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件事儿,过去二十多年了,我至今仍引以为豪。
那时我在读高中。手机、电脑还都没有现在这样流行,和别人的联系方式就是通信。有一次寄信,我忘了贴邮票就把信投进了邮筒,结果可想而知,那封信被退回了。退回就退回呗,这件事却使我浮想联翩,我想,要是在寄信时把收信人地址写成自己的地址,把自己的地址写成收信人地址,存心不贴邮票,这封信不也能“退”到目的地吗?我洋洋自得地把这个发现跟同学们说了,他们一个个竖起大拇指,夸我贼精。
当时我简直成了班上的明星。然而我并不满足于让班里的同学知道这个秘密,我想,如何让更多的人分享我的发现呢?对,写出来,发表出去!一个大胆的想法跃入我的脑海。然而,这又谈何容易呢?因为除了写老师布置的命题作文外,我还从来没有写过别的东西,自认写作水平有限,直到高中毕业也没写出来,可是要把它写下来的想法一直萦绕在我脑海,挥之不去。
大学期间,我看了不少书,《故事会》更是期期必读。有一天我灵光乍现:如果把这个发现编成故事写出来,没准儿能发表哩!于是我构思了几个晚上,又吭哧吭哧写了一个多星期,终于在临近毕业时完稿。我知道,《故事会》在当时是全国最有影响的故事刊物,如果能有幸在《故事会》发表,无疑会使我的发现在更广的范围传播,所以我脑子一热,投给了《故事会》。
但很快我又懊悔起来:《故事会》毕竟是大刊,投稿的人多了去,他们会看中我这篇小稿吗?心里不禁又忐忑起来。
终于有一天,我蓦然发现,我写的故事居然登出来了!标题是《两封退信》,刊于1994年第6期。我的兴奋劲儿自不待言。当然,我有自知之明,我不认为这篇故事写得多么好,实在是因为我的独特发现打动了编辑。那时,《故事会》在全国每期的发行量有几百万份,我相信,知道这个发现的人应该不在少数……
到了2006年春节,我们一家人围坐看春晚,有个小品《马大姐外传》,由著名演员郭达、蔡明主演,其中的一个细节让我激动不已,马大姐说郭大宝抠门,是这样的台词——“你知道他抠门抠到什么份上吗?他寄信从不贴邮票……他把那收信人跟寄信人的地址倒过来写,邮局一看,邮资不足退回去,正好退给那收信人了。”马大姐说的不正是我故事里的点子吗?
我兴奋得一宿都没入睡。大年初一,我几乎逢人就讲这件事,有人祝贺,有人还煞有介事地撺掇:“打官司去,告春晚剧组剽窃,这官司你铁定赢!”
我不知道,《马大姐外传》剧本的作者是否看过那期《故事会》,也许去问小品台词的作者就知道了,但是我自己笃信,即使小品作者没看过这期杂志,他也一定是通过这篇故事的口耳相传听到过这个细节,它,就是源于我的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