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枫跟我说不如我们结婚吧的时候我正在刷牙,差点没被自己的满口泡沫给活活呛死。我头也不回地叫他直接去找把刀抹脖子寻个痛快,省得我还要费力去捏死他。
“和我结婚有什么不好?”他充耳不闻,死叽掰咧地把脸凑过来,状似无辜,扑闪扑闪地眨着他那双桃花眼。
这个传说中的情圣确实很有几分姿色,一双美目生得瞳含秋水眼含笑的,随便一个顾盼生辉常就引得千朵万朵桃花开。然而我已司空见惯,当下从嘴里拨拉下牙刷,当钢叉使插向某只猪头。
林大猪头惨叫一声,抚着额头跳出门,一路抱怨着“这鬼丫头一点女人味也没有!”
没有女人味?我换上一袭淡粉套裙,娥眉淡扫薄妆浅上,在空中扬起一道香水烟雾,蹬上高跟鞋从烟雾中穿过走到他面前,看他要怎样自煽耳光。
“妖怪!你以为披上人皮我就不认得你?”
就凭这,我已可以断定他那句求婚绝对只是一句戏言。女人味是什么?是魅力,是吸引。没有哪个男人肯亲近一个吸引不了自已的女人,就算没有爱情,最少也要有激情,如果两样都欠缺,或许可以试试学习旧时那些深闺怨妇去当个“闲妻凉母”,如果连中国女人的传统美德贤良都无法具备的话,恭喜你,孤独终老的条件你已完全具备。打从我和林枫八岁相识开始,他从来不曾被我吸引过,至于所谓的贤良更不用提,厨房的东西我只会用微波炉,而且有仇报仇绝不含糊,早上林枫送我上班是肿着脚趾开车的??拜我高跟鞋所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