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培君
徐某和秦某是邻居,一年前,徐某搬到女儿家照顾外孙,这天,她回自己家,不料还没到家门口,火就上头了。
原来对门女邻居秦某把往里开的入户门,改成了外开门。此时门正开着,门与楼梯之间的距离很小,徐某只有侧身才能通过,到达自家门口。她强压住火探头往秦某家一看,就见门里多了一个大鞋柜,不用说肯定是柜子放不下,所以才把门改了。可是,你方便了,别人呢?
火一上头,徐某就亮开了大嗓门:“谁干事这么缺德,把路堵上,还让不让人走了?”话音刚落,秦某也不甘示弱:“谁这么粗门大嗓,就不怕把楼顶掀下来砸了自己的脚?身子一侧就过来了,至于吗?”徐某一听更火了,说:“我凭什么要侧着身子过?”秦某回答:“不愿意侧身子,就推一下门,没手啊?”徐某不乐意了,说:“你家的门我凭什么推,我手里要是提着东西呢?”此时秦某出来,抓住门把手说:“爱侧不侧,爱推不推,爱走不走。”说完,她“砰”的一声关上了门。徐某只好对着门喊:“你改回去,必须改回去!”秦某在里面喊:“我的门,我想怎么改就怎么改,谁也管不着!”
徐某见状,只好去找居委主任来评理。秦某辯称,她除了上下班很少出门,一天开门的次数有限,每次也就几秒钟,不会影响别人出行。主任问她:“今天不是影响了吗?”秦某强词夺理,说:“今天,我不知道她会回来,只是个十年九不遇的巧合。”
主任见她这么不通情达理,不免有些生气:“万一发生火灾了呢?发生地震了呢?万一遇上这样‘十年九不遇的巧合’,不光影响别人逃生,也影响你自己逃生!”但秦某态度恶劣,听完这话,就关上门不露面了。
主任没法子,第二天带了一个律师来做工作。律师告诉秦某,她不仅错了,还犯法了。这一次秦某急了,冲律师吼道:“我是杀人了还是放火了?我犯的哪门子法?”律师回答:“你侵占了公共区域,影响了相邻权利人的出行……”不等律师说完,秦某就打断他说:“我的门安在我的门框上,又不是安在楼道里,怎么就成了侵占公共区域?”律师说:“你关着门的时候没有侵占,但是一开门就侵占了。”秦某问:“不就是一秒两秒的事,用得着你这么小题大做?”律师严肃地回答:“一秒两秒是不长,可事故往往就发生在一秒两秒上,而这样的后果,是谁也不可预测的,但是,承担法律责任的,必定是你!假如现在徐某把你告上法庭,法庭不光会判你限期把门改回去,还会判你承担因为打官司产生的一切费用!”
直到这时,秦某才明白自己确实触犯了法律,向徐某道了歉,保证把门改回去。
本故事涉及的一个法律问题,即不动产的相邻权益的保障。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故事中,秦某无视邻居进出的不便,擅自占用公共区域,将原内开门结构改为外开门,已经直接影响了徐某的正常进出,其行为已侵犯了邻居的权益,违背了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的法定原则。故徐某有权要求秦某排除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