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案
这天凌晨,奥克莱警所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里说:“我在紫百合饭店512房间杀了个人,你们过来看看吧。”值班警员见是桩命案,立刻报告了警长查理。查理立刻带着助手汤普森赶到了现场。
一打开门,查理不由得倒抽了一口凉气。死者是名年轻女子,与其说她是被杀死的,还不如说是被折磨死的。她的身上伤痕累累,脸上凝固的表情,也清楚地显示出极度的惊慌、痛苦和恐惧。
凶手不在现场,显然是打了电话后就离开了。查理立刻就想到了“毒蛇”罗斯,以及他犯下的连环杀人案。罗斯杀的人都是应召女郎,也都是被折磨至死,然后会给警所打个电话。但查理知道,罗斯三年前就已被前任警长约翰击毙了。
查理和汤普森仔细地勘查了现场,并成功地提取到了凶手留下的指纹。查理要汤普森将指纹带到市警局去核对,以便确认凶手的真实身份。经过调查,死者的身份已经确定,确实是一名应召女郎。很快,汤普森也从市里回来了,鉴定结果显示指纹竟然是罗斯的。罗斯三年前不是就已被击毙了吗?查理决心要查个水落石出。
2.线索
查理又仔细地调看了当年的案卷,发现了一个疑点,当年约翰警长击毙罗斯后,并没有经法医鉴定,而且在没有其他警官见证的情况下,就和助手尼克一起把罗斯的尸体火化了。而且奇怪的是,此案发生后不久,约翰警长就以身体的原因提前申请了退休,尼克也辞职回家了。不过幸好约翰就住在本镇,查理二人决定去登门拜访。
约翰看到查理二人来访,似乎并不感到吃惊:“你们是为了罗斯的案子来的吧。”
根据约翰的叙述,就在四年前,奥克莱出了一个专门残杀妓女的恶魔,罗斯。一开始罗斯的行为还很谨慎,现场没有留下指纹,后来胆子越来越大,不光留下了指纹,而且每次作案后都会打个电话给警方,说他又杀人了,以此来向警方挑衅。但是由于奥克莱镇的人员流动性太大,所以警方一直都没能破案。直到一年之后,有天晚上约翰警长接到电话赶到出事酒店时,罗斯不知为什么还没离开,直到警察破门而入后才匆匆跳窗而逃。
约翰和尼克赶紧跳窗紧追不舍。约翰让尼克从旁边包抄过去,准备来个两面合围。尼克抄到了罗斯的前面,看到罗斯后,口中发出“咦”的一声,一下子怔住了。这时约翰也从后面追了上来,端着枪喊道:“举起手来,你被捕了。”但就在这时,罗斯突然掏出枪来回身向约翰射击,约翰不得已只能还击。结果罗斯被当场击毙,而约翰也被子弹击中了肩胛。
尼克背起受伤的约翰拼命跑到医院。乔治医生立刻给约翰做了手术。趁着约翰术后休息的时候,尼克去把罗斯的尸体背来了,天亮后约翰和尼克就把尸体送去火化了。听到这儿,查理问:“你确信火化的就是罗斯?”
约翰说:“就在推进化尸炉之前我还看过,确实是他。”
查理说:“但现在罗斯又出现了,难道是他死而复生了?”
约翰说:“现在我已经不是警长了,你才是警长。”言下之意,“毒蛇”究竟是否死而复生,那就要看你怎么破案了。
从约翰家出来,汤普森愤愤不平地说:“约翰在说谎。肯定是他没能抓到‘毒蛇’,不好交差,才随便找了个尸体火化了,谎称已击毙了‘毒蛇’,沽名钓誉。”
查理说:“他说的应该是真的,肩胛下面一点就是心脏,没有人会为了撒谎而去冒这个险的。”
汤普森说:“那你说是怎么回事?”查理说:“不是还有个尼克吗,或许从他那里可以知道事情的真相。”三年前,约翰警长声称击毙“毒蛇”后不久,约翰和尼克就双双离开了警界。
尼克的家乡在一个偏远的小山村,查理和汤普森找到他时,他对当年那件案子的陈述几乎和约翰一模一样。但查理却不甘心,他决定要敲敲重锤。查理说:“可是最近‘毒蛇’又出现了,作案手法和三年前完全一样。”
尼克闻言一惊:“这肯定是另一个人模仿罗斯的手法做的案。”
查理说:“我们取到的指纹,经核对,就是罗斯的指纹。”
尼克几乎叫了起来:“不可能,这绝对不可能,罗斯明明已经死了,尸体也是约翰警长和我亲手送去火化的,怎么可能再去杀人?”
查理要的就是这种效果,于是他抖出了杀手锏:“问题就在这里,你们在没经过法医验明的情况下就将案犯送去火化,明显违反了规则,而现在罗斯竟然又出现了,所以我们有理由怀疑,当年约翰警长并没有击毙罗斯,而是将他放走了。我们已准备对约翰提起诉讼。”查理还了解到,约翰和尼克虽是同事,但情同父子,如果尼克听到约翰将被送上法庭,必定会心急如焚。果然,尼克急急地说:“将罗斯火化是我的主意,和约翰警长无关,要起诉就起诉我吧。”
查理哈哈一笑,说:“约翰是警长,你只是他的助手,主要责任当然得由他来负,你争也没用。”尼克很清楚,约翰在奥克莱当警长多年,为维护奥克莱的治安立下了汗马功劳,要是被送上法庭,那么他的一世英名将毁于一旦。半晌,尼克像是终于下了决心,叹了口气,抬起头说:“那好吧,我这就把真相告诉你们。”
那天晚上,尼克包抄到罗斯的前面后,和罗斯一打照面,不禁都愣住了。原来罗斯竟然是他的弟弟戴维斯。他们的母亲苏珊是个美丽善良的女人,父亲很优秀,但英年早逝。母亲独自把他们抚养大,生活虽然非常艰辛,但是他们却一直都是她在苦海茫茫中的希望。可戴维斯却辜负了她的希望,他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甚至作奸犯科。再后来尼克当了警察,戴维斯就对他说:“如果有一天我被你抓了,你要怎么处置我都可以,但别让妈知道好吗?”尼克答应了。
那天晚上兄弟俩狭路相逢,戴维斯掏枪向约翰射击,其实是一心求死,他知道只要他开枪,约翰就会立刻开枪将他击毙,这样他就不会连累到尼克了。尼克当然也清楚戴维斯的想法,但他却想得更远一些。他知道如果将戴维斯的尸体带回警所,按照办案程序,就势必要查明他的真实身份,?彩票鼗崛盟丈褐?馈N?耸迪侄源魑?沟某信担?峥税颜嫦喔嫠吡嗽己玻?M??馨锩σ?鞔魑?沟恼媸瞪矸荨T己惨埠?同情苏珊,他知道如果苏珊得知戴维斯竟然已成了一个丧心病狂的恶魔,将会是一个致命的打击。于是,约翰就和尼克一起把戴维斯的尸体送去火化了,上报的时候就用了戴维斯在登记时用的假身份罗斯。
市警局一开始也对这桩无尸案有过怀疑,但一段时间后,他们发现“毒蛇”果然已不再出现,也就不再追究了。尽管如此,约翰和尼克总觉得在这件事土违反了原则,已不配再当一名警察,便先后离开了警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