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青涩的年华里,他和她相遇。都是穷孩子出身,来上大学时,他口袋里只有100块钱,而她则穿着母亲手缝的内衣。那时他们想,一定要在北京这座城市站住脚。那年,她20岁,他21岁。
虽然没有钱。但两个人的爱情一点也不少。坐在湖边,一边读书一边谈情,他随手采了身边的草,给她编了一个草戒指,小心翼翼地套在她的手上。她笑着说,好看。那个戒指,她趁他不备夹在了书里,后来,一直偷偷戴着。他承诺,将来有了钱,给她买钻石戒指。她信了这句话。大四那年,他们偷食禁果,她怀了孩子。
那时校风很严,学校知道了这件事情。她一个人承担了下来。没有说出他的名字。两个人的前程,不能全都耽搁了,她要让他知道,她有多爱他,可以为他放弃自己的一切。他跪在她面前,信誓旦旦:“你放心,我们要相爱一辈子的,你先回家等我,毕业后我找好工作就接你回来,好吗?”
她无法在北京待下去,回了老家。他也守信用,每天一个电话,两个月来看她一次。毕业后,他如愿留在北京,进了中直机关。有同事介绍女孩子给他,是北京女孩,父母是高干,有车有房不说,还对他的前途有极大帮助。
他有些动摇了。是啊,她在乡村,是一个没有学历的女孩子,而且快生孩子了,将来还能有什么前途?那一刻,在情感的天枰上,他做了倾斜。生孩子的时候,她打来电话,说:“此时,真想你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