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回到惨淡迷离的1977年,我还在上高中,准备几个月后汇入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队伍中去“改天换地”,突然大喇叭里就传来恢复高考的消息。我们匆忙上阵,我的第一志愿是读中文系,以为上了那个系将来就能当作家。但我的班主任兼俄语老师坚决让我加试俄语并报个外语专业(我们那年不报外语专业的人不用考外语),说是多一条路,我就靠着中学那几册俄语课本底子临阵磨枪应考了。结果撕开录取通知书才发现我竟然阴差阳错被英语专业录取了。我被迫忘记自己的作家梦,开始迷迷瞪瞪念上莎士比亚和狄更斯了。那三年基础课阶段过得恍恍惚惚,基本就在锤炼“听说读写译”的基本功和阅读古典英国文学的忙碌和枯燥中匆匆度过。
转机发生在1981年开始上“大四”时,系里新聘请的一个普林斯顿毕业的外教为我们开设现代文学课程,一共只讲了伍尔夫、曼斯菲尔德、乔伊斯和劳伦斯四个现代派作家的作品。这几个名字我们都是第一次听说,作品更是陌生。美国老师不是先讲作者生平和文学流派,而是直接讲作品,用的“新批评”的分析方法。
我就莫名其妙地喜欢上了劳伦斯,过程很简单,也就是作为精读教材细读了他的短篇小说《菊香》,就感觉不同凡响。然后去查上世纪50年代翻译过来的苏联版教科书《英国文学史纲》,里面简单提到劳伦斯,稍有肯定,但定义是颓废作家。里面提到的《贾特累夫人的情人》我们更是一无所知。《菊香》令我惊艳,我丝毫不觉得劳伦斯颓废,甚至觉得这个作家太优秀,进而感到困惑:这样的工人阶级出身、写工人生活的优秀作家何以被贬斥为颓废作家?
我的文学参照系很简单,就是中学时熟读的中国革命现实主义文学,特别是那些歌颂革命斗争和底层人民群众的作品如《红旗谱》《桐柏英雄》《野火春风斗古城》以及浩然的一系列农村题材小说。在那个特殊的革命年代里,这些作品我似乎也读得津津有味,甚至还下决心去上山下乡当个社会主义新农民,将来成为浩然那样写农村生活的作家。
可读了劳伦斯,文学的概念似乎立即变了,同样是写底层人民的命运和抗争,劳伦斯对英国普通工人家庭生活的呈现完全不同于我们的现实主义小说写法,他笔下最卑微的底层人也有细腻的悲剧心灵,他们日常生活琐碎中深含着心灵的悲剧,这是最震撼我的。相比之下,我们的文学是刻意塑造高大全的劳动人民形象,但劳伦斯没有这样做,他遵从了生活的逻辑和真实。因为我从小生活在北方小城市大杂院里,周围都是拉车的、卖菜的、修理工、建筑工人,他们的日常生活在大杂院里尽收眼底,他们的喜怒哀乐和家庭悲喜剧更接近劳伦斯笔下的小镇矿工家庭生活,而不是在中国文坛占主流地位的那些作品里的遍地英雄。
所以,我似乎觉得劳伦斯的写实主义更亲切可信些。于是我明白,塑造英雄没有错,但我们大杂院的普通人也应该成为文学的主角。当我在我们的文学里看不到我的邻居时,我在劳伦斯的作品里看到了,而且他们的心理活动得到了细腻的呈现,这就更是别致。出于特殊的喜爱,我冲动之下还偷偷将它翻译成了中文,但投给刊物后就石沉大海了。
仅仅因为我学了英文,我在另一种文学写作中发现了我的邻居。
但我还不知道我的这个文学观念的改变会改变我以后的文学生活道路。
我毕业上了研究生,研究方向是非虚构。定研究课题时为了保险,我准备选批判现实主义作家萨克雷,那也是我心仪的一个作家。但萨克雷的非虚构作品数量不足,就自然转向了劳伦斯,他那时是半禁止的作家,研究他是要冒些风险的,最大的风险当然是论文通不过,拿不到那个年代里稀有的硕士学位(那时已经听说高我们二届的北大一位劳伦斯研究者的论文没有通过,仅仅是毕业,没有硕士学位)。但我本科期间的阅读范围有限,读来读去心仪的作家只有萨克雷和劳伦斯,我不想仅仅为了论文的保险而去研究导师建议的三S(斯诺、史沫特莱和斯特朗),年轻气盛加趣味使然,我“义无反顾”地在我兴趣的范围内断然选定了劳伦斯。我深知这是背水一战,但为了自己最本真的文学追求,还是走上了这条不归路。
那三年的苦读让我初步全面地接触了劳伦斯的多种作品,发现这个只有20多年写作生涯的早逝作家真是拼命三郎,写出了卷帙浩繁的作品,而且一个人能有四大名著(《儿子与情人》《虹》《恋爱中的女人》和《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笔底春秋,世态人心,灵肉冲突,各有一番韵致,相互不能替代,是真正的文学天才和文艺通才。
他早期作品《儿》的质朴纯真爱情与矿区工人家庭生活的苦难催人泪下。中期《虹》和《恋爱中的女人》因为有了劳伦斯与情欲女王弗里达的婚姻体验,对欲望的呈现富有浓烈的表现主义色彩。而到了晚期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则是集高度的浪漫主义、批判现实主义和某种程度上的后现代精神于一炉的重磅大作,我称之为“废墟上生命的抒情诗”。
这还是学究式的评价,最近看到董桥先生更为经典的评价,是传统中国文人的优雅表达:“笔走风云,亦狂亦侠,花开蝶舞,人去月愁。”董先生的评论每一组“四字箴言”都可以写一篇考证文章,猜测他的读《查》心路或考证那风云、那狂与侠、那花蝶之恋和、月者谁人。网上还流传董桥用英文抄写的《查》的开篇,说明董先生真是对这书别有一番心得。除此之外劳伦斯还有大量的其他小说和非虚构作品,可谓卷帙浩繁。这样一个亦狂亦侠的大作家,我竟然在绝大多数中国人还没有机会识其真面目时早早地通过读英文领略了一二,我是多么幸运。
劳伦斯完全因为其反传统的写作而不见容于后维多利亚时期的文化保守主义,甚至遭到迫害,远走他乡并客死异乡,其命运多舛、文运多蹇是现代英国文学史上罕见的。而在1949年后的中国,却又被误解为“颓废作家”而在长达30年内与中国读者无缘。无论出自同情还是审美的激情,我都应该通过我的论文让更多的读者认识这个作家的真相。于是我就把我的英文论文中的一部分翻译重写成中文投给《外国文学研究》,论文得到认可并发表了。
毕业后先在出版社当编辑后考入电视台当翻译,但几乎把多一半的业余时间用在劳伦斯作品的翻译上。一边翻译一边为了翻译好而做点研究,这几乎是一座没有围墙、没有学历限制、没人管理我的一个人的劳伦斯大学,是我一个人在种一棵我自己的中文劳伦斯之树。那个时候似乎已经目的很坚定:一生没有几个有效的三年,既然我把最宝贵的三年用来学习一个罕见的外国作家了,而且这个作家在中国还几乎是一片待开垦的处女地,我就应该为自己创造一切条件继续研究和翻译他,向国人推介他。
人们曾评价劳伦斯文学研究的奠基人和开拓者利维斯教授是自命的劳伦斯侍僧(self-appointed acolyte),那我们这些自觉翻译和研究劳伦斯文学的人呢,也算自命的劳伦斯牧师吧(self-appointed priest of Lawrence)。于是我就自觉地将传播劳伦斯与牧师的职责联系到了一起。劳伦斯在写作初始就曾经明确地宣称他将做一个“爱情的牧师”,后来由美国学者以此为书名写了一本劳伦斯传记。估计我是受了他们的影响,从决定走上这条路就将自己与牧师的角色有所关联,而非传统上将翻译称作沟通读者与原作的桥梁。
翻译研究了18年后,我决定利用去英国做访问学者的机会,在劳伦斯故乡的母校诺丁汉大学英语系系统旁听有关劳伦斯的课程。从此我开始注意到,英美大学里著名的劳伦斯著作都出自那些“全能”的教授,他们全能多年,然后拿出一段时间专一于劳伦斯,但基本还是什么都能讲授的全能教授。仅仅是一个专门的劳伦斯博士估计连自己都会感到势单力薄。
而我所熟知的几个英国劳伦斯专家,除了诺丁汉大学里我的导师沃森是专业的劳伦斯研究专家外,其余几个劳伦斯专家多是在成人教育学院里任职的,靠教授基础的文学养家糊口,业余专注于劳伦斯,如萨加、普里斯顿(诺丁汉劳伦斯中心的创办人)和波普洛斯基等。他们的业余专业精神很令我感动,而且大家的生存方式都是这么雷同,这就是专业与职业之间的微妙关系,是真的出自热爱。因为他们做劳伦斯研究对他们升职谋取名利没有任何助益,而若要想获得英语学院的文学教授头衔则必须放弃专门的劳伦斯研究四面出击方可,两者之间他们选择了后者,选择了热爱,他们最多也就是当到高级讲师而已,没有一个成为教授。不知道有多少人一生为了某种热爱只甘心停留在讲师位子上。
与英国那几个劳伦斯专家相比,我和他们算是殊途同归。这很有趣。不是我在学习谁的榜样,而是我们在东西方不约而同各自走了一条大致相似的路,导致了共同的生存方式。我是到英国后才发现这个有趣的雷同现象的。我们各自有一个属于自己一个人的劳伦斯大学。
我庆幸自己误打误撞在茫茫如海的世界名家中遇上了我最钟情的一个英国作家,翻译他的作品不是为稻粱谋,而是出于热爱,但最终又歪打正着在出版方面获得了自己的market niche(中文叫市场份额,听着俗,就喜欢用英文,因为不是母语,俗也不觉得俗了)。
于是研究生毕业后这30年我就是为了自己的爱好忙碌着,我称之为我的“这口大烟”。而且在劳伦斯翻译方面越陷越深,因为任何个体作家研究都是要靠对原文的“细读”作基础的,当然我并不想也做不到呕心沥血建立自己的研究体系和框架,我的乐趣在于语言的把玩,“一名之立,月旬踟蹰”,用最好的中文体现劳伦斯的作品风韵,这个体现过程也糅进我的创作激情,为我的写作打着最扎实的语言基础。
我的选择完全是我为自己量身定制的,是我自己给自己办一个继续教育的劳伦斯大学,仅仅是为了学而已。这个选择仅仅是一个非重点大学的小硕士生、一个狂热的文学青年为自己的文学激情找到了适合自己生存的文学空间而已。我一边自学,一边不停地做着作业,幸运的是我有不少喜爱劳伦斯作品的华文读者和同胞在关注我、鼓励我,他们是我的知音,我可以骄傲地告诉英国的劳伦斯研究者们,我翻译的劳伦斯作品在不断地出版、修订再版,还在出中英对照版和台湾繁体字版。我相信我和我的同胞在做世界各地的劳伦斯研究翻译者无法做到的事情,因为中国读者众多,华文读者遍布世界,而在华文世界里劳伦斯因为多年的禁止而在上世纪80年代才慢慢进入中国人视界,因此尚在朝阳期,这个时候让我赶上了,这30年的历程就是这么简单,就长了这么一棵树。
现在想来,当初细读劳伦斯的《菊香》似乎是开启心智的一把钥匙,这场相遇很关键。但如果没有我的老师逼着我加试俄语去撞大运,我就不可能进英语专业。如果不是我那么热爱文学而且依旧做着作家梦,我就不会被一篇劳伦斯的作品点通灵犀。如果不是因为我生长在小城市的大杂院稔熟劳动人民的生活,我可能会喜欢上同时学习到的伍尔夫或乔伊斯的作品。如果不是我中学时满怀热情地阅读过那些中国革命现实主义文学,就不会有一个比较的参照系,让我认定劳伦斯作品的品质。如果不是劳伦斯多年被禁止,我运气再好也轮不到我去当开路者之一……这些如果,或许就是将来我的一本自传的历史背景呢。
表面上看,是一场艳遇般的阅读改变了我的生活道路,但促成阅读和心智开启的各种“如果”又是那么必不可少。所以阅读是时代共性条件下极端私人化的奢侈品,所有的阴差阳错都巧合,都被一双看不见的手弥合在一起,方才促成这个艳遇的化学反应,从而决定了一个人30年的道路。所以我说,书里书外都是缘,就是这个道理。到现在回忆,依然是如梦如幻。
文 黑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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