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我在深圳坐台的故事(137)

 
那些年我在深圳坐台的故事(137)
2016-08-07 00:48:10 /故事大全

我强行让她回来,她刻意压制的愤怒爆发出来,她不再似原先那个披着笑脸,肚子里诽谤我的。她露出尖利的爪子,开始反击,伶牙俐齿。

那个样子的她,让我觉得她起码是有血有肉的人,胖子说我有受虐症,征服欲太强。对于女人的征服欲,早就在我拒绝何媛就荡然无存。若是有个女人能激起自己的征服欲不算是件太糟糕的事,不然人生过得太无趣,享受征服的过程不错啊!

温新打小就是没做一件好事,长大了,他干得越来越过分,干得尽是见不得光的事,丧尽天良的事,也不少干。不过他倒是能帮一些忙,男人追求的不外乎就是名,钱,美人,有欲望就有致命伤。

他组织了一大帮平时游手好闲的家伙在酒店胡闹,搞出人宴饭局,吃着吃着就搞起女人。我见乱哄哄的场面就找理由走人,这种画面我见过太多,我觉得可笑,却无能为力。

我在部队呆了七年,亲眼见过有些边防兵,他们一个月就领着几千来块钱,却在严苛的地方站岗,好几年都没出去过,别提碰女人。而眼前这帮人仗着权势花天酒地,干得尽是祸害事?

这时,我自己一个人坐在屋子里抽烟,脑子里突然想起那个躺在床上乖乖地听我说话的女人。我喜欢和她聊天,她是个聪明人,知道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可我当时就质问自己为何对象是她,也许她只是个小姐,没人信小姐的话。

我拿起电话给她打了电话,叫她滚过来。我向她问了一个问题,她有没有梦想我。我看到她眼里的回答,自己甚至不想她回答就转移话题。

我不讨厌那种躲避的感觉,就将怒火转移到她的身体。她的身体总能讨好我,明明是已经早开盖的酒,偏香气久存。别人都说女人难的高『潮』,男人也是一样的。

年轻时,我玩过太多东西,很多玩法都给不了我强烈的快感。陆小温倒是例外,时间处久了,这种感觉尤其明显,也许外表风情,骨子里温顺笨拙的女人吸引人。

我不吝啬对她身体赞美,也不压制对她索取。

我对陆小温的认知是俗气,一个为电视里恶俗的情景又哭又笑的女人。明明那么俗,我却觉得难得一丝可爱。如果能为一部电视庸俗的情感而哭泣的女人,一个相信男人可以爱美人而放弃江山的女人,应该是不算太差。

我都有些怀疑,她真的是出生夜场吗?还是她太会装,太会演。于是我用最现实的话给予反击。我从骨子里就看不起那种男人,自始至终我都认为男人就得有男人的担当。

很多时候,你的失责造成的伤害并非仅是自己,而是更多的人,酿成更大的悲剧。

我去了一趟海南,不知不是不是海风吹多了,好几年都不生病的我,居然发高烧了,吃了几粒药就躺进被窝里。

迷迷糊糊间,我瞧见一个人影走了进来,光是脚步声,我就知道那个人是谁,懒得搭理,就闭着眼躺着。有道目光鬼鬼祟祟地打量着我,然后发出细微的笑声。我睁开眼睛,果不其然是一张暗笑的脸。

她总是在我的面前扮听话,却经常被我一眼看穿,很多人也在我的面前装,有些人比她还不会装,但我极少揭穿,可能是不屑吧!我的话一冒出,她就跟老鼠遇着猫,吓得跳起来,心虚问我感冒好点了吗?

我见她那个样子,有点可笑又生气,纳闷自己长得那么可怕吗?当她小心翼翼试探好几次,才敢得伸手过来摸着我额头。我心烦躁得很,喉咙冒着火,于是烦躁地挥开她的手,呛了她几句。

宋家和李家两个老头子们已经达成协议,陆小温的存在不再具有任何利用价值,她应该成为弃棋了。可是我把她带在身边,她不是陆以舒那种贤妻良母的类型,让你一回来,就有家的气息。也不是宋锦年那种聪明的解语花。

可是她就是奇特,她贪钱,偏懂得克制,抽屉里的钱,她纹丝不动。一个贪死的人,却总是多管闲事。在我的眼里,许多不适合她身份做的事,她都做了。

打小我就有着嗜血的冲动,骨子里就有追求冒险和刺激。我和胖子在四年前把一瓶葡萄酒藏在深海里,那天约好把酒取出来。

过程非常顺利,在返回的途中,我看到珊瑚礁上有个贝壳,旁边经验老道的养蚌人告诉我,那个贝壳里面有珍珠。

我想起那个女人,就游了过去,未料想遇着暗流,若不是养蚌人手脚利索地拉住我,恐怕我就得葬身在那片深海里。尸骨无存。让我害怕的是自己陷入暗流,手中仍是握着贝壳,我觉得自己是疯了,太不可思议。

从贝壳里挑出的珍珠并不好看,第一眼,我就清楚陆小温会嫌弃,她的骨子里还是有小市民的嫌贫爱富。当打开盒子看到珍珠,不出意外是惊呆的表情,转身就随手扔进柜子里。

那天她提及绯色,我推波助澜地问她吃不吃醋,她犹豫着不回答,因为她清楚我不想听假话,可是她过于诚实变得不讨人喜欢,同样她太犀利的话语,也越过我的底线,我用最刻薄的语言讽刺她,骂她是小姐,也是在心里告诉自己,陆小温只是小姐而已。

当她告诉我自己只和三个男人发生关系,我沉默了。其实这些事,我都清清楚楚。说来她算是可怜,初恋男友搞大肚子,拍拍屁股走人,亲人都不要她了。性子高傲不肯出台,却被人强干,躺在医院三天,她只能将陈桑和陆以舒当作自己的依托。

明明经历那么多不幸的人,为何她的身上依旧存留着最初的本性。

她在我面前来来回回地忙碌着,她的个子不算矮,但低头帮我擦水珠时,我觉得她特别小,一伸手就能把她揽进怀里,这种冲动的念头仅是一闪而逝。

在我眼里男人和女人的关系,非常简单,我对她有感觉,那就把她留下来,给她富足的生活条件。若是有一人腻味,就说再见。所谓的爱情,我轻嗤一笑,自己早就不信着这玄乎的玩意。

可有些东西,你不信并不代表就不存在,我也弄不明白那算不算是爱情?一天早上,我被强烈的阳光刺激醒来,不情愿地睁开眼睛。

我看到陆小温穿着素白的睡裙站在落地窗前,她光着脚丫,双手交叉抬起仰望着天空,阳光洒在她浅笑的脸庞,玲珑的身段,落下亮眼的光晕,我清楚感觉到自己的心脏加快跳动的节奏,那应该就是怦然心动吧!

我突然间想起来,这个女人呆在自己的身边将近一年半,又是从何时开始自己一回来就住进别墅?一切都如此自然而然。

愤怒和不安萦绕着心头,我严厉地喊了她的名字,可见她转过身背依着落地窗,抱歉地笑着对我说话,我将要爆发而出的严厉语言都卡在喉咙。

这时的她真的很美,这个女孩本来是被人捧在手心宠着的吧!只是命运的不堪,把她搅入泥淖里。我似乎懂得宋牧之恋上她的理由,她的确值得男人去疼爱,呵护。

我和她接吻了,纯粹得毫无情欲的吻,她温顺得就是一只猫,很早之前,我就知道她对自己也是动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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