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当逛街变成工作
不知道是哪一个骗子说“逛街是女人的天职”,我就是被这句话忽悠进了这个人神共愤的时尚圈。
本来我在坐在来广州的飞机上是这么想象我的工作的:
每天早上我做完一个“喝咖啡前没有用的人”以后,我就穿上本公司出品的最新款衣服进办公室变成一个有用的人。然后我在写字台前指挥一下江山就应该出现在高级商场,面对每季的新货大手笔用公款购入。
那些专卖店小姐见到我应该点头如同母鸡啄米。我不是一个穿PRADA的恶魔,怎么也要是一个穿HM的恶魔吧。
后来事实证明,穿HM,是绝对变不了恶魔的。最多也就是个小混混。
我就是那个穿HM的小混混。每个星期我混啊混到香港,冲到几家常去的店,就开始做我偷鸡摸狗的勾当。
首先为了要节约版费,我是不能看中什么就买什么的。我花钱买下的样衣必须要有多种功能,身兼数职才可以被胖子老婆恩准为公款购买。不然我就自己吃了兜着走。所以,我要很精确地分析出一件衣服被我们利用的价值有多高。一般利用价值不高的衣服而价格又高的我都是偷去试衣室拍张照就拿出去还给人家。
就这种状态,你说专卖店小姐看到我怎么会如同母鸡啄米。我才是那个做贼心虚要啄米的人。
然后在买版的时候,我必须要一件件试才能看到效果,以前一进商店就兴奋的我,现在在试衣间重复试了一件又一件以后,那种穿上新衣服的乐趣荡然无存,这基本就是一个体力劳动。
连我以前中意的时装杂志我看到就想吐,看到新衣服出现在我面前我就想晕。我把我所有的美丽衣服束之高阁,然后靠一件绿色化鬼脸的T恤和一件灰色有画长颈鹿的T恤,配一条短裤一条中裤渡过了我在广州的第一个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