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朝历代都有贪官,如何惩治贪官是个历久弥新的话题。中国古代社会在政治制度上有个很大的特点,就是设置了一整套完备的官僚体系。为了保证这套庞大的官僚机器正常运转,历代统治者总是从文武两方面入手加以整治,来防止各级官员因受贿贪污、巧取豪夺而吃得太饱。
让贪官们胆战心惊的“皮场庙”
武的一手起源很早。据说在舜时创立的五刑中就有“鞭作官刑”。从云梦出土的《秦律》来看,对贪赃枉法的官吏处置也极严。顾炎武《日知录》卷五总结了历代惩贪的法律:两汉对贪官赃十金以上均处以“弃市”刑,即在闹市中执行死刑后将犯人暴尸街头,并规定其子孙不得为官。魏晋南北朝时北魏太武帝规定“贪赃三匹者皆死”。唐时赃吏,“多于朝堂决杀”。宋朝发誓不杀士大夫,可是对贪官赃吏仍处以“弃市”。元朝也对赃吏“轻者杖决,重者处死”。
历史上惩治贪官最有名的是明太祖朱元璋。他出身寒微,深知贪官赃吏欺压百姓、激起人民强烈反抗的道理,因而对赃官处罚极其严酷。据元末明初人叶子奇写的《草木子》记载:“凡守令贪酷者,许民赴京陈诉,赃至六十两以上者枭首示众,仍剥皮实草。府、州、县衙之左,特立一庙以祀土地,为剥皮之场,名曰‘皮场庙’。官府公座旁,高悬一剥皮实草之袋,使之触目惊心。”叶子奇本人就曾被牵连下狱过,对这场面有亲身经历,大概不会吹牛。如此看来,明初官府是一文一武、一德一威,双管齐下,官吏们胆战心惊,政治还算比较清明。
戒石铭成了各级衙门的点缀
在文的方面,一个主要的举措就是颁布种种“官箴”,告诫官员要廉洁自律。
对官吏颁布种种劝慰、勉励的箴文,其由来很早。据考古发现,湖北云梦出土的秦始皇时期的竹简中,就有一篇叫“为吏之道”,告诫官员要做到“忠信敬上”、“清廉毋谤”、“举事审当”、“喜为善行”、“恭敬多让”这“五善”。
后世流传时间最长、传播地域最广的就是所谓“戒石铭”了。它是五代十国时期的后蜀主孟昶(934—965年在位)所撰写的,颁发给各地州府,要求刻写在衙门里竖立的石碑上。当时全文共二十四句,九十六个字:“朕念赤子,旰食宵衣。言之令长,抚养惠绥。政存三异,道在七丝。驱鸡为理,留犊为规。宽猛得所,风俗所移。无令侵削,无使疮痍。下民易虐,上天难欺。赋与是切,军国是资。朕之赏罚,固不逾时。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为民父母,莫不仁慈。勉为尔戒,体朕深思。”
以后北宋灭了后蜀,宋太宗赵匡义又从这个戒石铭里选了四句十六个字:“尔俸尔禄,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难欺”,亲自抄写并颁给地方官吏。到了南宋高宗时,又再次命令诗人黄庭坚书写这个戒石铭,颁发到各州县,要求刻石后放置在“座右”。
从此这十六字铭文就被一直沿用,经历了宋、元、明、清四朝,长达七八百年。明太祖朱元璋又命令将刻写了戒石铭的石碑竖立在各级衙门大堂院落的中央,让长官在坐堂审案时抬头就会看见这块戒石。以后这块石碑就一直是各级衙门大堂的主要点缀。
为何封建时代惩治贪官总是雷声大雨点小
古代朝廷用这软劝硬逼的两手整顿吏治的目的,一是要官吏们依法守法,不要过度剥削、超越朝廷尺度,避免出现“土崩”的现象,防止迅速激化阶级矛盾。二是要避免官员腐化堕落,使封建官僚行政体制不能正常运转,造成上下隔绝、尾大不掉之势。第三是为了欺骗人民群众,造成“天子圣明”的思想,传播“好皇帝”的理想。第四,也是“家天下”的守财心理,就是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里说的“利不欲其遗于下,福必欲其敛于上”。
然而,封建帝王、官僚都是依靠压榨农民来维持寄生生活,他们没有根本冲突。因此,封建时代惩治贪官总是前紧后松,雷声大雨点小,最多只是在建朝之初大张旗鼓地搞上几年,以后很快就以“道德感化”为主了。如东汉虽然规定赃官要禁锢其子孙,才过了五六十年,到了安帝时,刘恺援引“《春秋》之义”,“吾善善及子孙,恶恶止其身”,要求停止禁锢。以后就因陈忠的建议废除了这一条。唐宋订立“弃市”之法,但实际很少实行,一般都得以特敕解除。宋朝建立三十多年后就停止实行弃市法,改为流放。而杀贪官最起劲的朱元璋一死,“皮场庙”、“皮囊袋”之类就听不见了,贪赃官仅仅流放而已。到了六十多年后的宣德年间,又改为出钱赎罪,等于宣告无罪了。
作为“道德感化”、劝慰勉励的戒石铭,遭到了明末清初思想家王夫之的猛烈抨击。王夫之在他的《宋论》一书中认为,这个戒石铭是“儒术不明,申韩杂进”的杂种学术产物。他说戒石铭短短的四句话,是要灭绝人间最重要的天道,蔑视士大夫君子的情操,引导百姓丧失固有的忠厚和平的人性,使得老百姓一个个交相争夺、互相怨恨,简直就是一个充满“负面作用”的宣示。首先,戒石铭说官吏的俸禄是民膏民脂,“则天子受万方之贡赋,愈不忍言矣”,那就是将皇帝是最大的吸血鬼这个秘密给说穿了,王夫之说,这简直就是灭绝了人伦天道。其次,戒石铭宣示皇帝“取民之膏脂以奉汝”,就是公开宣称朝廷剥削了人民的血肉膏脂来豢养官吏,那不是在侮辱士大夫吗?再次,戒石铭又公开了“下民”与官吏谁养活谁的道理,这不是在给“乱民”辱骂攻击官府提供借口吗?这样会导致百姓丧失天生的善良性情,丢掉忠厚和平的性格,都要起来和官府争论。这在王夫之看来是最大逆不道的了。
看来,戒石铭与皮场庙都没能阻止历代统治的腐败,而贪官赃吏倒是一代“胜”过一代,而且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货币的金银化,贪官污吏的胃口也越来越大,行贿、贪污、盗窃、敲诈也越来越方便。
明朝笔记《万历野获编》里总结说,唐宋的贪官,一般的赃物还是以实物为主,除田产外,如“元载(唐代肃、代两朝宰相)胡椒八百斛,蔡京蜂儿三十七秤,王黼黄雀堆至三楹,童贯剂成理中几千斤,贾似道果子库内口糖霜亦数百瓮”。
而到了元明清时代,则以追求金银为主了。《廿二史记》里统计说,元朝阿合马利用职权,侵吞大量金银,夺取民产。而明朝武宗时,大太监刘瑾被抄家时,发现“大玉带八十束,黄金二百五十万两,银五千余万两,他珍宝无称”。奸相严嵩,广受贿赂,他的儿子严世蕃家,“埋金于地,每百万为一窟,凡十数窟”。后来被抄家时抄出的“黄金三万余两,白金二百万余两,他珍宝服玩所至又数百万”(《明史·奸臣传》)。可这样的贪官比起清朝的和来,只抵得一个零头。和家产达8亿两白银,抵当时国库20年收入。
选自《人民论坛》
20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