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市中心滨河大道上的海润大厦发生了一场可怕的火灾。经过数小时的艰苦奋战,消防队员们才总算是把熊熊的烈火给扑灭了。清理现场时,发现了一具被烧焦的尸体。
面对着这堆炭化了的尸体,大力交给我的任务相当艰巨。第一,我要通过个人识别技术,确认死者是谁;第二,我要通过尸体所反映出的特殊征象,判定死者是生前烧死还是死后焚尸;第三,我要通过尸体内脏及骨骼的变化,找寻死者可能存在着的生前损伤及疾病。
在尸炭的下方,我发现了一串钥匙。经过实验证实,这串钥匙中有的是开总经理室门锁的,有的是开总经理室书柜及办公桌锁的。这一情况提示,死者很可能就是总经理室的主人,即海通广告公司的总经理沈勇。
我又根据炭化人残存的生殖器官及骨盆的特征,认定死者是一名男性。根据炭化人的四肢长骨及脊柱的长度和颅骨缝愈合程度及牙齿磨耗程度,我推测死者的身高应该在1.75米左右,年龄应该在30岁左右。这些特征均与中等身材、时年为29周岁的沈勇相符合。
根据炭化人的虎牙及种植牙的特征,我又比对了沈勇在医院的牙病档案记录,最终认定火灾现场中的那个炭化人确系沈勇无疑。
接着,我开始着手检验死者的呼吸道。在死者的口腔鼻腔及呼吸道内,我没有发现黑色炭末的存在。我又检验了死者血液中碳氧血红蛋白的含量,结果为阴性反应。这些尸体征象足以证明,死者在大火发生时,已经丧失了呼吸的功能。
上述检验可以肯定,死者在大火发生前就已经死了。
是死后焚尸吗?
现在的首要任务是,在炭化人尸体上找到致命性损伤。在尸体上我发现了许多条状裂口。有些裂口还很深,深至尸体深层的肌肉了。另外,在尸体腹腔的部位也有一个很大的裂口,从裂口中脱落出来的内脏已经被大火烧焦了。
这一现象令死者的亲人们理所当然地认定为他杀的证据。但我知道这些现象根本就与他杀无关,这都是当火焰作用于人体时,皮肤和肌肉由于水分蒸发干燥收缩而致。
死者的家人对我的这一解释很是疑惑:“就算大火也可以把人的皮肉烧出这样一个个的大裂口来,可凶手也照样可以用凶器把人捅出这样一个个的大裂口来呀。
你怎么就能断定这些裂口不是他人用刀捅的呢?”
“哦,沈勇身上的这些创口与生前被人用凶器所形成的刺切创是截然不同的。
生前形成的刺切创,皮肤和肌肉的创面是在同一个平面上的。而被大火焚烧所形成的创口,则由于皮肤和肌肉这两种不同的组织在高温下收缩的程度不同,而使得皮肤和肌肉所形成的创壁呈现出阶梯状。”
还有一个问题是:假使沈勇是他杀,人都变成焦炭了,还能保留损伤的痕迹吗?
通常由于人体体积较大且含水分较多,因此除非大火延续时间很长或是在火葬等情况下,一般来说尸体还不至于从外到内全部被烧毁。
另外,外力作用于人体,如果能够导致人体的死亡,不仅在人体的表面会留下暴力作用的痕迹,在人体的内部也必然会留下暴力作用的痕迹。这是因为生物在长期进化的过程中,为适应生存环境的需要而逐步形成了一副十分合理的解剖结构。
这种结构之所以合理,是因为它把生命的重要器官都藏在了最不容易受到攻击的深层组织里了。因此那些足以致人于死亡的外力,必须通过人体的各层组织,对位于人体深层的重要脏器进行致命性的作用,才有可能导致人体的死亡。
这个炭化人尽管从体表来看,绝对不可能再找到暴力作用的痕迹了。但只要他是死于外界暴力的作用,把他剖开看一看,还是有可能发现生前暴力作用在他体内的痕迹的。
我决定先从尸体的头部开刀。我发现死者的颅骨是完整的,因为整个颅骨没有形成骨折。一开颅我就发现了问题,在死者右侧丘脑内我发现了一个致命性的脑内血肿。接着,在大脑基底动脉顶端的分支处,我又发现了一个破裂的动脉瘤。
由此证明,沈勇死于突发的脑动脉瘤破裂后的脑出血。
原来,杀人的凶器是埋藏在沈勇脑内的定时炸弹。这样的凶器可是什么样的凶犯也无法制造的。
那么,火灾又是怎样引起的呢?
仔细勘验现场后,侦查员们发现了一个金属打火机,这个打火机就在尸体的附近。
原来,当沈勇将打火机的开关打开准备点烟时,突发的致命性的脑内血肿瞬间夺去了他的生命。沈勇的生命虽然终止了,但他生前所点燃的火种却从星星之火燃烧成熊熊烈火。于是,在这肆虐的疯狂的大火中,一个黑色的炭化人由此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