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美满但肉体痛苦
安妮·巴斯在不幸瘫痪的23年里,饱受骨质疏松症之苦。她的骨骼变得格外脆弱,股骨、椎骨和左下肋骨都骨折过,错位的骨头推挤着器官,令她痛苦不堪。最可怕的是,这痛苦没有终点。
她和丈夫婚姻美满。丈夫做饭时,她在一旁削着土豆皮,为有趣的笑话而乐个不停。但年复一年,在痛苦中开始、在痛苦中结束的每一天令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还要坚持下去。
这位75岁的荷兰老妇人申请安乐死已经一年了,但她的请求没有获得通过。在荷兰,一个人必须证明自己正承受巨大的痛苦或患有无法治愈的疾病,才能接受安乐死。一般情况下,家庭医生有权裁决患者是否可以采取安乐死,但巴斯的医生拒绝了她的要求。她的丈夫坚持要照顾她,女儿也对她万分不舍。
巴斯转而向“生命终结”诊所求助。这家位于海牙的诊所没有床位,病人不会死在那里。多数情况下,诊所派遣医生协助病人在家中结束生命。接到巴斯的请求后,诊所派出了康斯坦斯·德弗里斯医生去判断她是否符合安乐死的条件。
2014年8月27日,德弗里斯医生和巴斯正式见了面。按照“生命终结”诊所的标准程序,协助者和病人需要见6次面,初次和最后一次之间相隔4个月,每次电话和面访时的录音都要保留。
经过数次交谈,德弗里斯理解了巴斯的痛苦:一个人可以像她这样活一段时间,但很难经年累月地苦熬。最终,“生命终结”诊所判断巴斯“头脑清醒,承受着极大的痛苦”,医生们商议后一致认为她符合安乐死的标准。
生命之重
2002年,荷兰成为全球第一个将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一年后,1815人在该国寻求安乐死;到2013年,升至4829人,达到全国死亡人数的3%。
人们持续提出一个敏感问题:社会将协助自杀合法化,但它的界限在哪里?2014年,1854名荷兰公民自行结束了生命。反对安乐死的人认为不应轻易放弃每一条生命,但支持者相信,与其让这些人用痛苦的方式自杀,不如给他们有尊严的死亡。
过去,安乐死的大多数申请者患癌症已达晚期,但近年来,申请者中患抑郁、精神分裂和焦虑等精神疾病的人数量持续攀升。这些都是颇具挑战性的情况,因为监督机构很难判定他们是否真的承受不住“生命之重”。
荷兰监督机构不久前斥责了一名医生,因为他帮助一位患有耳鸣的47岁母亲自杀。机构认为此人并非无可挽回,医生判断有误。这是“生命终结”诊所一年内收到的第三次警告。
面对每一个寻死的病人,德弗里斯医生都得进行艰难的抉择:该不该帮这个人死去?
82岁的K女士曾向她寻求帮助。K女士举目无亲,电视、互联网是她与外界接触仅有的渠道。年轻时她一直想要孩子,但丈夫在飞机事故中意外身亡,从那之后,她觉得自己虽然活着,但生命好像已经结束了。
生活在困境里的K女士令德弗里斯十分同情——在绝望中周而复始,日复一日,但法律并不支持这样的人结束生命。德弗里斯想帮她,但“生命终结”诊所拒绝了她安乐死的请求,因为她身体健康。德弗里斯问她打算怎么办,她回答:“淹死我自己。”
不过,也有些人得到一点希望后,就能重拾生活的勇气。德弗里斯接触过一名糖尿病患者,她计划前往加勒比海阿鲁巴岛向妹妹告别,然后寻死。但在海岛的生活不但让她晒得黝黑,精神也好了许多,再也不想自杀了。
决定踏出最后一步前,巴斯也犹豫不已。“我觉得一切都那么美好,好想享受生活。”她感慨。
“如果你有任何问题,我们随时都可以停下来。”德弗里斯劝道。
“如果不是这么痛苦,我真想好好活着。”最后,巴斯还是决定坚持初衷。
是救赎,还是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