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我知道,局长的叔叔在省里,是一个大官,用上头的权利压了下来,他们总会找一些"莫须有"的罪名,当时我们对法律基本不通,找的律师似乎也出了问题.这个事不想多说.
法庭的事十分复杂,如果写清楚,简直没法写.并且我不擅长去写这些.只能大体地说下过程.
小惠是后到的,她进来后,怒视着我,我不屑去看这个女人一眼,她做了伪证,她把所有的矛头都指向我说我在外面先有女人,我和眉姐一直“通奸”,我把三十万财产偷偷转移给了眉姐.还有她和局长是清白的,那局长只是送她回家,因为喝醉了酒在那住了一夜,她当时刚洗澡什么的,出来后就看到了这事.
我冷冷地看着她,对这个女人的话,简直就是一种滑稽剧.
但是她供词是很有效果的,毕竟当时的情形并没第四个人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