里找不到消失的我一样,你永远都找不到我。也许,我就在你的身边,静静地注视着你,但是,你却永远找不到我。
你为什么对若兰的死那么执着?你为什么就一定认定,若兰是我杀的?
好吧,辰轩,如果你觉得这样比较好的话,那么,你就这样想吧。
信里还附着一张照片,应该是在钟辰轩和若兰婚礼上拍的,人很多,中间是穿着白纱的若兰和穿着西装的钟辰轩。在房间一角,有个手里端着酒杯,半回过头来的男人,相貌很英俊,温文尔雅,唇角含着微笑,眼睛里却带着一种让人看不透的东西。
「我见过他。」程启思低声地说,「照片上的男人很眼熟,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钟辰轩却并不惊奇。「是吗?也许吧,你甚至还可能跟他交谈过,只不过,你忘记了而已。」
他把信一撕撕成两半,程启思大吃一惊:「你干什么?为什么要撕掉?」
钟辰轩已经把信撕成了碎片。「我能拿去当证据吗?我能说有我的份吗?」
程启思语塞,过了很久,他问:「他说的是真的吗?你只是想要利用我?」
「不。」钟辰轩望着火光,慢慢地回答,「我也希望能够有个真正的朋友,我也希望,我能摆脱我的噩梦。
「这件事到一半的时候,我已经开始后悔了,你在身旁,让我非常不安,我很害怕你到最后发现的那一天,我会失去你这个朋友。我原本是从未想过把若兰的事告诉别人的。」
「我难道不是按照你希望的反应吗?你还是骗了我,辰轩,这件事从头到尾都有你的分,不,是你精心策划的,从你一开始遇见我,你就是有所预谋的。
「你要跟我在一起,以便看到这个案件最新的动向,看到这个案件的发展,你想以此来找出你想见到的那个人。你想找出杀害若兰的凶手,因为你们属于同一类人。
「你说是他想用这种方法来告诉你,他还活着,其实,正好相反,是你想把他引诱出来!」
程启思的声音越来越大,钟辰轩却不为所动。
「就算是这样,又怎么样?启思,我只是不想让你害怕我,我并不想对你刻意地说谎,如果我真的想欺瞒你,我是办得到的。我甚至可以让你忘记我不想让你知道的东西,只是,我不想这么做而已。
「林明泉杀人,是出于他自己的意愿,我只是在寻找一个合适的变态杀人凶手的人选,我觉得他非常合适而已。他的详细资料,我在很久以前就研究透了,然后,我就开始寻找一个搭档,我如愿的找到了你。
「我再告诉你一件事,启思,催眠术是不能逼你去做什么事的,你做的都是你想做的事。只不过,就像人的梦会变形一样,你做的事,也往往可能在你的感觉里,以别的面貌呈现。
「我不能命令林明泉去做什么,是他自己想做这些事,而且他还会认为自己是正确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是无罪的。」
程启思低声说:「他害死了好几条人命。本来,那些女孩都可以好好的活下去……」
钟辰轩笑了笑,「那可不一定。人的生命本来就是很脆弱的,就算不死在林明泉手里,或者,也会有别的死法?」
程启思摇了摇头。他不想再讨论这个永远没有结论的问题。
「你的那位老同事结束了这次谋杀,他寻到了朱锦,让他暴露。」
「是的,他看穿了朱锦的嫉妒、残忍、和温情。他知道朱锦会随着自己的想法而起舞,而林明泉,会无法容忍自己的艺术品被破坏,他也会尽快结束这次谋杀……我当然知道林明泉就是真正的凶手,但我不能说。
「一旦揭穿他,这个把戏就该结束了,我苦心设下的圈套也完了。」
「甚至是用你的眼睛来作诱饵?!」
钟辰轩耸了耸肩,「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就算没有那份计划,也能想到林明泉的最后一个目标就是一双眼睛。
「林明泉注目于我的眼睛,这一点是不用任何心理分析都能看出来的,我知道,他总有一天会对我下手的,我只是希望在那之前,我能够找到我想找的人。但我失望了……唉,他始终比我技高一筹。
「最后,他留下了这封致命的信。他还用那个奥菲丽娅的花环提醒我,我的噩梦永远不会过去。」
程启思静静地说:「致命的不是这封信,而是你长时间对我的欺骗和利用。也许,你说的是对的,当我探索到关于你的真相的时候,就是我们不能再相处的时候,所以你一直阻止我去探寻你的过去……
「出现在我生活里的钟辰轩,从来没有真的存在过,只不过是个戴着嘉年华会假面的人。这一年,从去年的第十二夜开始,只是一场嘉年华会,一场你精心设计的嘉年华会,我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个演员罢了。
「从你出现的那一刻开始,你就在扮演你的角色。我不知道你究竟有什么背景,也不在乎第七精神研究所究竟是研究什么的,我现在已经不关心了。」
钟辰轩的脸色更苍白。「我一直都是钟辰轩,从来都不是别人。」
「也许,你是叫这个名字。但是,你从来都没有对我说过真话,昨天晚上我以为你是说了真话,但你最后还是欺骗了我。
「辰轩……有句话,我还是想跟你说:忘记吧,辰轩,过去的事只是过去的事,让一切都在火里消失吧,执着于过去,你永远不会有新的生活。」
程启思抬起头,微微的雨雪,在冷风里飘飞,透过敞开的玻璃门飘进来,落在脸上凉得沁骨。
「辰轩,又是一次新的嘉年华会了,这次,我不想再做被你利用的傻子,甚至是你的帮凶了。
「我知道,你不会收手的,而且就算你做下去,也不会有办法定你的罪─当然,我也从来没那么想过。
「零时过了,魔法解除了,我……自由了。」
「自由?」钟辰轩的眼睛,审视地在他身上掠过。「你以为,我是有罪的,而只有你是无罪的?启思?你现在打算怎么办?
你是不是想找出我犯罪的证据?」
「即使如此,你也不应该用秦颜和施思作目标。」程启思慢慢地说,「我喜欢她们。人都是自私的,也许别人我可以不那么在意,但是她和施思……」
钟辰轩的眼睛里忽然露出了一丝笑意,笑得尖锐而残酷,「你认为,秦颜是谁杀的?」
「林明泉。他切下了被麻醉的秦颜的双手,然后扼死了她。」
钟辰轩又笑了,「不,启思,你错了,林明泉确实切下了她的双手,不过,明泉不是杀她的凶手。那天晚上,我在那里,我指的是午夜两点的时候。」
程启思霍地站了起来,又坐下了。
「是你……」
「不,当然不是我。」钟辰轩的目光在窗外无意识地掠过,彷佛在看着记忆里的什么东西。「我说过,我不会杀人的。」
「那是谁?!」
钟辰轩坐正了,他的目光,直直地对着程启思。
「当然是你。你不是说,你的梦真实得如同发生过一样吗?杀秦颜的凶手,当然是你自己,你扼死了她,而我,我是目击者。」
程启思想反驳,但竟然说不出话来,只能听着钟辰轩的声音,低低地浮在空气里。
「那天夜里,我送你回你家,然后到了半夜的时候,你又去了酒吧,我在后面跟着你。你走进去……因为门是虚掩的,秦颜就躺在舞池中央,她还没有死,但是麻醉的效力已经在逐渐地过去。
「而她的断肢,已经被人用熟练的手法处理过伤口了,她不会死,她会活下去,因为凶手……从来没想过要她死,他希望她活着,这样能令他产生自己保存的双手也是活着的感觉。秦颜没有看到他的脸……他完全不担心自己会有暴露的可能性。」
程启思大声地叫了起来:「可是之后,所有的死者都是被扼死的!」
「那只是为了切合这场游戏而已,林明泉是个追求完美的人,不会让自己的剧本变得不完美。他也很想知道那个杀秦颜的人是谁,这就是为什么卓嫣从被割下鼻子,和被杀死之间,隔了整整一夜的原因!
「林明泉潜伏在附近等了一夜,希望上次那个凶手能够出现,可是他没有等到,凌晨的时候,他才杀了卓嫣。」钟辰轩缓缓地说。
「我为什么要杀秦颜?我没有杀她的动机!」
钟辰轩摇了摇头。
「确实,你没有杀她的动机─在你看到她的惨状之前─是她要你杀她的。对一个把手当成性命的女孩子而言,她实在没有活下去的理由,但是她又没有自杀的勇气,连手都没有,你要她怎么自杀?像『提图斯』里面的拉维妮娅?」
「你了解她,也喜欢她,你知道她的手对她而言的重要性,你不忍心看着她今后那样子活下去……我说过,那时候麻醉已经快过了,她很疼,哭着哀求你杀了她。于是……你杀了她,启思,你不是因为恨她,你是因为喜欢她。」
「但无论如何,你也是凶手,杀人会有很多理由,虽然你的理由是值得同情的,但你始终也是凶手。在这场第十二夜的盛宴里,你也扮演了你的角色。我们谁都不能说自己是无辜的,是不是?」
他回过头,手指在已经凝结了雾气的玻璃上,无意识地划动着。「然后,你回来了,你带走了她的黑貂皮披肩并处理掉了,因为你是用这条披肩扼死她的,你不想留下线索,我进去看了一下,确定你没留下什么痕迹,也跟着回来了。
「事实上,那天秦颜约的本来就是你,你出现在那里绝对不是一个巧合,你们约的时间是午夜,酒吧客人比较少的时候……
她是想跟你表白的,这也是你非常愧疚的原因。而我,我送你回去后,我本来打算走,但是我看着你下楼了。
「我确实对你作了催眠,但是,我只是引导你把这一段记忆埋藏了起来,这是你本来不愿意再想起的。我想,这也是你急于再找一个女友的原因,你想彻底抹煞这段记忆,然而,这也间接导致了施思的死亡。
「如果你愿意,我可以帮你再重新催眠一次,让你再想起来。」
「……不必了。」程启思抬起头,他的眼睛映着雨雾,闪着光,「我只有一个问题想问你,辰轩。」
钟辰轩说:「你说。」
「那一天晚上,你知道林明泉会动手吗?在之前,你已经接触过他很多次,你应该知道他想做什么,会在什么时候做,对吗?而在一年后的晚上,你也知道,他会对施思下手,不是吗?」
钟辰轩沉默了很久很久。
「那之前,我已经完成了对他的心理诱导,并且成功的让他忘记了我的存在。我知道,他会在第十二夜的午夜之后动手,我也知道,他的目标是秦颜的手,因为他已经去看过秦颜的演出很多次了。
「他也知道……你跟秦颜在那天晚上有约会,你的手机铃声,太惊天动地了,而你似乎并不知道小声一点。那天,他也在酒吧里,作过伪装,带着凶器和麻醉剂,在等待机会,他并不一定有机会,他只是在等待。
「所以他并没有准备『巴尔札克』像的仿制品,而是临时照了一张照片。至于施思,我并没想到,明泉还会在对我下手的同时也对她下手。从这一点看来,林明泉也许是真喜欢施思的,我怀疑唐家华的酒后失足也是明泉做的。」
「所以你在那时候出现了,用催眠术带走了我,你是想把舞台留给林明泉。我半夜清醒过来后,想起了还有约会,就急急忙忙地赶了去。而秦颜和我的反应,也是在你的预料中?」
钟辰轩摇了一下头,「我推想过,但我不敢确认你是否会杀死她,如果不,你就会马上报警并联系救护车。那我会有点遗憾,不过也没有什么大关系,舞台最主要还是为林明泉准备的,你只是其中的一个角色罢了。」
程启思忽然仰头狂笑了起来,他的声音久久回荡在空空如也的酒吧。
「是的,我只是你的嘉年华会的其中一颗棋子!钟辰轩,为了找出杀若兰的凶手,你就可以这样子对待无辜的人?
「是的,我杀了秦颜,那是她的愿望,我不忍心她失去最宝贵的双手而苟活下去。如果施思活着而失去了双脚,我想我也会做同样的事!
「但是你……你已经没有人性了,比起林明泉,你更可怕!是,我没办法去告发你,我即使想也没有证据,何况我自己也杀了人,不管原因是什么,我总归是杀人凶手!」
「只可惜,我什么也没得到。」钟辰轩抓起那封信的残片,扔在烛火里。
火渐渐烧黑了、烧卷了信纸,慢慢化为了灰烬。钟辰轩拿起桌上那朵玉雕的兰花,兰花在他手里轻轻地晃动,彷佛是在风里轻轻地摇摆。
「去年的零时过了,去年的嘉年会也结束了。今年的第十二夜……才刚刚开始。」
程启思站了起来,他双手撑在桌面上,直视着钟辰轩的眼睛。
「我知道这间酒吧的名字是什么意义,也知道林明泉为什么选择它作为杀人舞台的开端。Twelfth*Night,or*What*You*Will,……
第十二夜,或者是各遂所愿。
「那是莎士比亚的喜剧,它是在第十二夜上演的,这个题目跟内容完全没有关系。里面的角色,最终都遂了心愿,因为本来是喜剧,没有理由成为悲剧的,是不是?」
钟辰轩的眼睛里有惊讶和不可置信。
他没有说话,程启思接着说了下去:「没错,我也同意你说的,今年的第十二夜,才刚刚开始。」
他转过身,走了出去,他的背影渐渐隐没在雨雾里。
钟辰轩微微叹了一口气,把照片也放到了烛火上。
他看着照片渐渐地卷曲、发黑,忽然,他的眼神定住了。在照片一个角落,非常不显眼的一个地方,有一个半转过头的男人的轮廓,跟程启思非常相似。
他想把照片抓出来再看一眼,但烛火已经把整张照片都烧成了灰。
玻璃的桌面上,只剩下了一堆黑色的灰烬。钟辰轩对着烛火发了好一阵呆,然后低下头,把烛火吹灭了,整间酒吧,顿时沉在了一片黑暗里。
只有桌上的那朵兰花,在黑暗里闪着幽幽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