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见面,她站立在羞涩中
我见到她的时候,她正手足无措的站在洗浴广场的招待处,露出怯怯的但是努力装着老熟客的目光四处打量着。她这样的人也没少见,那点小心思,我还是弄得明白。于是我便殷切的走过去问,小姐,要洗澡?
她大概没想到会有人主动来询问,略一迟钝,点了点头。
她的头发真长。我难得的真心赞美,小姐,你的头发真好。
她婉约一笑,抿着唇,隐隐的两只小酒窝,一双应该算是灵巧的眼睛虽然不大,但很明亮,莹莹溢满了笑。
2小时后,有电话打进来,要找987号的程郁。
半响后,有个女孩光着身子,湿淋淋的走了过来。我把电话递给她,顺路看了眼她裸着的身体。哎,年轻真好啊,那皮肤,那小腰,盈盈不足一握。
她的头发真长,湿嗒嗒的铺满了整个背部。
长头发?我回过目光,仔细一看,果真是她。正敛着下巴讲电话,声音很低,隐隐听见的是,好的,我尽快,一会短信联系。
接过电话时,我又忍不住认真打量下她,她双颊红红的,敛着眼,也没道谢就走了开去。
程郁。我心里冷哼一声。
再次见面,她闯了大祸
我叫黄云,即将奔三,现在有个不好听但是仔细品味蛮有道理的一个词来说我这样的女子,叫做,大龄都市剩妇。注意,是剩妇。
我这个剩妇,有个交往了5年的男朋友,有一份不体面但勉强能养活自己的工作,还有一颗在社会上摸爬打滚多年练就的坚硬心。我们这种人,就是传说中的两颗势利眼一副铁石心的典型代表。
这些年,为了生计,我历尽艰辛,终于换得了眼下的安稳,能不势利?和绝大数恨铁不成钢的女人一样,我为了一个男人几乎筋疲力尽,我从最初的撒娇到后来的撒泼然后到现在的想要撒硫酸,这个男人还是纹丝不动,懒得出奇,还挑三拣四,嫌我胳膊粗了,肚腩大了,要么就是在床上的叫声没有激情了。
但是,我离不开这个混蛋。这个混蛋会在每个寂寞的夜晚带给我难得的温暖与欢愉,这个混蛋的做爱技巧真精彩,这个混蛋的精力总是很充沛,这个混蛋总会很在我即将崩溃的时候用他那高潮的性技巧抚慰我,尽管,他得到的享受要远远高于我。
就在我还在为我那个混蛋纠结无比时,我再次见到了程郁。
那时候邓玉娇的案件在全国轰轰的闹着,许多洗浴广场都暗地里收敛了不少,我们这个算是这个城市里比较知名的,当然也不例外。
作为里面的一名员工,我乐得见这样的场面。但是,那天当晚到了几分钟的我匆匆的上楼时,就看见许多人围着4楼的某间休息室窃窃私语。有个熟悉的员工跑来说,黄姐,上面出事了,你上去看看。
拨开人群找了个空隙钻了进去,我看见了程郁。她衣衫不整,一脸惊恐的躲缩在墙角。
房间里,几个警察在细细拷问一个肥胖的男人话,那个男人一个劲的叫嚷,是她自愿和我来的,我又没有把她咋样,不信,你们问她……
胖男人的态度很嚣张,我们也一起顺着那目光看过去,程郁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站的笔挺,脸上是凛冽的决绝,她说,我是自愿跟你来,但是我没有自愿叫你强暴我。
这是我首次听到她的话,不太地道的普通话,有点嗲,在这样的状态下,还是有丝丝的软绵绵,但是她的表情很坚决,她说,是他要强暴我,我有证据。
于是她被带走,连同那个气焰嚣张的胖男人。然后,我们洗浴广场被迫停业两天,接受全面检查。
三次见面,她说她其实还是处女
洗浴广场停业的那两天,我和那个混蛋彻底闹翻。因为那个混蛋说他爱上了一个另外一个人。
注意,他说的是,爱。
这个混蛋。我们在一起五年,他从来没有说过爱我。
他没有读过什么书,也没上过什么学,他只是个混吃混喝的混蛋,假借着一副空皮囊,在一所大学里做人体模特,给那些学美术的学生临摹,赚点微不足道的零花钱。
除了这些,他什么也没有,在跟我好时,他惹上了一些麻烦,我倾家荡产救了他,从那以后,他就成了地地道道的寄生虫,要我养他,吃我喝我,还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就是这样一个混蛋,现在居然跑来给我说,他爱上了另外一个人。
那天我真的是气的要死,泼妇一样大吼大叫了一场。尽管我讨厌这个混蛋,但是,五年的相处时间,再加上我为他付出了我的全部,虽然他好吃懒做他寄生虫一样在我面前吊儿郎当,但是,但是,他是我的,我的!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气,也明白作为一个洗浴广场的卑微女工,我不应该有这么气势磅礴的脾气,但是我就是气。我在房间里大吼,马晓明,有种你离开我试试看!
他有种,他离开了。一言未发的离开了。
他的姿态还是那么的高,他的眼光还是那么的睥睨,他就这样,轻轻一挥袖,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