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种途径:通过和律师见面或丨警丨察、检察官提审的时候,向他们讨要香烟,或者趁他们不注意偷藏香烟进来,律师见面时,可以问他讨,聪明的律师就会把香烟放在桌上,站起来接个电话或怎么的,你就把手伸过铁栏把香烟偷进来,律师就当没看见,当然仅限于香烟,打火机律师万万不肯的;丨警丨察和检察官提审也一样,犯人就向他们要,不给就不好好交待,为了提高审讯效率,丨警丨察和检察官也会给犯人香烟抽,有的人不管,你直接把香烟藏裤腿或什么地方,有些人很认真,一定要你抽掉才行,那也有办法,抽到一半的时候,就扔地上用脚踩灭,因为隔着铁栏和桌子,对方看不到你脚下的动作,就可以用脚把烟头夹也好,扫也好,弄进自己的鞋子里面,如果手脚快的话,一次提审也能弄进4、5个半截烟,所以提审也是搞烟进来的一次机会,每次犯人出去提审的时候,阿四都会教育他们怎么带烟进来。但是在提审室搞到烟还没算完,回监室的时候,碰到认真的所长还要搜身检查,在看守所里负责押犯人进出提审的有个叫大老陈的民警,搜起身来出奇的变态,大家都叫他“变态陈”。落到他手里,浑身上下把你摸遍,还要你把裤子脱下来,更可恨的还要把你丨内丨裤拉开来往里面看,整一个“窥淫癖”。很多香烟都在他手里被搜出了,大家恨得他牙根痒。这是第三种途径,虽然烟不多,但也算是香烟的一种补充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