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每个人都会有些不同于别人的习惯,比如说思考。有人在思考时必须抽烟,或者吃巧克力,有人则要呆在绝对安静的地方。海明威坐在马桶上思考,秦歌思考时喜欢开着车上高速,或者在环城公路上慢慢地转悠。
秦歌是警察,还是刑警大队副队长。警察一思考,多数是碰上了什么棘手的案子。
没错,现在秦歌正在为案子犯愁。
这城市里的猫很多,起初养猫是因为城里闹鼠灾,政府除了发放耗子药,还竭力鼓励大家养猫,后来鼠灾过去,猫却留了下来。养猫成了一种传统,并且几十年里一直延续至今。这城市也因而得了个猫城的名字。
起因是一年前,有个早起的老头正在公园里晨练,忽然看到一只猫大摇大摆地从面前走过。猫就是普通的小菜猫,猫城里随处可见。但这只猫与众不同的地方,是它竟然长着一身的红毛。
这世界上到底有没有红猫,老头不知道,但他这辈子却从来没见过。
因为好奇,他蹑手蹑脚地跟了过去。那猫很快发现了他,回一下头就跑了起来。老头不甘心,大声地叫。前面还有些老头老太这时也看到了红猫,大伙儿围成圈子逼过来,但还是让那只猫给跑了。
只不过有个老太太的手在猫的身上拂了一下,于是,她的手就变成了红色。
大家围过去,没有过多辨认,便确定老太太手上沾的是血迹。
那只红猫原来并不是真的红猫,只是身上沾满了血。
大清早手上沾了血,老太太觉得挺晦气,但也没多想,一个人去找地方洗手。公园里有河,河边有茅草。老太太在河边发出尖叫,很快把晨练的人招了过去。
老太太跌坐在地上全身抖个不停,手指着茅草,竟已说不出话来。
茅草挺高,挡住了众人的视线,但有只胳膊,却从茅草里伸了出来。
第一具尸体就这样被发现了。警方到达现场,当时并没有意识到这会是一桩连环杀人案。死者是名男性,颈部有极细的勒痕,颜面青紫肿胀,口唇发绀干,眼睑结膜有出血斑点,下身有尿渍。根据颈部勒痕判断,死者显然是被人用一根极细的钢丝勒死。
死者身上除了有多处挣扎伤外,最显眼的是他的脸上,有一道细长的伤口,从左边太阳穴一直延伸到右嘴角。伤口切面极窄,但却很深,肉都向两边翻了过来。刚发现尸体时,死者整个面部都似浸泡在血液里,让人几欲作呕。
案件侦破没有取得任何进展,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又有三具尸体被发现。死因仍然是被钢丝勒死,面部有一条细长的伤口,鲜血覆盖了死者整个面部。
到这时,警察们才意识到,这回又碰上了连环杀手。因为杀手杀人的标志就是在死者的脸上划上一刀,所以,当消息传开,凶手便得了一个疤面杀手的称号。
——疤面杀手,现在成了这城市警方最头疼的顽症。
案子已经发生一年多,警方做了大量工作,也发现了很多线索,但到最后,却连凶手的影子都没摸到。市里领导限期破案,局领导在刑警队大发脾气,可是光着急没用,压力再大,案子还是破不了。专案组早就成立了,局长任组长,但肯定不会参与具体侦破工作,副组长就是刑警队的正副队长。队长还有半年就要退休了,年纪大的人经验有余但精力不足,再说,这么大一个刑警队,不能所有人都守着这一个案子。所以,疤面杀手连环杀人案,就全落到了秦歌身上。
这天下午,局长亲自主持开了会。省厅对这件案子非常重视,已经派了专家组,很快就会进驻猫城。市里领导显然没少给局长压力,所以局长会上吹胡子瞪眼拍桌子,看起来有点气急败坏。但秦歌知道,局长其实是个挺不错的小老头,平时没少在生活上关心队里的这拨小青年,这回,他是真急了,他的耳边,也有人在念紧箍咒。
散了会,秦歌心情郁闷。队长知道自己手底下这些人的辛苦,便说晚上他请客,大家轻松一下。他话还没说完秦歌就走了,到外面一个人开了车,在市区里慢慢转悠。
其实他也知道,越是这种时候越得冷静,但他就是做不到。那个杀手像是一条鱼,隔段时间伸出头来冒个泡,转瞬之间,又隐匿在这城市的汪洋中。车上的秦歌,看着窗外行色匆匆的城市人流,心里沮丧到了极点。也许杀手此刻,正躲在人群里窥探着他,窃笑警方的无能。这对一个警察,是多大的耻辱啊。
车子慢慢驰上了环城路,秦歌觉得脑袋有点疼,便想找个地方把车停下,歇会儿。他辨认了一下位置,知道前面不远处就是玉带桥,常有人在桥下河堤上钓鱼,那地方视野开阔,空气也好。想到这里,他踩下油门,加快速度,车子开得飞快。
玉带桥在玉带河上,夕阳下远远看去,白色的桥面真的像一根玉带,系在波光鳞鳞的水面上。
似乎有些不对劲,桥面上此刻聚满了人,正探头往桥下看着什么。
秦歌悚然一惊,职业敏感让他一下子警觉起来。桥下必定有事发生,秦歌最先想到的,就是疤面杀手再度作案,有人发现了尸体。疤面杀手作案有固定的频率,基本上是两个月多一点就要发现一具尸体。上一具尸体被发现正是两个多月前,算一算现在又到了他再度作案的时候。
车子停在桥下,秦歌飞身上桥。
桥上人越来越多,还有些自行车和摩托车也停在桥上。秦歌分开众人,好容易挤到桥栏杆边上,往下看。河岸上这时也有很多人,大家视线的焦点,是河中一个游泳的人。
没有想象中的尸体,秦歌紧绷的神经松驰下来,但因为刚才过于紧张,他趴在栏杆上的身子,仍然觉出了一些疲倦。他暗笑自己神经过敏,但同时意识到,如果案子再这样拖下去,真怕自己会崩溃了。
边上有人在说话,秦歌竖起耳朵听,知道说的正是河里游泳那人的事。
这时候已是深秋,一般人游泳冷了点,冬泳又没到时候,河里那人刚才衣服没脱就从桥上跳了下去,肯定不是游泳。人站桥上往下跳,还不脱衣服,只有两种可能,一种就是自杀,另一种就是救人。
河里现在其实有两个人,自杀者与救人者。
事情是这样的,一个垂钓的老头,提着自己半天的收获和钓竿鱼篓,傍晚收工回家,走到桥上时,就发现站在桥边的一个青年女子好像不对劲。那女子在两个桥栏之间走来走去,面上的神情也是阴晴不定,好像正在极艰难地做着某种选择。
老头正心想这闺女别是想不开要自杀吧,忽然一花,那青年女子不见了。老头大骇,丢了钓竿鱼篓,三两步奔到桥边,刚好看到河面上溅起很高的水花。
就算是瞎子,也能看出那青年女子跳下去不是想游泳。
老头这边急忙大声呼救,路过的人停下围过来。这时候,河边上又溅起一朵水花,这回是个男人跳了下去。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不管什么时候,这世界上都不缺好人。
在秦歌边上说话的正是那钓鱼的老头,他不停地跟人说着刚才亲眼目睹的事。秦歌听了,未及有什么感慨,忽然听到自己的手机响。
他掏出看号码,是队里打来的。他赶忙挤出人群,走到稍安静些的地方,接听电话。
“秦哥你快过来吧,疤面杀手又作案了。”电话那头是贺兰,刚分到刑警队的大学生。
就这一句话,秦歌头又开始疼。他一边往桥下去,一边问清了地点。坐到车上的时候,他听到自己的呼吸都变得急促,两边太阳穴像爬进了两队蚂蚁,这会儿正在不停地啃噬着血肉。秦歌听到自己呻吟了一声,接下来是发动机的轰鸣声。
车子慢慢发动,转瞬便驰得飞快。
2
报案人叫赵建兵,27岁,在市里一家液化气站当搬运工。
他有个女朋友,叫周海燕。俩人都来自猫城西南的一个小县城,本来不认识,一个偶然的机会俩人碰了面,彼此感觉都挺好,后来大家共同的一个朋友从中撮合,俩人终于确定了恋爱关系。
周海燕在一家服装厂干活,本来住在集体宿舍——一间大仓库样的房子里,住了五六十号人,地方小不说,空气还特别浑浊,进去就有股怪味儿。跟赵建兵好上后,俩人在外面租了间平房,把自己不多的家当收拾收拾搬过来,提前进入了二人世界。
两天前,液化气站出了点事,一辆油罐车在回来的路上出了车祸,整辆车都翻到了路边的沟里。气体发生泄露,虽然经有关部门紧急采取措施,没有造成更大的损失,但却污染了河沟,让不远处的两个鱼塘,一夜间飘满了死鱼。单位派副经理去处理这事,副经理怕当地的农民揍他,就挑了几个年轻力壮大块头的工人,一块儿去保驾。
赵建兵如果没被挑上,也许后面的事情就不会发生。
两天后,赵建兵回来,虽然明知道这会儿周海燕还在厂里,但还是兴冲冲回了租住的房子。路上经过菜市场时,还买了些卤货和冷菜,打算晚上跟周晓燕好好吃一顿。
他们租的房子在城郊结合部,是幢单间平房,外面还有个几平方的小院子。推开院门,赵建兵发现平房的门虚掩着,心里就疑惑了一下。
据赵建兵说,当时时间是5点50,他还专门看了一下表。因为周晓燕的下班时间是6点,今天又不是周末,这时候,周海燕根本不会在家里,但房门为什么会没有上锁?
推开房门,屋里灰蒙蒙的,简陋的家具伫立在四周,像是些伺伏在黑暗里的怪兽。
最初赵建兵判断屋里没人,因为直到他迈进房间,屋里仍然静悄悄的。但是,他忽然有了些不祥的预感,因为屋里此刻飘荡着一股异样的气息。赵建兵说不上来那是什么,但肯定不是习惯中陈年腐朽的味道——房子潮湿,平日里常会有些霉味。
赵建兵犹豫了一下,这才想起来开灯。他的手摸到开关拉绳的那瞬间,他的眼睛落在了床上。床上依稀有团黑影,像人的形状,但却一动不动。
恐惧随着灯光一块儿袭来,那一刻,赵建兵的整个人都像冰样凝固了。
床上的被子摊开、隆起,根据形状,任何人都能判断出下面应该是个人。这间租住的房子,平时根本不会有别人来,难道周海燕此刻就在被子下面?她为什么听到动静会一动不动?还是她根本就已经什么都听不到了?
赵建兵深吸一口气,上前大力掀开被子。
他松了口气,随即另一种恐惧像枚炮弹,重重地击在他身上。他踉跄后退,面色变得煞白,一股力量瞬间从小腹涌到喉边。他低低发出一声呻吟,转身狂奔而去,到了院里,喉内的力量终于激荡而出。
他足足呕吐了十分钟,才勉强支撑起身子站起来,掏出手机报警。
秦歌赶到现场,队里的同志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现场勘察,队长冷着脸站在院子里不发一言,屋里闪光灯不停地闪,站在门边,可以见到穿白大褂的法医站在床前。
刚迈进房门,血腥味扑面而来。秦歌皱眉,觉得脑袋疼得更厉害了些。
以前从来没有过这毛病,都是让这件案子给闹的。秦歌记得第一次头疼是在几个月前,那次为了抓捕一名嫌疑人,他足足蹲守了两天两夜。嫌犯被抓住了,交代了罪行,但却跟疤面杀手连环案没关系。从审讯室出来,秦歌差点一头栽地上去。
他觉得自己的头像要裂开似的疼。
去医院,医生说是神经性头痛,得多休息,不能疲劳,特别是要保证充足的睡眠。医生还给开了药,秦歌出门就把药方丢垃圾箱里了。
不把疤面杀手抓住,秦歌压根就没打算让自己歇下来。
闪光灯还在闪,秦歌拍拍脑门,好像这样就能减轻点头疼。他慢慢向床边走去,一眼看去,就看到一个被凝固的血覆盖的脑袋,还有颈上一道极细却极深的勒痕。
这当然又是疤面杀手的“作品”。
已经是第五次见到这样的尸体了,但秦歌还是忍不住想呕吐,而且一次比一次厉害。他不明白,疤面杀手究竟在一种什么样的心态指使下,杀了人之后,还要在尸体面上划下这样一道伤痕。当警察这么些年,秦歌见多了更残忍的凶杀现场,但偏偏只有这样一张被血液覆盖的脸,让他无法忍受。
秦歌飞快地退回到院子里,扶墙,大口呼吸。有人走到他身后,他转过身,只觉得有些金星乱闪,好像整个世界都有些晃动。
“你没事吧。”说话的是队长,他已经察觉到了秦歌的异常。
秦歌从大学毕业,就开始在他手底下干,这么些年过来,他眼睁睁看着这个毛头小伙成长为一个优秀的刑警。自己还有半年多就要退了,这段时间,他已经多次向局领导表示了想让秦歌接自己班的心意。组织上什么意见,不得而知,但不管怎么说,疤面杀手连环案对秦歌都至关重要。
现在的秦歌真有些不对劲,光看他的模样就能感觉到,这件案子把他搞得心力交瘁。他身上那件夹克至少半月没换了,胡子拉碴,眼神迷离,满脸菜色,乍一看跟连打三昼夜麻将似的。这样下去可不好,弦要断了,这人可就算毁了。
“要不,你还是先回去歇会儿吧,这里的事就交给我。”队长说。
秦歌摇头,眉峰皱到一块儿:“报案人在哪儿,我跟他聊聊去。”
队长拉住他的胳膊,厉声道:“你现在就回家睡上一觉,这是命令。”
秦歌愣住了,好久没看到老头横眉厉目的样子,有点不太习惯。
“疤面杀手不会在现场给我们留下任何线索,他也一定不在死者的社会关系之中,你到现在还不明白吗?前面那四起案子,你们查得多辛苦,差不多把死者认识的每个人都过了一遍,可还是一无所获。你以为今天你在这里,就能抓住凶手吗?”
“那家伙再狡猾,也是人。是人就有犯错的时候。”秦歌说话底气明显不足。
“算了吧,你别安慰自己了,疤面杀手要是会犯错,你早抓他八回了。”队长这回看来是真动了脾气。别说,老头一发怒,秦歌还真有点怕他,这都是当初刚来队里时,被骂多了留下的后遗症。
“你瞅瞅你现在都什么样了,跟个大烟鬼似的,哪里还像警察。”队长顺手拖住打边上过的贺兰,“你开车,把秦歌送回家去,半道上要让他溜了,我找你算帐。”
贺兰张大嘴,没明白过来,老头已经气呼呼地进屋了。
“该干嘛干嘛去,别盯着我看。”秦歌推贺兰一把,“这人一上岁数,就有点帕金森综合症,你别听他的。报案人在哪儿,你带我找他去。”
贺兰嘻嘻一笑——这满场子的人,估计就她这会儿还能笑得出来:“秦队,别为难我这当差的,头说什么,就算错到天上去,我也得照办。”
秦歌瞪她一眼,径自就往一边去,但没走两步,胳膊就让贺兰给抓住。贺兰压低声音道:“你要不回去,我只能去叫队长。当着这么多人让他骂你,你是不是觉得挺有面子。要不,你跟老头对骂,你年纪轻,嗓门肯定比他大。”
秦歌张口结舌,却无计可施。大庭广众之下,无论让老头骂或者让个小姑娘拉着胳膊,都不好看。他只能乖乖跟在贺兰后头,往院子外面去。
也许,我真该好好歇几天了,秦歌想。疤面杀手前面四件案子,死者有男有女,没有丢失任何财物,警方按照惯例从死者生前社会关系着手调查,但这四个人没有丝毫相同的地方,甚至彼此都不认识。所以,队里的同志共同认定这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动机谋杀,既不是为财也不是为色,仇杀的可能性都不大,因为这几个人不可能有共同的仇人。那么,凶手惟一剩下的动机就是精神动机,即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某种精神需求,或者宣泄某种心理压力,而行凶杀人。
这样的凶手更隐蔽,要想抓住他,首先得找出他的弱点来,也就是他的精神需求到底是什么。当然,这样还必须从死者着手,找出这些人生前的共同点来。
想想又要开始重复以前已经做过四次的工作,秦歌脑袋又开始疼。
那些活队里其他同志做得已经很娴熟了,交给他们,没什么不放心的。秦歌安慰自己,也许真该听队长的话,好好歇歇。这段时间,他能感觉到自己身体的虚弱,熬夜太厉害,反而一点都不困,这就是老辈人嘴里的熬散了神。不仅这样,他还没胃口,嘴里发苦,坐椅子上一条腿不住打颤。他真怀疑自己这种状态,如果真撞上凶手,是否能是他的对手。
凶手只凭一根钢丝杀人,必定不是等闲之辈。杀人后还要在死者脸上拉一刀,这表明他的心态已经发生变异,不能以常人视之。
无论谁遇上这样的对手,都不敢保证有必胜的把握。
秦歌在车上的时候,脑袋里跳过各种各样的念头,都是有朝一日与那杀手单独面对的场景。不知道为什么,他察觉到自己竟然有了些惧意。
警察也是人,警察也有七情六欲,但这样的念头让秦歌痛恨。
“我是一个警察,我怎么能害怕一个罪犯呢?”他想。
贺兰看出秦歌精神有异,所以坚持由她开车。秦歌坐在她边上,一声不吭,眼睛低垂,但视线却集中在某个地方,眼珠一动不动。贺兰看了有些担心,但一时间又不知道说什么好。
大约过了半小时,车子驰进秦歌家所在的小区。停车,贺兰开门出来,转到另一边拉开门,看到秦歌歪着头,异常紧张地盯着车后面一个地方。
贺兰下意识地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有个男人正慢慢向车这边走过来。
贺兰刚想说什么,车内的秦歌忽然一把推开她,如飞样向着后面那人直冲过去。贺兰愣一下,追过去时,只见秦歌已经将那人扑倒在地。
“干什么干什么,救命啊。”被扭住双臂的男人发出一迭声地惨叫。
贺兰赶快奔过去,使出全身的劲,还是没能将秦歌胳膊掰开。她听到秦歌用种阴森的口气,冲着身下的男人道:“说,为什么要跟着我们。”
“我家就在这儿,3单元602。”那人气呼呼地道,“我知道你住2单元,是个警察。警察就了不起吗,你松开手我就投诉你,别拿我们老百姓不当人。”
“秦队,你快放手。”贺兰知道事情不妙,但她没秦歌劲大,还是拉不开他的手。
僵持了一会儿,底下的人不挣扎了,秦歌的手也松了。那人爬起来,紧着跑开几步,这才回过头来大声叫:“你等着,哥们公安局里也有人,我直接到你们局长办公室去投诉你。就你这样的人还当警察,我看直接叫车拖精神病院得了。”
贺兰想解释什么,但想想还是什么都没说。她拽着秦歌往楼上去,秦歌这时候温顺得像个听话的孩子。进了家门,秦歌一屁股坐沙发上,抱着脑袋不说话,一脸茫然,好像根本不知道自己刚才做了什么。
贺兰安慰了他一会儿,看着他躺到床上去,这才下楼。到楼底她就给队长打了电话,她犹豫了一下,这才道:“秦队情况不妙,那该死的疤面杀手,快把他整疯了。”
3
医院,单人病房。秦歌穿着病号服倚坐在床头。他的气色看起来已经好了许多,这时候,正有一缕阳光从外面斜射进来,落在他的身上。
“没事,从今往后,大家就是哥们了,有事您开口,都不是外人。”
说话这位正是那晚被秦歌扑倒在地的男人,这会儿他真的好像已经把那晚的事给全忘了。站在边上的贺兰就偷偷冲秦歌笑。
秦歌也在笑,却有些勉强,也有些尴尬。
“你们当警察的也挺不容易的,知道您为抓那个变态的疤面杀手都累病了,我心里头还真不是滋味。我这粗皮糙肉的,要让您打几下,能帮您把那凶手给抓住了,您就给我上辣椒水老虎凳,我都不带眨巴下眼的。”
这位显然是个大忽悠,但说话挺逗,没事帮人解个闷儿,是把好手。
“你也知道疤面杀手的事?外面是不是传得挺厉害的。”秦歌问。
“可不是,都传疯了。大家都说,禽流感算什么,要等到哪天才传到咱这儿来呀,可疤面杀手就在咱身边,不定什么时候他就给你脸上来一刀,钢丝再往脖子上一套,小命就交代了。”他眨巴眨巴眼睛,表情特别严肃,“现在你晚上到外头转转去,挺大的马路丫子,连个谈对象的都找不着。那些混酒吧夜总会的,没三人做伴,都不敢出门。”
“有这么严重吗?”贺兰在边上嘀咕一句。
“我说妹子,我敢跟警察说瞎话吗?按说我这胆儿跟一般人比算大的,也是好几个月天擦黑就猫家里焐热炕头。前两天晚上电视看腻了就思考活着的意义,活着总不能老窝家里吧,怎么说咱也是个爷们。豁出去了冒回险,兜里别把螺丝刀就出了门。”
“那晚你上哪去了?”贺兰听得有趣,嘻嘻笑着问。
“去隔壁楼上一哥们家打麻将,结果人多,没排上。想想打不成了赶快回去,省得夜深人静的,把疤面杀手给招来。结果刚到楼下,就被咱哥给扑倒了。说了别不信,我当时吓得差点尿裤子。”
一般说话大忽悠的人都烂板凳,你不撵他,他肯定不知道回去。后来还是贺兰连哄带骗才把他弄走,床上的秦歌也松了口气。
秦歌住到医院来,其实没什么大病。那天晚上回到家,贺兰走后他就把自己放倒在床上。这一觉睡得昏天黑地的,等到他睁开眼,外面天还黑乎乎的,他想起床开灯看看时间,可身子软绵绵的没一点劲道,好容易支撑着站起来,脚下一软差点摔地上去。
看时间,才晚上九点多,他有些奇怪,自己回到家时就已经八点半多了,怎么睡了这么久,才过了一小时?后来他看日期,才知道这已经是第二天的晚上。他吓了一大跳,赶紧打电话给队长,生怕自己这一天误了什么事。
电话通了,话没说两句,队长人已经到了他家门口。秦歌去开门的时候,觉得肚子忽然疼得厉害,弯腰把门打开。队长一看,没容他多说,就把他送医院来了。
医生说是心绞痛,得住院观察。秦歌吓一跳,知道心绞痛跟着就是心肌哽塞,死亡率起码一半以上。而且做完心电图,医生就不让他动了,直接用小车把他推病房里去。
在医院里呆了两天,第三天的时候,贺兰忍不住了,哈哈笑着说他这哪是心绞痛啊,就是一般的胃疼,饿的。医生跟队长是朋友,串通好了故意让你进来休息几天。
秦歌哭笑不得,同时还有些感动,觉得队长真是个挺知道疼人的好老头。
说来奇怪,在医院呆两天,秦歌竟然有些不想出去了,他知道自己这是在逃避,那个疤面杀手,真的让他伤透了脑筋。恰好这时候贺兰央求他,千万别把心绞痛的事说穿了,否则队长不会放过她。这样,他就顺理成章地继续留在了医院里。
这天下午,贺兰带了那男人来,还带来了案件最新进展情况。
首先是省里的专家组已经到了,这几天一直在看材料,研究案情。他们将会根据疤面杀手的作案风格,以及他选择的下手目标,对他进行人物勾勒。这些犯罪心理学上的手段,秦歌略有耳闻,知道它再高深,但仍然摆脱不了弗洛伊德那一套理论。但他还是希望能尽快看到专家门对疤面杀手的人物描述,看看这个对手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死者的情况也查清楚了,他叫谢海鹏,今年43岁,市里一家服装厂的副厂长,分管厂里的生产。那家服装厂的工人大多是从周边县城农村招来的小姑娘,年龄都不大,从十七八岁到二十五六岁不等。”贺兰口齿伶俐,说起案情来有条不紊。
报案人赵建兵的女朋友周海燕,就在谢海鹏手底下干活。案发当天,周海燕一直在厂里上班,接到赵建兵的电话后,才知道谢海鹏死在自己家里。
周海燕24岁,看着还挺单纯,知道这事后哭得跟泪人似的,没用警察费一点事,就把跟谢海鹏之间的事全说了。原来案发前一天的夜里,谢海鹏就是在她那儿过的夜。但是,他俩之间的关系比较特殊,不是周海燕背着赵建兵跟人私通,而是谢海鹏在周海燕与赵建兵谈恋爱之前,就曾经强奸过她。
谢海鹏动过很多厂里女工的心思,得手的也不少。那些女工在他手底下干活,再加上都是从农村来的,所以谁都没有声张过这事,但私底下,女工们大多知道谢海鹏是条狼,稍有点姿色的,平时见到他,就避着他走。
周海燕刚到厂里没多久,就被谢海鹏盯上了。谢海鹏先是花言巧语,再在生活上关心她,给她涨工资一类的许诺,让周海燕觉得这人还挺不错。后来没多久,谢海鹏晚上单独约她出来,她没拒绝,这样,谢海鹏便撕掉面具,恶狼扑向小羊,强奸了她。
县城里来的女孩面子薄,发生了这样的事,自然不敢让人知道,所以谢海鹏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更是以此为要挟,把周海燕控制在自己的掌心里。
跟周海燕有相同经历的女工,厂里还有很多。
后来,周海燕遇到了赵建兵,俩人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搬出去住,其实周海燕也想以此来摆脱谢海鹏的纠缠。
案发前夜,谢海鹏不知从哪得知了赵建兵不在家的消息,半夜来敲门,强行睡到了床上。周海燕一个弱女子,当然不是他的对手,挣扎了片刻后,就躺那儿不动任他行事了。后来,周海燕从床上下来,谢海鹏居然在床上睡着了——他那晚喝了不少酒,怎么叫也叫不醒。周海燕当然不愿意跟这头狼睡在一张床上,既然弄不走他,所以就自己走了。
周海燕在外头街上遛达了一夜,第二天一早,在街边小摊上吃了点东西,直接去上班。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谢海鹏会死在自己的床上。
警方从服装厂那边证实了周海燕的话,但在向受害女工取证时却遇到了困难,很少有人愿意站出来,向警方坦言自己被人强奸过——都还没嫁人的小姑娘,权当被狗咬了。
碰到这样的案子,警方肯定会从这些受害女工着手调查,杀死谢海鹏的人,很可能就是这些女工中的一个,或者跟她有关系的人。但秦歌却知道这肯定没戏,首先,想要把谢海鹏这些年糟蹋过的女工全找出来,太难,不光是女工不配合,更重要的是谢海鹏在服装厂干了十多年,厂里的女工都是临时工,早就不知换了多少茬。那些离开服装厂的女工里,被狗咬过的不知还有多少,她们都有杀死谢海鹏的动机。
再者说,这可是疤面杀手连环案中的一环。社会上虽然早就传说疤面杀手喜欢拿钢丝套人脖子,再往人脸上拉一刀,就算真有人想模仿他的作案手法,但钢丝的粗细规格,脸上那一刀拉的位置长短,这些都是保密的,都是一般人模仿不来的。
前几名死者,都跟谢海鹏一样,不是什么好人,这是他们之间惟一的共同点。但这些人彼此之间没一点关系,根本不可能联合起来害一个人。所以,就算是把谢海鹏糟蹋过的女工全找出来,对案情也未必有帮助。
但这也是说不准的事,所以,警方还得尽力去查。因为还有一种可能,就是疤面杀手跟其中的一两个人有仇,由此迁怒到某一类人。当发现周围有这样的人存在时,便痛下杀手。破案,其实大部分时间干的都是些琐碎的活儿,任何一种可能性都得考虑到。
秦歌在医院里躺了五天,出院后觉得精神抖擞,虽然脑子里还有点乱,但这回,他发誓一定要把疤面杀手给捉拿归案。否则,呆医院里这些天,让他有负罪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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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对于疤面杀手的人物勾勒足足有十几页,但简单归纳起来,只用一段话就能概括。那些大段文字,无非是对这些特征的阐述和说明。
疤面杀手的特征专家们是这样描述的:
男性,中年,有些阅历,年龄应该在30到40之间。从事体力劳动,家境并不宽裕。独居,有充足自由活动的时间。生活中必定遭遇过不幸,或者有过童年阴影,因而对某一类人怀有仇视心态。阴格孤僻,不喜与人交流,内心处于极度压抑中,需要借助某种独特的行为方式来舒缓这种压力。应该有非常独特的外部特征,面上有疤痕,或者生得极端丑陋,因此常遭人讥诮。
秦歌对这样的人物描述没什么兴趣,谁都能看出疤面杀手心理上有毛病,而心理或精神类疾病必然是受外界刺激所形成。由钢丝杀人想到他臂力过人,便得出从事体力劳动的论断;因为他在死者面部拉一刀,便推断他脸上有疤痕或长得极丑。这些似乎都太小儿科了,抛开纸上谈兵理论上这一套,要知道偶然性对人的行为影响也极大。
比如说疤面杀手第一次杀人,只是因为某种特殊原因,在死者脸上划上一刀。原本这一刀根本不在计划之内,但他却从这一刀中,找到了某种快感。在下一次杀人时,他就会渴望重新获得这种快感,从而形成在死者脸上划一刀的作案风格。这也许跟他的经历和模样没有任何关系,对他来说,在脸上还是在屁股上划一刀,根本没有什么质的区别。
但因为是专家组的意见,所以局里挺重视,下文到各分局派出所,对全市展开拉网式排查。根据专家组们对疤面杀手的人物勾勒,全力在各辖区内寻找符合特征的人。
排查工作轰轰烈烈地展开,市报晚报上也登出悬赏启事,对提供线索者,重金奖励。这样做虽然不一定能有什么效果,但起码可以让老百姓感觉到政府的决心——秦歌是这样对贺兰说的。
这段日子,反倒成了秦歌最轻松的时候,具体排查不用他下去跑,一时间又没什么新的线索,所以,他每天在家与队里之间徘徊,过得浑浑噩噩的。都说忙起来时间过得快,闲下来时间过得更快,转眼间半个月过去了,各地汇总上来的线索一大堆,管用的几乎没有。队里的同志个个熬得两眼通红,只有秦歌面色却越来越滋润。秦歌知道,上回在医院里一躺就好几天,自己心里这根弦算是松下来了,但是,他并不是对案件不再关心,也不是承认无能败给疤面杀手,他只是在认真地检讨及反思,回忆侦办疤面杀手连环案以来,是不是在侦破方向上有过偏差,以及是否还有什么细节是自己不曾想到的。
就在这时候,忽然发生了件只有在小说或影视作品里,才会出现的戏剧化事件。
已经是夜里十一点多,秦歌在家里已经睡了,忽然电话铃声急速响起。据他事后回忆,那一刻好像连铃声都变得响亮了许多。
“秦队快来,疤面杀手出现了。”说话的是队里值班的同志。
“案发现场在哪儿?”秦歌悚然动容,以为疤面杀手加快了作案频率。
“没有作案现场。”那边的声音因为激动而有点结巴,“我是说疤面杀手投案自首来了。”
秦歌心里“咯噔”一下,握话筒的手就有了些轻颤。当他重重地让那边再说一遍之后,刹那间,他的身上好像被一道电流击中,麻麻的,有片刻失去了知觉。而当他飞步下楼坐到车上时,钥匙几次都插不进匙孔里。
他回想刚才的电话,竟有些不真实的感觉。。
——疤面杀手居然主动走到了警方面前
世上的事情就是这么神奇,当秦歌带着队里的同志,玩命地在这城市里追寻疤面杀手的下落,他就像鱼游大海,丝毫不露踪迹。而在一个谁都不在意的时候,他就这么大摇大摆地出现在了警察面前。
隔着单面镜,秦歌注视着审讯室里的男人。
三十多岁年纪,面色枯黄,骨架挺大,人却削瘦。留着寸头,胡子刚刮过,两颊铁青,穿着件天蓝色西装,白衬衫,蓝底小碎花领带,不像是凶手投案,倒像是即将去参加一场宴会。他一个人坐在审讯室里,没有丝毫不安,目光不时落在一面墙的境子上——没吃过猪肉肯定看过猪跑,谁都知道审讯室里安这么大面镜子,惟一的目的就是方便警察在后面偷窥。
他的目光淡定从容,似乎里面还有些淡淡的讥诮。
让警察跟他兜这么大圈子,最后还无计可施,他当然有可得意的资本了。
秦歌眉峰紧锁,目光死死盯着他看——他心里已经虚构了无数回凶手的模样,如今活人就在眼前,他反倒有些迷糊,不知道想象中人和现实里的人,哪个来得更真实。
但是有一点,专家组的人物勾勒还是很准确的,就是这位疤面杀手的脸上,果真有道清晰的疤痕,它像一条蚯蚓挂在他的下巴上,看上去,让整张脸平添了几分诡异。
接下来的几天里,秦歌都有很不真实的感觉。
审讯工作进行得很顺利,但也很琐碎,幸好疤面杀手非常配合,只用了3天时间,就把几件案子整个给理顺了。疤面杀手原原本本打第一次杀人说起,一直说到20天前的夜里,如何跟踪谢海鹏到了周海燕租住的房子,在外面守了半宿,没等到谢海鹏出来,却见到周海燕仓皇离开。他小心翼翼地进到屋里,很顺利地勒死昏睡的谢海鹏。
疤面杀手说得非常详细,连周海燕屋里的结构以及家具摆放位置,都说得非常详细。
作案工具,投案的时候他随身携带。那不是想象中的一根钢丝,而是用钢丝做成的一件工具。钢丝两端,穿过一个硬木塞,然后系在一块儿,接口处用布条缠上。疤面杀手作案时,只要将前端的钢丝套在人脖子上,一手固定住中间的硬木塞,一手使劲拉扯布条缠住的钢丝,这样不仅可以省力,而且被杀的人不易挣脱。
鉴证科的同志对这工具进行了鉴定,钢丝与死者颈上的勒痕吻合。
另外,疤痕杀手使用的另外一件工具,是一把飞鹰牌剃须刀片。刀片也经过改装,两根竹片将它夹住,只露出一侧的刀锋来。
“如果你们工作认真的话,会发现第一名死者脸上的刀痕与后来的不同,因为那一次,我根本没想到要在他的脸上划上一刀,所以我根本没有准备刀片。被我杀死的男人是个开发廊的,他每天油头粉面地晃来晃去,明明是个男人,却像女人样涂脂抹粉。他的那张脸让我厌恶。他其实是丑陋的,只不过面孔掩盖了他的丑陋,所以,我要让他现出原形,就像孙悟空打死的妖怪。”疤面杀手说。
那个发廓老板死后,警方查出他有多次猥亵男童的经历。
疤面杀手的话没错。第一具尸体面部的伤痕真的与后来的不同,它的刀口宽,而且切口粗糙,显然使用的工具并不很锋利。事实上,那次疤面杀手使用的只是随身携带的一把水果刀。
第4天,警方兴师动众,出动了大批人马,众星捧月般带着疤面杀手去指认现场。疤面杀手记忆力很好,指认的每一处都与警方掌握的情况吻合。
指认现场那天,媒体闻风而动,虽然被禁止采访拍摄,但擒获疤面杀手的消息,还是很快传开。当晚,地方新闻对此进行了口播,第二天,市报晚报也都刊载了这一消息。一石激起千层浪,百姓拍手称快,娱乐场所的老板们笑逐颜开,习惯夜生活的人,已经悄悄在心里盘算晚上的节目。
针对这种情况,政府新闻办公室打来电话,让公安局向媒体公开破获疤面杀手连环案的消息。这下,本来对此事还有疑虑的市民,也都放下心来。
一时间,街头巷尾,到处都有人在议论这疤面杀手,猜度他究竟是何方神圣。现代人的消息非常灵通,早在疤面杀手作案初期,关于受害者的情况就一度在社会上传播开来。百姓对杀手又敬又畏,一方面害怕钢丝套自己脖子上去,另一方面,又在传说疤面杀手其实是个嫉恶如仇的好汉,他专杀人渣败类,为社会清理垃圾。
这时候,秦歌和刑警队的同志却高兴不起来,这主要有两方面原因。
首先,疤面杀手不是他们抓住的。要知道,为了侦破这件案子,几乎整整一年时间,大家吃了多少苦死了多少脑细胞,但最后的结果,却是疤面杀手自己走到了他们面前。这样,案子虽然算是破了,可谁都没有那种胜利的感觉,相反,还挺沮丧。警察被凶手玩弄于股掌之上,说破了天,也是件让人极郁闷的事。
还有,就是疤面杀手虽然如实交代了自己犯下的罪行,但有三个问题,他却始终不愿意开口——他的身份、他杀人的动机,以及他为什么会来投案自首。
“你们是警察,想知道我是谁肯定不难。既然我来投案帮了你们这么大忙,至少你们也该自己做点什么。要是你们连我是谁都查不出来,那么,我也无话可说。”
说到动机,疤面杀手只是重复他杀的都是该杀之人,既然法律不能惩处他们,那么,他只能自己动手,让他们得到应有的下场。
“那些人死不足惜。”疤面杀手如是说。
对于最后一个问题,他为什么会在与警方周旋一年多后主动投案自首,他的回答更简单:“就算我不说,用不了多久你们也会明白。既然这么长时间都等过来了,再等几天又有什么关系?”
疤面杀手故弄玄虚,但他坚持不说,警方也没办法。
好在他的照片分发到各个派出所街道办事处,没用多久,就传来消息,已经查清了他的真实身份。这样,大家终于知道了疤面杀手的名字——杜刚。
5
杜刚,1972年生,未婚,当前家庭住址是江州区迎松路197号,职业为个体经营者,在青龙山批发市场经营一家批发日用品的小商铺。
通过对杜刚邻居的走访,得到的情况竟然与专家组的人物勾勒非常相像。
杜刚性格孤僻,平日沉默寡言,而且长时间不住在家里。他除了批发市场里的小商铺外,还在市场后面租了一间民房作为仓库,平常他就一人独居在仓库里。这样,他就有了作案的充足时间。
他下巴上的疤痕,据批发市场内的商户讲,是一次去浙江进货,连夜坐车往家赶的时候,车子被一群劫匪拦了下来。那辆车上当时坐的都是在青龙山批发市场做生意的商户,但劫匪只要现金以及贵重物品,对他们的货没有兴趣,又因为是在进完货返回途中,所以那回大家的损失并不算大。但只有杜刚,最后被一名匪徒用刀在下巴上划了一刀。
“那小子看人的眼神太毒了。”一位商户讲,“按说碰到那种事,破财消灾是最明智的,你杜刚身上的钱和手机都已经给了劫匪,你还老拿那种怨恨的眼神盯着人家干嘛。一个劫匪可能让他盯毛了,骂了他一句,还甩了他一个大嘴巴。但那小子还盯着人家看,好像跟人有多大仇似的。那劫匪上来就给了他一刀,当时他要不往后躲一下,那刀就得让他脸蛋开花。”
这件事得到了批发市场内其它几位商户的证实。
杜刚平时做生意非常本份,但很少跟其它商户往来,所以跟大家也就见面点个头的交情。在大家印象里,杜刚虽然有些孤僻,但也没觉得他跟正常人有什么不同,更别说变态和有精神类疾病了。
“要说受刺激,大概就是那次仓库失火的事对他刺激挺大。那天晚上,他的妹妹正好在仓库里,虽然后来被救了出来,但已经烧得面目全非了。在医院里躺了个把月,后来听说稍微好了点,能下地走动了,抽个空就从医院大楼上跳了下来。”
杜刚的妹妹叫杜云,比杜刚整整小了八岁。兄妹俩同父异母,但感情挺深。杜刚的生母继母都已去世,这些年一直跟父亲和妹妹一块儿生活。但一年前妹妹跳楼死去,随后不久,确切日期是20多天后,父亲也在家中病逝,大家猜测原因,肯定是悲伤过度。要知道父亲跟杜云感情很深,老人年纪大了身上老年病一大堆,平时都靠杜云服伺。
秦歌立刻对仓库失火的事产生了疑虑,与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后,得知起火的原因是电线老化,产生火源,加上库房内堆积了大量易燃物品。幸好火起后扑救及时,火势并没有蔓延,烧毁的只是一间仓库。从消防部门那儿得到确证,那场火灾确因电线老化引起,这样就排除了有人纵火的可能。
对杜刚的调查还在继续,但就在这时候,一个惊人的消息传来——杜刚居然死在了看守所里。
看守所戒备森严,杜刚又是重犯,被单独关押在一个仓房里,按理说不可能发生意外。自杀也几乎不太可能,因为自杀必须具备某些必要的条件。通过对杜刚尸体的检查,得到的结果让所有人都觉得震惊。
杜刚患有肝癌,已经是晚期。他的直接死因是“癌组织坏死,自发破裂,入腹腔产生腹膜刺激征及急性疼痛,导致出血性休克及死亡”,简单地说,就是癌结节破裂出血,导致死亡。”——法医的死亡报告上这样写。
这样,大家便明白了为什么杜刚骨架那么大,人却看起来那么削瘦,还有他的面容枯黄,本来还以为是精神压力造成的,没想到他原来已经身患绝症。现在回想,审讯过程中,有时他脸色阴郁,不发一言,大概那时他正在用毅力抗衡折磨他的疼痛吧。
“就算我不说,用不了多久你们也会明白。”这是杜刚对审讯警察说的话。他的话没错,果真没用多久,大家就明白了他为什么会在这时候来投案自首。他在这世上已经时日无多,疤面杀手的身份是他这一生最大的秘密,他不愿意将这秘密带到坟墓里去——如果他有坟墓的话。
他已经知道自己身患绝症,却极力在警察面前表现得坦然自若,他其实已经抱着必死之心,所以,他已无所畏惧。
杜刚既死,便留下了很多未解之谜。有一些,可以通过调查慢慢解开,但还有一些,或许这辈子都再难搞清了。所幸的是,这些迷对于案情虽然重要,但关系却并不太大,因为已经确证了杜刚就是疤面杀手,这件连环杀人案其实就算是破了,虽然还有些遗憾。
但是,有一点却在之后很久,都让秦歌难以释怀。那就是杜刚被发现死在囚室中的时候,他倒在床上,赤着上身——要知道已经是深秋,看守所在郊区,囚室里阴暗潮湿,没有犯人在睡觉时会裸着上身。杜刚这样做,惟一的目的,就是要展示他胸前的一组图案。
与其说那是组图案,还不如说是些符号,而且,凭着经验,大家都能判断出它是道家的符号。为此,秦歌专门跑到了市里宗教局,请教了有关专家。
专家告诉他,符是一种能够招致鬼神,镇压精魅的奇特文书,文字曲折难辩,像画,又像书,在道法中被大量应用。关于符的起源,道书上说它本是天上云气自然结成,后来才由太上老君等神仙将它传至人间。还有一种说法是,道符起源于西南少数民族文字。从现有的文献看,道符形成于东汉,它是将人间的权利向征搬至鬼神世界的结果。道符大多模仿秦汉时的符箓,主要由中原文字变形而成。
相传符箓具有神秘力量,但现代人多将之斥责为迷信。但仔细想想,我们日常生活里,符箓可以说并不少见。比如说婴儿夜哭,有老人会去求张收惊符,在家内焚烧;乔迁新房,有人会在屋内先贴张镇宅府,以求平安;店铺开张,贴生意兴隆符,以求财源广进;久婚未孕,佩带求孕符……如此这些,都说明了道教的符箓其实在民间还是普遍存在的。
杜刚自绘在胸前的那道符,非笔非墨,而是完全用自己的指甲,划破皮肉留下的痕迹,而且几乎占据了整个胸膛小腹,因而看上去,颇为诡异。
他画下的这道符,居然连专家都说没见过,不清楚究竟有何功用。
专家留下杜刚胸前符箓的照片,说是有了结果再通知秦歌。
事情已经过去很久了,先是西伯利亚寒流飘过猫城上空,接着是一夜之间,白雪覆盖了整个城市,转眼间,新年的喜庆飘荡在城市里。日子一天天过去,迎春花开,春回大地,人们脱去冬装又开始变得轻盈,当大街上提前穿上裙袜的女孩刚刚成为风景,又似乎在一夜之间,老人已经在晚间穿着短裙汗衫出门纳凉。
夏天来了。
这时候,猫城的人们几乎忘了在去年秋天时,仍然谈虎色变的疤面杀手。杀手已经死了,他已经远离人们的生活,所以,纵使他还存在于人们的记忆里,但也几乎没有人会再提起。就在夏天的时候,秦歌接到了宗教局那位专家的电话。
“实在对不起,去年手上的工作太多,把你的事给忘了。前几天无意中翻到那张杀人犯胸前符箓的照片,便借着到省里开会的机会,带着它去请教了一些老同志。照片上的符箓因为是用指甲划出来的,所以笔划不太连贯,这跟道符的风格有些不合,所以辨认很是花费了些力气,但幸运的是,最后,我们终于弄清了这是道什么符。”
——那是一道再生符。
道教在中国经历了漫长的发展道路,这过程中派生出许多支脉。东汉张角,众所周知是黄巾起义的领袖,同时,他也是太平道的创始人。相传张角从道士于吉处得到《太平清领书》,于是便以宗教救世为已任,大约在灵帝建宁初开始传道,自号“大贤良师”,拳事黄老道,以阴阳五行,符箓咒语为根本教法。
再生符便是太平道流传下来的一道符箓,又称不死符。根据野史记载,张角后来揭竿而呼,六州并起,发动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浩浩荡荡的农民起义。当时,教内道徒,皆佩不死之符,于是上阵之时,俱奋不顾身,勇猛异常。至后世,川陕五省白莲教起义,所谓的借神之力刀枪不入,便有拾张角牙秽之意。
杜刚死前,在胸前用指甲划出再生符,实在有点匪夷所思,难道他在病症发作,疼痛难忍时,借画符以求精神慰藉,抑或他真的以为画出了再生符,便能逃过肝癌之劫?
秦歌接电话的时候蓦然感到一阵晕眩,他慌忙扶住桌子站稳,但心里却还有些慌张。头裂开似的痛,疤面杀手杜刚死后,他已经好久没有痛过了。
6
现在,从出租车上下来的两个男青年朝着金海岸走去。左边矮胖子叫谭川,右边戴眼镜的叫王磊,俩人都有些喝高了,走路时摇摇晃晃的,上台阶时,矮胖子谭川还差点摔一跤。
金海岸是家才开业的夜总会,连着几天,连场爆满。谭川和王磊来得晚了,所以进门时,穿旗袍的迎宾小姐客气地请他们到边上的休息室坐会儿。
“如果二位不赶时间,可以等一会儿,如果有客人退房,我会优先为您安排。”
矮胖子谭川刚才人没摔着,这回把脸给摔下来了。他身子往小姐跟前凑了凑:“这么大家夜总会,咱哥们来了偏偏没房,你什么意思。”
小姐往后退了退,脸上已有了惧意。
“别跟她废话,让他们老板出来。”边上的王磊跟着嚷嚷。他这么一叫唤,谭川更来劲了,一把推开小姐,大踏步走到总台前,手指着里面一位领班模样的小姑娘叫:“老子今天既然来了,就不怕你没房间。也不打听打听,咱哥们是那种好打发的人吗?”
领班小姑娘皱着眉头,细声细气地说真的没房了。
谭川一巴掌拍吧台上,震得标牌都跳起来。嘴里开始不干不净地咒骂,这时王磊也跟过来,敞开怀,露出胸口纹的一只老虎。
领班小姑娘还在跟他们周旋,吧台里的一个小伙子偷偷溜了出来,到门外掏出腰间的对讲机,说了几句话。回来后,他附在领班小姑娘耳边说了些什么,领班小姑娘不动声色地点头。
“刚好有客人退房,您二位现在就可以过去了。”
谭川和王磊还没闹腾够,这酒疯上来,不是说停就停得住的。
“让哥们等这么长时间,给个房间就打发了?”谭川巴掌又连着几下落吧台上,“呆会儿让你们经理来,让我们哥俩见识一下,他是哪座庙里的菩萨。”
领班小姑娘脸上露出了笑容,刚才还挺害怕的迎宾小姐这会儿笑眯眯地走过来,做个请的手势:“您二位还是赶快进房吧,晚了就要被别人给占了。”
“敢!”王磊扯着嗓子叫,生怕听到的人不够多,“来占试试!”
说着话,这二位还是跟在迎宾小姐后头往一边的走廊去。他们走了,吧台内那领班小姑娘跟边上众人会心一笑,刚才掏对讲机的小伙子嘴里冒出俩字——“傻蛋!”
明明有房间,却说没房,这是件挺让人来气的事。谭川跟王磊坐在房里,没气,还得意洋洋。他俩腿翘得老高,嘴里的烟叼得更高,口中还在骂骂咧咧地发着狠,好像今天不让他们满意了,他们就能一把火烧了这夜总会。
可能是酒真喝高了,也或许是说顺了嘴,等他俩发觉不对劲的时候,时间已经过去了好一会儿。包间的门还关着,既没有小姐进来送茶,也没人过来把音响打开。
谭川跟王磊都是老江湖了,虽然酒大控制不住舌头,但脑子还没完全迷糊。俩人对视一眼,后脑勺都有了股凉意。
就在这时候,门突然地开了,他俩刚想站起来,门外已经冲进来一帮人高马大的青年,手里还拎着家伙。
“干什么干什么,哥们有话好说……”谭川叫。
这会儿已经没什么话好说了,人家摆明了就是来揍他俩。门关上,拳头棍棒乱飞,惨叫声不断。没几分钟人家就住了手,谭川跟王磊双双躺在地上,脑门子上全是血,还凄凄哀哀地叫唤。当然没人可怜他们,那帮打手直接把他俩抬起来,穿过走廊,从后门丢了出去。
后门外头就是条小巷,俩人像两包沙袋被撂地上,好半天都分不清东西南北。
王磊眼镜早没了,镜片刚才还扎到了他的眼,所以他两手把眼捂得严严实实的。门“咣”一声关上,小巷里就安静下来。王磊捂着眼抱着头,觉得全身的骨架都要散了,脑袋上可能让人开了瓢,这会儿还在“嗤嗤”往外冒血。他虽然知道打他们的人已经走了,但还不想站起来,实际上他是想站都站不起来。
这时候,他忽然听到了一阵轻微的脚步声,有人正从小巷的一头走过来。
王磊挣扎着转了一下头,从指缝里往外看。小巷空荡荡的,尽头一片灯红酒绿,中间并没有人。一阵疼痛袭来,王磊忍不住“哎哟”呻吟了一声。真是奇了怪,明明听见脚步声,却看不到人,难道自己耳朵也让人给打坏了?
就在王磊这儿胡思乱想的时候,蓦然间眼前一黑,小巷尽头的光亮被尽数挡住。他依稀觉得好像有个人挡在了他的身前,下意识地双手把脑袋抱得更紧了些。
这时,他耳朵里听到些奇怪的声音,像是人吃饭被噎着了往外吐,又像是嗓子眼里卡了鱼刺说不出话来。虽然那声音他辨别不出来究竟是什么,但却不由自主地在瞬间,心底升上一股恐惧来。
他感到自己的身子在颤抖,一股力量撞击他的下腹,热浪涌来时,他知道自己小便失禁了。究竟什么原因让他连看都没看就吓成这样?
据王磊事后回忆,是杀气——有形的杀气带着死亡的气息。
奇怪的声音终于消失,脚步声这回再度响起,却是渐渐远去。
王磊趴在地上一动不动,过了好一会儿,他确定那人真的已经远去,这才慢慢移开捂住眼睛的手,挣着着,扶墙坐起来。
他蓦地发出一声尖叫,整个人像触电般忽然有了力量。不仅一下子站了起来,而且踉跄着向前走了两步,接着,发出一声更凄厉的尖叫,转身撒腿就跑——跑得还挺快。
谭川还躺在地上,仰面朝天,满脸都是鲜血。血还在不断地从一条伤口往外渗,那道伤口从他的左边太阳穴开始,斜着向下,一直到右嘴角止。刀口很细,也很深,两边的肉都往外翻开,整张脸看上去犹如鬼魅!
王磊在奔跑的途中,脑子里蓦然涌上来一个人的名字。
——疤面杀手。
没错,记忆里,好像只有去年让整个猫城血雨腥风的疤面杀手,喜欢杀死人后,还要在人脸上划上一刀。但疤面杀手已经死了,死在看守所里,这消息是公安局向媒体发布的,肯定错不了。但现在,谭川的脸上也有这样一道刀口,虽然王磊刚才没胆子去看谭川是死是活,但脸上受了这么重的伤还一动不动,显然是没气了。
难道疤面杀手没死,警察编一个故事欺骗老百姓安抚人心?
还是疤面杀手的魂魄出现,再度行凶杀人?
已经跑到了大街上,王磊仍然惊魂未定。他想到刚才听见脚步声,抬头却看不见人影。而忽然间,有个影子挡住了自己的视线,但却根本听不到那人是怎么走到自己身边的。越想心里越发毛,越想越觉得事情蹊跷,而且,谭川被血覆盖的一张脸老在眼面前晃悠。他终于受不了这刺激,蹲在路边“呜呜”地哭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听到有人在对他说话。
“嗨,怎么了,让人给劫了,还是碰到小流氓了。”
他抬起头,看见面前站着两个穿制服的巡警。要换了平时,隔着三里远闻到警察的味,他都得避开走,但这会儿,他忽然觉得,警察同志怎么看怎么可爱。
7
警车停在路边,小巷两端拉起了警戒线,穿制服和便衣的警察来来往往,一副如临大敌的架势。秦歌倚靠在巷外的警车上,抽烟,抬头看天上的星星月亮。
他刚从巷内现场出来,现在什么都不想说,只是觉得特别累。
刚才在尸体身上,他看到了一张黄色的纸片,上面画着一些他熟悉的图案。于是,他慢慢离开现场,不理会身边的所有人。
他觉得累,因为知道,接下来又该会有无数个不眠之夜了。
第二天上午,刑警队开了个碰头会,局长推掉了市里一个会议,专门来参加。会议时间已经到了,人也差不多到齐了,就缺副队长秦歌。局长冷着脸示意队长开始,队长犹豫了一下,说:“还是再等等吧。”
秦歌迟到了大约十分钟,还没睡醒的样子,一脸疲惫。队长想说什么,但还是摇摇头,清清嗓门,宣布开会。
死者的身份已经证实,叫谭川,28岁,市区无业人员,有过前科,都是些打架斗殴的事情,为此还曾于2001前,被劳教过1年。据他居住地派出所提供的情况,谭川解除劳教后,一直在社会上游荡,手底下还集结了一批小混混,是当地一霸。
案发当日,他与同伴——另一个无业人员王磊一块儿去新开业的金海岸夜总会,因为态度恶劣,无故谩骂夜总会工作人员,结果被老板叫人暴打了一顿,丢到后面的小巷里。能开夜总会的人肯定会有些来头,金海岸老板以及当晚动手的几名打手,都已经接受过调查。他们承认了殴打谭川与王磊的事实,但对于谭川的死亡,表示跟他们无关。警方也相信,他们不会只因为谭川的酒后失态,便将他杀死,而且杀完人后还将尸体丢在夜总会后门口。因此,现在可以排除夜总会老板作案的嫌疑。
谭川的死因,是被一根钢丝勒毙,死后,脸上被划了一刀。这种作案手法,和半年前死去的疤面杀手如出一辙。甚至,钢丝的规格,脸上刀痕的位置轻重,都和疤面杀手连环案一模一样。惟一与疤面杀手作案不同的是,死者的身上,留有一张黄色的纸片,上面是些奇怪的图案,它与杜刚死亡时,用指甲在自己身上划下的图案一模一样。要知道,虽然疤面杀手连环案当时搞得满城风雨,但警方直到后来向媒体公开杜刚的死讯,仍然没有将其中的细节公诸于众。
案发时,与谭川同时被打的王磊就在现场,据他反映,当时确实感觉到有人接近他们,但因为一些特殊原因,他没能看清来人是谁,甚至是男是女都不知道。随即,他听到了一些奇怪的声音,现在证实,那些声音是凶手用钢丝勒住谭川脖子时,谭川发出的呜咽声。
死者谭川生前在社会上鬼混,跟他有过节的人不知道有多少,不排除其中一些人对他恨之入骨,否则,为什么凶手只杀死他一人,而放过跟他躺在一块儿,同样不能动弹的王磊?
这无疑是桩凶杀案,虽然其中有些蹊跷之处,但是,杜刚死亡是个不争的事实,所以,必定是有人模仿疤面杀手风格作案。如果不能尽快破案,一旦消息传开,或者凶手再度作案,势必会在社会上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
案情介绍完毕,局长宣布成立专案组,仍然由他挂帅,副组长还是刑警队正副两位队长。队里的所有同志暂时放下手上的其它案件,全力以赴,来侦破此案。
会议进行期间,秦歌一直保持沉默,只用一种茫然的眼神盯着会议桌的某个地方。直到局长宣布完成立专案组的事,他好像才从梦中醒转过来。
他将一张照片慢慢举了起来,上面,是杜刚赤裸上身死亡后的模样。
“血符。”秦歌说。由于宗教局那位专家将杜刚胸前图案的名称告诉他时,已经是在杜刚死亡数月之后,所以,秦歌没有将这一情况向队长汇报,因而,队里除了他,还没人知道那图案其实是太平道的一道符箓。
说完了符箓的名称和出处,秦歌一脸的凝重:“知道杜刚死前在胸口划下再生符的人并不很多,除了看守所的同志,就是我们刑警队的人。因为当时案子已经审得差不多了,再加上杜刚既死,虽然还有些问题没有搞清,但案子已经破了,这道符箓与案情无关,所以,它没有出现在任何媒体之上。如果确实有人模仿杜刚作案手法,那么,他是怎么知道这道再生符的,难道,他跟看守所或者我们刑警队的人,有什么关系?”
“你是说凶手会是我们内部人?”局长问。
秦歌摇头:“我想不会。凶手在案发现场没有留下任何有价值的线索,如果他仅仅是想杀死谭川,根本没必要模仿疤面杀手作案风格。但他那样做了,我想目的不会是为了隐藏自己真实身份,稍微有点正常思维的人都会想到,不留下任何线索,就已经是最好的隐藏了。”
“那么你的看法是什么?”局长再问。
“人做事,都有目的性,这凶手必定也不例外。我想如果真是凶手模仿杜刚作案,惟一能达到的效果,就是制造恐怖,给社会造成不安定因素。这样的动机,这样的手法,除了对社会怀有刻骨仇恨的人,就是精神类疾病患者。这样的人要是能混进我们公安队伍里来,当真有些匪夷所思。”
队长和其它同志都赞同秦歌的分析。
“但是。”秦歌话锋一转,“如果不是我们公安系统的人,不是参与过杜刚案件的警察,他又怎么知道这道再生符的,如何知道杜刚使用的钢丝的规格的,甚至死者脸上的刀伤,长短粗细及位置都与杜刚的手法一模一样,这难道仅仅用模仿就能解释的吗?”
会场里鸦雀无声,空气变得凝重,好像有些东西,就要呼之欲出了。
“秦歌你有什么想法?”局长似乎很不满现在的气氛,要知道这可是刑警队。
秦歌慢慢摇了摇头,眼神里有些忧虑。
他当然不能将心里想到的,在会上说出来。如果那样,对队里的同志将会是多大的打击。就连他自己,其实都不能接受那样一个推测。今天上午来晚了,其实他昨夜一夜未眠,他承认自己有些害怕——不是害怕凶手,而是对接下来将要面对的调查。
给你一堆缠绕在一块儿的线团,让你找到线头,并将它理成条直线。开始时尽管你会觉得很难,但还不会有什么异常。但随着时间一点点过去,你发现手中的线团越理越乱,而且意识到你根本没办法将它理成直线。时间过去愈久,你就会愈发烦躁,甚至,到最后,你都会生出一种绝望的心理。
秦歌觉得现在自己手里就握着这样一团线头,他没有选择,必须将它理直。
散会。队长叫住贺兰,让她这几天跟着秦歌。谁都看出这件案子发生后,秦歌的人有些不对劲,案子刚开始查,他就好像特别累的样子,这不禁让人有点担心。
贺兰说保证完成任务,从现在开始,秦歌除了睡觉上厕所,一步都别想把她落下。
秦歌到了楼下,刚打开车门坐进去,另一边的门开了,贺兰笑嘻嘻地坐了进来。秦歌瞪她一眼,皱着眉头道:“老头让你跟着我?”
贺兰竖大拇指:“老刑警就是不一样,一猜一个准。”
秦歌“嘁”一声,居然默认了队长的安排。车子开动,慢慢驰上街道。秦歌一声不吭,边上的贺兰就老歪头瞅他。
“我说秦队,你就不能说点什么?”
秦歌吁口气:“成,那我们就说点什么。你干嘛叫这名字,老土。”
贺兰立刻来了精神:“我还没生出来,我爸就替我取了这名字,取的是岳飞《满江红》中‘踏破贺兰山缺’中的两个字。他希望生出来的是个男子汉,没想到是个闺女。听我妈说,就为这个,他郁闷了整整一个月。后来我问老爸是不是真的,他死活不承认,还说男女都一样,他从头到尾就没有过重男轻女的思想。”
“我保证自己没有过重男轻女的思想,这点你就别怀疑了。”秦歌说。
贺兰愣一下,很快反应过来,一巴掌拍过去:“就你那样还占我便宜,先想上哪儿泡个小姑娘回家当媳妇,再琢磨怎么生闺女吧。”
秦歌没接话,却微微一笑。他这会儿还会笑,贺兰看了,就觉得心里挺踏实。
8
“真吓死我了,你们别看我尿裤子,可我腿没软,跑得照样比兔子还快。”王磊正跟几个流里流气的小青年那儿瞎扯,看到门开了,进来俩人,虽然没穿制服,但一看模样就知道是警察。他慌忙闭了嘴,拿眼神示意几个小青年出去。
这是在医院里,病房。王磊昨晚被打出脑震荡来,身上还有多处外伤,医生让他住院观察两天。现在,这小子头上和胳膊上都缠着绷带,但精神气却挺好,显得有点亢奋,好像是昨晚的事对他刺激太深。
秦歌站门边,冲着低头要往外走的那拔小青年说:“都别走,过来聊聊。”
那几小子心虚地缩到墙边,眼神都有些发虚。
“警察,市局刑警队的。”贺兰亮了一下证件,“这是我们队长。”
秦歌走到床前,坐椅子上,后边的贺兰就关了门,倚站在门边。看这架势,又知道来人是刑警队队长,王磊心里“扑腾扑腾”乱跳,猜到是为了昨晚的事,但又担心他们会不会趁这机会,把自己给拿下。
“别害怕,就你们那点事,我们随时都能把你们给收拾了。”秦歌知道这些所谓在外头混的,谁手上都有点事。但同样是混,大多数人也就是偷鸡摸狗,打个架调戏个小姑娘,这种事归派出所管,刑警队才没空搭理。
听秦歌这样说,王磊放心了:“队长,昨晚的事,我已经跟警察大哥全汇报过了,别的事我真不知道。我昨晚都吓傻了。”
秦歌瞪他一眼:“我这还没问,你就已经不知道了,什么意思?”
王磊赶忙摆手,皮笑肉不笑地连连摇头,一迭声道:“我哪敢。”
“这人你们认识吗?”秦歌从包里掏出一张照片来,在王磊眼前晃悠了一下,接着又冲站墙跟的那拨小青年道,“你们也过来瞧瞧,你们都是谭川的小弟兄吧。”
那拔小青年年纪都不大,二十出头的样子,他们哪跟刑警队的队长打过交道啊,这会儿全都耷拉着脑袋,两手贴着裤缝放,温顺得跟好孩子似的。他们依次过来,瞄一眼照片赶快退回去,几双小眼睛眨巴眨巴,又紧张又害怕。
王磊脸色有点变了,眼神里开始透出些恐惧。
“这个我认识,不就是青龙山批发市场卖百货的杜刚吗。”他身子往前凑凑,压低声音道,“去年听人说,那个变态的杀人犯、疤面杀手,就是他?”
秦歌没搭理他,冲着那几个“好孩子”道:“你们谁还认识,或者说见过他。举手。”
一半的人举手,全都软绵绵的,像棉花。
“好了,现在说说你们当初怎么欺负人家的吧。”秦歌冷着脸瞪着王磊。王磊一下噎着了,有话要说,但又不知道怎么说,一时间脸涨得通红,脖后根的筋都暴了起来。
秦歌这样问,当然是有根据的。根据派出所反映的情况,谭川跟王磊家都住在江州区,平时一伙人老在青龙山批发市场晃悠。他们不傻,不去别的地方,单混批发市场,那是因为这市场里有油水可捞。杜刚在市场里做生意,保不准就跟他们打过交道。
别看王磊戴副眼镜,平时要穿件西装再打根领带,瞅着跟知识分子似的,其实这小子一肚子坏水。跟谭川混一块儿,他就是主意罐子,很多坏点子都是他想出来的。他们一伙人在市场里,本来想收保护费,又不敢,收了就成黑社会了,公安肯定不会放过他们。所以开始也就是混点烟抽混顿酒喝,没事了不花钱蹭件衣服穿穿。后来他们不满足了,觉得人要有出息,不能沾点腥就算完。狗头军师王磊跟谭川合计一宿,想出一条妙计来,既能来钱,又不致招惹公安,而且还让那帮做生意的,不觉得吃多大的亏。
青龙山批发市场,其实分两块,零售和批发。谭川跟王磊在零售区租了间门面房,找了个农村来的小姑娘帮他们看铺子,算是也当了小老板。但他们不像其他商户一样出去进货,每天没事了就在市场里晃悠,看上哪件衣服,要么象征性地给十块八块的,不高兴了直接拿走。批发市场大多是低档货,一般商品进价都不高,谁都不愿意为这三十五十的,跟这拨地头蛇较真。为此,谭川跟王磊还做了长远规划,他们专门建了个帐簿,今天从谁家拿了件褂子,明天从谁家拎条裤子,全都记录在案。每家商铺他们一个月最多光顾两回,这就像菜地里的韭菜,让它慢慢长慢慢割。
两个月前,谭川跟王磊的铺子已经开了两家,说不上赚了多少钱,但对他们来说,这就算一份固定收入,不能跟腐败分子比,但比一般公务员赚得还要多,他们挺满意的。
世上的事没有绝对的,三十五十算小钱,但这样常年累月加一块儿,就有人开始不愿意了。谭川跟王磊看出了一些商户的心思,就琢磨着拎个人出来,杀鸡给猴看,镇镇这些小老板们。
挑来挑去,俩人选中了老实巴交的杜刚。
“我们其实早就看他不顺眼了,每回去他店里拿点小玩意儿,他虽然不敢吱声,但老用恶狠狠的目光盯着我们。现在想想真是后怕,要知道他就是那个疤面杀手,就算借十个胆子,我们也不敢去招惹他呀。”
秦歌叹口气,手点着他脑门道:“你这什么流氓逻辑,拿人家东西,还不许人家盯着你看。我要是杜刚,昨晚就把你一块儿给收拾了。”
王磊不吱声,身子往后缩了缩,好像对昨晚仍然心有余悸。
“说说你们那会儿把杜刚怎么了吧。”秦歌道。
“没怎么,就是揍了他一顿。”王磊吞吞吐吐地道。
这时候,站在门口的贺兰忽然过来,在秦歌耳边说了句什么。秦歌点点头,再问:“那是什么时间的事,你给我好好想想,越具体越好。”
“就去年夏天的事,也是这时候。”
“好了,今天就到这儿。你小子心里有点数,这事还没完,不定什么时候我还会来找你。”秦歌站起来,要走的样子。
王磊舒了口气,心里巴不得俩警察赶快滚蛋,但嘴上还假客气。
秦歌这时候手指指站墙边的一个黄毛小子:“你,跟我出来。”
那小子脖子立刻僵了,怯生生地指指自己鼻子:“我?”
“没错,就你,快点儿,别耽误时间。”
秦歌贺兰带着黄毛小子出门,病床上的王磊神色也变得紧张起来。这时,墙边几个坏小子围过来,还安慰王磊:“王哥,没事,条子不敢把我们怎么样。”
王磊一巴掌扇说话那小子脸蛋上:“你懂屁,警察想动你,你死都没地方死去。”
外面走廊里,秦歌跟贺兰并排走在前面,黄毛小子耷拉着脑袋跟在后面。秦歌跟贺兰也不说去哪儿,黄毛小子只能乖乖跟着。
楼梯口,停下。秦歌回过头来,不说话,盯着黄毛小子看。这小子心里本来就揣个小兔子,这会儿腿都有点哆嗦了。
“你今年多大了,干什么不好,非跟王磊这种人混一块儿,不知道他不好人吗?”
“警察同志,啊不,警察叔叔,我往后再不跟他往一块儿凑了。”
“好了好了,那是你的事,你要想尝尝大牢的滋味,我也不拦你。”秦歌不耐烦地挥挥手,“说说吧,刚才王磊提到揍杜刚的事,你也有份吧。”
“你怎么知道。”黄毛小子更慌了,“那次我就踹了两脚,还没使劲。”
“你当我们警察都吃干饭的?”秦歌回身看了眼贺兰,算是嘉奖。刚才贺兰在他耳边说的就是王磊提到揍杜刚的时候,她看到这黄毛小子神色不对。
“你现在老老实实跟我说,你们揍杜刚到底为什么事,就因为你们去拿人东西人家拿眼瞪你们?你要跟王磊学,编瞎话也成,别让我查出来。”
黄毛小子哭丧着脸,好像只要秦歌话再凶点,眼泪就能掉下来。他使劲地摇头:“我不编瞎话,我全告诉你们。那次揍杜刚,是因为杜刚打了谭老大,就是谭川。”
秦歌与贺兰对望一眼,立刻警觉起来。秦歌道:“你胡说,杜刚老实巴交被你们欺负那么些年,他哪有胆子打谭川?”
“我没撒谎,真的,杜刚不仅打了谭川,还砸了他们家玻璃。后来谭老大领着我们把杜刚揍完之后,我才知道,原来谭老大抢了人家妹妹。”
“谭川抢人妹妹干嘛?”秦歌不动声色,继续问。
“其实也不是谭老大自己抢,他是帮别人抢。那人叫陆士新,是个大老板,谭老大没事老从他那儿拿钱花,所以,陆士新让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
黄毛小子继续交代:“那天夜里,杜刚的妹妹,好像叫杜云,跟他男朋友走在路上,谭老大带着我们几个人,开着陆士新的车,上去把杜云给劫了。究竟劫哪去,我没跟着,但肯定是送陆士新那儿。陆士新早就盯上杜云了,那是个老色鬼。”
事情说到这里已经很明白了,打发走了黄毛小子,秦歌给队里打电话,让派两个人来,把王磊给铐走,马上审问,让他交代当初跟谭川劫持杜云的事。他自己,带着贺兰,开车往江州区去,陆士新的公司,就在在江州区福安路上。
9
公司叫亿万利商贸公司,办公地点在振恒大厦十四楼。秦歌在车上打了几个电话,就把那个陆老板的底细查清楚了。这陆老板起初是做走私烟生意的,被查过几次,因为这个,也在牢里呆过两年。出来后不走私香烟了,正儿八经做起了生意。倒空卖空这两年不流行,他就代理了两个牌子的保健品,也不知道卖得怎么样,但他赚了大把钱却是真的。外面人都传言这陆老板肯定还有别的投机买卖,工商公安也盯过他一阵子,但一直没找到证据,所以就放他那儿再长两年——就像脸上的痘子,太小,挤不出来,就得先养几天。
秦歌跟贺兰赶到亿万利商贸公司,扑了个空,陆士新不在。
俩人从职员那里要了他家里电话和手机,打过去。家里没人接,手机直接关机。再问职员这陆老板平时都到哪儿去消磨时间,职员也说不上来。
没办法,秦歌只能请求江州分局配合,让他们尽快派人,寻找陆士新。
中午随便跟贺兰在街上吃了饭,秦歌又带着贺兰去找杜云的男朋友。
杜云的男朋友叫江明,这事儿青龙山批发市场很多人都知道,那会儿杜云和他常过来帮着杜刚看铺子。提到那个小姑娘,很多人都挺惋惜的,都说好好一个女孩子,性格好,长得又漂亮,还那么懂事,偏偏老天不长眼,一把火就把她收了去。
说起杜云的男朋友,很多人都还有印象。那是个模样儿特别清秀的小伙子,文质彬彬,还是个大学生。杜云帮哥哥看铺子的时候,他也常常过来。店里没顾客的时候,小俩口就紧挨着坐一块儿说悄悄话,没事来点小动作,看着特别让人觉得温馨。
杜云死后,市场里的人就再也没有见过江明,大家可以想像,那对他来说,是多大的打击。秦歌问现在到哪儿可以找到江明,有个老太太说知道江明家住在海昌巷里。
海昌巷其实是条小街,老城区了,两边的建筑带有明清的风格,但大多已破败,像风烛残年的老人。在街道办事处,很快查到了江明的住址,秦歌跟贺兰赶去,敲了半天门,有个老头开了门,他是江明的父亲。
“江明不在,昨天晚上就没回来,打电话也没人接。”老人一脸忧色。
秦歌亮明身份,要了江明的手机号码打过去,振铃响声正常,但就是没人接听。秦歌便向老人了解江明跟杜云的情况,结果话刚出口,老人就哽咽了。
“杜云真是个好孩子,我们家江明没那福份啊。”
老人说了很多,但大多是在回忆杜云在世时的事情,从儿子第一次领她到家里来,到她渐渐成为家里的常客。生活中的每点细节这时候好像都成为老人心底的痛,他的每一句话,都让人听出他对杜云的满意和喜爱。秦歌和贺兰默默地听着,虽然明知这些对案子没有任何作用,但他们就是不忍心打断老人。
渐渐的,随着老人的讲述,那个陌生女孩儿在秦歌和贺兰脑子里变得生动起来,甚至他们闭上眼,好像就能看清她的模样。于是,他们心里似乎也隐隐有了些痛,为那个早逝的女孩。
“杜云死后,你们不知道我们家江明变成什么样了。他以前滴酒不沾,但那以后,常常深更半夜回来,喝得大醉。喝醉了酒,他就把自己关在屋里哭,怎么劝都不行。他说是他没有保护好杜云,是他害死了她。我们知道他伤心,但杜云的死又怎么能怪他呢?这孩子实在是太喜欢杜云了,我都不知道他这样下去,哪天才能真正解脱出来。”
秦歌和贺兰对视,听出了老人不知道的一些情况。
黄毛小子说劫持杜云的那天晚上,杜云跟男朋友在一块儿。也就是说,他们是当着江明的面将杜云给带走的,江明的自责因此而生。杜云被带走后,发生的事情可想而知,江明不想破坏杜云在父亲心里的形象,所以一直隐瞒不说。
时间不知道过去了多久,秦歌和贺兰告别老人,正要出门,忽然屋里的电话铃响。老人丢下客人,飞快奔回去抓起电话,那头却没有声音。
老人怔一下,立刻大声叫着江明的名字,半天过后,那边才传来一阵低低的哭泣声。
“江明一定上了山,他又去看杜云了。”老人说。
山是青龙山,沿着山脚的小路绕到山的西侧,这里,就是当地人说的后山。后山有水泥路,迂回曲折,直通到山顶。站在山下抬眼望去,可见从山顶到半山腰,密密麻麻生满了白色的“蘑菇”——这里是猫城最大的公墓群。
车子缓缓爬行,停在半山腰的山门前。秦歌与贺兰下车,拾阶而上。
墓群像梯田,一层层整齐排列。这时暮色渐涌,山林间飘荡着淡淡的暮蔼,墓群静悄悄的,无声却依然庄严肃穆。走在这里,你必须屏气凝息,怀着谦卑恭谨的心态,因为最终它必然是你的归宿,无论你走得多远,始终都要回来。
仰面朝天躺在一块墓碑前的青年就是江明,他丝毫没有留意悄悄走近他的两个警察。他依稀记得自己这样躺了很久,肚子很饿,身上很凉,但他还是希望永远这样躺在这里,不用说话,不用思想。
秦歌和贺兰看见江明,心里都有淡淡的怅惘。他们的目光落到江明身前的墓碑上,却蓦地身子一震,贺兰甚至张大了嘴,差点叫出声来。
杜云的墓碑跟边上的没有任何不同,除了上面的文字。但这时候,墓碑上却粘着张黄色的纸片,纸片上紫色朱砂绘就的图案,赫然正是一道再生符。
这已经是秦歌第三次看到这种符:第一次是杜刚临死前用指甲划在自己的胸膛,鲜血淋淋,诡异而凄惨;第二次丢在死者谭川的身上,而谭川的死状,酷似疤面杀手杜刚作案的手法。现在是第三次见到再生符,它怎么会出现在这里?难道躺在地上的江明,就是杀死谭川的凶手?
——谭川从他手中劫走了他爱的女人,这足以成为他杀人的动机。
——他的父亲说他昨晚一夜未归,那么他便具备了作案的时间。
——他终于为杜云报了仇,但杀人的刺激,又不是一般人所能承受的。所以,他才会躺在这里一动不动。
秦歌慢慢靠近江明,看到他的眼睛圆睁着,眼中有泪,但眼神却一片茫然,似乎根本没有看到有人已经站到他的身前。他有些诧异,伸手在他眼前晃了一下,他的眼皮连眨都不眨。这时走过来的贺兰奇怪地“咦”了一声,手伸到他的鼻间,发现气息微弱。
车子疾驰,向着市区的方向。此时暮蔼渐浓,远处华灯初上,风从车窗里涌进来,却仍然吹不散秦歌与贺兰心中的燥热。
如果江明真是杀死谭川的凶手,那么,对于他们来说,不仅仅是又破了件案子,而是去了心头一块沉甸甸的石头。
但这注定只能是种美好的愿望,车行中,贺兰偶然回头,只是想看一下躺在后座的江明,却发现他的头后仰,衬衫的领子盖不住脖子,露出上面清晰的一道印痕来。
秦歌正开着车,蓦然听到贺兰叫一声,吓了一大跳。车子嘎然而止,秦歌回身,看着江明脖子上的印痕,一时间竟看得呆了。边上的贺兰沮丧地回过身来坐下,却听到秦歌这时发出低低的一声呻吟。
该死的头疼又发作了,秦歌只觉得脑袋里有股灼热的力量在冲突,因为找不到一个宣泄的缺口,所以它们好像随时都要炸裂开来。
如果这时候江明能够说话,并且向秦歌讲述昨夜发生在他身上的事,那么,只怕秦歌的脑袋,真的要爆裂开来。
江南经历的事,绝对匪夷所思。
他见到了死去的杜刚——已经死去的疤面杀手,复活了。
10
这天上午有个联谊会,一直到中午才结束。会务组的人陪着七八十号老头老太在宾馆里吃了饭,收拾家伙回到公司已经两点多了。小安到会务组刚坐下,便看见自己的桌子上放着一个信封,上面写着她的名字。
小安挺奇怪的,谁会写信给她呢。
她不经意地拆开信封,蓦然间,她身子绷紧了,脸上随即露出惊慌的神情。她向四周看了看,几名同事都在忙自己的事,谁也没有注意她。她低低喘息了一下,将信封抓在手里,站起来径自出门。
在洗手间,小安把门锁上了。这时,她再也不能抑制自己的激动。信封就摆放在镜子前的水池边,小安两眼直勾勾地瞪着它,身子都有些轻颤。小安的眼睛里有些愤怒,但她的颤抖显示她还很恐慌。那个信封此刻好像带着浓浓的邪恶气息,它用魔力一瞬间便抽去了小安体内的精魄,让她看起来简直连站的力气都没有了。
信封里除了一叠照片,还有一封信。小安颤抖着飞快地把信读完,立刻将它们撕碎揉成一团扔到马桶里。接下来,她开始一边流泪,一边非常小心地将那些照片全部撕得粉碎,全部冲进马桶。
照片不在了,但照片背后却还有一只魔爪,小安感觉自己就是一只哭泣的羔羊,那只魔爪就要把她撕得粉碎了。
本来以为杨义已经死去,噩梦便消失了。没想到,一切仍然在继续。
小安觉得心里有一股愤怒的力量在汹涌地激荡,她迫切地想要做些什么,但是,聚满力量的一只拳头,却不知该击向何处。
小安失魂落魄地回到办公室,脑袋里像插进了两根细细的尖针,疼得她眼眶里噙满泪水。她无助地抬起头,看到另外两个主持人小姑娘刚从外面进来,每人手里抓着一袋瓜子,目光从她身上掠过,立刻又不经意地移开。那个一脸俗相的主任趴在桌上看报纸,似乎觉察到了小安的异常,但她也只是轻轻瞟了她一眼,便低下头去。小安失望极了,她找不到任何可以依靠的力量。
整整一个下午,小安都趴在自己的桌上,她的脸埋在臂弯里,好像睡着了一样,但她的泪水却不断地流出来,往事也如浮光掠影般在脑海里闪现。
如果要弄明白这件事的原委,时间还必须退回到三年前。
三年前,那个背着行李,独自在街头徘徊的女孩叫小安。她刚刚大学毕业回到这座阔别许久的城市,回来后却发现,在这里,她已经没有家了。
那个她称作二叔的人霸占了原本应属于她的拆迁房。
小安在深夜的街头流泪,望着熟悉且陌生的城市,她的心就像飞鸟掠过旷野,感受到的只有凄凉。在这城市里,她没有了家,没有了亲人,没有了原本属于她的一切。
父亲多年前死于一场意外疾病,而母亲,也在她大学之后的第二年,遭逢意外,死于一场车祸。母亲本来可以避开那辆夜行卡车的,但是,车子开过来那一瞬间,她看到马路中央有一只猫儿一动不动。母亲几乎没有思索,立刻扑了上去。猫在母亲扑来的一刹那,很轻松地叫一声蹿开了,而母亲,却倒在了车轮之下。
真的是鬼使神差,边上的目击证人后来向警察讲述事件经过时,还心悸不已,他怎么也想不通,那个女人为什么会为一只猫而冲向车轮。
小安知道了母亲的死讯,她一个人在宿舍里呆坐了一个下午。母亲说:猫有九条命,如果你杀死了它,那么,它剩下的八条命一定会回来找你复仇的。
那只猫已经夺去了父亲的生命,小安没想到,它竟然连母亲也不放过。
那还是小安上小学的时候。夏日午后,小安在院子里的躺椅上午睡,那次她睡得很死,因而根本不知道哪来的一只大黑猫从围墙上跳了下来。这城市里的猫很多,不管走在大街小巷,你随时都能看到猫的身影。那只猫也许是附近居民家里养的,也可能在这城市里游荡了很长时间,它在院子里逡巡一番后,很快就注意到了躺椅上的那个小女孩。它毫无声息地向躺椅靠近,安静且冷漠地注视着躺椅上的小女孩。没有人知道它在想什么。
小安的父母在屋里忽然听到女儿的一声尖叫,俩人慌忙丢了手中正在做的事,三两步奔出门去,只见女儿坐在躺椅上“哇哇”直哭,她的面颊上,有两道殷红的血印。
在躺椅左侧的扶手上,此刻还站立着一只拼命扭动身子的大黑猫。它显然被哭声吓到了,急欲离开躺椅,但偏偏它的一只前爪被卡在了躺椅竹笆的空隙里,越是着急,越是不能挣脱。
小安的父母立刻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母亲吓得呆了,站那儿有些无措。她想立刻上前赶走那只黑猫,但又怕黑猫情急之下伤了女儿。而父亲,则大步奔过去,急切之中扭头四下环顾,没发现什么可以用的家伙,便伸手掐住了黑猫的后脊,猛一使劲,将黑猫陷在躺椅中的爪子拔了出来。黑猫在他手中张牙舞爪,父亲稍一不慎,手背上被猫爪划到,留下了几道深深的爪印。
父亲负痛,一时之间想不起处理这黑猫的办法。女儿的哭声还响在耳边,手背上的刺痛让他又气又恼,因为心里担心女儿脸上的伤势,所以对手上这只黑猫更加恨之入骨。他顾不上思索,几步走到围墙边,使出大力,将黑猫甩到了墙上。
黑猫从墙上摔落下来时,已经站不起来了。它的脑袋血肉模糊,口鼻之中都渗出了血丝。
尽管如此,猫儿却还在不停地扭动身子,眼睛圆睁,嘴巴张开,露出里面虽小却狰狞的牙齿。
母亲这时已经上前抱住了女儿,查看过她的伤口之后,将她揽在怀里。
父亲看一眼地上的黑猫,伸手抹了一把手背上渗出的血丝。他胸口起伏,似是余怒未消。地上还在挣扎扭动的黑猫眼睛死死地瞪着他,好像充满怨恨。父亲没有犹豫,转身取了一把铁铣过来,重重地拍向黑猫。
血光四射,小安从母亲的指缝里清晰地目睹了父亲拍死一只黑猫的全过程。奇怪的是,她非但没有觉得可怕,心里还隐隐有种快感。
那只在她睡梦里伤害她的黑猫死了,它被父亲的铁铣拍成了血肉模糊的一团。这是它应得的下场,它怎么能在她睡着的时候跳到躺椅上伸舌头去舔她的脸呢?小安回想适才的一幕,仍然心有余悸。
许多年后,小安脸上那几道印记已经只剩下淡淡的一点痕迹,如果再搽些粉,根本就看不出来。但是,小安有时一觉醒来,会发现自己的一只手紧紧地按住那几道印痕,这样,她便知道了,其实自己永远不会忘记那个夏日午后发生的一切。
那个夏日午后发生的事改变了小安的一生。
小安坚信,是那只黑猫在后来的日子里,杀死了她的父母,因而,她在心里对所有的猫都充满仇恨。
每天,她看着那么多猫生活在周围,而自己偏偏又只能漠然地瞪着它们,看它们活得那么悠闲自在。这样,她的心里便生出了一种念头,也许有一天,她会点起一把火烧了这整个城市,那样,所有的猫便都在劫难逃了。
11
小安深深地沉浸在三年前的记忆长廊里。
那应该是个秋天的傍晚,小安穿着短裙长靴走在落叶的街道上。这时候的小安跟半年前背着行李在街头落泪的那个女孩已经大不相同,如果时光可以定格,即使把她们并排摆放在一起,你都不一定认得出来。
秋天的小安变成了一个十足的时尚女孩,因为年轻,所以她不需要画太浓的妆,但她的那身打扮,特别是短裙与长靴间露出的雪白一截大腿,与街头刮过的秋风显得不太相衬,因而她一路过去,着实吸引了很多路人的目光。
小安在这个傍晚去一家叫做“竹生园”的茶楼,那里有一个陌生的男人在等她。半个小时之前,小安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里的人说话一向简洁明了,告诉了她地点之后,便果断地挂了机。
“竹生园”这个月小安已经去了七次,因为离她租的房子不算太远,所以她才一路步行过去。“竹生园”是三年前这城市里最大的茶楼,顺着一楼的楼梯上去,赫然开朗的数百平米大厅,几乎成了竹子的海洋。所有的装潢,包括桌椅,全部都用竹子作为材料,那种浅绿的颜色,和清香的味道,还是很能让人神清气爽的。
但是小安每次来心情都有些沉重。
那男人在一侧的小包间里,小安掀开蜡染的蓝花布帘进去,他立刻站起来,神情显得有些拘谨。
“您就是范先生吧?”小安礼貌地问。
那男人点点头,眼睛盯着小安,里面流露出一丝喜悦来。他伸手给小安让座:“没想到你来得这么快,而且,我更没想到,你会长得这么漂亮。”
小安优雅地笑笑,坐下后,先端起茶壶替那男人倒茶:“公司电话里只说客人姓范,我也没想到范先生这么年轻,而且,还这么有风度。”
那位姓范的先生年龄也就在三十岁左右,西装领带,雪白的衬衫,手边放着一只精致的小公文包,这身行头配上他白净的面孔,和身上那么一点书卷气,小安对他的第一印象还算不错。
小安心情稍微开朗了些,今天总算没碰到一个满脸横肉肚大脖细的暴发户。
“范先生一看就是生意人,而且是那种做大生意的人。”小安说。
范先生苦笑摇头:“我算什么做大生意的,不过是捡点大老板们的牙秽混个温饱。你别看我出门穿西装打领带,平时在公司,我也穿工作服跟工人一块儿装货卸货扛箱子。”
他伸出手来让小安看他手上的老茧,以示他说的都是真的。
小安对他的印象立刻又好了几分。她还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客人,其它人一上来除了吹嘘自己有多少钱,就是跟这城市多少达官贵人是狐朋狗友。这位范先生的话,听着让人觉得亲切。
所以,当后来那位范先生在底下握住她的手时,她挣了一下没挣脱,便任由他握着了。尽管这样,小安还是觉得今天挺幸运,没碰上那些毛手毛脚的客人。握一下手有什么关系呢,说是聊天,但谁都不是傻瓜,聊天之外总会有些其它内容,否则,人家又怎么会在聊完天后,给你小费呢?
当然,即使做了聊天小姐之后,小安仍然坚持保留一些东西,这样,她才能找到点宽慰自己的理由——其实我并没有真正失去什么。
那一次,在“竹生园”里,小安跟那位范行生聊得还挺开心,范先生从头到尾,只是握住她的手,再没有其它任何动作。后来,小安去了趟洗手间,回来的时候看到范先生趴在桌上打盹,便静静坐到边上等,好半天那范先生才醒过来。
范先生不好意思地笑笑:“白天在外面跑了一天,有点累了。”
小安理解地点头:“做生意也挺辛苦的,除了四处应酬,还得动脑筋。”
“在这里坐了快一小时,困意不知不觉上来了。怎么样,如果你晚上没什么其它安排,我想让你再陪我聊一小时。”
小安心里飞快地盘算了一下,聊天是计时收费的,多加一小时,就多加一份小费,这样,她就又离她心中的目标近了一分。
她的目标是存够五万块钱,然后,狠狠地摔在一个男人的脸上,取回本应属于自己的房子。在外面租房的这段日子,小安深刻地意识到,如果在生活的城市没有一套自己的房子,那么,你便像无根的浮萍,永远没有安全感。
小安虽然已经非常愿意再聊一小时了,但她却说:“范先生既然困了,为什么不回去休息呢?”
“也许,换一个地方我就不会觉得困了。”范先生说。
小安立刻警觉起来:“范先生想去哪儿。”
范先生盯着她严峻的神情,忽然呵呵笑了:“你放心,我说的另一个地方一定跟你现在想的不一样,我的意思是,我想带你去兜兜风。你知道吗,有时候,速度不仅可以让人觉得刺激,还能让人保持头脑清醒。”
小安也笑了,既然这样,她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呢?
“我们喝了这杯茶就走吧。”范先生说,他舒展了一下双臂,然后端起面前的茶一饮而尽。
小安也喝了面前杯中的茶,开始收拾东西。
范先生的车是普桑,还有些旧,但这正证实了他先前说过的话,所以小安见了反而更觉安心。车虽然旧了点,但性能却挺好,范先生的驾驶技术也不错,车子很快便出了市区,驰上了高速路。
范先生的话并不完全正确,速度不仅可以让人觉得刺激和保持清醒,还能给人以力量。小安紧紧地抓住车门上的把手,看着两边的景物如飞般掠过,心里对未来忽然增加了许多信心。
车子渐渐慢了下来,范先生一直沉默不语,这一刻,他的眼睛很深邃,好像里面埋藏了很多东西。小安猜想,一定是他最近碰到了什么麻烦事,所以才会找人聊天,并且到高速路上开车发泄。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这时候,还是不要去打搅他,让他静静地思考,也许,一个念头便能解决他遇到的难题。
车子越来越慢,到最后简直就是在滑行了。晚上高速路上车不多,普桑驰在最外面的车道上,不时有其它车辆从边上呼啸而过。小安觉得有了些困意,她偷眼看了一眼边上的范先生,他还一脸沉凝,似乎思考仍在继续……
小安做了一个梦,梦里有一只黑猫忽然从黑暗里跳出来,扑到她的身上。她想大叫,想把它扔到一边去,但她的身上却软绵绵的使不出一点劲来。黑猫的嘴巴张了开来,舌头在她的脸上舔来舔去,那种腥臭即使她在梦里闻到,都忍不住想要呕吐。她拼命挣扎,但却不能移动分毫,最后,那只黑猫终于开始吞噬她的面颊,她可以看见自己的面孔已经血迹斑斑,露出里面白森森的骨头。她恐惧极了,小腹收紧,好像那里有一些力量立刻就要奔泄而出……
小安蓦然睁开眼,她还在车里,车子仍然在缓慢行驶。小安觉得身体酸麻,小腹鼓胀,真有了些要小便的欲望。她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但看边上的范先生,仍然保持着刚才的姿势,只是他的眉头已经舒展开来,好像解开了心中的某个郁结。但这份轻松的表情背后,又露出一种疲倦。
看看腕上的表,小安忍不住叫了一声,她没想到,自己这一觉居然睡了快两个小时。
“本来我想回去了,但看你睡得挺香,所以没忍心叫醒你。”范先生说。
小安脸红了:“实在不好意思,本来说好了来陪你聊天,可我却睡着了。”
范先生摇摇头:“没关系的,刚才如果知道你住哪里,我就直接送你回去了。现在,你说一个地方,我送你过去。”
小安心里的不安更浓了,她真庆幸自己碰到了这样一位大度的客人。而且,这位范先生真的是位好人,他居然就这样在高速路上晃悠了两个多小时。小安决定呆会儿下车的时候,从茶楼出来这段时间的小费她就不要了。
车子没多久又回到了“竹生园”茶楼门前,这位范先生虽然给小安的印象非常好,但是小安也不会让他知道自己的住处。
小安临下车前,范先生将小费递给了小安:“你睡着那两小时的小费,就算我给你你也不会要,所以,我只算了在茶楼里和之前我们兜风的时间,不知道这样算法有没有错。”
小安犹豫了一下,她本来想连兜风的时间都不算在内的,但范先生的话里有种不容拒绝的味道,所以,她接过钱,道了谢,便推门下车。
小安走出去好远了,忽然回过头来,那位范先生还坐在车里,车窗摇了下来,他的目光还落在她的身上。
见小安回头,他笑了笑,不知为什么,这笑容忽然让小安有了些心跳的感觉。
12
范先生叫范定贵,根本不是做生意的,他这两年一直在替一家私营企业的女老板开车。那女老板徐娘半老风韵不存,却偏偏耐不住春宵寂寞,最喜欢那些模样儿不错的年轻小伙子。范定贵遇到那徐娘的时候已经游手好闲一两年了,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俩人一拍即合,那徐娘满足了他基本的物质需求,他也把自己当作了甘露,来滋养那个不惑之年的老娘们。
徐娘生意做得不错,换了新车,淘汰下来的那辆普桑就便宜了范定贵,他经常开了那车出门骗小姑娘。
范定贵虽然只有初中文化,但表演水平却够专业,不知有多少小姑娘都栽他手里。初出茅庐的小安遇到他,当然是劫运难逃了。
小安这天忽然接到电话,范定贵约她下午到“竹生园”去,小安虽然奇怪他怎么会知道自己的电话,公司一般是不会把小姐的电话留给客人的,但因为对那位范先生印象挺好,所以也没多想,就准时赴约。
范定贵依然是那副很体贴的样子,但他接下来做出的事,却让小安这一生都不能忘记,并且,对面前的男人生出切齿的痛恨。她只知道这世界上有像二叔那样冷酷的恶狼,却没料到,还有一种男人更可怕,他们像狐狸,可以在甜言蜜语中将你吞噬掉,而且不吐骨头。
范定贵就是那样的人,这天,他给小安看了一组照片。
小安起初有些没反应过来,照片捧在手中依次看过去,先是脸红了,接着有点紧张,想范先生给她看这些色情照片是不是想引诱她。但当她后来意识到那些照片上的女人就是她自己时,她的脑袋轰的一声响,整个世界都坍塌下来。
“这些照片如果你看着觉得不够清晰,我那儿还有一盘录相带,我想你看到那个,肯定会觉得我的摄像水平真的不错。”范定贵一副很诚恳的样子。
范定贵没有说错,他认识那徐娘之前的职业就是摄像师,当然是最低级的那种,只帮人拍婚礼生日庆典。那位徐娘知道他有这手艺,曾经脱了衣服让他拍过一回。那老娘们要身材没身材要脸蛋没脸蛋,但身上的肉却够饱满,皮肤也挺白,范定贵尽管对徐娘没丁点兴趣,但拍摄过程还是让他觉得挺刺激。拍完之后,俩人没事了就坐一块儿欣赏,居然从中找到了不少乐趣。
后来范定贵就想,如果把拍摄的对象换成漂亮小姑娘,那么乐趣岂非更多?
这起初只是一个念头,到后来,这念头越来越强,最后他脑袋里成天尽琢磨这件事。他也知道自己的心理有点不正常了,这应该属于一种变态的性取向,但人真要变态这也没法子的事。范定贵从自己身上,终于知道了变态原来是这样练成的。
那天第一次跟小安在茶楼里,他趁着小安去洗手间,在小安的茶杯里下了药,小安喝了,起初跟他去高速路上兜风,因为速度带来的那种刺激,所以药性没起到什么作用。后来车速慢了下来,他再假装思考问题,故意不理小安。这样,小安便很快睡着了。
因为知道药性足以坚持到他完成所有的拍摄,所以接下来,范定贵不慌不忙地开车去了位于市郊的一所房子,那是他的拍摄基地,在小安之前,这里已经接待了数位和小安一样的女孩子。
范定贵当然不希望女主角像个死人样躺着,所以他还为她们准备了另外一种药,那是去年他跟那位徐娘去云南时购买的,它可以让女人在睡梦中都表现出足够的热情。
因而在“竹生园”里,当范定贵向小安展示一组照片的时候,还有些得意。即使后来小安撕碎了照片,狠狠地摔在他的脸上,他仍然显得很开心。小安那失魂落魄,如同世界末日来临的恐惧正是他所希望的,他知道,从此以后,这个女孩便再也逃不出自己的掌心了。
离开茶楼,小安像是大病了一场,连走路都有些轻飘飘的。她除了仇恨那个算计了她的禽兽,更痛恨自己怎么就轻信了那样一个卑劣的男人。但现在一切都已经无法挽回,那个男人手里拥有了致命的武器,它可以轻易杀死一个涉世未深的小姑娘。那一刻,小安真的想到了死,如果那些照片和画面流传开来,还有什么是比死更好的解脱方式?
但是,像大多数年轻人一样,小安对死亡充满恐惧。
活着还是死去,这是一个问题。小安最终还是选择了活下去,她想到,那一晚,范定贵在自己熟睡中已经得到了他想要的,现在,无非是多重复几次那晚的事,既然已经失去了,就不怕失去更多。这世上破罐子破摔的女人又不止她一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为什么要因为那个禽兽而放弃自己的生命呢?
这样的生活大约持续了一年半,范定贵像个阴魂不散的魔鬼,让小安无时无刻不生活在他的阴影之下。每隔上一段时间,小安都会接到他的电话,然后,小安身上,便会增加一次屈辱的铬印。
幸好,范定贵做这些事时必须瞒着那个徐娘,而且,他的手上,像小安这样的女孩还有几个,所以,他骚扰小安的频率不是很高。
小安后来渐渐都有些麻木了,她只希望,生活能够继续这样平静下去,范定贵总有对自己厌烦的一天,也许,到了那时,自己才会有真正的解脱。
这时候,小安已经离开了那家陪聊公司,开始在一家超市里做理货员。她沉默寡言,忧郁而失落,沧桑过早地写在了她的脸上,但同时,又让她多了些同龄女孩没有的成熟气质。
直到后来范定贵忽然失踪了,小安的生活才彻底发生了转变。
范定贵失踪的事,小安直到后来也没闹明白原因。事实上,是范定贵手上的另外一个不姑娘,因为不堪忍受他的骚扰,终于跳楼自杀了。范定贵知道后,料到警察很快便会查到他的身上来,所以连夜逃亡去了。
自由的感觉真的无比轻松,连空气的味道都变得清香起来。
小安脸上开始有了笑容,她的衣着也渐渐变得鲜亮起来。久违的活力在她的脸上绽放,她就像一朵重新得到滋润的花朵,在所有人都没察觉间,已经悄然绽放了。生活总会越来越好,这时候的小安又想到了一套房子,那是她在这城市里的家,她必须把它夺回来。
超市理货员的工资显然无法让她实现这一理想,所以,不久之后,在朋友的介绍下,她来到了“康乐佳”保健品公司。
那一天,她带着些忐忑推开经理室的门,里面的男人说:“你一定就是小安吧?”
那个男人叫杨义,他现在已经去往了另一个世界。
——他死有余辜。
13
其实噩梦早在小安接到那封信的半年前便重新上演了。
“康乐佳”公司的联谊会有一项内容是放映宣传片,所以,公司为会务组配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和投影仪。小安在那之前根本没有接触过电脑,但她非常聪明,短短时间内,便已经能熟练地进行必须的各项电脑操作了。
也就在那时,小安第一次接触到了网络,领略到了网络的神奇。
原来世界可以变得这么小,原来只需通过一根电话线,便能将整个世界都连接起来。小安很快就喜欢上了网络,但是,会务部只有一台笔记本电脑,而且,主任是个超级网虫,据说在网上有无数的情人,一有空就抱着电脑联天,还常常像个傻子样一个人偷着乐。
小安想,如果她的情人们哪天看到她的模样,不郁闷死才怪。
经理室里也有一台电脑,但小安怎么好意思去那里,但赵义却有一天主动对她说:“如果你想玩电脑,就去我那里吧。”
公司里关于赵义与小安的传说,有很大程度是因为小安常去经理室玩电脑。再加上赵义的工作安排明显在照顾小安,而且,公司还有人声称两次看到赵义和小安单独在一块儿吃饭。
赵义真的请过小安吃饭,一次是周末,赵义晚上回公司取东西,看到小安还在经理室里玩电脑,俩人一块儿玩了会儿,到九点钟的时候,就一块儿出去吃了顿饭。还有一次是赵义打电话给小安,说老婆怀孕后嫌他工作忙没法照顾她,所以回了娘家,他一个人在家不想开火,就打电话看小安有没有空。
有时候你不信邪还不成,小安跟赵义一共就这么两次单独活动,偏偏全被人看见。小安心里没鬼,当然不在乎那些传言,但赵义听到了却很气愤。小安看他愤怒的样子,有些不好意思,觉得是自己连累了他,从此以后,再也没去过经理室。
赵义虽然郁闷,但却也没再说什么。
大约又过了半个月,一天临下班的时候,赵义忽然打电话给小安。小安觉得奇怪,他明明在办公室里,有什么话不好当面说,还要打电话?
“今晚七点,你到我办公室来一下。”赵义说。
小安更奇怪了,有什么事非得等到那会儿再说?但她还是答应了。
“晚上,我会送一件礼物给你,我想你一定会喜欢的。”
这样,小安心里就释然了。经理给下属送礼物,当然不能让其它员工看见,这是他们之间的秘密。
于是,接下来的时间里,她开始在心里猜测赵义会送什么礼物给她,更重要的是,为什么要送礼物给她。下班后,小安独自走在街道上,心里幽幽叹息一声,她承认心里对赵义有好感,但有好感有什么用呢,他是个结过婚的男人,他就算对自己再好,但始终是别人的老公。
小安在公司附近转了转,随便吃了点东西,就到时间了。她回到公司,果然见到经理室的灯还亮着,推门进去,赵义正在里面等着她。
俩人之间有了些微妙的尴尬,片刻的沉默过后,赵义站起来,迎着小安走了过来。小安心里有些警觉,她从赵义眼里看到了些以往从没见过的东西。
很快,她就知道那是什么了——欲望。
赵义张开双臂,不容她退缩,一下子紧紧抱住了她。他用了那么多的力气,让小安都有了窒息的感觉。
小安想,至少他该温柔些吧。
其实在小安的心里,这种情形是迟早会发生的,所以,她并不觉得有多少诧异,也没觉得这是件不可接受的事。是一个让她动心的男人,虽然他的家庭是横在她心里的一块石头,但她从来没有想过要完全得到他。这时的小安已经不是三年前那个稚弱的女孩,与一个已婚男人发生点什么,她也并不觉得是件多了不得的事情。
但赵义的动作却太粗鲁了,跟他平日的作风简直判若俩人。
小安已经被他抵到了桌边,他的手在小安身上胡乱摸索着,后来还从衣服的下摆里伸了进去。他用了那么大力气,好像跟小安有多大仇恨似的。
小安顺手从桌上摸到了一样东西,想都没想便砸到了赵义的头上。
赵义所有的动作随即停止,小安似乎也才反应过来自己做了什么。手上的东西坚硬而沉重,是一只玻璃烟灰缸,它这时离开小安的手,“咣啷”跌在地上。小安抬眼望去,见到一些红色的液体从赵义的耳后流了下来。
小安慌了,心里已经非常后悔自己做的事。但同时,她还有些委屈,她想赵义怎么就不能温柔些呢?她看一眼此刻赵义阴沉的脸,正想解释什么,而蓦然间,赵义一把推开了她,她还没做出反应,一记响亮的耳光从她脸颊上响起,她的半边脸立刻麻了,脑袋也变得晕乎乎的了。
房子似乎在旋转,小安晃了两晃,脚下一软,身子就趴到了桌子上。
而这时,赵义竟然不顾脑后的伤口,像饿狼一样扑了过来。小安觉得自己快要窒息了,身子像落入冰冷刺骨的海水中,而水底下,有一些邪恶的动物正在嘶咬着她的身体……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小安脸若寒霜,这时,她心底隐隐还有些希望。也许赵义是真的喜欢自己,他后来的举止,只是因为男人心底的欲望,还有被打伤后的迷乱。
“因为你是个婊子,你喜欢别人这样对你。”男人恶狠狠地说。
小安身子立刻变得彻骨的凉,她抬眼盯着面前已经变得非常陌生的男人,他原本儒雅的面孔已经扭曲变形,狰狞得好像一只饥饿的野兽。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是个什么样的女人。”赵义低吼着,抹了一下后脑,他的手上立刻沾满血迹,但他浑然不顾,低低喘息一声后,转身从背后的柜子里取出一台笔记本电脑,打开屏幕按下开关。
“这本来是我准备送给你的礼物,我买来已经快一个星期了。”他睁着赤红的眼睛道,“就在我打算将它送给你的时候,我忽然碰到了一个男人。”
小安茫然地听着,无论赵义这时说什么,她都觉得跟她再没有关系。
“我不认识那个男人,那男人却认识我。他问我是不是这家公司的经理,还问我认不认识一个叫小安的女人。”
听到自己的名字,小安冷漠地瞟了他一眼,随即又垂下了目光。
“那男人告诉我,他要卖一样东西给我。而且,他断定我只要见了那东西,一定会感兴趣的,到时,就算他不卖,我也会求他卖给我。”赵义停顿了一下,接着道,“我当然不相信,但听那人说得这么肯定,我就有了些好奇,想反正看看是什么东西也没关系。结果,那人就给了我这个。”
赵义手中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张碟片。
“于是,我就带他来了公司,因为是晚上,公司里一个人都没有。我在我的电脑上,终于看到了碟片的内容。我形容不出来我当时的震惊,原来,我偷偷喜欢的女孩竟然是个婊子。”
小安耸然一惊,已经意识到了什么。桌上的笔记本电脑已经启动完毕,赵义将碟片塞进光驱,很快,超级解霸自动播放程序启动,小安又看到了所有噩梦的根源——那些让她倍觉屈辱并且要用一生来诅咒的画面。
心上愈合的伤口在瞬间重新被撕裂开来,小安那一刻,心里变得一片虚空,只觉自己深陷一个漩涡之中,马上就要坠入那无底的深渊。
“那男人还告诉我,只要有了这张碟,便能得到这里面的女人。他当年便是用这个法子,玩弄了她大半年的时间。他还给我出主意,如果那女人不听我的,我就把这张碟里的内容传到网络中,让人随意下载。网络传播速度有多快有多广,上过网的人都知道。到了那时,无论那女人逃到什么地方,都会有人认识她,知道她曾经是个婊子。”
赵义哈哈笑了:“后来我用五千块钱买下了这张碟,我警告他,我既然给了他钱,那么,我买的就不是这张碟本身,而是里面的内容,如果他再用这个来骚扰你,我一定不会放过他。”
小安已经说不出话来,她的耳边轰然巨响,一股灼热的力量在体内四处冲突游走。她根本不记得自己那晚是如何离开经理室的,后来,她踉踉跄跄在街道上奔走,时光仿佛倒转,她又变成了三年前那个孤苦无依的小女孩,她不知道要到哪里去,更不知道明天在哪里。
那天半夜,她出现在一家叫做“红色火焰”酒吧里,一个人喝了不少酒,当她那晚抽第四颗烟的时候,烟刚叼到嘴上,一团微小的火焰便在她的眼前绽放,她看到一个眉清目秀的男人已经出现在她的面前。
后来,她就跟着那男人离开了酒吧。
第二天,她才知道,昨晚那人其实还只是个大男孩,他的名字叫林平。
14
第三具脖子上有齿洞的尸体出现了,也是在蝴蝶巷里。
那是个二十多岁的男青年,他的死法与老木相同,都是心脏被利器刺穿,脖子上四个齿洞,比老木脖子上的间距要稍窄一些。法医鉴定结果这仍然是猫的齿洞,但显然,这与咬老木的不是同一只猫。
如果传说是真的,难道这城市的猫妖不止一个?
死者身份很快被确认,他是居住在蝴蝶巷里的一个精神病患者,名叫石头,患病已有多年,初时只是疯言疯语,旁若无人地在大街上自说自话。后来病情加重,身上便渐渐显露出很重的暴力倾向。当他第一次抱着一个小孩的脑袋往墙上撞的时候,及时被人制止,有人便劝他的父母将他送到精神病院去。他的父母都是下岗工人,带他去精神病院问诊后,回来便把他锁在了家里。
他们根本负担不起昂贵的医疗费,那时候,石头还只有十六岁。
在接下来的几年里,石头一直被囚禁在家中的一间小屋里。开始时还只是反锁房门,但没用多久,他就打碎玻璃逃了出来。这回,他在蝴蝶巷里砸碎了十几家人的玻璃,碎片还伤到了几个人。闻讯赶来的民警将他制住,但他们也没法处理这样一个精神病患者,只能建议他的父母送他去精神病院。
他的父母用绳子把他捆了起来丢在屋里,然后挨家挨户去被他砸了玻璃的人家赔不是,并且赔付了伤者的医药费。
绳子居然也困不住石头,他再次跑出来已经是三个月后。他蓬头垢面地冲出蝴蝶巷,这回他惹的祸更大,他从一个西瓜摊上抢了一把刀,砍伤了数名过路人。这回连110都出动了,好几名警察在老城区的胡同里跟他捉迷藏,终于将他制住。
这回,再不送他去精神病院是不行了,但是,他只在那里呆了一个月,便再次被父母接回了家。赔付伤者的医药费再加上他的治疗费,已经让那对苦命的老夫妻无力承担了。
这回,石头被铁链锁在了屋里。
也许是因为囚禁生活加重了他的病情,他最后竟然变得有些歇斯底里了。路过他们家门口的人,经常会听到里面传来声嘶力竭的吼叫,他是石头疯狂地发泄着他的不满,他渴望自由,渴望着可以随心所欲去做自己想做的事。
他最后一次作恶是在三个月前,他的母亲像往常一样给他送饭,他忽然跳起来,用铁链从后面勒住了她的脖子。
他的父亲听到声音冲进小屋时,女人已经被他活活勒死了。
这件事很快就闹得沸沸扬扬,石头年迈的父亲老泪纵横,当着众人的面,跪倒在地。他只希望能有个热心人站出来,不管用什么办法,只要能让石头快点死去。他现在简直连一眼都不愿意再看到他。
当然没有人会帮他这个忙,杀人是犯法的,即使杀的是一个精神病患者。
现在,这个精神病患者真的死了,他成了传说中猫妖的第三个猎物。
秦歌当然不会相信什么猫妖,第三具尸体的出现,更让他坚定了自己的判断。三名死者毫无相同之处,如果说硬要替他们找到一个共同点的话,就是他们都能和那个名叫小安的女孩扯上点关系。
但秦歌知道,小安必定不会是凶手,因为每次凶杀案发生时,她都有不在案发现场的证据。这回当然也不会例外。
出于一个警察的职责,秦歌第三次走进了瘸腿老杜家。
瘸腿老杜正拿着个小喷壶在院子里喷洒“敌敌畏”,他刚把楼下几间屋喷过,所以此刻房门紧闭。秦歌还没进院子,就闻到了刺鼻的味道。
听到这位警察第三次问起小安的行踪,老杜略微迟疑了一下,浑浊的眼里涌上些疑问。
“别误会,我只是在做例行的排查。”秦歌解释道。
这次出乎秦歌意料,老杜提供的线索显然对小安不利。老杜说,昨晚十点多钟的时候,他正似睡未睡有些迷糊的时候,忽然听到小安在外面院子里叫他。他便披衣起床,开门出去。原来小安要出门,让他帮着去开一下院门。当时老杜还嘀咕了一句:“天都这么晚了还往外面跑。”
“朋友来电话,出了点事,我得去看看。”小安回答。
老杜当然不好再说什么,但他看出小安那时的神情有些异常,脸色煞白不说,额头上还渗出了不少汗,要知道,那会儿已经十点多了,老杜身上甚至还有些凉意。后来老杜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他在等小安回来。可是左等不来右等不来,老杜终于熬不住困意沉沉睡去,结果一觉直到大天亮。
小安竟然彻夜未归。
秦歌精神一振,立刻谢了老杜,开车直奔“康乐佳”保健品公司。
小安面对秦歌时已经变得很坦然,只是,几天未见,她的模样憔悴了许多,而且,眉宇间隐隐有些消散不去的愁怨。
“我想知道你昨天晚上十点多钟去了哪里。”秦歌开门见山地问。
小安似乎早就料到他会问这个问题,她轻轻吁口气道:“在你们警察面前,老百姓真的很难保留什么隐私。有些事既然迟早要说,那么,我还是告诉你吧。”
小安说出了一个男人的名字,还说自己昨晚一整夜都在他那里。
“我知道你肯定会去找他证实,我只希望,你说话时的口气能婉转一些,要不,别人还以为我在外面做了什么坏事一样。”
小安这样说,秦歌其实已经相信了她的话。像她这样漂亮的女孩,怎么会没有男朋友呢?而且,现在,男女未婚同居已经是非常普遍的现象了,何况小安只是偶尔去男朋友那里过夜。
秦歌最后还是按照小安提供的联系方式找到了林平。林平证实了小安的话,却对警察调查小安表现出了极大的不安,他一迭声追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秦歌看出林平很关心小安,而且,对蝴蝶巷里发生的凶杀案真的一点都不知道。
这一趟秦歌惟一的收获就是知道了小安的男朋友居然比她还要小上三岁。但这与案情显然没有关系。
秦歌告别林平,头又开始疼。
也许我的直觉是错误的,这些案件跟小安根本就没有一点关系。他想。
15
瘸腿老杜其实向秦歌隐瞒了一些事。昨天傍晚小安回来,手里拎着一个小布口袋,她打老杜身边过时,有些慌张,拿着小布袋的手还往身后缩,好像生怕老杜看见一样。老杜这么大岁数,岂能看不出小安的心思,所以他头也没抬,只淡淡跟她打了个招呼。
小安从他身边走过时,老杜下意识地回头多看了她一眼,发现她手上的小布袋子里居然有东西在蠕动,并且,他隐约还听到了清脆的猫叫声。
老杜奇怪了,难道小安也打算养一只猫,据他所知,小安是最讨厌猫的。
那还是小安刚搬到这里的时候,有一次,小安拖着老杜去参加了一次联谊会,还介绍了她的经理给他认识。老杜本来不想去,但小安说去了根本不用买东西,而且,她还能借机送一点公司的小礼物给他。老杜拗不过小安的热情,那天早上便跟小安一块儿去了。
清晨的路上,不时会有早起的猫从他们身边走过。
“这些该死的猫,什么时候死干净了,这城市也就能清静了。”
老杜有些诧异,他不相信刚才那话会出自这么一个年轻漂亮的小姑娘之口。但他什么都没有说,活了这么多年,他懂得每个人的心里,都会有些自己的秘密。
如今,小安带了一只猫回来,这着实让人有些摸不着头脑。
但老杜也没往心里去,现在的年轻人,心思越来越不可捉摸。也许是小安真的又喜欢上了猫呢?
老杜的习惯是十点钟上床,年纪大了,觉不好睡了,他一般都要迷迷糊糊一个多小时才能睡着。但就在他刚有点迷糊的时候,忽然从楼上听到了些异样的声音。
老杜的困意立刻消失了,他还坐正了身子,凝神细听。终于,他听清楚了,那是一只猫的惨叫声,声音虽然小,但却无比凄厉,好像它此刻正在忍受着巨大的痛苦。
老杜没心思再睡了,他听出来声音正是从楼上传来的。
要知道老杜家的老式两层小楼,起码有六十多年的历史,楼梯与二楼的地板,全部都是用木头做成的。这么多年过来,木板腐朽得厉害,二楼的地板虽然还好些,但结缝处已经不再严密,有些地方还翘了起来。小安搬进来之前,老木专门把这些地板修了一次,但木板的隔音效果可想而知有多糟糕。
老杜坐在床沿上,心底隐隐感到了一些恐惧。
十一点多钟的时候,他听到了外面楼梯上有响动,接着小安在外面叫他。他当时其实根本没睡着,但故意磨蹭了一下才出门。第一眼,他就看到小安的手里还拎着那个小布袋。
小安出门后,老木站在院子里有些失神。小安出来时打开了院子里的灯,这时老木忽然发现刚才她站立的地方,地上有几滴红色的液体。
老杜蹲下身,用手指蘸了了点,搓一下,立刻就判断出,这是血。
后来老杜面对一个警察的询问时,心里着实矛盾,但最终他还是隐瞒了上面的那些事。小安在她眼里,是个那么单纯的女孩,即使她真的不像她表面上看的那么简单,但最起码,老杜觉得自己不该做什么于她不利的事情。
老杜其实是个善良的老头。
小安昨天傍晚下班后又去青年路了,她又看见了那个上回卖她小猫的那老头。老头面前笼子里的小猫还有四只,这么些天过去了,他居然连一只猫都没卖出去。小安想了想,决定还是去买他的猫。
“上回买的猫被我的朋友要去了,所以我再来买一只。”小安说。
老头根本没有多想,什么话也没说便挑了一只猫再装到一只布袋里:“姑娘,我相信你,我活了这么多年,一眼就看出你是个面善的姑娘。”
小安拎着袋子离开时,轻轻叹了口气。
天真的老头,如果他知道事实的真相,一定会气得背过气去。
小安再次来买猫,当然因为她在前一天收到的那封信。一个名叫范定贵的男人给他寄了这封信,他在信里除了塞了几张照片,还有一段简短的留言。他说知道赵义死了,所以,他跟赵义之间的交易已经结束,现在,那张碟片上的内容重新归他所有。最后,他还说,分别这么久,其实他真的挺想她的。
无耻的恶棍。小安在心底诅咒着,我要让你像赵义一样死去。
现在,小安开始坚信赵义的死亡跟一只猫有关,是她将一根钉子插进小猫的身体,在那个过程中,她一直把小猫当成了赵义,对它发出一连串恶毒的诅咒。如果诅咒也能杀人的话,小安相信自己成功了。
在范定贵重新出现之前,小安竭力替自己寻找开脱的理由,没有人会相信诅咒杀人这回事,但现在,小安信了,而且无比坚定,自己上一回能让赵义去死,这一回,也能让范定贵死去。
杀死一只小猫是无比惬意的事,特别是当你幻想着那小猫是个让你切齿痛恨的人。当铁钉再次插进小猫的胸膛,鲜血与死亡带来的快感如约而至,小安再次大汗淋漓,身子被一股暖暖的电流击中。当她最后虚脱般倒在床上,心底却另外有一种氤氲的气息缓缓升腾。
这时候,她想到了林平,想到了林平也许可以用男人的力量来填补自己此刻被掏空了的身体。而且,小屋里的血腥气让她不能忍受,这个夜晚,她多么希望能躺在林平的小屋里,在他的怀中,沉沉睡去。
她打电话给林平,林平说:“如果你能来,当然是我求之不得的。”
于是小安便决定了,今晚去林平那里。她用拖把拖去了地上的血迹,再把死去的小猫装在小布袋里拎在手中。
当她后来经过巷口的垃圾箱时,将布袋扔了进去。
这晚的下半夜,她蜷缩在林平的怀里,怎么也睡不着。她不愿意回想的往事,犹如烟云般缓缓飘过她的心头。后来她迷迷糊糊的时候,一只大黑猫又再一次向她扑了过来。黑猫睁着邪恶的眼睛,露出口中狰狞的牙齿,口中还发出让人晕眩的恶臭。正是这只猫,杀死了她的父母,现在,它又要来索取她的性命了。小安梦到自己的脸被咬得血肉模糊,那只黑猫得意地咀嚼着,鲜血顺着它的嘴角流了下来。
被恶梦惊醒的小安发出一声尖叫,她的身子立刻被林平抱紧。
“你怎么了,做恶梦了?不要怕,有我在,什么都不用担心的。快点睡吧,快点睡,你太疲倦了,你需要好好休息……”
林平在她耳边低语,声音绵绵得像波涛拥抱沙滩。
小安觉得眼皮渐渐沉重起来,她想,有一个男人呵护的感觉真好。现在她只希望,这个夜晚能够没有尽头,这样,她就能永远躺在男人的怀里了。
16
第四具尸体没有出现在蝴蝶巷里,而被人发现躺在一家宾馆的床上。
死者是傍晚时去开的房,登记的身份证后来被证实是假的。第二天服务员敲门进行客房服务,但里面没有动静。服务员以为客人已经出去了,便用钥匙打开门,结果,进门后发现客人已经死在了床上。
死者为男性,假身份证上的年龄是三十六岁,他的死亡原因是胸口的心脏位置,被一根十二公分的铁钉钉了进去。另外,与同样被铁钉致死的另一死者赵义不同,这个男人胸前及四肢上,还有很多被刀片划过的痕迹,显然是死前遭到过虐待。那些伤处有些肉都翻了过来,露出里面白森森的骨头,因而,死者身下的被褥,几乎都被鲜血染红。
同样,在他的脖子上,也发现了四个齿洞。
法医对尸体的鉴定结果,从死者胃里发现了一些药物成份,它们的作用是使人在很短的时间内失去知觉。这种药物不是普通的安眠药,而是专业的麻醉药物,市面上一般药店根本买不到。而且,死者胸部及四肢的伤口,切口非常精细,也不是一般刀具所能造成的,因而,法医判定,它可能是医院里用的手术刀。
案情到这里有了很大的突破,以上两点汇聚到一块儿,很容易让人想到凶手也许是个医生。这样,秦歌一下子想到了一个叫林平的男人。
如果他的直觉没有错的话,这些案件都跟小安有关,而林平是小安的男朋友,更重要的是,他在本市一所医科大学读书,一个月前又去了市里一家医院实习,应该有机会弄到麻醉药和手术刀。
秦歌把案情向队长做了汇报,队长立刻决定,传唤林平。
但林平这时却失踪了,秦歌去了他租住的房子,还有他实习呆的医院,都找不到他。医院里的人说,林平已经三天没来上班了。
秦歌意识到了林平可能外逃,所以又立即找到了小安。小安现在跟这位警察已经很熟悉了,所以一点都不紧张。但是,当她听到秦歌这回问的不是她的事,而是林平时,神色立刻紧张起来。
“林平怎么了,他出了什么事?”
“这也是我们现在迫切想知道的。”秦歌盯着面前的女孩看,想从她的神色中窥探到点什么。但他失望了,他不相信小安的表演可以欺骗自己,她是真的不知道林平的事。
“林平已经三天没有上班了,他又没在租来的房子里,我想请你协助我们找到他,因为有些事情,只有他出面才能解决。”
“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小安显得有些慌乱,“我最后一次见到他还是三天前,那晚我在他那里过的夜,这情况我已经跟你说过了,之后我就再也没见过他。”
小安盯着秦歌,迫切地道:“他到底出了什么事,请你告诉我。”
秦歌犹豫了一下,慢慢地道:“现在我们怀疑,最近发生的几起连环杀人案,可能跟他有关。”
“不可能,根本不可能。”小安低叫,“他根本就不认识赵义,还有蝴蝶巷里的老木跟石头。杀人必定都有目的,林平不是杀人狂,他根本不可能无缘无故地杀死这么多人。”
秦歌沉默了,他知道小安说的确实有道理,如果不是发现了第四具尸体,如果不是因为自己的直觉,案件根本不可能跟林平扯上什么关系。但现在不同了,林平具备第四起凶杀案的作案条件,而且他在这个时候失踪,就更加重了他的嫌疑。
“如果你确定凶手不会是他,目前你能做的只有一件事,就是跟我们警方合作,把林平找出来。我们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
小安想,就算我知道林平现在在哪里,我也不会告诉一个警察。
但林平现在在哪里呢?小安继续想,难道那些人真的都是他杀的?不,小安很快否定了这个念头,林平根本没有杀人的理由。现在最好的解释就是猫妖杀人,也许这城市里,还有其它人做过自己曾经做过的事,比如那个神秘的“SZ灰色心情战略联盟”成员,他们在杀死一只猫的时候,也曾经对某个人发出过诅咒,因而猫妖感受到了这些信息,那些被杀死的猫其实是代替另外一些人死去的,所以,它就要从那些人身上索回失去的生命。
也许林平并没有真的失踪,他只是有些事情要处理,暂时离开了这城市。只要他不是凶手,那么,就没有什么可担心的。
现在小安要担心的应该是范定贵什么时候会出现。
还有传说中的猫妖是否会像杀死赵义一样,让他永远从这世界上消失。
所以,这两天,小安一直在注意报纸上的消息,但她哪里知道,宾馆里的凶杀案已经被警方封锁了消息,对于死者身份的排查工作也正在进行中。
如果小安再知道宾馆中的死者就是范定贵,那么,她一定会开心死。
那个警察离开后,小安趴在桌子上呆呆出神。她不可避免地再次想到林平。林平到底去了哪里呢,就算他真的有什么事,也该给她打个电话吧。
林平林平,你在哪里呢?
林平在操场上。操场不在他念书的那家医学院,而在附近不远处的外国语学院里。此刻,已经是下午五点多钟,太阳虽然仍然高悬在天空,但落下来的阳光落在绿黝黝的草坪上,却显得温柔了许多,因而这时的操场上,有很多学生三三两两地聚在一块儿聊天嬉戏。
林平目不转睛地盯着不远处的一个绿裙女孩,脸上被一种浓浓的忧伤占据。
如果我们跟随他的视线推近那个绿裙女孩,会发现与她似曾相识。那女孩一头长发,眉清目秀,跟同伴们说话时,脸上始终挂着无邪而纯净的笑容。
半年前,林平从酒吧里带着一个女人回到自己住处,第二天,那女人离开时,忽然被床上洁白的床单吸引,她在抚平床单上的一些褶皱时,从枕头底下发现一张照片。
此刻,操场上的绿裙女孩,那时便在照片上这样无邪纯净地微笑。
林平和这绿裙女孩之间必定有一段刻骨铭心的故事,但现在的林平知道,他再也不能走到那女孩面前了,对将来的所有憧憬与幻想,此刻都已灰飞烟灭。因而,那些温柔的阳光落在他的眼中,刺得他的心很痛。
薄暮渐渐涌来,绿裙女孩与同伴们慢慢离开操场。
林平目送着她的背影消失在教学楼的后面,眼睛变得湿润了。蓦然间,他发疯似地狂奔起来,沿着操场边上的跑道不知跑了多少圈,直到全身都被汗水湿透,直到两腿重若千斤,连再迈一步都难。
最后,他躺在绿裙女孩刚才坐过的草坪上,重重地喘息。
夜色悄悄在天地间弥漫开来,远处草坪上的校园歌手正在唱着一首忧伤的歌。它们打开了林平的记忆闸门,许多关于青春的回忆如水般轻柔掠过,那些简单而快乐的校园生活,那些朦胧纯真的校园恋情,喜悦与忧伤、幸福与痛苦,都要在这个夜晚离林平而去了。
流星划过天际,那一瞬间,林平忽然感受到了很浓的死亡气息。
17
蝴蝶巷的台球桌,照样天一黑就被众多少年占据,他们好像并不在意发生在蝴蝶巷里的凶杀案。少年们夏天的傍晚,大多光着膀子,或者将衬衫的扣子全部解开,露出大小不一的肌肉。如果你的身上还有刺青,那么你更有展示的资本了。在这里,不会有人给你异样的眼神,那些落在你身上的目光里,只有羡慕。
老抽跟青皮这几天着实风光了一回,他们已经连续几晚上向围着他们的一帮少年讲述那晚发现老木尸体的事。因为重复的次数多了,所以发现尸体的经过越来越离奇,特别是之前从他们身边蹿过的那只猫,它已经有了人的形状,它根本不是从他们脚下蹿过去的,而是像长着翅膀的鸟,打空中飞了过去。
城市传说就是在转述过程中形成的,虚构的成份越多,它成为传奇的可能性就越大。老抽和青皮现在就正为产生一个新的都市传奇而做着努力。
九点钟的时候,青皮忽然推了推正眉飞色舞唾沫星乱喷的老抽,老抽转过头时,刚好看见小安匆匆忙忙从巷子里出来,往大街上去。
“哥,这妞可有点不对劲,这阵子经常天黑出门。”青皮低声耳语道。
老抽恼怒地推了他一把,但他心里也确实在犯滴咕。城市里有很多夜晚浓妆出门的女人,她们是用辛勤的劳动,来帮助那些精力过剩的男人。老抽当然不相信小安会是这样的女人,可好奇心却想让他知道小安晚上到底去什么地方。
真他妈见鬼了,老抽心里骂,这些年泡的妞多了,还从来没有哪个小姑娘能让他怯场。偏偏这个叫小安的女孩,自己盯上她已经有些日子了,可每次见到她,都没办法像以前一样,脸皮一厚晃着膀子上前把她拦下。
是不是自己真的喜欢上了这个小姑娘?
老抽想心事的时候,就没心思再去跟那帮少年海吹了,这会儿,青皮的唾沫星子又开始满天飞。这么些天,终于逮着一个老抽焉巴的时候,他当然不会错过这样一个露脸的机会。
那边匆匆而过的小安根本没注意老抽紧盯着她的目光。她在今晚出门,是因为接到了林平的电话,林平在电话里,用一种非常冷漠的语气告诉她,他就要离开这座城市了,所以,在临走之前,他想见小安一面。
小安立刻着急起来,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她料到这一定跟那天警察来找她的事有关。她想让林平小心些,但林平说了地点后,立刻挂断了电话。
林平约他见面的地点在一幢大厦的天台上,小安知道那里,在车上时,她还有些担心大厦的保安不让她上去怎么办,但到了大厦后,她发现门口的保安聚在保安室里打牌,根本连问都没问她一声。
电梯直上顶楼,小安来到天台上时,林平正坐在一侧天台的边上,仰望着满天的星星出神。小安在离他还有十余米远时便迎着他跑了起来,到跟前,紧紧地从后面抱住他的腰,抱得那么紧,好像一松手,林平就会永远从这世界上消失一样。
“你来了。”林平的语气出奇地平静。
小安心中骤然一紧,她感觉到了林平的冷漠。她松开手,站到林平对面去,看到几天不见,林平明显憔悴了许多,嘴巴周围,生满了密密的胡碴。
“发生了什么事,现在连警察都在找你。”
林平淡淡地笑了笑,眼睛里却没有丝毫笑意。他从地上抓起一罐啤酒,自顾喝了一大口,然后抹抹嘴道:“什么都不要说了,发生的事情已经没办法挽回。如果你真的想帮我,那么,就什么都别问,陪我喝酒。”
在林平的脚下,还立着十余听罐装百威啤酒。
小安不想喝酒,她只想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她一把夺下林平手中的啤酒:“你必须告诉我警察为什么要找你,他说这段时间发生的凶杀案跟你有关,这到底是不是真的。”
林平叹息一声:“你怎么会相信警察的话,我怎么会跟那几起凶杀案有关呢?”他沉吟了一下,眼底现出那么多的迷茫来,“那警察错了,我不是跟几起凶杀案有关,我只不过杀了一个男人,他的名字叫范定贵。”
小安身体立刻变得僵硬了,她呆呆地盯着林平,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林平又俯身抓起一罐啤酒,仰头喝了一大口:“如果你真想知道事情的经过,那么,就坐下来陪我喝罐啤酒吧,我想,我们以后再也不会有机会坐在一起喝酒了。”
这回,小安没有说话,她缓缓地坐下来,伸出颤抖的手抓过一罐啤酒,一口竟然喝了大半。她的胸口剧烈起伏,显示她内心的紧张与激动。范定贵死了,这对于她无疑是个绝好的消息,但是,杀死他的不是传说听猫妖,而是林平,这样的结果又让她无法接受。
“你还记得有一次我跟你在超市里见到一个催眠师在表演吗?我当时对你说,催眠这玩意儿看起来高深莫测,其实原理挺简单。我本来还想告诉你,一般人只要经过专业培训,都能学会,只是根据各人天赋不同,所能达到的程度也不一样。”
小安又喝了一口酒,她的目光痴痴地落在林平脸上,又好像眼前根本没有这个人存在。
“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吗,在那家酒吧里,你现在一定回想不起来最后是怎么跟我走的。我本来想永远把这件事埋在心里,但到了今天,我必须告诉你,其实当我用火机替你点烟的一瞬间,就开始对你进行了催眠。”
这又是件让小安感到震惊的事,她错愕地瞪大了眼睛,觉得面前这个男人有些陌生了。而且,从他身上,她似乎还看到了另外两个男人的影子。
“我承认,最初,只是你的漂亮吸引了我。而我在那之前,一直想实践一下我的催眠术在人不知觉的状态是否能起到效果。但是,当那一晚,你在不知觉的状态下跟我回去,一夜过后,我竟然发现我真的喜欢上了你。”
“你并没有在我的手心写过电话号码,那是你亲口告诉我的,只是,它们都是在你不知觉中发生的。”
小安的身子在轻轻颤抖,所有的事情都跟她当初想的不一样了。她似乎已经不能承受这样的打击。她脑子里晕乎乎的,就连眼前的林平都变得模糊起来。
“你现在一定已经想到,我再一次对你实施了催眠。可是,那一次是因为你半夜被噩梦惊醒,我希望能让你平静下来,没想到,却知道了一段深埋在你心底的秘密。”
小安身子更软了些,她必须让自己倚在天台的护栏上才能不倒。
她看到林平模糊的一个影子俯过身来,她甚至已经看不清楚他的五官了。
“你现在一定感到头很晕吧,而且就快支撑不住了。别以为我又对你实施了催眠,我没有。我只不过在你喝的酒里下了点药。你知道那个范定贵是怎么死的吗?我找到了他,假装要跟他谈笔交易,然后,我趁他不备,在他的茶里也下了这种药。我现在后悔当然已经晚了,我本该找机会对他实施催眠的,这样,警察就不会根据他胃里的残留物怀疑我。”
“你想做什么?”小安的声音在喉咙里涌动。
“我想让你知道事件的整个经过。”林平的声音有些激动,“你知道吗,我真的很喜欢你,当我知道你心底的秘密后,我简直恨死了那个恶棍。我只要想到他曾经对你做过的事,就恨不得把他千刀万剐。”
“那晚,你在我身边睡得很香,但我却整整一夜都没合眼,我想了好久,终于想到了杀死他的办法,而且,我下定决心,一定要为自己喜欢的女人冒一次险。”
小安呆呆地听着,她已经说不出任何话来了。
“我不杀死那个恶棍,他就不可能停止对你的纠缠,那么,你这辈子都不会开心起来。我杀他,说是为你,其实也是为了我自己。但我虽然已经想好了杀死他的办法,但却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我怎么样才能找到他。”
“那个恶棍既然给你寄来了照片,那么一定还会再联系你。于是,我就到网上去,用你的手机申请了一个呼叫转移的帐号,这样,我就能在电脑上对你的手机进行自由呼叫转换,我把你的手机来电全部转接到了我的电话上。”
“第二天上午,范定贵就开始给你打电话了,起初,他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很诧异,但我告诉他,我想跟他做一笔交易。我是赵义的朋友,我知道他的手中有一张碟片。那个恶棍这些年显然混得不是太好,钱比女人对他的吸引力更大,这样,他就告诉了我他住的宾馆,还跟我约定了时间。”
“我去见他之前,必须先把道具准备好,你知道我准备了什么吗?”林平哭一样的笑起来,“我除了带上一把手术刀,我还准备了一颗牙,猫牙。这样,我杀死他之后,再在他的脖子上留下几个齿洞,我就变成了传说中的猫妖。”
“可是,你要知道,我并不是专业的杀手,现在回想,我真不该选用那种麻醉药和手术刀,这一下子就能让警察圈定排查范围。这样的错误已经不可挽回了,我本来想收拾一下连夜逃离这城市,但是,想到这辈子都要在逃亡中渡过,我立刻就不寒而栗。我宁愿选择死。”
林平这时伸手推了推小安,小安的身子立刻就向一边倒去。麻醉药已经发挥了作用,她已经听不见林平在说什么了。
她听不见,但林平仍然要说:“但是,在我死之前,我还有两件事要做。你一定还记得曾经在我枕头底下看到的那张照片吧,那上面的女孩是我初恋的情人,虽然已经过了好些年,但我仍然爱她,在我所有关于未来的憧憬与幻想中,她都是那里面最主要的内容。她离开了我,她选择了别的男人,我知道这是因为我不够好,只要有一天我能出人投地,我就一定能再次将她夺回来。我本来以为我的心里再也容不下别的女人,直到你出现。现在我知道了,原来一个男人可以同时爱上两个女人。现在,我要离开这世界了,那么,我一定要带上我爱的这两个女人。”
林平站了起来,他已经说完了要说的话。
他把小安平放在地上,想到手术刀即将在她的喉咙上割开一朵灿烂的血花,心里忽然有了些莫名的兴奋。在今晚约小安来这里之前,他已经见过了另外一个女孩,当血花灿然开放在绿色长裙上,他感觉她的生命已经与他融为了一体。
现在,轮到小安了。刀已在手中,林平的脸上现出一个凄绝的笑容,他慢慢的,慢慢地将刀锋贴近小安的咽喉。
他在她的脸上轻轻吻了一下,刀尖已经刺透肌肤,一点殷红立刻溢了出来。
蓦然间,耳边似乎有些什么动静,他迟疑了一下,飞快地转身。他只看到一道影子迎面直扑过来,还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一股大力已经将他撞得向着护栏直飞过去。
撞过来的力量实在太大,他的身子翻过护栏,只来得及抓住一根栏杆。
林平看清了把他撞飞的原来是一个穿花衬衫流里流气的男人。
“我靠,原来老木和石头是你这鸟人给杀死的,幸亏我今晚跟着小安到这天台上来,要不,小安也得死你这只猫妖手里。”
骂骂咧咧走过来的人当然是老抽。
他好奇小安这么晚了要到哪里去,所以,这才离开青皮和那帮街头少年,一路尾随小安到了这天台上。林平跟小安说的那些话,他全都听在耳朵里。知道那个眉清目秀的男青年居然会是杀人凶手,老抽心里有些毛毛的,看小安被他下药麻倒也不敢动弹。但到最后,当林平拿出手术刀要杀死小安时,老抽终于一咬牙豁了出去。
他从背后直冲过来,一举撞飞了林平。
现在,小安还躺在地上不省人事,杀人犯林平悬在护拦外头,老抽控制了场中的局面。老抽这会儿已经想到了这件露脸的事情明天满城的人都会知道,他的心里简直乐开了花。
他冲着护栏外的林平道:“我瞅你小子眉清目秀整个儿就是小白脸,小白脸泡女人有一手,没想到杀人也有一套,亏你能想出猫妖杀人这样的事来。但那都以前的事了,你完了,你就把屁股洗干净等着挨枪子吧。”
老抽说到这里,回头看了一眼地上的小安,脸上就现出些兴奋的神情。他咽了一口唾沫,再回过头来时,忽然发现护栏外的林平已经不见了。
林平在他转身的一刹那,松开了手。
他在那一瞬间,想到了那个笑得无邪纯净的绿裙女孩。
他轻轻笑了笑,张开了双臂,像鸟儿一样飞了起来。
天台上的老抽目瞪口呆,他伸脖子往下面看了看,黑乎乎的什么也看不清。他嘴里嘟囔了一句,回过身来走到小安的边上。小安双目紧闭,均匀地呼吸,高耸的胸口起伏不定。
老抽长吸了口气,他左右看看,然后猛地俯下身抱住小安,嘴巴在她脸上荡来荡去。小安的头挣扎着扭动了一下,嘴里还发出一声含混不清的呜咽声。老抽吓了一跳,赶忙站起来。
他看到地上林立的啤酒边上,还有一个黑皮挎包。
老抽把皮包捡起来,把里面的东西全倒在地上,一堆零碎玩意中,一颗猫牙与一张碟片引起了他的注意。他把猫牙拿在手里掂了掂,想到它曾咬过老木和石头的脖子,就有些恶心。
那张碟片让老抽心跳加快,他想到了刚才林平话里提到的碟片,就在想这里面到底是什么内容。
老抽再四处望望,四下里静悄悄的,还没有人。但他知道,林平从楼上摔下去,很快,这里就会出现一堆警察。
老抽想了想,终于把那张碟片揣到了兜里。
这时,楼下传来警笛声,警察终于来了。
18
第五具尸体出现在外国语学院的一片小树林里。
秦歌在向小安录口供时,给她出示了那女孩的照片,小安一眼就认出来,她正是自己曾经在林平枕头底下照片上看过的那女孩。
现在所有的证据都表明,林平就是传说中的猫妖杀手。
他利用他的催眠术知道了小安心底的秘密,愤而杀死了已经证实身份的范定贵和“康乐佳”公司经理赵义,那晚在天台上,他曾跟小安提到过绿裙女孩,他完全有可能在约见小安之前,先杀死她。但是,他为什么会杀死蝴蝶巷里的老木和石头?如果说他杀人是因为小安,那么,老木和石头可是跟小安一点关系都没有,甚至,小安根本就不认识他们俩。
当然,如果硬要为此找到合理的解释也未尝不可,那就是林平为了掩饰自己的罪行而故布疑阵,让猫妖杀人的传说在更大范围内流传。
警方为了及时平息城市里关于猫妖杀人的传言,所以,很快将擒获凶手的消息散布出去,但是,所有人心里都还有个疙瘩,那就是林平真的是五起凶杀案的凶手吗?
时间转眼过去了一个多月,城市里风平浪静,猫妖杀手似乎真的随着林平的死去而消失,关于猫妖的传说也渐渐平息。
这一天,秦歌去县里办案,遇到了一位搞民俗的朋友。俩人多年未见,晚上就找一家小酒店吃了饭。俩人聊着聊着就扯到了不久前发生的猫妖杀手连环案上来。那位搞民俗的朋友显然从报纸上知道了案情,他含蓄地指出,也许林平并不是真正的凶手。
“你难道没听说过九猫赎命的传说吗?”
秦歌怔了怔,他是真的没听说过什么叫九猫赎命。
“这是本地流传许久的一种风俗,传说始自清朝末年的本地一位大盐商。大盐商有三房老婆,最宠幸的当然是最小的那位。不知道哪一年,那小老婆患上了不治之症,大盐商几乎请遍了苏北鲁南各地的名医,却没人医得好她。就在大盐商几乎绝望的时候,一个道士找上门来,传授了大盐商九猫赎命的秘方。”
搞民俗的朋友娓娓道来,秦歌也听得入神。
“那道士所谓的九猫赎命之法,其实就是用九只猫,辅以九个人的血魄来进补。民间流传猫有九条命,最有灵性,也是最有生命力的动物,所以,选择它来延续人的生命是最合适不过的。为什么用猫进补还要辅以九个人的血魄呢?因为人畜有别,猫命与人命还是有区别的,若猫能在进补之前,让它吸食人血,能进行人与动物生命之间的转换。”
“那大盐商对道士传授的九猫赎命之法虽然将信将疑,但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决心要尝试一下。但人血岂是轻易能得到的,而且,道士特别指出血魄并不是单指血液,它还包括了生命。大盐商思谋良久,终于决定出钱资助当地的乡团,剿灭了困扰该地区多年的一帮山匪,用他们的血辅以九只猫,来给小老婆进补。结果,小老婆真的神奇般地康复了,这样,九猫赎命的说法,便在民间流传开来。又因为大盐商用以辅助九猫的是九个在当地臭名昭著的山匪,所以在传说过程中,辅助九猫的九个人被讹传成必须是大奸大恶之人。”
秦歌听完张口结舌,好半天没有反应过来。
传说与猫妖杀手连环案的案情竟然能一一对称。首先,死去的几个人,除了绿裙女孩,其他全都是不是什么好人,其次,每一位死者颈上都有猫留下的齿洞,惟一与传说不符的就是被害人数只有五人。如果猫妖杀手并不是林平,那么,谋杀岂非还将继续发生?
林平作为凶手,只有杀死范定贵与绿裙女孩有足够的证据,而其它三起命案,究竟也是他所为,还是另有其人,目前连警方都不能确定。但如果依照这位搞民俗的朋友的推测,猫妖杀手杀人,是在按照传说中九猫赎命之法行事,那么显然,林平缺少起码的动机。
林平要拯救的人是小安,小安根本不需要用九只猫来赎命。
秦歌呆呆地坐在小酒馆里,连朋友接下来跟他说了什么他都恍然不觉。这时候,他已经意识到猫妖杀人一定不止林平一个人,林平很有可能是在模仿猫妖杀手的风格作案。那么,真正的猫妖杀手会是谁?
秦歌脑海里渐渐现出一个人的影子来,却极模糊。他拼命地想,却忽然间想起其它两件事来。
他曾三次去小安在蝴蝶巷里租住的房子找瘸腿老杜,第二次去的时候,刚进院子,便闻到了一股肉香,老杜系着围裙在厨房里,见到秦歌,还用筷子插起一块带皮的猪肉来。当他见秦歌对他大清早煮肉汤露出疑惑的神情时,便解释道:“老伴瘫痪多少年了,以前只能喝点稀粥,昨天忽然说肚里没油水,想喝肉汤。”
他第三次去老杜家,老杜正在院子里用喷壶喷洒“敌敌畏”,那刺鼻的异味让秦歌直皱眉头。夏天里老城区蚊蝇多,一些节俭的人家还保持着定期喷“敌敌畏”的习惯,这没什么可奇怪的。但老杜家楼下的房门紧闭,他解释说刚在屋里喷完,所以要闷一会儿。现在,秦歌想出其中可疑之处了。老杜的老伴瘫痪在床多年,那天也没见她在院子里,老杜怎么可能在老伴还躺在床上的情况下,在屋里喷洒“敌敌畏”,并且,喷完后还门窗紧闭?
秦歌再也按捺不住,匆匆与朋友分手后,直接赶去汽车站。但是天太晚,车站早已关门,看来要回去只能等到明天了。
秦歌立刻打电话给队长,简单地把自己的想法做了汇报。队长那头沉吟了片刻,最后说还是等明天他回去后,大家一块儿研究研究再做决定。
秦歌挂上电话,心里隐隐约约有一种非常不好的感觉。
时间已经过去了这么久,再多等一晚上又有什么关系呢?他这样安慰自己。
19
老抽这一个月来可真是风光无限,他四处添油加醋地讲述那晚智斗猫妖杀手的故事,听者无不瞪目结舌,最后对他的勇气与力量钦佩不已。老抽当然有资格吹嘘了,猫妖杀手的事结束后,当地报纸电视都提到了他的名字,前面冠以的头衔是良好市民,新闻还号召全市人民都来向他学习,人人都能见义勇为,人人都能勇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
老抽现在算明白英雄是怎么一回事了。
当然,还有更让老抽高兴的事,那就是小安终于成了他的女朋友。蝴蝶巷里几乎所有人在这一个月里,都看到小安与他出入成双,虽然小安脸上的表情有些冷漠,但她连走路时都挎着老抽的胳膊,那不是女朋友还会是什么?
老抽现在走路都轻飘飘的,脸上时刻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这天晚上,又有人请他喝酒,他轻车熟路口若悬河地再次复述了那晚天台上的事,自觉讲得比上一次更有套路更有章法。众人对他又是一番溢美之词,老抽立刻就不知道天南地北了。这一通酒喝得昏天黑地,等到老抽打车回到蝴蝶巷时,已经是夜里两点多钟了。
按理说喝多了酒赶快回家睡觉吧,但老抽偏不,仗着酒兴,再加上一天没见到小安了,所以,他就想今晚到小安那里去。虽说小安成了他的女朋友,但俩人还从没在一块儿过过夜。想着想着老抽自己先兴奋起来,他踉踉跄跄就往瘸腿老杜家方向去。
老杜家的院门锁上了,老抽刚要抬腿踢门,想了想,改成了用手轻轻拍门。
好一会儿,里面才有了动静,铁门上打开了一个小窗口,现出老杜一只浑浊的眼睛。
“这么晚了,你想干什么?”老杜冷冷的道。
“杜大爷,我是老抽呀,你是不是天太黑认不出我来了。”老抽在老杜面前还是想表现得正经些,终究小安住在这里,以后,他常来常往的,麻烦这老家伙的地方一定不会少。
“我知道是你,快说有什么事。”
老抽嘿嘿笑笑:“我来这儿能有什么事啊,我找小安。”
“小安已经睡了。”
“睡了可以再起来,我又不是外人。”老抽笑得更起劲了,“我是小安的男朋友,您老不会不知道吧。”
这回老杜沉默了,老抽还想再表白些什么,却听到门里面门栓响,接着,门开了,老杜阴沉着脸站在门边盯着他。老抽赶忙迈前一步,一根烟已经送到了老杜面前。老杜摇摇头,脸色缓和了些。他示意老抽进来他好关门,老抽赶忙屁颠颠地往里去,老杜在后面把门插上。
老抽还想和老杜套套近乎,但老杜显然不愿搭理他,只挥挥手,那意思让他赶紧上楼去。老抽心里高兴,点头哈腰谢过老杜,转身刚走两步,脑袋上便遭到了重重一击。他本来已经喝多了,再加上这一击,顿时天摇地晃起来,身子歪歪邪邪地前后晃了三圈,还是一头倒在地上。
等到他再睁开眼的时候,一眼先看到的是一只硕大的黑猫,黑猫与他近在咫尺,猫的胡须已经触到了他的脸上。谁一睁眼看到这玩意儿都会惊慌失措的,但老抽还没来得及感到害怕,胸口便感到一阵刺痛,接着,他看到一个精瘦的人影持着一把铁锤,重重地击向他的胸膛。
这一下,一根尖锐的利物刺进了他的心脏,鲜血从他的口中激射而出,直喷到面前黑猫的身上。黑猫受了惊吓,蓦然张开嘴,一口咬住他的咽喉。
老抽甚至没有来得及弄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便死去了。
已经到了下半夜,空气里飘荡着秋的气息。
精瘦的老杜站在院子里的一棵老树下,树枝上倒挂着一只死去黑猫。老杜手中握着一把明光光的尖刀,他在替黑猫剥皮。
尖刀先在黑猫的嘴巴四周挑开一圈,然后,切开一个缺口,老杜一手攥着猫皮,另一只手的尖刀便顺着缺口游走过去。没过多久,猫皮便被剥下了一半,露出半边粉红色的猫肉来。
大约十分钟之后,老杜从厨房里出来。猫肉已经下到了锅里,只待明天一早便要放到炉子上去炖。忙了这么长时间,老杜觉得有些累了,他到外面院子里的水龙头下面洗了手,便一瘸一拐地往堂屋里去了。
刚推开门,隐约有股臭味传来,老杜仿佛没有闻见一般,连眉头都没皱一下。他回身小心地关上门,然后慢慢走向西屋。推开西屋的门,那股恶臭简直已经让人无法忍受了,但老杜还是连表情都没变一下,那些臭味好像到了他的鼻前便四下里散开了。
老杜走到床边,坐在床沿上脱了鞋,然后和衣躺到了床上。
“已经是第四只猫了,你再好好忍耐几天,到时,你就能下地了,还能到外面去晒太阳。”老杜语气轻柔地说。
“我对你说,楼上那丫头今晚又杀死了一只猫,我又爬梯子上耳朵贴着地板偷听了,这回,你知道欺负她的人是谁吗?”
老杜停了一下,接着说:“就是我们蝴蝶巷里的老抽,小时候我就瞅着那小子不地道,长大了肯定是个偷鸡摸狗的货。这世上的事真的就那么巧,你知道刚才谁来敲门吗?对了,就是老抽那个坏小子。你放心,他现在已经不能再欺负任何人了,他跟老木和石头一样,都已经死了,被我杀死的。还有赵义,你还记得赵义是谁吗?就是楼上那丫头单位里的经理,我第一次爬梯子上去偷听到了他的名字。对,他跟老抽一样,都欺负过小安。”
老杜叹了口气:“小安那丫头实在太粗心了,第一次在楼上把猫杀死后,第二天连装猫的小布袋都丢在门边忘了带走,还是我把那袋子丢到了外面的垃圾箱里。嘿嘿,也亏那丫头想得出来,她居然用根钉子钉进猫的肚子里。也亏了那丫头杀猫的事被我发现,我这才想到用老辈人传下来的九猫赎命的法子来替你治病。既然那丫头帮了我们,那我们也就帮帮她吧,谁欺负了她,我就去帮她杀谁,九猫赎命里头不是也说要用恶人的血魄吗?我知道现在外面的恶人很多,但他们跟好人看着差不多,要找出他们来还真不容易。”
老杜觉得自己有些困了,眼皮越来越重:“天晚了,我要睡了。明天一早起来还得喷‘敌敌畏’,要不这屋里的味道太重。我现在一定得保重我的身体,我要是垮了,谁来照顾你啊,我还要为你准备五只猫呢。不过你放心,快了,用不了多久,你就能好了,那时,我们再一块儿去买菜,一块儿在灯下说话。”
老杜觉得眼睛湿润了,他翻了一下身,让自己面对着边上的老伴:“我说过我会治好你的,你也说你会相信我,可是,我还没有凑齐九只猫和九条命,你为什么就走了呢?”
在老杜的边上,躺着一具已经高度腐烂的尸体,白森森的骨头和皮肉已经脱离,上面爬满了一只只肥硕的蛆虫。那些蛆虫有些还爬到了老杜的脸上,老杜轻轻在脸上抹一把,便把它们甩到了一边。
“可是,我还是要为你把剩下的几只猫准备好,老辈人说,九猫赎命不仅可以赎来活人的命,也能赎来死人的命。我相信,到了那一天,你一定会重新活过来的……”
20
楼下老杜在跟老伴说话的时候,楼上的小安睡得正香。
今天傍晚时,她又去青年路买猫了,这次,她看到那个老头还在那里卖他剩下来的三只小猫。小安很奇怪,他想,难道除了自己,就没人愿意买他的猫了吗?
“我还想再买一只你的小猫。”她说。
那老头抬头看了她半天,眼睛里随即露出疑惑的目光:“姑娘,莫非你又把上次买的猫送人了?”
小安点点头:“你的小猫实在可爱,我的朋友们见了都挺喜欢。”
老头又盯着她半天,满脸狐疑,但最后,还是从笼子里抓了一只猫装到袋子里递给小安。那些猫儿现在已经差不多两个月大了,身子比以前大了许多。这次老头卖给小安的是一只黑猫,它被老头装进袋子里时还很老实,但袋子递到小安手上,它忽然在里面发出一连串的尖叫,身子还拼命挣扎。
听见叫声,老头立刻变了脸色,他目露凶光瞪着小安,厉声道:“你把我的那两只猫怎么了,它们是不是已经死了?”
老头的样子太凶了,小安丢下钱仓惶而逃。
老头连摊子也不要了,跟在后面追了过来。小安拎着装黑猫的袋子边跑边回头,那老头跟她保持四五米的距离,尽管已经气喘嘘嘘了,但仍然紧追不舍,边跑嘴里还发出一些含混不清的咒骂。
小安真的害怕了,她杀死了老头的猫,老头现在要找她算帐了。
可是,老头怎么知道她杀死了他的猫?
一个老头在街道上追赶一个小姑娘,这样的场面让很多人都驻足观看,但是没有人上来阻止。老头此刻脸上凌厉的神情的眼睛里的凶光,让任何人见了,都心生畏惧。
小安已经跑到了青年路的尽头,路口连接的是一条宽阔的大街。小安不顾斑马线对面显示的是红灯,急步直冲过去。她在街心里左躲右闪,走走停停,这样才能避开两边驶来的汽车。
终于到了马路对面,小安吁了一口气,这才想起来回头看看追过来的老头。就在小安回身的一刹那,老头的身子被一辆疾行的轿车撞得直飞起来,落到前面十余米远的地方,重重地摔在另一辆车的后车厢上。
老头被撞飞的那一刹那,小安清晰地看到了一朵鲜艳的血花在空中绽放。
小安呆呆地立在马路边,看到肇事的车停了下来,路边有很多人围了过去。她本来也想过去瞧瞧热闹的,但因为手里还有一个装着黑猫的布袋,不太方便,所以她打消了这个念头。
小安拎着装有黑猫的布袋向前走的时候想,下次再来青年路,就要向别人买猫了,好在青年路上的猫很多,哪家的猫不是一样买呢?
所以小安很快就忘记了那被撞死的老头,她在回蝴蝶巷的路上,已经在心里盘算着今天晚上要做的事了。
杀死一只猫,真的是件让她感到非常兴奋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