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篇故事】不倒翁(2)

 
【中篇故事】不倒翁(2)
2016-01-08 20:45:27 /故事大全
2.公正断案

不久,于正的县里出了件案子,一个男人得病死了,这病甚是古怪,其他地方都好好的,只有肺子烂了,但要说是肺痨,症状又不像。

由于这男人的媳妇名声不好,年纪轻长得漂亮,平日里招蜂引蝶的,因此男人家里的亲人不干了,非说是他妻子谋杀亲夫,弄了不知什么毒药把男人给害了,因此一纸诉状告到了县衙。

公堂之上,那小媳妇连哭带喊,说自己根本就没有下过什么毒,虽然自己平日里名声不太好,但自己和丈夫感情很好,做梦也没想过要害丈夫。

这案子让于成十分郁闷,他从直觉上感觉不是谋杀案,但县城里的医生都说不清这男子得的是什么病,这就难以结案。

于正烦闷地回到后堂,盯着父亲送给自己的不倒翁,他随手扒拉一下,不倒翁东倒西歪,但随即又站稳了,笑眯眯的,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

于正心里忽然一动,不倒翁之所以能稳稳站立,正是因为腹中有物,才能胸有成竹啊。自己不能光指望着那些医生仵作,只有自己有学问,才是最可靠的。

想到这里,于正让人把市面上的医书都找回来,开始快速地翻看有哪些病是会导致烂肺的。功夫不负有心人,于正终于找到了问题所在。

于正升堂后,问男人的家人,男人在饮食上有什么嗜好,男人的家人说没啥嗜好,小媳妇说:“我男人是在外面跑车拉货的,吃的东西很随便,唯独身上不能缺酒,啥酒都行,防着下雨天、冷天着凉。”

于正点点头说:“这就是了,我看你家院子里有一车生姜,是怎么回事?”

小媳妇说:“这是我男人进的货,没想到行市不好,只能先放在家里,等着行市上来。”

于正又问:“生姜在家里放着,你们吃吗?”

小媳妇说:“吃的,用酱醋拌姜丝,当一味咸菜吃,我和我丈夫都吃的。”

于正点点头说:“你男人吃的一定比你多吧。”

小媳妇诧异地看看于正,含泪说:“是的,我男人节省,这么多姜放在院子里,他舍不得吃别的菜,天天挑开始发红的姜出来吃,他说姜一发红就快烂了,不能放了。他让我吃别的菜,他就只吃姜……”

于正叹息一声:“你男人确实是过日子的好手,可也太无知了。你可知道,那生姜发红,确实是要烂的先兆,但发红的姜已经有了毒性,比普通的姜火性更大,肺属水性,这种毒火本身就对肺已经害处很大了,何况他又喜欢喝酒,两者相遇,本草中记载,姜酒不可长期共用,有烂肺的可能,更何况是这种毒姜,而且他不吃别的菜,只吃毒姜这一味!”

真相大白,小媳妇痛哭不已,男人的家人也抱头痛哭。

这一案轰动了全省,知府特意当成疑难案件上报朝廷,朝廷嘉奖于正为贤能县令。得到嘉奖的于正回到后堂,向不倒翁深深一拜,不倒翁胸有成竹地看着他,笑眯眯的。

自此以后,于正发奋读书,只要是在没事的时候,手不释卷,天文地理、医术工程、宗教杂学,无所不读。每多读一本书,他就觉得心里更踏实一点,他要像那个不倒翁一样,让自己的肚子里充满知识,这样才能屹立不倒。

然而于正又遇到了一个案子,这次并不是他的知识能解决的。一个佃户把东家的儿子给打了,东家把他告上了县衙。于正打开状纸,里面居然掉出了一张一百两的银票。于正冷笑一声,将银票收在了袖子里。

于正将两边的人都捉拿归案后,详问案情,两边各执一词。佃户说东家的儿子企图非礼他的女儿,因此他才将对方打伤;东家则叫屈,说自己儿子读书明理,怎么会干这种事?这佃户一贯刁顽,抗租不交。东家让儿子去通知他,如果再不交租,就要把地收回来给别人家种,这佃户就诬赖少爷非礼他女儿,把少爷打了一顿,还声称如果不把地继续给他种,谁敢来他就打谁。

于正大怒,拍案道:“你是地主,他是佃户,我只听说过地主欺负佃户的,还从没听说过佃户欺负地主的,你这话说得倒也奇怪!”

东家吓了一跳,赶紧说:“知县老爷,我说的句句实情啊,这个佃户的刁顽是出了名的,老爷访查便知。小民虽仗着祖上阴德,薄有家产,平日却并不敢仗势欺人的。”

于正冷笑一声,从袖子里掏出那张一百两的银票:“既然有理,为何还要贿赂本官?可见是做贼心虚,还敢抵赖?”

东家脸涨得通红,满脸惭愧,无言以对。

佃户高喊青天大老爷,于正正要宣布判决时,忽然发现在县衙外观看的人们交头接耳,脸上都有不以为然的神色。他心里微微一愣,咳嗽一声:“暂且退堂,明日宣判。”

回到后堂,于正对着不倒翁,脑子里翻江倒海,他以往断案,老百姓都是欢声雷动,怎么今天堂下是那种反应呢?他随手拨了拨不倒翁,不倒翁微笑着摇晃了几下,又站了起来,微微晃动着脑袋。

于正心里一亮:不倒翁为什么能站得稳?不仅仅是因为他肚子里有货,还在于他脑子里是空的,什么都没有。没有成见,没有偏见,一切都靠肚子里的学问做主。

于正反问自己:是不是地主一定会欺负佃户,佃户一定不会欺负地主?是不是给当官的行贿就一定是没有理的?自己光靠这个来断案,是不是一种偏见和成见?他站起来,换上便服,化了化装,出门去了。

于正化装的水平还不错,老百姓们都没能认出他来。他在茶楼酒肆里听人家议论这个案子,几乎都是替那地主叫屈的。因为这个地主在郊区,于正了解不多,听老百姓一说,才知道这是一户善良的人家,佃户的租金并不高,遇上灾年还会主动减租。而那地主的儿子读书学文,虽然没能考中,但也是出了名的老实人。

倒是那个佃户,除了不交租,平时也很无赖,加上练过些功夫,其他佃户都不敢惹他。他又敢玩命,地主几次想收回地来都被他打回去了。看来这次地主宁可花一百两银子,也想把这瘟神送走。

于正再次开庭后,手里拿着一叠证据,历数那佃户的无赖行为,最后判了三十大板,把那佃户的无赖劲打没了,当堂表示愿意悔过自新,好好种地,好好交租,只求不退租就行。于正让他立了字据,三年内将欠租缴清,再敢耍无赖,立刻赶走。

那地主感动得连连磕头,于正把银票交还给他说:“你的心情我可以理解,但贿赂朝廷官员也是罪,念在你平日与人为善,我就不追究这件事了。”

地主连声说:“我糊涂,以为当官的都要钱,否则有理的事也给判没理了。我心里没底,才听了别人的主意送钱。想不到老爷如此清廉刚正,我好生惭愧。”

这一次,堂下再次欢声雷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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