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家,在我离开家的时候,妈妈哭着叫我不要走,爸爸怒气冲冲的告诉我:如果你走了,你就不要再回来。我没有你这个丢人的女儿!!我回头看了一眼我的妈妈,我就拎着东西走了。我知道,我是一辈子也回不去的了。
我做了妓女,成了人尽可夫的人,我还丧失了我的尊严。
我在一个夜总会上班,我是我们这里的招牌,我的老板非常喜欢我。当然,那是因为我的老板和我有一腿。既然已经是人尽可夫了,无所谓多一个少一个。再说了,他可是我的顶头上司,权力比金钱还要重要!
每天晚上我都会软言细语的和我的客人们聊天,然后就由其中的一个把我带出台,然后我就和他睡一晚上,然后第二天起来的时候,我就回到我的家里睡觉。每天都一样,我不嫌腻,可是我厌恶自己。每次回到家,我都会恶狠狠地冲洗自己,可是我不会虐待我的皮肤,那是我赚钱的东西。
我一天、一天地过着,没有任何欲望,也没有不满,我如同是一具行尸走肉,天天除了睡觉就是陪客人,要不就是逛街买一大堆的衣服与化妆品,除此以外,我几乎不出去。
我已经打了五次胎了。医生对我说,我再也不能生育了。他对我说这个话的时候,一脸的挽惜与痛心。我知道这是我自作自受,可是当我听到这个消息时,还是无法抑制地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