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文盲,讲不出太多的道理,只想用我的亲身经历和切身体会告诉读者,我们三兄弟是怎样亲手毁掉了我们原本幸福、和睦、欢乐的家庭的。希望你们能从我们三兄弟身上吸取教训,珍惜现有的幸福生活。
我上有父母和两个哥哥,下有妻儿。我们这个大家庭和所有幸福的家庭一样,一家十几口人和和睦睦的。农村实行土地承包责任制后,家里生活好了。我们的物质条件丰富了,精神生活却出现了危机。看电视本来是一种精神享受,可我们三兄弟没有留心学习电视中那些好的、有用的东西,而把影片中那些低级腐败的打、砸、抢、偷等统统装进了脑子,认为打、偷、抢很有刺激性。
在强大而又邪恶的私欲的诱惑下,晚上,我们三兄弟就在离家不远的公路上,以种种借口对过往的车辆进行拦劫,被害人稍有不满,就会遭到我们兄弟三人的拳打脚踢及棍棒加身。白天,对于那些家中无人的住户,我们翻墙入室,大肆盗窃,只要是能拿走的,都被我们席卷一空。最为可耻、可恶的是,在1993年底的一次抢劫作案中,受害人是个年轻的女人,身无分文,我竟丧尽天良,残暴地强奸了她。回想过去的一切,我觉得自己真是禽兽不如。
那一段日子,由于我们三兄弟的猖狂掠夺、肆意妄为,我乡方圆数十里的人们,白天不敢下地干活,晚上不敢串门。老百姓都传说,这里出土匪了!人们惶惶不可终日。然而,人间的正义不容践踏,法律的尊严不容亵渎,我们的犯罪行为最终逃脱不了正义的法网。1994年元旦,人民法院以抢劫罪、盗窃罪,判处我二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抢劫罪、盗窃罪、强奸罪,判处我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我大哥批捕在逃。
1995年的春节,是一个让我永远不能忘记的日子。当万家团圆、共度佳节时,我和二哥以及那些作恶多端、触犯刑律的在押犯,一个个被五花大绑押上了囚车。人们忿怒地呐喊着,用雷鸣般的吼声表达出心中对我们的憎恨。当法官宣布,我和二哥的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时,人们一片欢呼。我心如死灰,眼睁睁地看着二哥被押上了囚车向刑场驶去。我二嫂拖着一双儿女,哭喊着:“建华,为什么?为什么你要去犯罪?!为什么你要丢下我们孤儿寡母?!”二嫂的哭诉,像一把刀子刺穿了我的心。是呀!这一切都是我们兄弟三人一手造成的。
当我想到从此以后,家中将丢下年迈的父母和一群孤儿寡母,而我也将从此失去自由和青春时,心中惊颤万分,苦涩无比!悔恨的泪水,再也无法控制……然而,悔恨又怎能冲掉我所犯下的罪恶?!我的抢劫,可能抢走了受害人买药的救命钱!我的抢劫,可能抢走了受害人卖粮的血汗钱!我的盗窃,可能偷走了受害人准备结婚的全部财产!我的盗窃,可能偷走了受害人维持生活的全部积蓄!我对那个女性的强暴,可能毁了她一生的幸福!……想想他们,我的行为是多么的可憎、可恶、可耻、可恨,受到法律的惩罚,是我咎由自取、罪有应得。
如今,令我心中最不能平静的,是因我们兄弟三人的侵害而失去了幸福的家庭,还有我们自己那个本应该幸福和睦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