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嘉庆年间的一桩官贿案

 
清嘉庆年间的一桩官贿案
2017-04-05 12:26:28 /故事大全

清嘉庆年间曾发生一起李毓昌秉公查赈而遭毒害的大案,一时震动了朝野上下。

李毓昌,字皋言,山东即墨人。清嘉庆十三年(1808)进士,分发江南,以知县候补。在候补期间,于十四年夏初,奉两江总督铁保委派,查勘山阳县(今江苏淮安县)赈灾款发放事宜。

当时的黄河流经徐州、苏北入海。因河道逐年淤高,河水泛滥,加上苏北的诸湖、河水道堙塞,常有水灾。这样,年年修河,年年赈灾,而工款和赈款,大部分为贪官污吏侵吞中饱。河道总督所属的河工官员与苏北的地方官员,都成了最肥的职位。上司也常派出查勘委员,但来时盛宴相待,去时厚礼相赠,如此逐级敷衍交差,各有所得,相安无事。甚至把派员查勘作为对候补人员的一种照顾。

李毓昌奉派后,即带领跟班仆役李祥、顾祥、马连升三人到了山阳。李毓昌是一个还未沾上封建官场恶习的新进人物,他以为民做主、忠君尽职为己任,竟认真地查勘起来,亲历受灾各乡各户查对,结果查明山阳县浮报冒领、侵吞赈灾巨款,而多数饥民并未获得赈济的实况。于是他详细列具清册,准备回南京具报。

山阳知县王伸汉知事将败露,惊慌得终日寝食不安。他的跟班仆役包祥,也深怕主人因此丢官获罪,便向王伸汉密陈,愿为尽力。于是主仆合谋,由包祥先拉拢李毓昌的仆人李祥等,许以重赏,要他们向李毓昌转达,愿分出所得赃款的半数。不料李毓昌一口拒绝。王伸汉继而又提出愿拿出所得全部赃款,只求保住官职。李毓昌又未应允。这时,李毓昌回省日期已定。王伸汉心如火燎,于是狗急跳墙,决定通过包祥买通李祥等三人,投毒害命灭口。

6月7日,王伸汉在县衙为李毓昌设宴饯行,饮酒至夜半方散。李毓昌回到住处,自觉干渴异常,连忙进茶。李祥等即把放了毒药的茶水奉上。李毓昌饮毕就寝,忽觉腹中剧烈疼痛,起来大声呼叫。包祥、李祥、顾祥、马连升四人早在暗中窥伺,恐因喊声导致阴谋败露,包祥急跳出从身后扼住李的脖颈。这时,李毓昌尚能瞪目叱问,马连升又急用腰带勒住,与李祥、顾祥一起用力将李毓昌勒毙,然后将尸体悬于房梁,搜出查赈清册等,由包祥带回销毁。

天明,李祥等三人佯作惊慌奔赴县衙,申报主人子夜间自缢身亡。王伸汉带同检验吏验视后,以确系自缢报告淮安府知府王毂(当时府、县同在一城)。王毂照例派府衙的检验吏复验缢死情况。检验吏回报,死者口角上有血迹。王毂勃然大怒,斥其妄言生事,重责二十大板。检验吏只得以自缢报告。于是王毂据此层层上报。

两江总督铁保,在当时本有满洲才子之称,能诗善文,精于书法,算是个附庸风雅的封疆大吏。但他就是不精于法律、刑名与吏治。当他刚接任两江总督不久,安徽寿州武举张大有因奸妒毒毙族侄。由于复审的知府受贿,将张大有纵放。这件官司一直打到刑部。事实查明后,受贿的知府被斩决。两江总督铁保以失察受了严旨申斥,降为二品顶戴。现铁保又遇上李毓昌这一大案,他本应记取教训,认真查究,但仍草草以李毓昌系自缢结案。

李毓昌的族叔李太清及亲戚沈某到淮安迎丧。王伸汉装作哀伤,赠银百两作为盘费,还殷殷嘱告:“死者入土为安,应早日安葬,以慰逝魂。”李太清问李祥等三人何往,王答:“主死仆散,乃是常理,已各投生计,不知去向。”

李太清与沈某检查遗物,在一册书籍中发现有残稿半页,上写“山阳知县冒赈,以利啖毓昌,毓昌不敢受,恐上负天子……”这原是李毓昌起草回报总督的未成文稿。李太清二人感到死因大有可疑。回到即墨原籍,又与李毓昌遗孀在一件长衫袖上发现有血迹,更疑。经商计,如要雪冤,先自己开棺验看。开棺后,李尸尚未腐坏,面现青色,以银针刺试,针尖变黑。

李太清先到即墨县申诉,即墨县以证据不足,且事关邻省府、县,未予受理。李太清愤而北上,到北京都察院击鼓呜冤,告了御状。

此时,嘉庆帝正为两年连续查出的几桩贪污案而恼火,御制《崇伶诗》、《义利辨》告诫群臣。因此,当都察院奉上了李太清告的御状,便立降严旨,提解王伸汉、王毂等到刑部会审,并着山东地方长官验明尸体具奏。

李毓昌棺运济南,巡抚吉纶,布政,按察两司,济南知府,历城知县均临现场。但此时尸已腐坏,只好作蒸骨检验。蒸骨后以水银洗刷,检验吏犹迟迟不来报告。按察使朱锡爵知又是有人从中贿买,怒呼取大杖来,如检验不以实报,立毙杖下。检验吏才惊慌报告:“两锁子骨、肋骨全黑,余骨未全变色,委系中毒后又以人力致死。”验罢,以实上奏。

经刑部都察院会审,查明了毒杀李毓昌经过及侵吞赈款实况。嘉庆帝震怒,命将王伸汉、包祥立即斩决。又以最残酷的封建刑律,将李祥、顾祥、马连升凌迟处死,并派刑部司官将李祥押到李毓昌墓前,先用夹刑,然后凌迟摘心致祭。知府王毂,分得赃银二千两,徇私包庇,立即绞决。府同知林永升及县丞等八人均分得赃款,革职并分别处以徒刑、流放、杖责。唯教谕(掌管县学)章家瞵,查未分赃,特旨送部引见,以知县升用。对失察的上级大员、总督铁保革职,充军乌鲁木齐。巡抚汪日章革职,布政使杨护、按察使胡克家革职,罚到河工效力。李毓昌追赠知府,其事迹宣付史臣,列入循吏传。嘉庆帝亲制《悯忠诗》三十韵,树立御诗碑于李墓前,以示旌表。李毓昌的继子李希佐钦赐举人,李太清钦赐武举。对李毓昌来说,算是死后哀荣了。

嘉庆帝还特颁诏旨,以李毓昌案为例,严诫各省总督、巡抚、督率道、府、州县,勤慎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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