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遇到林怡时,正是我人生中最为悲催的时候。
工作3年零7个月的公司,毫无预兆地通知我,我被解雇了。主管大东,同情地拍拍我的肩膀,表示山不转水转,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我抱着纸箱,回到了租住屋,点上一根烟,开始冷静地盘点这大半年的收成:年度最佳广告策划奖、青年才俊、好创意、嚣张、顶撞上司、1万元的赔偿金……我就像上证所里的A股疯狂地冲到了历史最高点后,稀里哗啦地崩了盘。
我掂量了下钱袋,打消了就读MBA的深造计划。在这个经济颓废的年头,找份工作才是最为靠谱的。
于是,我看到了乒乓球运动员二级证书,是我大学时考的,没有想到,却在这个节骨眼儿上用到了。
B
林怡所在的乒乓球馆,在城的西南角,不大,但6张球案摆放得相当整齐。
当我进去时,林怡正向对手发起凌厉的攻势,第一眼,我就看出,这个女人不是好惹的。
球馆老板向她招招手,兴奋地介绍我说,你不是总嚷嚷着没有好的对手么?这下子。你可有劲敌了,这是新来的陪练,曾经拿过全省单打第三名呢!
我很低调地点点头。
哦?这个叫林怡的女人扫了我一眼,试一把?
我看出了她的不屑与斗志。
有时候,我想,人生就像打球,想要让对手心服口服,只有战胜她。既然这样,那就打吧!
我脱掉了外衣,又擦了擦手心里的汗水,放低了腰盘,低喊一声,来吧!
反手攻球、正手搓球、直拍下旋,我把当年学到的打球技术要点,运用自如,庆幸着自己技艺还未生疏。很快,球案旁聚拢了一些人,他们大声叫着“好”,而林怡的脑门子却已经沁出了汗水。
她的脸涨得通红,嘟起的嘴唇,娇艳可人。
不服输的眼风,一荡一荡地飘过来,既娇嗔,又不甘。
我的心软了。
是啊,任是谁也不愿轻易认输,何况还是如此要强的女人,而围观者中,还有球馆的打杂工,在这么多人的面前被打败,会是一件多么丢人的事情。
所以,最后一局,我故意放了水,当然输球的水分,做得很隐秘,可是,我想,作为对手,林怡应该是明白的。
果然,当最后的一个球被我扣到了界外时,我分明看到了她眼中的感激。
我想,这就够了。
C
我是陪练,林怡是业余乒乓球爱好者。
每周,她总会到球馆,打上几把球。当然,陪练是我。
渐渐地,我发现,这个女人除了要强,还单纯得近乎“发愚”。比如,每次路过,她会塞给匍匐在地的乞讨者2元钱;球馆内的清洁大叔,一个可怜巴巴的眼神,就能换来她的100元同情。
我说,你难道没有看到,那个乞讨者,是假装残疾,等到夜色发沉,行人稀少,拐过路口,他就会带着一天路人施舍的钱币,疾走如飞;而清洁大叔,他的面红耳赤,是酒瘾导致,而非重病,那100元,全都化作了他的酒囊。
可,林怡偏不领情。她粉眼一瞪,对我嚷道,我愿意。
说这话的时候,粉红色的乒乓球正以每秒40米的速度,飞出边界。我俩不约而同地跑去捡球,我低下的头,正撞上了林怡敞开的领口,汗水把胸衣洇湿了一大片儿,白花花的肉挡得我满眼。
我手忙脚乱起来,说,对不起。她也说,没关系。我俩的手在乒乓球上,纠缠着,直到球馆内的灯光暗了,空荡荡的球馆内,只剩下我与她。
那天,是我这辈子也无法忘记的一天。在淋浴间里,林怡与我赤裸相对,柔和的炽光灯一圈圈地打在她的身上,如圣女般的美。我们拥吻着,莲蓬头冲刷下的热水,一次次地激荡着膨胀的渴望。
我轻咬着她的耳垂,问,爱我吗?
爱你的霸气侧漏,从第一面开始。她说。
成就感,令我欲罢不能。我喘息着,侵入她,亲吻着发烫的肌肤,一次次地冲击着峰顶。那一刻,我忘掉了所有的不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