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案之现场密码2(51)

 
罪案之现场密码2(51)
2018-12-17 09:26:17 /故事大全

“看过这些尸检照片,我们可以发现,尸体头部确实存在被钝器多次打击的情况。这些创口绝大部分处于前额部,较为集中,且不少于三十个,造成了整个颅骨大范围的开放性骨折和粉碎性骨折。创口如此集中,便基本可以确定,这些创口是在受害人受伤倒地彻底失去反抗能力之后形成的。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在受害人失去反抗能力之后,用棍棒类钝器击打受害人头部至少不低于三十次。因此,这起案件的性质,也足以定性为故意杀人,而不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所属专题:
如果您觉得本文或图片不错,请把它分享给您的朋友吧!

上一篇:撑门面
下一篇:渔村迷案
 
搜索
 
 
广告
 
 
广告
 
故事大全
 
版权所有- © 2012-2025 · 故事大全 SITEMAP站点地图-Foton Auman手机看故事 站点地图-Foton Au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