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普通高中举办高三信息技术等级考试,考试分上午和下午两场,考试采用的是网上答题的方式。也就是说,所有考生都将在计算机上参加考试。上午的考试顺利结束后,各个学校的专职计算机教师把考生的考卷打包后,上传到省教育厅会考办。
但在中午的时候,意外出现了。省会考办的工作人员发现当天中午,有一位不明身份的“电脑黑客”非法闯人了省会考办的网站,并且神不知鬼不觉地删除了50多个考点的考试文件,删除的速度相当快,而这些文件中存有5000多份考生的试卷,对接下来的考试和批阅试卷影响极大。
可是,事情并没有结束,意外又一次发生了。下午考试结束半小时后,中午非法登录省教育厅网站的“黑客”又一次堂而皇之地闯人会考办的网页,而且再一次删除了5000多名考生下午考试的试卷。
接连发生的这两起删考卷事件让省教育厅备感事态的严重性,马上向省公安厅网络监察处报了案。省公安厅在接到报案后,立即成立了专案组对此案进行调查。省公安厅经过对非法登录教育厅网站的IP地址长时间的监控,发现该“黑客”的IP地址一直挂在互联网上。经过专业人员对来源的分析,公安厅将犯罪嫌疑人所在城市进行了锁定。经显示,这个“黑客”就“埋伏”在本地。
省公安厅在第一时间将调查结果告知了市公安局,市公安局马上派出网络监察处的专家会同省公安厅专案组的成员根据“黑客”作案时的IP地址,与电信部门进行联系,最终,将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锁定。
就这样,侦查目标一步步地被缩小,调查越来越深人,公安人员发现计算机老师韩某有重大嫌疑。随后,公安机关的调查人员逐个走访了韩某的同事。在同事们的印象中,韩某完全没有作案的预兆,他工作认真努力、乐于助人,而且专业水平过硬、教学水平很高。可是正因为韩某的电脑水平在该校无人能比,公安机关才越发肯定韩某的作案嫌疑最大。
公安机关依法传讯了韩某,在法律面前韩某对自己所犯的罪行供认不讳,这令全校师生都惊讶无比。由于韩某删除的这1万多名考生的试卷,覆盖范围广,涉及全省的85所学校。虽然省教育厅及时发现并在第一时间采取了补救措施,但韩某的行为依然对省会考造成了严重损失。因此,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韩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期两年执行。
法制故事启示
“黑客”想必大家都不陌生,韩某利用高超的网络技术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的考卷信息进行删除,从而时5000名学生的高考以及会考办的批阅工作造成极严重的影响,由此触犯了刑律。
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青少年也有过类似于“黑客”的经历,比知利用具有破译功能的软件侵入别人的QQ游戏中,将人家的装备、Q币扫截一空等行为都存在着或多或少的违法因素。由此他们有可能侵犯他人的隐私,也可能会发生盗窃钱财的案件。
当今是高科技引领生活的时代,虽然网络是个虚幻的世界,它却能给我们实实在在的帮助。但如果使用不当,同样也会对我们造成实实在在的伤害。要利用科学技术为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而不能像韩某一样害人又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