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有一天深夜,甄雁突然闯进了宋家,扑到宋忠怀里抽泣了好大一阵,才用斩钉截铁的口吻,对茫然不知所措的痴情汉表示,她要嫁给宋忠当媳妇儿。
婚后,宋忠才断断续续得知,甄雁的男朋友好长一段时间都瞒着她,直到与一位死了老公的老板娘扯了结婚证才摊牌,伤心欲绝的小仙女从男朋友的床上,直接跳到了宋忠的床上。
甄雁的生父过世不到仨月,母亲就给她找了个继父,甄雁伤透了心,并为此离家出走,眨眼间就嫁给了宋忠,他们的婚礼,只收到宋家父母的祝福。
她不是爱上了宋忠,而是认为宋忠木讷老实,自己嫁给宋忠,占尽了优势。
不用怀疑,宋忠深深爱着甄雁,爱到了骨子里。
可在别人眼里,这就是一桩癞蛤蟆吃了天鹅肉的婚事。
怎么说呢,宋忠貌似二师兄转世,甄雁并不只是美得冒泡,而是性感得一塌糊涂,自从生了孩子后,更增添了少妇的魅力。
在街坊邻里眼中,宋忠与甄雁是和和睦睦的两口儿,手挽手一起上下班,秀不尽的恩恩爱爱。
只有宋忠自己明白,甄雁并不爱他,不惟从来是同床各被,稍有越界,大腿就会被掐得青紫淤血。
他俩从不吵架,回到家里甚至于从不交谈,宋忠是抱着石头人总有煨热乎的念头,坚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天长日久,甄雁总会有真正爱他的那一天。
甄雁却是对一时的冲动后悔得绝望,可又找不到宋忠一丁点儿过错,到了这个份上,无疑于作茧自缚,哀莫大于心死,悲莫过于无声,而人死亦次之。
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针织厂这条破船也几尽沉没,职工一批接一批下岗,到后来只留下二十多个工人保养设备兼护厂,唯一的炊事员就是宋忠。
甄雁确实是下岗后就到北方去打工了,后来又到南方打工,但决不是在娱乐场所鬼混,一直在正经八百的公司工作,只不过在北方是蓝领,跳槽到南方混成了白领。
虽然爱不起来宋忠,但儿子是她的亲骨肉。而且是在她嫁到宋家第九个月就生了,别人都认为是早产儿,只有宋忠明白,儿子是她与前男友的,但他一直在装糊涂。
时常在眼前晃的都是厌烦的, 失去了的才是宝贵的,这是人类的天性,叫起真来,都是一个"爱"字在作怪!
有一句名言叫距离产生美,大概就是指人类的这种天性。
疼爱儿女同样是人类的天性,所以说她把打工挣的钱每月都寄一半回来,还不准宋忠存银行,一定要用在生活开支上,生怕亏待了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