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杀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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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杀手(4)
2015-01-23 00:27:59 /故事大全

“王队长,我认为杀害赵燕的凶手与杀害杨柳的凶手应该是同一个人,虽然现场并没有可恶的血色玫瑰,但案犯的凶狠程度以及手法的老道,都表明那是同一个人所为。至于两个案发现场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差别,我认为那是因为凶手在这里作案的时间不太充裕,使他没有时间收拾好现场,所以现场并没有其杀人标志——玫瑰。”

“有可能。”王励赞许地点了点头。“赵燕的死肯定与杨柳有关,否则不会有这样的巧合。是什么原因致使这么老道的凶手肯铤而走险?唯一的解释便是杀人灭口。现在可以说,赵燕对于杨柳的秘密并不是一无所知,那天她一定说了谎话,赵燕很可能是想以自己的发现去要挟凶手,结果丢了性命。”

王励在赵燕的房间搜索起来。突然,他被阳台上的一盆美丽的盆景吸引住了。原来,他发现花盆里的土质十分松软,像是被人刚刚换过土。他心里不由一动,示意沈军过来,两人把花盆里的土倒了出来,出乎意料的是,花盆里竟然埋着用油皮纸包着的一本半新不旧的书。王励立即把它拿起来翻看,书是十几年前本市一家文学期刊举办的一次侦探小说大赛的获奖作品集,书名《血色玫瑰》。王励记得,当时自己还是一名特邀评委呢!由于时间太久,他只记得大赛的一等奖就是这篇小说的作者,因而整部书便以它为名。至于那个青年作者,他已没有什么印象了。

看到这本书,王励突然想起杨柳书柜里少的那本书,而赵燕所刻意隐藏的也是一本书,这之间绝对不是什么巧合,合理的解释应该是犯罪嫌疑人将书或送、或借,总之是给了杨柳两本,杨柳如获至宝,其中一本一直珍藏在书柜里,案发之日被凶手取走,而这一本,也许在不久之前被赵燕看到,之后又被赵燕借去,杨柳遇害时,这本书恰好在赵燕手里。悲剧在于赵燕不仅知道杨柳与本书中的一位作者有着非同一般的关系,而且她已推测出正是这个人将杨柳杀害了,所以要以此来要挟凶手,这也正好说明为什么凶手会挖空心思地找寻这本书了。所幸的是,赵燕在打算要挟凶手时,也做了最坏的打算:自己万一遭到不测,这本书也可以做最后的底牌为自己申冤。她将书藏在花盆里,然后再故意放在阳台上,以图引起公安人员的注意,这应当是当时赵燕所能想到的最好的办法了。

另外,据赵燕的尸检报告称,赵燕被害是在当晚九点多,而那时无论是魏华,还是李少源,都有确凿的不在现场的证据,现在可以确定,真有个神秘的第三者存在。

王励注意到,《血色玫瑰》的作者署名是“散木”,这分明是个笔名。为找书中的作者,王励找到了当年的

“噢,你是说散木,他就是恒泰公司的夏总,真名叫夏明。”

“那刘老师是怎么看待夏明这个人的?”

“我与夏明有过几次接触,给我的感觉是个诚实向上的年轻人,特别是他生长在萧山市小山冈村那样一个落后地区,来到我们这座城市,身在商海还有着一颗纯洁的文学之心,这实在是难能可贵。”

“等等,你是说夏明来自萧山市的小山冈村?”

“没错,我是与夏明的一次闲聊中得知的,怎么,夏总有什么问题么?”

此时,王励突然像明白了什么!夏明的老家在小山冈村,那么,赵兰死亡案是否与他有关?他感到案件的前方有了一盏指示明灯。他决定还是兵分两路,由沈军远赴萧山市的小山冈村,去了解夏明的过去,而自己则负责全面了解现在的夏明,包括24小时全天候监视。此时赵燕的尸检报告已经出来,赵燕被害,是在本月15号晚8时~10时许。然而,调查的结果却不尽如人意。据魏华反映,杨柳被害案发之前,他与夏明正在临江参加一个会议,那天下午,是他亲自送夏明上的火车。魏华说,会议完后,举办方尚有一天的联谊活动,不过夏明以去宋州市和老同学聚会为由,提前返程了。以时间计算,案发当晚,夏明所坐的火车尚未出云南省,他又如何分身去作案?宋州市是居于中原地区的大市,离临江有着十多个小时的火车行程,夏明在短暂的时间内如何在三市间周旋?另外,以夏明的经济实力,他为何不乘飞机?这些问题搞清楚后,案件的真相才能大白,王励决定亲自去会会这个夏明。

夏明年约四十多岁,为人精明强干且又风流倜傥。王励见到他后,就开门见山地说:“夏总,今天我们来,主要还是为杨柳一案,夏总怎么看杨柳这个人?”

“这个……我们恒泰公司和华宇集团是生意伙伴,因此我与魏总是朋友,场面上的应酬也就多一些,所以杨柳这个人也还是有所接触。我觉得杨柳为人热情、聪明、有才气,说实话,要不是她的老板是魏总,说不定我会动些心思把她挖到我们公司里来。”

“噢,我知道夏总原先是个业余侦探小说家,几年前还获了奖,获奖小说集夏总好像也送给了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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