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盲打的作家

 
会盲打的作家
2017-01-04 11:43:51 /故事大全

1.面对死神的邀请

那天早晨,做了一夜噩梦的梅傲天睁开眼睛时,终于发觉眼前那仅存的一丝光明也消失了。他顿悟:自己已进入一个永远的黑夜。但他没像一年前刚发病时那样绝望那样狂躁,而是格外冷静地把妻子苏小莺叫到身边,把这个终于到来的噩耗告诉了她。

妻子使劲用上牙咬着下唇,才克制住在喉头涌动的悲声,她一边抹着哗哗流下的眼泪,一边尽量用最平和的声音来安慰丈夫:“傲天,你别怕。大夫说了,他们有办法治愈这眼疾的!”

丈夫点点头,嘴角边浮出一丝苦笑。眼睛是在这一年中逐渐地失明的,他早有心理准备,所以他已不再紧张。现在,他反担忧爱妻会因此大为恐惧。为此,他从容不迫地笑着对小莺说:“别怕,我能盲打呢。”

“是的是的,反正你可以坐在家中‘做鞋’的嘛。”苏小莺抹着眼泪强颜欢笑道。

梅傲天听了也忍不住笑了。他是作协的专业作家,可笑的是不少人并不知道作家是何职业,东邻沈老太就曾把傲天误解为坐在家里做鞋的鞋匠。为此,逗得他们夫妇笑了几天。

苏小莺手忙脚乱地帮助丈夫梳洗完毕,给他冲了一杯浓浓的绿茶,将他安顿在电脑的转椅上坐定,再在旁边摆上一根拐杖后,这才匆匆忙忙地上班去。

门锁在梅傲天身后“咔嗒”响了一下锁上了。面对眼前永无穷尽的黑暗,他无声地哭了。毕竟是刚三十出头的人呀,他怎甘心就这样进入另一个世界?一年前,妻子陪同他去医院对他的经常性头痛做了全面诊治,诊治的结果是妻子告诉他的:只是神经出了点小问题。但妻子那双红红的眼圈却告诉了他,小莺向他隐瞒了实情。于是,他很快在那个在市医院当医生的同学的嘴中掏出了真情,他患的是不治之症——脑癌!死刑下达的那天,他疯狂了一天,但很快就恢复了理智。他不忍心让妻子一起来承受这令人绝望的恐怖,他和苏小莺才结婚两年,甜蜜的生活还刚开始呢。同时,他要告诉妻子,在妻子眼里,他永远是原来那个争强好胜、充满自信的梅傲天。所以从失明的那天起,他就坚毅地坐到了电脑面前,重又让那“咔咔嗒嗒”的键盘声顽强地持续了起来。

十年的电脑操作,已使梅傲天拥有一手熟练的五笔字形输入法,他无需依仗什么“王旁青头笺五一”等口诀,甚至无需睁眼扫描荧屏与键盘,他就已完全能够凭着条件反射,用盲打的技巧,将汉字输入电脑。所以哪怕眼前永远是一片黑暗(只要不停电),他还是能根据电脑语音的提示从事写作的——尽管生命的丧钟已在他头顶撞响。

作为一名作家,梅傲天对人生、对生命的意义已看得透,所以面对一步步向他逼近的死神,他已不再恐惧。唯一让他深感内疚不安的是他的妻子和秦迪安!

是的,本来小莺是应该和秦迪安成为终生伴侣的。是梅傲天当初硬是不择手段地把小莺从秦迪安的手中夺了过去。这件事,直到梅傲天查出身患绝症的前一天,他都认为自己并没错,因为谁都知道,这世界上,唯有爱情才是最自私的。谁让他当时如此刻骨铭心地爱上苏小莺的呢?!当时,他甚至为自己的胜利而骄傲自豪呢!

然而,他万万没想到就在他还沉浸在成功的喜悦中时,残酷的人生给了他如此致命的当头棒喝,命运冷酷地向他宣布:是你的总会是你的,不是你的你永远得不到,哪怕你暂时得到了,那也仅仅是暂时。为此,在痛苦的自责与无尽的内疚的联合鞭挞下,梅傲天大义凛然地作出了痛苦的决定:把小莺送回到秦迪安的身边。

当时,他与秦迪安是中文系5班的同学,而且是全班公认的才子。当时,他俩争先恐后地在各种媒体上发表着作品,暗中进行着竞争与比赛。就那时,他义无反顾地爱上了音乐系3班的苏小莺。他爱小莺那出水莲荷般的纯清,更爱小莺那莺啭燕呖似的歌喉,他是爱得那么痴迷、那么沉醉、那么不可自拔,以致当他得知秦迪安已先他一步在追求小莺之时,他居然为了自己这撕心裂肺的单相思得以实现,居然使出卑劣的手段,硬把小莺从秦迪安的身边抢到了自己的怀中……

努力克制着对往事的深深歉疚,梅傲天摸索着打开电脑,然后根据电脑语音的提示,一步步地进入操作程序,开始进入盲打。

荧屏上流利地出现了如下几行字:

自传体小说:《第三朵玫瑰》

作者:梅傲天

刚写到这里,一阵剧烈的头痛袭来,迫使梅傲天不得不停止操作。他从一边椅子上摸起两粒妻子事先放下的药片,和水一起吞了下去。少顷,头痛稍微缓和了些,他又继续盲打,以第一人称的叙述手法,进入小说的正文:

在我上大学一年级的时候,我遭遇了爱情。这是我与我现在的妻子Y之间的一段刻骨铭心的初恋。

现在,已经永远进入黑暗的我要忏悔了,我要对我的过去进行忏悔,特别是对因为我的这段初恋而产生的极端的自私乃至卑鄙的手段进行忏悔。同时,我更想恳求得到那位曾经被我的无耻的行径所重重伤害的男同学B的宽恕。

是的,馥郁芬芳、鲜美典雅的玫瑰确是爱情的象征,是爱情的信物。但是,这一连的三朵玫瑰却一度被我化为了自私的妖魔,变成了我手中无比残忍的屠刀。

故事是这样的……

也许写的都是亲身经历,梅傲天写得很顺手,以致小莺下班回家刚推开门,看到的便是他那张阳光般灿烂的笑脸:“夫人,你快来拜读吧,看看我写了一篇多么好的小说。这大概可算是我生平最得意之作呢!”

2.面对一屏的乱码

苏小莺被梅傲天的情绪感染了,情不自禁也露出了笑容:“好哇,奇文共欣赏。那就仍让我来当你的第一个读者吧。”说着,她等不及放下肩上的挎包,就来到了傲天的电脑前。

然而,面对荧屏,小莺一脸疑惑:“怎么就这些?”因为苏小莺看到的只是几段开头的文字,接下来,荧屏上都是些乱七八糟、莫名其妙的符号。这些符号,应该是电脑发生故障时才可能出现的。

“什么就这些呀?”梅傲天急得叫了起来,“我打了整整一天,这篇小说至少也有几千字呢。你再往下拉呀!”

可是,不用再往下拉,苏小莺也知道眼前发生了什么事:一定是在傲天刚打下个开头的时候,电脑出了毛病,把他辛辛苦苦输入的文字都变成了一屏乱码。

苏小莺不无怜爱地望着丈夫,泪水涌出了眼眶。她真想抱着傲天放声痛哭上一场,但她不会这样做。她知道如果她这样做,就等于往傲天正在流血的伤口上再撒一把盐末。她不忍心让已对生活重新鼓起信心的傲天重又跌回绝望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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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写得好不好?”浑然不知大错的梅傲天睁着一双茫然的眼睛连声发问。

“好,唔,好。写得真好……”苏小莺强忍心中悲哀,哽咽着应付道。

“你说这篇小说能发表吗?”

“能,能……一定能。”

“多谢夫人鼓励。现在,为便于阿高审阅,该把这篇杰作打印出来,送编辑部去了。夫人,这些扫尾工作就交给你完成啦。”

苏小莺含泪唔了一声,硬着头皮,按下了打印机的电源开关。

然而,一页又一页,打印机里吐出来的复印纸上,都是与电脑荧屏上那些一模一样的乱码。

为不让梅傲天产生怀疑,苏小莺硬着头皮打印完了这篇只有一个开头的自传体小说。

“事不宜迟,明天一早,就请夫人速送阿高那里,请他尽快编发,争取在年底那期上与读者见面。到时候,我将拿着刊有我这篇小说的刊物大声地向全世界宣布,我梅傲天不是废人,我会盲打,我还能工作,我能活下去!”没想到梅傲天趁热打铁,又向妻子提出了更为棘手的要求。

望着丈夫充满憧憬与幸福的脸,苏小莺再次无言以对,泪流满面,愣怔在那里。

“你怎么不说话啦?”梅傲天诧异地问道。

走投无路之际,一道灵感的闪电忽地掠过苏小莺的脑海,她居然点了点头,应允道:“遵命……”

3.面对一沓天书般的作品

苏小莺半宿没合眼,淌了半宿的眼泪,泪水濡湿了小半个枕头。耳听邻家电视机里纷纷传来播音员向观众道再见的时候,她这才含泪迷迷糊糊入睡。

第二天一早,她没去上班,径直来到市文联。

当她叩开“创联部”办公室的门,自天而降似的出现在秦迪安的面前时,秦迪安两眼直愣愣地瞪着她,好一会才开口发问:“怎么是你?”

苏小莺点点头。一夜没有好好入睡,她的眼泡有些红肿,神情憔悴。她嘶哑着嗓音道:“我找你,有要事求你帮忙。”

这时,秦迪安已清醒过来,他忙着给苏小莺倒茶让座。

苏小莺没说话,只是把那沓只有一段开头的小说稿默默地放到秦迪安的面前。

秦迪安捧着那沓犹如天书一般的作品,不由看得一脸的茫然。然而当他把大惑不解的眼光投向对面就坐的老同学时,却发现苏小莺双手捂脸,肩膀剧烈地抽搐着,泪水正顺着她的指缝向外汩汩流淌。

“出什么事了?这是怎么回事?”

“他……完了……”苏小莺终于忍不住哭出了声来。她语不成句地把有关梅傲天患了绝症的前后经过一一告诉了秦迪安,最后,她猛地抬起脸,望住眼前的秦迪安,用一种不容置疑的口气说道,“你是作家,而且是一个最了解他的作家。所以,现在,只有你能救他,你要帮助他,让他多活几天。”

秦迪安的两眼也潮润了,他红着眼圈问道:“小莺,你说我该怎么帮助他?只要你说我就做。”

“帮助他把这篇小说写下去,尽早让它发表。”

秦迪安如梦初醒,点点头,不由再次捧起稿子,认真地研读起来。

“第三朵玫瑰,自传体小说……”秦迪安一字一句地读着,一字一句地推敲着,终于,他茅塞顿开,豁然开朗。他激动地朝苏小莺点点头,不无自信地说道,“我会写完这篇小说的!这事你就放心地交给我吧。”

“迪安……”苏小莺情不自禁地拉住秦迪安的胳膊,感动得泪光闪闪,“当年大学里的事,你不怪我吧……”

“不,”秦迪安打断苏小莺的话,平静地笑道,“也许应该责怪的倒是我。我们现在不谈它吧?”

苏小莺点点头,起身告辞。

秦迪安把她送到门口,目送着她走下楼梯。

苏小莺一直走到楼下大门口,偶一回头,却见秦迪安仍站在楼梯口目送自己,他的双眼中,一片晶莹。苏小莺鼻子一酸,赶紧冲出大门。

4.面对最后的作品

大约过了两个月。

这天,苏小莺下班回家,一进门,就喜不自禁地对着已卧床不起的丈夫大声嚷道:“傲天,我给你带回了好消息!”

梅傲天费劲地支起骨瘦如柴的身子,虚弱地笑问道:“是不是我的第三朵玫瑰开放了?”

“傲天你真聪明!”苏小莺像个小姑娘似的,快活地一头扑到梅傲天身边,把一本崭新的《服装设计》塞到他手中。

梅傲天轻轻地抚摸着杂志,笑问:“是我们作协办的《作家世界》吗?”

“唔,刚出版,第12期。”

“那,我的第三朵玫瑰发在第几篇?”

“发在头篇呢。喏。”苏小莺打开杂志扉页。

“喔,喔。”梅傲天像面对心爱的孩子似的,伸出枯枝般的双手,轻轻抚摸着这本文不对题的杂志,深凹干枯的两眼眶湿润了,“快,我的夫人,快把它向我全文宣读。”

“好。”苏小莺抽手抹去脸上的泪水,接过杂志,同时从口袋里另外掏出一沓稿纸。这是一篇题为《第三朵玫瑰》的短篇小说,三千字左右,作者当然是梅傲天,但那略带斜体的漂亮的钢笔行书体却告诉明眼人,这是出自市文联一个名叫秦迪安的作家之手。

好一个秦迪安,幸亏你作了巧安排!看到事情的进展一切都在秦迪安的预料之中,苏小莺不由暗暗钦佩。尽管省作协办的文学刊物有阿高在主持,但由于来稿太多,连明年的稿件都已发排了。出于无奈,为了尽快慰藉挣扎在死亡线上的梅傲天,秦迪安迫不得已想出了这么一个偷梁换柱的办法,仅仅两个月,就把这篇小说给“发表”了出来。

然而,苏小莺在读这篇小说时,她的心还是忐忑的,她是自有毛病自己知呀,这篇小说完全是秦迪安的构思和语言呢!傲天他能通得过吗?他能接受吗?

所以,当苏小莺读完开头那几段后,她的声音就起了变化,变得迟疑不决、吞吞吐吐:

“……当小Y对我说出她‘另有所爱’和同学B的名字时,一瞬间,我仿佛感到自己像被人兜头泼了一桶凉水,浑身不由自主地打了一个寒战。天!怎么又是B?这个我事业上的敌手,如何又成了我爱情中的敌手!难道我俩真是前世的冤家吗?B呀B,你为什么要和我处处为敌呢?你可知道,为了小Y我所付出的那几近疯狂的爱吗?你要知道,世界上,最自私的是人,而人最自私的东西是爱情吗?你为什么要夺我所爱?不,你要知道,你夺走的不仅仅是我的爱,还有我的心呀!小Y已是我人生旅途中的一个太阳,是我漫漫长夜中的一个月亮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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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Y是在什么时候走的,我已记不得了,当时,我只觉得自己好像醉酒似的迷茫狂乱……”

读到这里,苏小莺顿了下,再次偷眼看了看躺在病榻上的傲天。奇怪的是,梅傲天的脸上非但没有半丝一点的愠怒抑或疑虑,反而是一种干渴般的期待,一种亦喜亦悲的表情。他听妻子顿了顿,不由急着催促道:“读呀,往下读呀。”

小莺的心里踏实了些,壮着胆子往下读:

“……就在小Y与阿B两人欲进一步迈向滔滔的爱河之时,他俩的一次通话救了我。那天,阿B又像以往那样与小Y通过电话线谈情说爱。我们的男生宿舍楼传达室与女生宿舍楼传达室近在咫尺,但他们为了躲避学校教导处老师们的监督,只得借助现代通讯工具传递心声。当我强忍妒火眼睁睁看着阿B抓起电话筒的一瞬间,创作的灵感突然刺得我跳了起来,我箭一般地窜到传达室隔壁小屋,抓起了那只同线电话。

“电话里,半抱琵琶半掩面的小Y羞羞答答地通知阿B:为遮掩校方领导的耳目,从今起,他俩今后约会的地点改在她的集体宿舍,时间是每晚7点过后,约见的信号是窗台上一支红玫瑰。如果红玫瑰出现,则说明这晚与小Y同宿舍的走读生回家了,阿B可以放心大胆地前去约会。反之则不能够……

“这一无意中的发现,居然使我欣喜若狂,此刻,一种报复前的快意与一种心爱之物失而复得的狂喜,立即充溢了我的全身……从那天起,我就像一个卑劣的小偷,一个无耻的强盗,一下课,就死死守望着小Y她们的女宿舍,守望着小Y的那个窗口。

“终于,那天傍晚,一朵紫色的玫瑰花摇曳着出现在小Y的窗前。我的心激烈地跳动起来,似要扑到嗓门口了。趁着暮色的掩护,我蹑手蹑脚地来到小Y的窗前,一伸手,掠走了那朵玫瑰……这一夜,我没好生安睡,噩梦联翩沓至……

“我知道自己这是在造孽,我正在主演着人间一出最丑恶的闹剧,我无比邪恶地残酷地扼杀着人间一种最美好的情感。但是,我实在没有办法中止自己的罪孽,谁让我是天底下最自私、最卑鄙的小人呢?谁让我如此亡命般地爱着我的小Y呢?

“带着这种复杂的心情,我眼睁睁地看着东边露出晨曦,然后又趁着晨霭的遮掩,来到女生宿舍,把那朵玫瑰花插回小A的窗前……

“这样的近乎恶作剧的把戏,我连着玩了三个夜晚,直到小Y的窗前不再出现玫瑰花为止……终于,小Y和阿B双双坠入进了我用我的自私精心编织的圈套……与此同时,我不失时机地抓紧了向小Y的爱情进攻……”

在朗读这篇《第三朵玫瑰》的时候,苏小莺几次停顿下来,提心吊胆地观察一边梅傲天的情绪。然而,她却惊异地发现,傲天非但没有露出丁点听出破绽后的恼怒或疑惑,反而听得聚精会神、感动万分,以至两行泪水无声息地涌出,顺着他那削瘦的脸颊往下流淌。这时,苏小莺除了把悬在心尖上的那块石头彻底地放下之外,心底里更加钦佩此文的真正作者秦迪安。她佩服秦迪安的善解人意与横溢的才华,他的小说构思居然与梅傲天的构思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而且连叙述的语言也那么接近,连梅傲天自己都不能够分辨出来。他俩不愧是一师相传的两个才子。

苏小莺终于读完了这篇小说,但梅傲天似乎睡着了似的没有反应,他静静地躺在那里,两眼大睁,望着天花板怔怔出神。苏小莺的心又悬了起来,她凑到丈夫的耳边,轻声问道:“傲天,你怎么啦?哪里不舒服吗?”

梅傲天无声地摇摇头。

苏小莺再次试探地问道:“是不是阿高对你的小说改动太大了,你生气了?”

梅傲天还是摇摇头。

突然,梅傲天张开双臂,猛地抱住苏小莺,失声痛哭了起来。

苏小莺大吃一惊,忙问他这是为什么。梅傲天却忽然又破涕为笑道:“没什么,我太激动,太高兴了……”

这一晚,夫妇俩几乎说了一夜悄悄话,他们共同追忆着大学时代的幼稚与单纯,回忆着新婚那天的激动与甜蜜,乃至他俩平时为一些小事拌嘴斗气也都成了他们这晚幸福的回忆。然而,一提及梅傲天钟爱的专业文学创作,他总时不时地提及当年那个竞争对手秦迪安,并不无愧疚地说,无论才华还是人品,其实,迪安与小莺才是真正匹配的一对,他不配小莺。他不应该得到小莺。如今得到了应验,可恨的眼疾使他连累了小莺的终生幸福……

为了不让傲天过于伤感,苏小莺好几次在丈夫提及秦迪安的名字时,努力转移话题。但过不了多久,说着说着,傲天的话题中又出现了秦迪安三字……

第二天早晨,苏小莺像往常一样帮助傲天梳洗完毕,安排下傲天一天的吃喝拉撒后,就要匆匆出门上班去了。临出门时,她又像往常一样俯身在傲天胸前与他告别,叮嘱道:“这一阵你身体不太好,就别盲打了,休息休息吧。”

“不。”傲天摇摇头,仍像以往那样充满自信地对妻子说,“我又有了一个不错的构思,今天务必把它写出来。你下班回家时,就能在荧屏上读到它了。”

苏小莺嗔怪他不听话,仍是一个工作狂。傲天无声地笑了。这天,傲天却一反常态没有催促小莺早点出门,免得迟到,而是突然紧紧地拥抱住小莺,给予小莺一阵又一阵的狂吻。直到小莺感到真正要迟到了他才松手。更令小莺感到奇怪的是,尽管傲天双眼失明,但今天他在小莺出门时,居然挣扎着从床上欠起身来,睁着一双茫然深凹的眼睛,“目送”着小莺离开家门。小莺偶而回头一瞥,傲天那种形销骨立、执著挣扎的样子,使她鼻腔发酸,再次泪湿衣襟。

如果今天傲天这种反常的举止能够使苏小莺预感到他将与这个世界诀别的话,那么,今天苏小莺是说什么也不会去上班了。这是苏小莺永远难以补救的后悔。这天,当苏小莺下班回家的时候,割腕自杀的梅傲天与淌了一地的鲜血使她当场昏了过去。

梅傲天永远地走了,但他没有食言,在那台电脑上,他最后一次用他熟练的盲打留下了他这辈子的最后一篇文章——他的遗嘱:

遗嘱

亲爱的小莺:

我走了,我和你永别了。你别伤心,要节哀。

早在一年前,我已从他人嘴中得到我身患绝症的事实了。你隐瞒,是爱我;而我不拆穿你,是想珍惜和保留你给我的这份至高无上的挚爱。为此,我衷心地感谢你!

那篇《第三朵玫瑰》是我故意只写了一个开头的,留下的电脑故障仅是我设下的烟雾。因为我想通过这篇自传体小说,引出那位我将永远对他心怀愧疚的老同学。因为我知道你在走投无路的时候,第一个寻找的肯定是他。果然,你找了他,并请他一起来帮助我。

由此可见,迪安确实是一个善良忠厚的好人。为此,我衷心地感谢他,并务必请你转达我对他的谢意。

《第三朵玫瑰》既然是自传体小说,那就并非虚构了。这个故事是当年那个极端自私的我自编自导自演的,我为了从他的手中夺到你不择手段。尽管当时我获得了成功,得到了你,但这几年来,我总是一直在怀疑,他很可能当时就看透了我的鬼把戏,因为第三天傍晚当我又鬼鬼祟祟地去扼杀那第三朵玫瑰时,我似乎看见了隐现在老槐树后的迪安的身影。如果真是他,如果他当时就向你或向我戳穿我的把戏的话,那么,肯定也就没有了你我的今天。可是,他没这样做。是当时我做贼心虚看花了眼呢?还是他高义侠气地向我作了让步?

几年来,这个疑点一直深埋在我心底里。我本已不想去挖掘它,就让它烂在我的秘密中。然而,这场猝不及防的致命的恶症,还是逼我去解开它。我知道,不解开它,我将永远带着我那无法弥补的愧疚离开人间;不解开它,我将永远不可能认识一颗金子般的心。

当然,更为了你,为了让你回归到他的怀抱中,我决定解开它,所以,我写了这篇《第三朵玫瑰》,让你转交到他手中。如果当年的这个故事他当真知情,也就是说,当真是他给我俩创造了一条宽敞的大道的话,那么,他自会根据我的思路续写完这篇故事的。现在,事实已说明了一切,这篇出自迪安之手的并没来得及发表的《第三朵玫瑰》,已充分证明了迪安是一块足赤的金子。

小莺,迪安是个好人,他本来就是你的,你应该回到他的怀抱。我知道迪安至今还没心上人,我也从他续写的《第三朵玫瑰》中看出他对你的完全理解。

我想,你是应该回到他的身边去的。如果真有这么一天,那么,我在九泉之下也含笑瞑目了。

小莺,请将此遗嘱呈递迪安。如果你们同意我的最后的请求,那么,就请接受我由衷的祝福吧!

×年×月×日梅傲天绝笔

事隔半年,那篇富有浓烈传奇色彩的自传体小说《第三朵玫瑰》在省级文学刊物上公开发表了。就在此刊上市发行的那天,有人在幽静的环湖公园里看见了苏小莺与秦迪安,他俩正耳鬓厮磨、相依相偎地坐在一起,一字一句地读着那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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