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去看看那儿的草原和大漠,再写一本游记。”
“哦……那……你回来的时候,还会路过这里吗?”
虽然只有短短两个半天的相处,但毕竟,他是她到了这儿之后正式认识的第一个朋友。忽闻要走,总是难免有些不舍的。
“如果你想我路过,我便路过。”
宋小花再度愣住。
暗示?挑逗?!红果果的勾引?!!
可他的神情却偏偏又是那样的一本正经,倒弄得她好像很是‘龌龊’一般……
“因为……我要还你书啊!”
“说的也是。”元昊深表了解地点点头:“恰巧我也借了陆兄的一本书,走得匆忙,还没有机会看。那么,便也留待我回程路过之时,再还吧!”
“好啊!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起身,击掌,为誓。一如那日初见。
照旧立在窗前,目送她离开,单薄的身影,不再横冲直撞,倒显得有几分……寂寥。
是,为了自己吗?
狭长的眼睛在夕照下微微眯起,那眸子,竟像是带了几分琥珀般的颜色。
尚未见到她,便已知了她的身份。因为那成衣铺子试衣间的帘幔,委实一点儿也不隔音。
听那老板恭恭敬敬地唤她‘陆夫人’,挑帘而出时,看到的却是个少年郎。
虽其貌不扬,但那慧黠灵动的气质,却偏让人一眼难忘。
看到那双依然红肿着的眼睛,心中不由一动,定是受了什么委屈吧?
不知怎的,居然兴起了想要走近的念头。
一个下午弹指即过,与她相谈竟丝毫不觉时间的流逝。
这个女子,与之前所遇到的,全都不同。
第二日,依约前来,又发现她果然是识得字的。那本凝结了自己心血的游记,总算可以名正言顺地赠于她。不出所料,她很喜欢。
第三日,心里隐隐多了一丝期盼。结果,没等到她,却等来了她的,夫君。
陆子期,此间的知县。上任短短一年的时间,政绩斐然,在百姓中的口碑也是极好,再加上似乎有些家世背景,前途必不可限量。
闻名不如见面,果是器宇不凡,绝非池中之物。
一个‘偶遇’,一番倾谈,直抒胸中块垒,酣畅淋漓。
此人,于公于私,值得一交。
第四日,随陆子期到家中取那在谈话中‘无意间’所提及的珍品孤本。不出意料地看到了她,换了女装,面目全非的她。那样的狼狈,却透着一股真实的可爱。
那个药方,是陆子期故意让他看到的,他便也顺水推舟做了‘好事’。
其实,本也就只是个小小的恶作剧,想要为她出口气罢了,在这个地方,能害她哭红了眼睛的,还能有谁?
不过,看在陆子期与自己这么投缘的份儿上,暂且就这么算了吧!
何况,这个人,英华内敛遇事沉稳,于不动声色间亮明了身份,轻而易举便化解一场极有可能充满了尴尬和难堪的危机于无形。为人光明磊落,处事圆滑老辣,实在难得。
最重要的,是这份常人所难有的胸襟气度。
有这样的夫君,她应该会幸福吧?
陆子期,但愿,你我永生不要为敌。
但愿,你不要给我任何带走她的机会……
向着那个身影离去的方向再看一眼,探手,关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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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子期看着面前的字画,哭笑不得。
画是好画,字也是好字,可是,却远远抵不了那个‘孤本’呀!
元昊……
明明是个磊落洒脱的昂然男子,偏偏又总是能做出一些虽无伤大雅却让人恨得牙痒痒的事情来。
之前,故意在给他的药茶方子中少写一味,害他苦得几乎五脏六腑都拧在了一起。
现在,又‘连坑带蒙’地拐走了他费尽心力才弄到的绝世‘孤本’。
这个家伙,肯定早就打算好了今日下午便要启程的,就在昨天见到他的那一刻起……
那场在茶楼的‘偶遇’,大家心知肚明。
本以为在仓促之间与他相见,总多多少少会露出些或者惊讶或者愧疚或者尴尬或者张惶的神色来,孰料,竟连一点儿的不自在都没有。
坦坦荡荡起身相迎,竟像是早已知道了他会来似的。相较之下,他的那点儿心思倒显得小家子气了。
于是放开心胸,一番彻谈,惺惺相惜,相见恨晚。
这个人,眼光独到,见解犀利,胸中自有丘壑。
且书画造诣非浅,行文时挥洒自如,就连字迹都能任意更改,几乎没有破绽。
世家子弟,高官显贵,名人雅士,他即便不认识却也大多知晓,然而此等人物,为何从未曾听说过?
原打算留待日后再慢慢探查,谁曾想,居然就这么一声不吭地,走了……
长叹一口气,卷起字画。
罢了罢了,事到如今,也只有相信那人与遥遥做下的承诺,等回程路过时再与其计较……
只不过,为何事先竟没见到此人的通关文书?那辽邦之行,又当真仅是为了再写一本游记而已么?……
还有,遥遥……
他不可能得罪过元昊而不自知,所以,两次的略施‘薄惩’,难道都是因为……
起身,推门,望着那扇窗所透出的一点亮光,唇角渐渐勾起。
无论如何,此事,暂且告一段落。
有了她的日子,还真是堪称精彩纷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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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此时此刻的宋小花,则委实郁闷憋屈得紧。
她被忽悠了,她被那两个臭男人当白痴给耍了!
本来嘛,这世上怎么可能会有那么巧的事情,自己的丈夫竟和自己的‘情夫’忽然之间成了朋友?
啊呸呸呸,这个比喻,真他狼外婆的烂。
把那卷轴交给陆子期的时候,她就知道自己是头猪,彻头彻尾的大笨猪。
之前想好的类似于恰巧是去抓药的时候在街上碰到元昊啦,或者元昊下午又特地登门道别啦之类之类的借口,压根儿就用不上。
陆子期那副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淡定神情,摆明了就是知道所有前因后果的!早就知道!说不定,从她和元昊第一次在成衣铺子遇到的时候起,他就知道!
对对对,这儿是他的地盘,他一定有无数的耳目。
遍布全县如蜘蛛网一般的信息网络,地下特工,监视器,窃听器,FBI?……
打住打住,越想越不靠谱了。
总之,至少,今儿个白天的那一幕,那让她丢人丢到姥姥家的那一幕,确定一定以及肯定,是这两个男人合伙唱的一出戏!真是唱念坐打俱佳啊,都可以去拿奥斯卡影帝了!
就只有她这头猪一直被蒙在鼓里。
恨恨地捶了摊在桌子上的那本书一下,以泄悲愤之情。
惊得宋无缺睁开了两只黑溜溜的小眼睛盯着她看了好一会儿,见她坐在那里再没了动静,才‘哈秋’打了个喷嚏,换了个姿势继续睡。
宋小花瞪着油灯中的火苗直瞪得两眼泪长流,终于下了决心。
披了衣服走出来,愣住。
月凉如水,一袭玄衣立院中。
“你怎么……”
“你怎么……”
异口同声。
“我……”
“我……”
像是男女二重唱,宋小花‘噗哧’一下笑了。
陆子期也随之展颜:“这么晚了,还不睡?”
“你不是也没睡?”
“我,惯了。”
“其实,我以前,也很晚才会睡。”
“为了看书?”
“有的时候是……”宋小花挠了挠头:“事实上,也谈不上是看书,我只不过是……勉强认识一些字而已。”这不是谦虚,这是大实话。以她现在的水准,的确也只能算得上是刚刚脱离‘文盲’的最低水平线。
“已经很不容易了。谁教你的?”女子不能上私塾,所以,除非大户人家请西席来单独教授,否则,一般的女子是没有可能识文断字的。
“我……偷听的,趴在我们那儿的学堂外面偷听了一些。你知道的啊,我的脑袋瓜子聪明,学习能力又强,所以随便偷听一下都比那些天天坐在里面摇头晃脑的人会得多呢!哦吼吼……”宋小花得意地笑啊得意地笑。电视剧里的狗血桥段,有的时候还是很好用的……
陆子期闻之不由得莞尔:“原来是这样……”倒的确像是她会做的事情。
思量少顷:“我那儿有一些书,你如果有兴趣的话,可以随意翻阅,碰到不会的不懂的,便来问我。”
宋小花眉开眼笑点点头,一眨眼却又僵了神色。
“怎么?有何为难之处么?”
“不是……”深吸一口气,咬了咬牙:“我瞒着你跟别的男人私下里……那个……见面,是我不对,我道歉。但是你一定要相信,我和他只是聊聊天而已,他走南闯北见多识广的,知道很多事,外面的事,我想要多了解一些……不过,依我看,我和他究竟做了些什么,你应该清楚得很。说不定,就连我们说的每一个字你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这怎么可能呢?”陆子期失笑:“我之所以会知道,纯粹只是机缘巧合而已。总之……我知道了但是没有让你知道我知道,确实是我有错,我也向你道歉。”
他一串绕口令一样的话,终于逗得宋小花笑了起来:“这么说,我们又扯平了?”
“好像是。”
“那……”
陆子期微微笑着:“那么,为了让我们不要再一直互相道歉,从今以后,彼此坦诚,不要隐瞒,好不好?”
“好!”
不需说‘一言为定’,不用击掌为誓。好,便是好。
第二十二章 >
宋小花知道自己的字丑,只是没想到竟然会这么丑。
其实这真的不能怪她,让一个多年来除了签名填表格之外就从来不动笔写字的人,去抓着一杆毛笔蘸着墨汁,在宣纸上玩笔画多得要命的繁体书法,换谁谁都只能弄出一团黑乎乎的玩意儿来是不是?
“娘亲,你写得……嗯……比凌儿写的好!”
一句话,把宋小花好不容易才寻找到的心理安慰又给击打了个粉碎。
看着陆凌那认认真真的小表情,那握着特制小毛笔的白嫩嫩小手,那坐在垫得高高的板凳上的小身子,那一丝不苟跟个小小书法家一样的小架势,还有那虽然歪七扭八但是很明显可以看得出来到底是个啥字的小笔迹,宋小花忍不住的悲从中来。
千不该呀万不该,不该撺掇着陆子期同意让陆凌用纸笔来练字,更不该一时兴起要求和陆凌一块儿练。否则,她宋小花何至于落到现如今要被一个三岁大的娃娃来同情安慰的地步吗?颜面何存呐,情何以堪呐!
无论如何,一定要扳回一城才行……
“凌儿呀,我们来玩猜谜语好不好?”
“好!”
“我问你,白色的马我们叫做白马对不对?”
“对!”
“那黑色的马呢?”
“黑马!”
“凌儿真聪明!那黑白相间的马呢?”
“啊?”陆凌傻眼,挠了挠头,想了想,然后很肯定地说了句:“大花马!”
宋小花拿着笔的手哆嗦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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