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光绪年间,扬州人江旬刚到苏北芒山当知县,这天有人报案,说县城首富米百万的独生子被一条小狗给咬死了!奇的是,这条小狗是他刚过门的新媳妇程娟娘抱来的,岂不是谋杀亲夫了?江知县接案后不敢怠慢,急忙带着三班衙役赶了过去。
到了出事的东厢房,只见少爷米来富的尸体蜷缩在内室门口,脖颈上果然一个深深的血洞,身下已成血泊;不远处一条短腿小狗四仰八叉倒在墙角,也已气绝身亡。而厢房内,一个模样俊俏的女子被五花大绑起来,由两个女仆看守着,不用说,她就是程娟娘了。
年过六旬的米百万悲伤万分,他的妻子花氏更是号啕大哭。米百万拉住江知县诉说道:“江大人,事到如今,小老儿我也不怕自揭家丑了!悔只悔不该给蠢儿子说个漂亮的媳妇儿,反把他送上了绝路!”
说起这少爷米来富,虽生在富贵之家,却是个缺心眼的大傻子。米百万仗着有钱,早早就为儿子定下了亲事,新娘子就是有“芒山一枝花”之称的程娟娘,程父是药铺掌柜,贪图钱财,程娟娘自然对这桩婚事格外不满,无奈胳膊拗不过大腿。不过她也留了一手,随身带来一条名叫“黑花”的狗,这黑花身躯矮小,四肢粗短,头背平坦,乍看像条小板凳。
新婚之夜,米来富刚要靠近新娘子,不承想被伏在脚下的黑花一口咬在小腿上,疼得他“嗷嗷”直叫。此后,程娟娘抱着黑花日夜不离身,米来富竟毫无机会一亲芳泽。
此事自有好事之徒传播开来,米百万别提多恼火了。一晃眼,一个月就要过去了,按芒山风俗,新娘子满一个月以后要回娘家,谓之“回门”。常常有对丈夫不满意的新娘借机长住娘家,令夫家无可奈何。
昨天晚上,米来富和几个狐朋狗友又聚在一起胡吃海喝,在朋友的怂恿下,他仗着酒劲,拎了根桑木棍回家——有人给他出了个主意,要他踹开内室门,先一棍子打死扑上来的黑花再说。想不到少爷自己却被黑花给咬死了!
米家的管家老李说,他听到少爷惨叫就赶忙跑出来看,见此惨状慌忙去向老爷报信,跌跌撞撞走到中院的月亮门,不料两腿猛地被绊了一下,爬起来一看,撞着他的竟是黑花!月光下,黑花龇牙咧嘴,口角仍有血迹,分外狰狞,老李吓得要死,没想黑花转身跑到月亮门墙下,跷起后腿撒了一泡尿,接着跑到大门旁的流水口,一弓腰窜跑了。
等米百万夫妇跑到东厢房一看,米来富已然断气了,而黑花不知何时又跑了回来,正在程娟娘的脚下摇着尾巴撒欢呢!米百万气红了眼,操起儿子扔下的那根桑木棍,对准黑花就是一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