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饰的活性和通达

 
服饰的活性和通达
2016-12-23 12:33:58 /故事大全

◎葛水平

小巷里有一个卖爆米花的,风箱拉得紧,咕噜咕噜摇着,几分钟后一个黑色铁制的容器伸进一个长长的大口袋里,他抬脚踩了一下机关,“砰”的一声,弥漫着香味的烟雾冲进行人的鼻子。卖爆米花的男人穿一身西服,显得很滑稽。他要是穿中式盘扣夹衣、缅裆裤就好了。一张灰扑扑的脸,身疲、力竭、憔悴、委顿,一地杂乱的劣质烟头,他眺望,抽烟,指甲里藏了污垢。

我一下开始厌恶起西装来。为什么现在西装成为国人最炫的行头,谁是罪魁祸首?

网上讲,民国年间,迁至北京不久的民国临时政府和参议院颁发了第一条服饰法令,即《服制》。该法令将西式服装大胆地引进中国,燕尾服被确定为大礼服,配有西式白衬衫、背心、黑领结、白手套、黑色高筒礼帽以及黑色漆皮皮鞋。西装也是民国男子的半正式礼服,翻驳领,左胸开袋,衣身下方左右开袋,单排或双排纽扣,与背心、西裤构成三件套西装。学生服是西式改良服装,通常为立领。

不过,当时社会上最普遍的依旧是大襟右衽中装长袍和马褂。西装革履与长袍马褂在民国初年是并行于社交场合的——好像现在的人只有西装,中式服饰成为一种怪异的装束,穿了中式服饰的反而会被人笑话。多年自卑的国人形成的思维定式,一旦纠正起来有多么不易。不稳妥,革新,坏变成好,癫狂着,太容易被外族文化吞噬。

想到民国的长袍马褂以及简化后的长衫,由知识分子们在迎宾、赴会或参加庆典活动时作为礼服穿着,我就很激动。有一张徐志摩的照片,他就是这样的装束,一脸的妙趣横生,骨子里却透着风流俏皮。长衫、马褂,只有中国文人才能穿出那股风韵,那股况味,民国的历史,一定要用长衫来演绎。

《孔乙己》里说过:“只有穿长衫的,才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菜要酒,慢慢地坐喝。”鲁迅的著作是中国文化传统中一股鲜活的潜流,他的小说语言把他坚硬的思想变得温柔,他穿长衫写作,似乎他的生命就是一次永远达不到目标的朝圣历程。

无法想象一个手艺人的日常生活,也不明白他为什么一定要穿西装。我见过我的本家三爷穿西装,他曾经是大队支书,六十多岁的时候去乡里开会,说是县里的领导要来参观,要求大家一定要穿西装。三爷穿着西装背着手在村里转,一路挨门打招呼显摆。人人不敢开腔,一个相熟的妇女说:“快脱了你身上的洋装,鬼都不像。”他听了心里失落得很,为了掩饰心慌,他在头上扣了一顶草帽。通往乡里的土路上,草帽颠儿颠儿地,三爷走起路来腿脚都被颠得不利索了。

正装普及到了民间,把民间“打造”得很虚荣。

有一次,从加拿大来了一个外国老头,研究中国宗教,见他时,他穿中装外套、中式马夹,真好看。那天中午有领导请客,我们的领导都穿西装,独外国老头穿中式服装。他认为来到中国就一定要穿中国的礼服。

沈从文的《中国古代服饰研究》,从“一个民族在一段长长的年份中,用一片颜色,一把线,一块青铜或一堆泥土,以及一组文字,加上自己生命做成的各种艺术,皆得了一个初步普遍的认识。由于这点初步知识,使一个以鉴赏人类生活与自然现象为生的乡下人,对人类智慧光辉的领会,发生了极宽泛而深切的兴味”。

时光回放,钱锺书就曾说过:“古往今来,多少哲人建筑的理论大厦都倾塌了,只有瓦砾堆里的零星材料还可以供人使用。”马王堆那件不到五十克重的纱衣,他不知说了多少次。刺绣用的金线原来是盲人用一把刀,全凭手感,在金箔上切割出来的。他们说起时都非常感动。

中国画里的中国元素,少有穿西装的。中国男人穿西装大多像老人松散的筋骨,缺少棱角、锋芒、气势。偶尔笔挺一下,看上去不仅神色不自在,还显得人肥腻。我偏好中国画里的疙瘩袄和疙瘩裤,一见那样的装扮,那样的画作,便觉一股俗世的泥土味扑面而来。

我的阁楼里挂着两件女人出嫁时穿过的中式嫁衣,一红一蓝,在水泥墙面上,温婉得紧。一个小角落里挂了两只铜锣,看上去有烟熏火燎的旧。看见它们我就想到了女人出嫁时的排场。锣鼓喧天,女子在花轿里被颠得目酣神醉的痴笑,即使许多年后,那一天的喜色,依然浓得化解不开。

服饰的单调,透射出民族文化的低迷和苍凉。假如有一天,一袭长袍马褂的男子在我的阁楼上,“咿呀”一声开腔,我就会激动,会狂喜,就会想,我们丢失了多少生命的活性和通达。

城市没有多少味道了,乡村也在城镇化,建筑上不分彼此。多民族就是多色彩,穿戴什么样的服饰,住什么样的屋子,是我有生之年最喜欢去发现的事情。一辈子说长也长,说短也短,人与物相比,人是一个活物,活,一晃而过,能看在眼里的多,能入心里的少。很多时候,西装是一个别扭的影块,让人不踏实,不能够自由自在,捂不住胸口那巴掌大的热气,稍稍拥肩靠膀,人就显得假模假样。

我更喜欢用中国丝绸做出来的中式服装。比如丝绸做的旗袍,有勾人魂魄的力量,许多女子穿不出那分好来。它是一点点开衩上去的,它不仅仅是为了遮蔽肉体,还带有娇俏挑逗。那分好就来了,一股朦胧的潮气,把肉体的委屈渲染得淋漓尽致,是明媚的底色,也是不良的趣味,真叫个难敌风尘。

我有一双黑绸子底色的绣花鞋,有一次去澡堂里洗澡,出来时鞋丢了。于是,我穿着拖鞋唱着《红河谷》里的那支歌回家:“河对岸的草地上,姑娘的鞋子丢了,丢了就丢了吧,明天早晨再去买一双。”不知道为什么,我从来没有恨过那个偷走我绣花鞋的女人。

除了不喜欢西装之外,我还不喜欢人们穿皮草,我看见穿皮衣的人会感觉有骨折的疼痛。我在冬天只穿一种样式的棉袄,笨拙的那种,盘扣,有点老气横秋。这些棉袄在大衣橱里搁置了夏秋,有玫瑰、薰衣草和樟脑的寒香。

我有时候想,物质中之所以要诞生出精神,也许正是物质要通过精神来认识自身和肯定自身。

(周博摘自长江文艺出版社《2015年中国随笔精选》一书,本刊有删节,喻 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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