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众筹挑战富人“食利特权”

 
股权众筹挑战富人“食利特权”
2015-07-29 18:02:13 /故事大全

众筹的火爆,并不在于中国真的有那么多靠谱的创业企业需要钱,而在于这个国家的金融市场没有为普通人提供足够的投资机会,而“富人”却拥有越来越多的“投资特权”。

众筹的热潮,几乎成为了金融领域的一场群众运动。但同时,这个概念也正在沦为一个混杂的流行语,内涵不清,外延混乱,阻碍着普通人对金融新模式的应有理解。

客观来说,众筹的火爆,并不在于中国真的有那么多靠谱的创业企业需要钱,而在于这个国家的金融市场没有为普通人提供足够的投资机会,而“富人”却拥有越来越多的“投资特权”。

在资本市场,“隐形”的权贵、富豪和演艺明星等“上流社会”人士是最成功的食利者,在一级市场之前,他们便榨干了上市公司的价值,其“投资收益”早已一骑绝尘。而普通人却只能深陷二级市场,任凭大盘的涨跌和财富的沉浮。在这种反差之下,旨在掘金一级市场的股权众筹顺势而生,它成为普通人分享富人阶层“食利特权”的寄托。

另一方面,股权众筹的“正义价值”也无法掩盖它本身的一些缺陷。在很多地方,它违背了传统股权投资的理念和逻辑,本身蕴藏风险。但是,对它的宽容也不可或缺,而监管和立法对它的态度,更将成为检验中国金融改革向哪个方向走的试金石。

如何“不违法”

如何做到不和现行法律直接冲突,这几乎是众筹从业者入门的第一堂课。

首先要明确到底什么是众筹。杂乱的众筹概念,其实可以简单分为两类。一类是公益性的众筹,这和群众无偿捐款无异,只不过换了更时髦的“马甲”;另一类是营利性的众筹,其改变着市场上部分资金的配置模式,它又分为产品预售和股权众筹两个支流。

产品预售不难理解,顾客先付款再取货,这已是零售业的常态,产品预售型的众筹并没有改变这个常态,只不过顾客人数翻倍,而付款到取货的时间跨度延长。“一个人到菜市场买一个西瓜”变成“100个人集资让瓜农花半年种100个西瓜来平分”,这是产品预售型众筹的最简易模型。

股权众筹更有探讨价值,某种程度上,它搅了中国金融的“局”。中国的金融市场并没有什么高科技,所谓“创新”,本质上不过是“法无禁止即可为”的资金配置新模式。股权众筹的创新之处在于,它可能对公司的股东架构和资金聚集模式形成某些“突破”。

在《公司法》和《证券法》的相关表述中,一直有着“200人门槛”的说法。在实践中,非经许可即权力部门的审批,公司的股东数量一般都不能超过200个。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其法定的股东人数上限不过50个,自然不会超过200人。而设立股份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发起人必须在200个以下。在发起人之外,如果要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则必须“依法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众筹之“众”和股东人数限制必然存在天然冲突。众筹的优势在于投资者人数众多,每个人的投资也就小,风险也可以承受,那么投资者超过200人必然是大概率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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