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令斗女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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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令斗女鬼
2015-01-22 23:50:33 /故事大全

县衙鬼影

焦宁是一个因孝廉获得做官资格的庸官。他被任命为春阳县县令不久,母亲就患了脚病,无法随他一同赴任,他只好带着妻儿先行。一晃半年过去,母亲的脚病渐渐好转,于是他张罗着回乡接母的事情。

就在这时,忽然出现了一件怪事。县衙大堂的墙壁上不知何时显现出一个浮影,竟似一个女人的轮廓。一到晚上,大堂里就会若隐若现地传来女人的哭声。人们纷纷传言,县衙里闹鬼了。焦宁本不相信这些无稽之谈,但经不住夫人的再三劝说,便打发手下钱捕头,请来一个外号“谢半仙”的江湖术士,看看到底怎么回事。

谢半仙来到大堂,一见到那个浮影,立刻大惊失色道:“这是百年难遇的厉鬼,怎么会在这里出现?”焦宁催他把话说清楚,谢半仙定定神,指着浮影说道:“这是含冤受死之人所化的一种厉鬼。这个人临死之前不但身负冤屈,而且还是个至阴之体。一旦她成了形,县令大人很可能会家宅不保!”

一听这话,焦宁慌了,忙问他如何解决。谢半仙说:“这个厉鬼虽然厉害,但七七四十九天后才会成形。只要及时找到她的棺木,将尸身在烈日下暴晒三天,保证她灰飞烟灭,不再危害人间。”于是焦宁调来了所有案宗,让谢半仙对涉及到的女犯人逐一审查。然而这些涉案的女犯人不是证据确凿,甘愿伏法,就是生辰八字不对,不是至阴之体。

就在大家一筹莫展的时候,钱捕头在一旁提醒焦宁:“大人,还有一个女犯我们疏漏了——陈刘氏。”焦宁摆摆手:“这陈刘氏虽判了死刑,但还没行刑就自尽了。”谢半仙忙问陈刘氏是怎么回事,焦宁便将陈刘氏的案情道了出来。

2 陈刘氏之冤

这陈刘氏是本地人,家境贫寒,和丈夫陈旺一起,奉养年迈的婆婆。因她做得一手好菜,经常到富户官绅的府上帮厨,以贴补家用。

端午那天,本县首富吴员外大宴宾客,请陈刘氏过来帮厨。酒席结束后,吴员外一个人坐在假山上的凉亭里乘凉。然而第二天早晨,家人发现他摔死在假山下,而他随身佩戴的一个价值不菲的玉环,却扔在了凉亭上。据管家回忆,昨晚陈刘氏曾给吴员外送醒酒汤,回来后便心神不宁,连工钱也没要就急急忙忙地走了。吴员外的家人赶紧报了官,焦宁带着钱捕头等一行人赶到陈刘氏的家中,将她抓获。陈刘氏大喊冤枉,说昨晚她送汤到凉亭,吴员外已喝得神情迷乱,欲和她行苟且之事,还拿出随身佩戴的玉环来引诱她。陈刘氏不肯就范,两人争执起来,吴员外本是酒醉之人,脚跟不稳,一不留神就跌下假山。

但吴员外的家人却认定是陈刘氏趁送汤之时,见吴员外不省人事,心生歹念,想盗取玉环。那玉环本系在束带上,有一活扣,以方便摘下。那陈刘氏不知,只得用蛮力将玉环扯下。为了掩盖劣迹,陈刘氏又将吴员外推下假山,造成醉酒失足的假象。做完这一切,陈刘氏又惊又怕,觉得玉环在自己手中必定是作案的铁证,于是又将玉环扔下,逃回家中。

焦宁听完双方的供词,又勘验了那个玉环,如吴员外家人所说,系玉环的绸布带子果然被扯断了。如果按陈刘氏所说,吴员外以玉环相引诱,那吴员外作为玉环的主人,肯定知道系玉环的活扣,不会将绸布带子扯断。因此,焦宁认定了吴员外家人所说的供词,将陈刘氏关在大牢,判处死刑。按照律法,焦宁将案宗送交知府大人复核,只要知府大人无异议,就可以将陈刘氏砍头示众了——这也就是谢半仙审查所有案宗,却没有陈刘氏的缘故。

自从陈刘氏被关入大牢,她的婆婆便气得大病一场。于是陈刘氏向焦宁请求,自己甘愿伏法,不过在等待知府回文的日子里,想回家照顾婆婆。焦宁念她孝心可嘉,就同意了。哪知陈刘氏刚回到家,婆婆就将她臭骂一顿,不仅不让她照顾,还将她逐出家门。陈刘氏万念俱灰,便上吊自尽了。

了解案情后,谢半仙令钱捕头快马加鞭去知府那里取卷宗,而他和焦宁则来到案发现场,希望找到一点蛛丝马迹。

谢半仙一行人来到假山的凉亭里,转悠了半天,也没发现任何破绽。焦宁倚靠在栏杆上极目展望,自言自语地说:“这栏杆做得真高,都快赶上我的腰了,真不明白吴员外是怎么摔下去的?”谢半仙听罢不由一愣,问道:“焦大人,死者身量怎样,是高是矮,是胖是瘦?”

焦宁回忆了一下,说道:“这吴员外我倒是见过几面,个头和我差不多,不过比我胖很多,至少也有二百来斤。”

“那陈刘氏呢,身量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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