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她只是同学
那个枯叶蝶的标本就放在陶菀桌前,这是去年圣诞节的礼物,陶菀说喜欢蝴蝶,总是抓不住,男朋友丁灿君就送了这个蝴蝶标本,不得不说他是个善解人意的家伙。美艳凄凉的感觉是喜欢张爱玲的陶菀所追求的,看起来陶菀是小资情调,其实她是个没心没肺的货,笑点低,哭点低,容易生气也容易平息。
床上的笔记本里放着一首叫“爱你爱到杀死你”的歌:妩媚的蝴蝶已经死去,你的尸体我做主,我的尸体谁做主,一口咖啡吞进去不得咽下,人生就在舍不得与舍得之间,完成一个又一个循环,谁也别指望借谁的尸体还谁的魂。
陶菀失恋了,躺在宿舍两天不吃,但是喝,不喝水人受不了,就是厌恶食物,吃了就想吐,在一起三年了,凭什么为了一个不知所谓的女人说分手就分手。
宿舍没有人敢过问,对于失恋的人而言,与其说些安慰的话,不如让她一个人清醒。赵雪儿把陶菀的饭盒悄悄放在桌子上,里面有她喜欢的红烧排骨、爆炒田螺,还有一瓶冰奶茶。
几天前陶菀还跟亲爱的丁灿君在学校的路灯下接吻,几天后电话不接,短信不回,看到自己就躲,陶菀是那种死也要死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性格,想起来气不过,被子一掀,看了看时间,离下课还有二十分钟,狼吞虎咽地吃光了那盒尚有余温的饭菜,对面绣十字绣枕头的赵雪儿眨了眨眼睛,竖起大拇指,意思是吃得真棒。
“我杀人去了,别拦着我。”陶菀擦了擦嘴对赵雪儿说,“是姐妹的就一起去。”
赵雪儿早就习惯了她这套,摇摇头笑道,“低调,淡定,你杀的不是人,是寂寞。”
虽然是所民办大学,但学校的气派一点都不输正牌大学,人气旺得很,在来不及考上名牌大学的父母心里总是安慰自己,只要是所大学,孩子的几年青春有搁的地方,那就行了。
路过的都是和丁灿君约会吃饭嬉闹的地方,陶菀心里像被石头压着似的堵,到了教学楼,直接到国际金融学院把丁灿君堵在门口。
“你这几天搞什么鬼?”陶菀说话的时候有点底气不足,这几天饿得身体软得跟面条似的,声音小得像蚊子。
“我看你是个神经病。”丁灿君不耐烦地把手里的书本朝外面挥舞了一下,明明是她自己说要分手的,现在顺了她的意,又来找茬,世界上最出色的脑科医生恐怕也不知道女人脑子里想的是什么。
陶菀身后一阵古怪的味道,似乎是稻草煮猪肝的怪腥,一个声音从身后响起,“同学,请你让一让,我要进去拿个东西。”
堵在教室门口的陶菀这才不好意思地放下胳膊,回头一看,那男生是丁灿君一个宿舍的,陶菀印象中他的饭碗、床沿和电脑、甚至热水壶上都贴着自己的名字――李运德,这男生个子不高,平时话也不多。听丁灿君提起过他来自很偏僻的一个农村,新入校的时候胸口戴着一朵大红花来报名的,敢情以为自己考上了清华北大,可惜一到这个学校便一落千丈,性格有点内向,他们宿舍聚会的时候一起吃过饭。
“你就在这里说明白,我有什么对不起你的,你现在这样对我。”陶菀的眼泪扑扑地掉下来。
李运德拿了落在课桌上的《数学物理方程》,迎着陶菀走过来,拍了拍丁灿君的肩膀,“走吧,今天我生日,我请你们吃饭。”
“啊!”陶菀吓了一跳,鼻涕差点喷出来,我跟丁灿君的事情犯得着要这家伙来掺和吗。
无奈只能一块去吃饭,因为有个电灯泡在,陶菀也不好发太大的脾气,一边吃饭一边漫无边际地乱聊。
“你女朋友这么漂亮,你还惹她生气,换了是我,我肯定天天把她当神一样供着。”
虽然夸张,陶菀心里还是有点安慰,再看看丁灿君,他毫无表情地吃着菜、点着头,冷不防说了一句,“喜欢你拿去。”
陶菀拿起筷子就往丁灿君的头上敲,被他把手捉住,顺势搂在怀里,“他妈的不是你说要分手吗,我顺了你的意,你又跑来发疯。”
“你跟樊娜都亲上了,我亲眼所见。”陶菀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不停地挣扎,结果还是愿意躺在他怀里。
樊娜是从艺术系转到数学系的,谁叫校长是他姑爹,皮肤小麦色,性感的牛仔裤包裹着滚圆的臀部,一低腰,丁字裤的带子隐约可见,全系男生几乎都为之倾倒――数学系的女孩只有十五个,其中十四个都有男朋友,除了她,带刺的玫瑰等人采摘,樊娜的嘴唇有点舒淇的意味,野性而妩媚。可她偏偏选择了有女朋友的丁灿君,有空就钻到丁灿君宿舍去,美其名曰请教功课。
这次分手事件的导火索也是请教功课,当樊娜的性感朱唇贴到丁灿君脸上时,陶菀接到赵雪儿的秘密短信后立即赶到案发现场,刚好撞见这一幕,接下来就是男生不停地解释,女生不停地追问。当陶菀说出一句“我们分手吧”,不到三秒,丁灿君立即答应,三天都没联系。
“这三天你是不是又跟她在一起了?”陶菀气鼓鼓的,“我说分手你就真的不跟我玩了,你平时怎么没有这么听话。”
丁灿君用力捏陶菀的脸蛋,“我这三天放学都跟宿舍几个兄弟踢足球,踢完了就回来打游戏,不信你问运德。”
李运德点点头,欲言又止,樊娜在他们宿舍睡了三个晚上,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了,可怜的陶菀,仍然是最后一个知道的。
“那我不跟你分手了。”陶菀闻着丁灿君熟悉的味道,“你以后不许帮樊娜补习功课好吗?”
“好嘛!”丁灿君亲了亲陶菀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